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徐静村的介绍
徐静村教授是我国著名的诉讼法学家,2005年入选首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12徐静村教授1963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1979年起在西南政法大学任教,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委员、中国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曾任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教育部高等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精品课程刑事诉讼法学负责人、国家重点学科诉讼法学学术带头人、国家级教学团队负责人、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顾问、《现代法学》主编。从教30多年来,徐静村教授已出版法学著作30余种,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著述总字数约1000万字。著述中有18项获得省市以上优秀科研成果奖1989年被国家教委、人事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称号,1992年获国务院有突出贡献专家政府特殊津贴。1徐静村教授倾注全部心血,为国家培养了大批法学人才。自20世纪80年代招收硕士研究生,1995年春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他所指导的研究生中已有146人获得硕士学位、41人获得博士学位。他所指导的博士论文中有两篇分获2001年和2003年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奖(2001年,龙宗智《刑事庭审制度研究》;2003年,孙长永《沉默权制度研究》)。他是迄今为止全国法学界惟一一位两次获得全国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奖的博士生导师。
二:孙长永的主要学术成果
先后主持和参与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和全国高校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重点研究项目等省部级以上项目10项,公开出版《沉默权制度研究》、《侦查程序与人权》、《探索正当程序-比较刑事诉讼法专论》等个人专著4部、合著12部,主编和参编全国性教材6部,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核心期刊和其他专业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教学、科研成果荣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中国法学会中青年诉讼法学成果一等奖省部级以上奖励11项。
三:徐静村的学术地位
徐静村教授倾注全部心血,为国家培养了大批法学人才。自20世纪80年代招收硕士研究生,1995年春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他所指导的研究生中已有146人获得硕士学位、41人获得博士学位。他所指导的博士论文中有两篇分获2001年和2003年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奖(2001年,龙宗智《刑事庭审制度研究》;2003年,孙长永《沉默权制度研究》)。他是迄今为止全国法学界惟一一位两次获得全国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奖的博士生导师。他的事迹得到了社会广泛的关注,被列入《中国法学家辞典》、《当代中国社会科学学者大辞典》、《当代中国教育家大辞典》、《亚太地区名人辞典》和《世界著名学者辞典》、《中国百科专家人物传集》、《中国百科学者传略》、《中华英模大典》、《科学中国人丛书·中国专家人才库》、《二十一世纪人才库》、《中国当代社科精华》、《中华成功人才大辞典》等辞书。2005年入选《当代中国法学名家》。2009年教师节作为先进个人代表受到教育部表彰,并于9月9日受到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的亲切接见。
四:德国法律中是否规定被告人的沉默权
这个具体规定临时没有查到;但是找到了一篇硕士论文,谈论到了这个问题,在论文的序言中谈到:
本文将着重讨论的受追诉人的沉默权问题,即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并以德国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沉默权制度为研究对象,具体分析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操作过程,旨在为中国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沉默权的构建提出学术性的建议。 本文由序言和正文四章等组成。 本文的第一章到第三章以德国刑事沉默权制度为研究对象。第一章阐述沉默权制度的几个基本概念以及在德国的立法沿革和其理论基础,第二章分析德国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沉默权之效力范围,第三章着重讨论沉默权受侵害时的补救措施,即证据使用禁止规则的内容。该三章的论述充分吸纳了德国立法、司法实践中联邦最高法院、联邦宪法法院以及学术界主要观点,和最新的理论发展趋势。 第四章则回到中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对沉默权在我国的确立进行理性思考,对沉默权制度的立法和司法操作提出一些建议。
德国刑事被追诉人沉默权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9年硕士论文 cdmd.cnki.com.cn/...7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