消防安全责任制范本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消防方针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1、在公司安全、消防委员会领导下,公司、部门、各级生产车间人员按安全、消防职责,公司安全主管和各部门专兼职安全员统一协调下,在管理范围和工作程序,全面系统地开展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公司根据国家消防安全的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并根据企业生产有关特点、现状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年度计划、保证消防工作按工作要求和计划内容进行实施,各级部门、车间全面落实、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的各项计划管理。3、公司安全主管和各部门根据公司消防工作计划进行分解,要未各部制定本部门消防工作计划和健立部门、车间消防管理构机构、义务消防队员名单。包括全体员工、重点岗位消防安全培训计划、重点危险部位消防操作控制要求,并向公司上报存档备案,保证消防安全工作有效实施。4、部门、车间根据安全要求和各级管理部门下发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结合车间实际工作,制定相应实施要求和对策计划,在各个阶段中分别执行。以保证部门、车间生产计划与消防安全同步实施。 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内容1、公司范围内、各部门、车间、班组消防栓、自动喷淋、自动报警系统和其他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由生产部设备部门、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维护保养。维修、保养如一般小修、维修(资金少于300元)由设备科组织维修工实施完成;大修、维修由生产部设备人员委外实施完成。消防管理工作由区域所在部门进行跟踪实施。2、公司范围内、各部门和各车间移动式消防器材、消防箱等,定点配置到所在部门、车间生产位置,由区域所在部门和车间进行管理和维护。3、各级管理部门、车间、班组区域的移动式消防器材、消防箱,由各部门、车间、班组指定器材维护、保养负责人进行每周维护、保养一次;具体内容有:清洁消防器材表面尘灰;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标识是否完整;消防箱消防器材是否完整、完好。并在检查表上确认,签上检查日期。4、办公大楼、办公室等公共区域的移动式消防器材,由公司保安人员按消防管理要求进行周检和日常维护、保养。 四、消防箱、消防器材、消防用具的安全监督管理 1、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各部门主管专、兼职安全、环保人员进行月度、季度、年度检查、各种专项检查、日常抽查。各部门、车间主管专、兼职安技人员进行综合检查和月度检查,科室、车间兼职安全员进行日常检查和抽查,班组进行自查等多种方式进行。确保消防箱、移动式消防器材处于完好控制状态。 2、消防箱、移动式消防器材检查考核由公司安全主管、各级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兼职安全\环保、消防员对所在部门、车间、班组进行考核管理。

二:建筑工地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责任制

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施工工地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7号)、《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8号)、《吉林省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针对施工进程的特点、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

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除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建设工程

依据消防法条文释义修改,指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工程。

施工工地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堆放各种建筑材料、设备的仓库或堆场;施工工地现场工作人员办公室、宿舍、食堂、更衣室等临时性生活用建筑物;施工作业区以及有较大火灾危险性的临时变电所(配电箱)、乙炔发生器间、油漆间、木工间、电工间、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等。

办公生活区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内,为施工工地现场工作人员提供办公、生活、住宿等临时性活动的区域。

施工作业区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内具体施工作业的活动区域

仓库区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于集中储存物料、施工工具、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区域。

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

一般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时明确双方的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责任。

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责任。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责任应由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总承包单位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与分包单位逐一订立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施工工地各责任单位应在编制生产计划时,落实防火措施,并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预算。

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分包单位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

分包单位应当在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实施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宜参保火灾公共责任险。

建设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将下列资料存档备查:

1)施工现场平面图,并标明各临时建筑物的使用性质;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地点及品种、数量清单;

3) 施工人员数量和住宿情况清单;

4)施工进度计划;

5)防火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6)消防器材和灭火设备布置平面图;

7)消防器材和其它灭火设施的配置清单;

8)其它需要存档的资料。

4.2 建设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对未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协调。

明确一名行政领导负责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施工单位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工地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整改。

施工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施工工地实行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

对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应明确一名行政领导为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并明确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全面负责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余下全文>>

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1、消防安全工作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防火安全工作。

2、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制。

3、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

4、成立义务消防队,当发生火警火灾时,必须立即组织进行抢救工作。

5、对消防安全防护器材, 应定期检测、检查及维护保养,确保随时完好备用。

6、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区域的防火安全工作,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规定。

