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建设项目

一:餐厅如何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5分

挺简单的,直接填就行,不是一项一项的么,就照实填,最后论证不会造成严重污染即可。

二:面积为多少平米的餐饮业就需要做环评

餐饮的环评不是按照面积来的,根据国家环保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餐饮行业涉及环境敏感区的6个基准灶头及以上的,需要编制环评报告表的,其余的无需环评。

三:餐饮环评最少需要多少平米

不是看面积,是看基准灶头的数量。

一个项目需要不需要环评,以及环评是报告书还是报告表是根据国家环保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所规定的来的。

根据2015年6月1日起执行的新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规定,餐饮场所涉及环境敏感区的6个基准灶头及以上 需要编制环评报告表。其余的只需要填写登记表就行了,无需环评。

四:餐饮创业计划书怎么写

餐饮创业计划书和其他的创业计划书并无二致,唯一的区别在于是你准备去忽悠投资人还是自己真正的需要这么一份餐饮创业计划书去实施你的餐饮创业大计储

如果是投融资方向,那么餐饮计划书就需要对餐企所面对的潜在市场略微夸大,把团队介绍做niubi一点,还要突出你产品的核心卖点。

第二种真正的创业计划,则需要认证的去分析市场,其次是产品,再然后是团队(管理、厨师等),侧重点略有不同。

大致步骤如:

市场环境。潜在的消费群体、市场竞争情况。

成本分析。装修、人力、房租、食材、耗材、营销等费用,然后在这些基础上进行定价。

经营模式。如何经营管理、如何分配人力、如何选择IT系统等。

产品研发。菜品口味、菜式等如何根据市场来迭代更新,如何推陈出新等等。

盈利分析。在一切准备完毕后,确定餐厅的潜在收益,并做阶段性盈利分析,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团队管理。团队不养闲人,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责任义务,保证团队的稳步、协调、统一。

发展展望。餐饮企业的未来向哪里发展,中间会遇到哪些潜在困难,如何去解决。

互联网时代要紧跟时代潮流,三餐美食智慧餐饮管理系统是餐厅网络化的重要助力,通过三餐美食,餐饮创业可以更省心,成功的概率更高。

五:商住房做餐饮需要做环评吗

要看餐饮规模是多大了,你的建设项目是多大的。一个项目需要不需要环评,以及环评是报告书还是报告表是根据国家环保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所规定的来的。

根据2015年6月1日起执行的新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规定,餐饮场所涉及环境敏感区的6个基准灶头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其他的只需要在环保局填写登记表就够了。

六:餐饮环评报告表大概多少钱

你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对餐饮项目6个灶头以上的项目要编制环评报告表,低于6个灶头的填报环评登记表。环评报告表一般收费为7000--15000元,登记表不收费,可以直接到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填报。

七:餐饮地下一层环评

一个项目需要不需要环评,以及环评是报告书还是报告表是根据国家环保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所规定的来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规定,餐饮场所涉及环境敏感区的6个基准灶头及以上的需要编制环评报告表,如果你的规模没有达到6个基准灶头及以上,那么无需环评,只需要在当地环保局进行备案登记就可以了。

八:小餐馆建设需取得环评才可以建吗

是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小餐馆都要环评啊。

一个项目需要不需要环评,以及环评是报告书还是报告表是根据国家环保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所规定的来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规定,餐饮场所涉及环境敏感区的6个基准灶头及以上的需要编制环评报告表,其余的只需要填写登记表就可以了。登记表就是无需环评,直接在当地县环保局填表就行。

九:餐饮环评,多久做一次?

环评只做一次,项目开始建设之前做一次就好了。有立项文件和土地使用证就可以开始做环评了,但是出现下列两种情况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需要重新报批或重新审核环批文件:

一、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十:餐饮单位没有环评将受到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第六十一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第六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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