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看待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村级集体经济是保证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是强化农业基础,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经济保证。随着农村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集体经济越发显现出不可忽视的作用。然而,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状况却不容乐观,不良债权过大,债务逐年增加,集体资产已尽枯竭,资源匮乏,造血功能不足,严重束缚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严重阻碍了村级组织在新形式下为群众谋取利益的作用,这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重要的是关系到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能否得到进一步巩固的政治问题。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是加强服务群众的物质基础,增强村级组织的服务功能,推动农村先进生产力发展,繁荣农村先进文化,实现农民的根本利益,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是从源头上减轻农民负担,解决税费改革后村级收入减少的客观需要。因此,我们要因地制宜,实施“富民强村”工程,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步伐。
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必须要选好配强村干部。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主体在村,关键在人,必须着力抓好村级班子建设,不断提高村干部的政治素质和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使村两委成为带领群众发展致富的坚强堡垒。一是创新选人用人方式,通过公开招聘、公推直选、机关下派、请外出务工经商中的能人回村任职、选派大学生到村里任职等多形式、多渠道选配村干部,逐步建立起一支富有朝气活力、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群众基础较好的村干部队伍。二是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制观念、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三是制定政策解决基层干部福利待遇、医疗养老保险等切身利益,解除其后顾之忧。四是制定完善村干部监督激励办法,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能力和绩效作为考核的硬指标,激励村干部把精力聚集到发展集体经济、带领群众致富上。
(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必须要深度开发集体自然资源。
立足当地优势资源,按照合作共赢、互惠互利的宗旨,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吸引各类工商企业、农业企业等投资深度开发集体水面、山场、田地、四荒地等,积极发展农产品基地、休闲观光农业、农家乐等产业,形成“资源承载产业实体,产业凸显资源价值”的发展氛围,将自然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
(三)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必须要搞活经营性资产运作。
对村原有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公用房、厂房、设备等集体资产,通过整修或翻建,以公开招标形式实行租赁,或以投资入股形式参与经营,切实提高存量资产的利用效益。有效拓展集体资产运作空间,积极实施宅基地、农用地整理项目,增加有效用地面积,努力获取集体建设用地指标。积极推进不动产物业开发建设,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的前提下,根据区位条件和产业发展优势,用足用好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引导建设标准厂房、街面营业房、办公楼、专业市场、仓储设施,发展物业经济,培育集体经济增长点。
(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必须要深化股份制改革。
开展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对防止集体资产流失、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要选择一批有稳定收入来源、有改革愿望、有组织能力的村开展农村股份制改革试点。通过量化资产、固化股权,明晰和保障村级集体资产的产权主体及其成员的主人翁地位,进一步理顺村级集体经济分配关系,建立健全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创新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集体经济治理机制,使村级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走上“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运转高效”的现代经营管理之路。
(五)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必须要不断完善土地使用政策。
在有条件的村探索建立村级留用地政策,并对村级用地涉及农转非的,优先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内安排农用地转用指标。积极开展试点,探索建立集体用地流转机制。对各种所有制企业进行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涉及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利用、城镇建设规划的前提下,参照国有土地出让模式,探索实行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出租,集体获得土地出让金和出租收益。
(六)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必须要强化对集体资产和财务的监管。
在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同时,要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和规范对村级集体经济的管理。一是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的规范化管理,完善“村财乡管”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集体承包合同管理、工程招投标、财务公开、财务审批等规章制度,合理确定村干部报酬标准和办公经费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二是建立审计监督机制。建立村级财务审计制度,定期对村财务实行检查监督。三是建立村级债务化解机制。对村级......余下全文>>