(2)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及有关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单位工作的同时评比防火安全工作。

(3)经常采用各种形式向从业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普及和提高防火安全知识,对外来人员进行三级教育。

(4)研究和布置本区域的防火安全工作,定期进行检查。

(5)对一切危及防火安全的现象和行为,采取有效的制止措施。

(6)负责本区域消防器材管理,应认真维护保养,保证良好备用。

(7)协助有关部门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7、防火安全,人人有责,全体员工必须注意防火安全,对火灾危险现象及行为均应进行严肃的斗争。

8、义务消防队职责

(1)、义务消防队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要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2)、义务消防队根据工作情况,分厂设大队,下设报警、抢救、警卫、灭火等小组。

(3)、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义务学习训练、召开消防灭火演习。

(4)、义务消防队要管理好灭火器材和作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5)、义务消防队成员对本单位不符合防火安全的现象,有权向主管负责人提出建议和批评。

9、加强防火安全的宣传教育,做到群防群消,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10、对在防火重点单位上的工作人员,要经常对其进行消防专业知识的教育和训练。

11、严格执行动火制度和禁止生产区、库房区吸烟的规定。

12、生产区都按一、二、三类画定动火区;凡在生产区内动火,必须按规定提前申请,方可作业。

13、在动火区动火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动火中发现不安全苗头,立即停止作业。

(2)不符合动火审批手续和违反动火的作业,立即责令停止作业。

14、电气设备的安全防火管理

(1)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检修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

(2)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安全的接地装置和有可熔保险器,或自动控制器,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保险装置;电力网不准超负荷运行。

(3)对容易产生静电引起火灾的设备和容器,必须装置足以能够导除静电的设施。

(4)存放易燃性气体、液体、固体的容器管道附近,不得设置变压器和电热器。

(5)变压器、电动机、配电室等电气设施和部位,要经常检查维修,严格控制温度、保持清洁、不得在附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高温和有腐蚀性的场所,其电线及电气线路应使用暗线、防腐线。

15、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在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中的安全管理。

16、娱乐室、员工宿舍和招待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随意乱拉、乱接临时电线,严禁乱用较大功率的电热器(具)。

17、禁止在生产区域吸烟。

18、禁止在厂内焚烧杂草、垃圾。

19、禁止携带引火物及发火物进入危险场所。

20、禁止带火、冒火和外部打火的机动车辆进入危险区内。

21、火灾事故的抢救原则

(1)报警早,损失小,报警要沉着冷静,及时,准确。

(2)边报警,边抢救,要及时扑灭初起之火。

(3)先控制,后抢救,应首先切断可燃烧的来源。

(4)先救人,后救物,应贯彻执行救人重与灭火的原则。

(5)防中毒,防窒息,正确选用灭火剂,尽可能站在上风向,必要时要......余下全文>>

四: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1、目的

对消防安全进行控制管理,保障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消防安全」作的组织管理、责任划分、明火管理、电源电气管理、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安全检查、突发安全事件响应等过程

3、制定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2 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3 《甘肃省消防条例》

3.4 公安部《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4 职责

4.1 公司总经理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2 行政人事部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

4.3 行政人事部负责实施消防安全宜传教育和培训。

4.4 各部门、车间负责所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

5、内容

5.1 方针和原则:消防安全管理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基本方针;实行“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

5.2 组织管理

5.2.1 公司实行总经理领导卜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车间、班组实行逐级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5.2.2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防火责任区和消防职责。

5.2.3 公司应当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安全观念:让职工懂得本岗位有什么火灾危险,懂得预防措施,懂得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苗头。

5.2.4 公司应建一立义务消防队,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的职工都应参加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要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5.3 消防安全责任

5.3.1 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B、统筹安排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C、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3.2 公司行政人事部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拟订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及组织保障方案;

C、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D、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E、组织火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F、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G、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 行政人事部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消防操作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5.3.3 行政人事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及其他消防安全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础;

B、督促各部门、车间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C、监督各部门、车间落实实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

D、协助创业中心物管部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E、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消防设施设务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F、协助办公室及生产车间做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G、及时向领导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H、负责公司消防设施设备的定点、统计、监管l 几作;