三:如何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几点思考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调查与思考村级集体经济是保证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是强化农业基础,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经济保证。随着农村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集体经济越发显现出不可忽视的作用。然而,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状况却不容乐观,不良债权过大,债务逐年增加,集体资产已尽枯竭,资源匮乏,造血功能不足,严重束缚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严重阻碍了村级组织在新形式下为群众谋取利益的作用,这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重要的是关系到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能否得到进一步巩固的政治问题。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是加强服务群众的物质基础,增强村级组织的服务功能,推动农村先进生产力发展,繁荣农村先进文化,实现农民的根本利益,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是从源头上减轻农民负担,解决税费改革后村级收入减少的客观需要。因此,我们要因地制宜,实施“富民强村”工程,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步伐。一、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基本情况我市总面积6,674平方公里,有16个乡镇,173个行政村,农户13.8万户,农业人口54.7万人,农村劳动力25.2万个,耕地面积530万亩,其中集体耕地面积 万亩。全市村级债务大于债权,而且有相当一部分为无效债权。全市现有村级债权26,972.9万元,村均149.8万元。其中:农户欠款18,790万元,有效债权10,830万元;单位欠款4,937万元,有效债权1,970万元;外部个人欠款1,771万元,有效债权4,937万元;其它欠款1,462万元。全市现有村级债务46942.8万元,村均260.8万元。其中本金31981.4万元,村均177.8万元。按照债务分布可以划分为五类:一是金融贷款10,190万元,本金5961万元;二是抬款13,510万元,本金9016万元;三是农户往来欠款18,900万元,本金15,403万元;四是村屯干部工资1,493万元,利息31万元,五是其它欠款2,850万元。按债务形成的用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种情况:开展竞赛达标4,975万元,创办企业支出7,267万元,各项补贴6,409万元,代缴垫付税费7,009万元,改善生产条件支出3,705万元,公益事业性支出10,784万元,管理费超支1,544万元,各项摊派1,100万元,各种担保220万元,损失浪费支出440万元。仅2003年以来就新产生债务3287万元,村均18.3万元。截止2003年末,全市资产总额37,607万元,村均209万元,资产大于负债的村87个,资不抵债的村84个,保持平衡的村2个。二、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的原因。多年来,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受保守思想的束缚,开放程度远远落后于发达地区,仅仅依赖农业、就农业抓农业的思想严重阻碍了我市农村经济的发展速度,直接影响到村级自身“造血”功能,使各项摊派资金,垫付资金,开发资金,还有很多正常或不正常的支出没有资金来源,导致大多数村集体不得不采取贷、抬、借等手段,维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失去造血功能的村集体只能债抬高筑的维持生计。尽而,使集体经济逐渐走向低谷、走向薄弱。一是受思想观念的束缚,导致集体经济缺乏发展后劲。从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不仅是经济形式、经营方式的调整,更是人的思想观念的大调整。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缓慢,有很大的原因是思想观念在作梗,思想观念上的落后是当前制约和阻碍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最大障碍。部分领导干部没有危机感和紧迫感,科学文化程度低,观念和思维方式陈旧、保守,信息不灵,缺乏开拓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对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缺乏必要的认识,没有从根本上摆......余下全文>>
四:存在农村集体经济难以积累的问题主要原因是什么
1、农村集体经济薄弱 目前在我国,还存在着相当大比例的薄弱村集体经济,相对落后的
2、农产品质量跟不上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产品供给出现了结构性、地区性。
3、农业对生产的投入严重不足 农村投资出现的问题,一方面是受到资金的限制,另一方劳动力不足。
五:农村集体经济的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主要障碍
尽管当前具备了逐步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现实可能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就能一帆风顺、顺理成章。要把这种可能性变成农村改革和发展的现实,还需要克服不少困难和障碍。1.社会舆论仍然对集体经济存在偏见。近年来,在我国学术界,一直存在着一股否定集体经济的风气。一些学者大肆渲染刘庄、南街、华西这些集体经济典型村的特殊性,无视这种特殊性背后的历史必然性和普遍性;有的学者否定中国农业合作化过程的合理性,认为中国根本不存在集体化,只有“被集体化”,直接为土地私有化鸣锣开道。在他们看来,农村集体经济不仅是低效的、落后的,而且是不人道的,是腐败和村霸的“温床”。这些认识的根源在于,一是,由于各地生产力发展不均衡,在我国农村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确实存在不少问题,尤其是在一些集体经济“空壳村”,问题更严重。在反思这些问题的时候,一些人首先有意无意地将集体经济看作罪魁祸首,而根本不去思考集体经济的弱化所引发的更严重的问题。二是,在思想上绝对地、片面地看待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中家庭分散经营与集体统一经营的关系、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与共同富裕的关系,看不到二者的对立统一性。因此,他们看不到或者无视集体经济的先进典型,一提集体经济就立刻与产权不清晰、低效率、管理不善划等号。他们看不到改革开放为逐步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所准备的物质基础,也无视广大农民群众要求发展集体经济的根本意愿,而一味地不顾实际地强调私有化的改革方向。在他们看来,谁若强调发展集体经济,谁就是极“左”的表现,就是思想不解放的表现。2.一些地方对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还缺乏相应的政策支持。在集体经济是保守的、落后的这一不利舆论影响下,一些地方缺乏集体经济发展的宽松政策环境,造成集体经济贷款难、税收负担重等问题,一些改革政策措施很难落到实处,党的方针政策被流于形式。3.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需要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离不开自身本领过强、作风过硬的带头人和强有力的农村基层党组织。早在1987年,中共中央发出《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的通知,要求农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和合作组织的干部,要由具有献身精神和开拓精神、办事公道、能带领群众致富的人担任。目前,在集体经济实力弱的农村,党员年龄偏高、文化水平较低,党员干部队伍不稳定,党组织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不强等问题比较普遍。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尤其是村级党组织建设成为限制大多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瓶颈”。因此,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已经成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迫切要求。4.集体主义观念有所弱化。集体主义思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集体经济的灵魂。由于几千年来小农经济的深刻影响,加之小农思想改造的长期性、艰巨性等原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条件下,广大农民仍然不可避免地保存某些旧社会的思想和习惯。一些地方“有分无统”、“重分轻统”的做法,使广大农民多年形成的集体主义精神受到削弱。5.人才缺乏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人才引进和培养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面临的一大难题。目前,绝大多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既缺乏懂得现代经济管理的人才,又缺乏农村经济发展急需的科技人才。在一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中,存在着决策不科学、创业观念淡化、挥霍集体积累、无视集体财产流失、忽视市场经济规律、产品科技附加值低、竞争力弱等现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面对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多地表现出无奈。
六:当前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制约因素有哪些
集体经济要发展,先提高整顿村一把手问题,吃喝花等问题需要设卡,不能他想怎么花都行,没人管,只有这样发展壮大的集体经济才有保障,
七:如何更好地解决农村集体经济薄弱问题
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的战斗堡垒,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加强农村村级组织建设工作,是新阶段不断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本文通过初步有重点的选择调研,在肯定成绩下,主要针对当前我市农村村级组织建设存在的某些突出问题,及应采取有效的对策进行探讨。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村干部工作缺乏亲民性。一是缺乏与村民的沟通。特别是对于工程项目招投标、公益事业建设等一些重大村务决策,没有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搞“一言堂”,导致村民对村干部的不信任。二是工作责任心不强。有的村支书,身兼几职,村民称之为“老板书记”,主要精力和心思没有放在抓村工作上,而是放在搞自己的事业上,村里的大事小物基本不过问,但工资报酬却分文不少,甚至个人的开支也要在村里报销。三是村干部存在以权谋私现象。有的村干部认为自己当了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在当地几千人中也算得上是个“官”,说话气粗,居高临下,一言九鼎,自认为就要比村民高出一筹,房子要造得大一些,钞票要挣得多一些,生活要过得好一些,在开展村公益性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中谎报、瞒报,侵吞工程项目款,在村民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二)村“两委会”关系缺乏协调性。一是合作共事氛围不浓。小村并大村后,村干部开展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仍停留在原小村范围,缺少相互的交流和沟通。二是内部关系不顺。有的村党支部、村委会分工如分家,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貌合神离,重大事情达不成一致意见,遇事各作主张、各行其事,好事争着上、难事往后躲,出现失误互相一推了之。三是工作方法简单。有的村党组织对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学习、不熟悉、不习惯、不理解,甚至产生埋怨、抵触情绪,遇到矛盾和问题,没有对群众给予耐心解答依法办事,而是把两者任意割裂开来,造成基层党群、干群关系紧张。
(三)村级组织管理缺乏规范性。一是执行制度的形式化。虽然绝大多数村都建立了“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员活动日”等制度,但大都只写在了纸上,挂到了墙上,仅仅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二是村务公开的形式化、敷衍了事。仅是把一些如困难户名单和补助公开。而对村干部报酬、奖金及其他额外收入不公开,土地征用款、企业承包款投资使用没有彻底的公开,农民种粮、购农机、种子补贴未公开,部分公款被私自借用、拖欠,村级招待费支出不透明。三是重大事项决策的形式化。有的村在决定重大事项时,村支书、村主任不尊重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把自己凌驾于组织原则之上,搞“一言堂”,压制打击村民的民主言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形同虚设。