I、负责公司消防器材的统一申报、采购和配挥工作。

5.3.4 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各部门、车间的主......余下全文>>

五: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

消防安全责任书

消防安全责任书

责任人:责任人:职务:职务:

为贯彻XX集团公司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根据国家《消防法》和消防部门有关消防安全的管理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名员工,确实做到"消防安全人人有责",不发生火灾事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及集团公司各项安全消防管理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消防操作规程,不发生火灾、工伤等责任事故,确保集团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全。

二、各管理部门设立义务消防安全员,部门负责人与义务消防安全员坚持每天对自己工作责任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三、各管理部门确保本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符合要求,确保消防通道、消防门畅通无阻,确保消防报警系统、喷淋系统能正常工作。

四、对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的存放、使用符合消防安全准则,对存放大量商品、材料的仓库,消防状况符合仓库的消防安全制度要求。

五、营业、生产、工作结束时,关闭本工作区域内的电源,认真检查是否有可燃物等不安全因素,发现后要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岗。

六、安全用电,商场、生产区域内不违章动用明火,不乱扔可燃物,不吸烟。

七、不准安装、拆改各种电器设备、电源线路、开关,不准在电源线路上乱加负载,不准使用未经批准的各种电器设备。

八、未经过上岗培训的人员或未取得上岗证人员,或非本岗位操作人员的,不得擅自操作专业电气设备。

九、认真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懂得基本的防火安全知识、逃生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顾客疏散,能做到扑救初起火灾。

十、各管理部门必须将报警电话、火灾突发事件处理小组的联系方式等资料,张贴在部门明显的位置。

十一、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接受各级消防安全检查,对指出的问题积极整改。

十二、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员工,由部门或安全部报主管领导进行表扬或奖励。对违反本协议书和有关安全消防规章制度的员工,由安全部(室)照章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一份由管理部门安全室自存,一份交集团公司安全部备查。

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安全部:

责任人(签章):责任人(签章):年月日

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堵绝火灾危害,确保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泸州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规定,望各部门安全负责人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公司消防安全由人资中心行政部负责协调,各部门设立义务消防队(员)。

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所属范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三、由各部门指定义务消防员,并呈报行政部备案。

四、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落实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三)负责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制止、纠正、违章行为,并消除火灾隐

(四)负责维护管理,保证消防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不得阻塞和遮挡。

(五)负责维护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安全出口、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七)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迅速......余下全文>>

六:消防安全事故责任书样本

楼主 您好 这是 您需要的 煤矿安全消防责任书 我找了些材料 为您整合了一遍 由于工作原因 耽误了您的使用 再次我穿致以深深的歉意 做好煤化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应对措施  面对上述制约煤化企业消防安全工作深入开展的因素,我们必须切实提高对煤化工行业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把煤化工消防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曲靖市化工行业消防安全在有安全保障的前提下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结合本人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提出如下应对煤化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措施 (一) 与煤化企业建立良好的工作沟通机制,解决煤化工程建设的多边化问题。当前国内经济迅速发展,煤化企业的发展已成为地方经济和能源建设的支柱性产业,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由于煤化企业工程建设周期紧、进度要求快,不可避免存在边摸索、边设计、边施工,边使用的情况。因此,消防监督机构要提前介入,主动与煤化企业进行沟通交流,要求企业在工程项目建设流程上严格按照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流程报送有关方案、报告、消防设计专篇到公安消防机构进行审查。对于不能及时完成的工程设计,要提前把有关的消防设计方案及内容与公安消防机构进行研究探讨,确定科学合理的消防设计。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可能影响建设工程和消防安全的,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家论证,确保工程建设科学合理。 (二)加快建立煤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从根本上保障煤化工企业安全发展。一是要建立更加有力的保障机制。要切实加大煤化企业的消防安全投入,按照一流的装备、一流的专业队伍,强化队伍建设,强化消防机构和人员配备,强化消防装备配置,尽快从根本上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水平。二是建立严格的责任机制。要把消防安全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成立以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安全机构,各级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对所监管环节的安全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同时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严格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狠抓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有效控制一般性事故,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三是要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职,逐步建立起“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四是建立事故查处机制。要通过建立事故责任追究机制,实行更加严格的安全生产问责制,认真开展事故原因分析和整改工作,责任追究和教育,不断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五是要建立应急机制。要着眼于早防、早控、勤管、勤抓,加快建立一整套应急管理机制和安全生产体系,落实必需的灭火救援装备和设施,建立科学合理、实用实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配齐专业人员和设备,切实增强煤化企业消防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煤化企业防火防爆技术处理措施,提高煤化企业自身的防控能力。防火防爆技术是煤化企业生产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效控制可燃物、助燃物和点火源是防止火灾或爆炸事故发生的基本措施。从理论上分析,一是按照煤化企业原料和产品的物理化学性质采取防火防爆技术;二是按照火灾爆炸发生的条件采取防火防爆技术;三是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采取阻止火势蔓延扩大和减少爆炸危害的技术措施。在实际生产中,由于受生产条件的限制或某些不可控制因素的影响,应该按照有利于生产、保证安全的原则,从预防性措施、限制性措施和疏散性措施等几......余下全文>>

七:消防安全责任书

××××企业内部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了切实做好××××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职责,强化责任,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广大职工生命财产和企业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此责任书。

一、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各科室要自觉接受××××的管理,落实安全防火工作,经常对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消防技能、消防器材使用的宣传教育,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不断提高员工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保证本部门人员做到“四懂四会”,即:懂本岗工作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懂疏散逃生的方法;会处理险情事故、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疏散逃生。

三、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消防管理范围及责任划分,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使××的消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具体到个人,同时各科室要做到以下几点:

1、每天下班前应有专人检查安全,做到断水、断电、关窗锁门;

2、用电设备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带病作业;

3、办公室禁止私接电源,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严禁使用电炉、热的快、酒精炉等;

4、安装和修理用电设备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认真检验。室内电路不准变动,因工作必须变动时,要经主管部门批准;

5、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准私拉电力线路,必需的临时线要随用随拆,以防火灾;

四、严格本科室辖区的消防设施的制度管理

1、消防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点,不准随意移动或作其它使用,不准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同时保持消防器材清洁完好、有效。

2、维护好本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箱、消火栓、箱、应急疏散指示灯、应急疏散安全出口指示牌、疏散安全出口门标志)等。

3、本辖区内的灭火器材无丢失和非正常损坏。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器材应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设置。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和科室领导签字后分别保留一份。

×××:

科室领导:

二〇一一年×月×日

请采纳。

八:消防管理制度范本

河北省消防管理条例(修正)

(1994年6月28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年6月29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河北省消防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消防管理,保障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预防和扑救火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在消防工作和消防科学技术研究中有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条 消防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级公安机关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设立的消防监督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监督工作;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监督机构的指导下做好本辖区的消防监督工作。

铁路、民航、航运系统的消防监督工作,由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工负责。

人民解放军各单位、国有森林、矿井地下部分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部门实施监督,当地公安机关予以协助。

第六条 每年11月9日为本省消防日。

第二章 火灾预防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部署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和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普及消防常识,组织职工群众进行自防自救训练,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第八条 新闻、教育、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应当做好社会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学校、幼儿园、家庭应当加强对学生、幼儿、家庭成员的消防常识教育。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维护消防设施,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备,不准埋压和圈占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车通道。

第十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和装修工程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并经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核准的设计图纸组织施工;工程竣工后,应当由消防监督机构参加验收。经验收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不得投入使用。

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 外商投资企业在我省的建筑工程和从国外引进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必须符合我国消防技术规范;凡与防火有关的设计资料,应当送消防监督机构审核。

第十二条 在城区不准搭建易燃简易建筑。确需临时搭建的,应当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送消防监督机构备案,并在规定限期内拆除。

第十三条 禁止在输油、输气管线安全距离内构筑有碍管线安全的建筑物。

第十四条 凡生产、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应当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经消防监督机构审查合格的,发给消防安全许可证。

购买、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须由消防监督机构核发准购、准运证明;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车辆应当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消防监督机构指定的行车路线、时间行驶,并配置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第十五条 从事生产、维修、销售消防器材、设备、防火材料的单位,必须取得消防监督机构核发的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自动消防系统的安装,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承担。

第十六条 电工、焊工、油漆工和从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管理的人员上岗前,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对其进行消防知识培训。

第十七条 电气线路、设备的安装、维修和改造,应当由电气专业技术人员......余下全文>>

扫一扫手机访问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