(四)党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缺乏带动性。一是党性观念、宗旨意识在淡化。极少数党员精神文化空虚,思想道德庸俗,甚至参与封建迷信、赌博等违法乱纪行为。有的党员以个人、小团体利益为上,公然对抗上级政策,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闹事、越级上访等;个别党员甚至只要权利不要义务、只图享受不愿奉献。二是个体素质、能力相对偏低。有的党员干部习惯用老方法、老手势办事,群众称之为“三拍”即拍胸脯、拍脑袋、拍桌子,缺少接受新事物、新知识的能力,缺少主见性、权威性和号召性;有的党员干部办事有失公道;有的在工作中留有“尾巴”,被个别人所“左右”;有的为争取“宽松环境”,极力回避掩盖矛盾,对错误倾向一味退让、迁就,为维护个人的利益,不惜放弃党的原则。三是“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作用不明显。部分党员自身能力不够强,“双带”作用不明显,习惯于传统的农业生产和“提篮小卖”式的营销方式。少数党员不愿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二、对策探......余下全文>>
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应注意哪些问题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应注意:
(一)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队伍素质不高
绝大多数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队伍素质不高,缺少专业的经济管理队伍。绝大多数农村集体经济科技人才严重缺乏。由于农村集体经济所处的地理位置和受传统观念及现实社会问题的影响,农村集体经济很难吸引人才。绝大多数有管理才能和科技知识的人才不愿离开大城市到人才亟需的农村施展才能是一大现实问题。甚至,就连家乡在农村的科技和管理人才在学成后也不愿回到农村,为农村服务。人才引进成为农村集体经济面临的一大难题。
(二)缺少政策支持和扶持
集体经济发展不仅缺乏总体规划,而且有关集体经济发展状况的基础数据也模糊不清,给政策制定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前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比较混乱、集体经济发展缺乏规范指导等问题。当前,农民群众迫切希望政府给予土地使用、启动资金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落后的,因资金短缺,普遍感到起步难;发展到一定规模的村级集体企业,因建在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没有产权,面临随时拆迁的窘境,对今后的发展感到很困惑。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土地面临法律困境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对土地需求越来越大,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急剧减少,存量土地及其厂房、商铺租金等土地非农收益成了社区集体的主要收入来源,经营土地成为发展集体经济的重要途径。”宪法规定“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但作为下位法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只有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共事业的情况下,经依法批准才可以使用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对民间私人资本推动的农村工业化,引起的对集体非农建设用地需求扩张估计不足;没有为私人创办企业留下合理的用地空间。自发、私下的农村非农建设用地流转,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实施带来较大冲击,并且由于村民集体出租非农建设用地不受法律保护,如发生争议,集体就要遭受损失。
(四)集体资产产权不明晰且管理体制不顺畅
农村集体资产形成时间长,构成复杂,目前多数没有进行确权登记,产权不明,容易造成资产流失。加之目前集体资产的经营和管理主要还是村两委成员,多数没有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经营管理缺乏有效监督,制约了集体经济的发展。个别得益于地缘经济优势,靠土地征用积累较大集体资产的村,没有及时进行量化固化,集体资产名义上“人人有份”,实际上掌握在个别或少数人手里,有的出现决策失误,有的资产流失,审计中发现多起违规问题。
九:如何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村级集体经济是农村经济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发展程度关系整个农村经济发展大局,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促进经济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坚强支柱,是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根本保障。 一、当前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来源比较单一。多数村主要的收入还是依靠村集体公房的出租和村集体土地的征用。许多村集体经济的好坏是由出租集体公房和征用土地的多少来决定的,并没有广开思路,通过新方法、新途径,大力增强集体经济。2、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空间比较狭小。除县城各村和集镇部分村外,绝大多数村集体土地、山林和公房等资产价值低,开发成本高,难以带来直接效益。 3、部分村干部观念陈旧,能力不强。有些村干部认为党的政策是鼓励发展个体经济、民营经济,发展集体经济已经过时,认为搞市场经济就是谁有本事谁致富,只要经济发展了,农民富裕了,有无集体经济无关紧要,在思想方面,由于保守和小农意识根深蒂固,普遍存在 “靠山吃山,靠海吃海”的陈旧观念和“小富即安”心理,缺乏干大事创大业的开拓进取精神,没有大力去开拓新思路,只会抱怨没有资源、没有资金、没有政策,只会抱怨农村工作难做,村干部难当,他们对如何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没有明确的思路,“老办法不能用,新办法不会用”,面对新形势只能束手无策。 4、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活力。一方面导致部分村干部敢管,村民对村集体资产的好坏不关心,另一方面导致管理难度加大,经常出现集体资产流失现象,使部分干部群众对发展集体经济丧失了信心。 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对策与思考 1、理清发展思路,大力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 一是大力开发集体资源。村土地和林地资源比较丰富的村可以对机动田、机动山进行统一开发,既可以对外承包、租赁,也可以本村自己组织经营,以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对于有丰富矿、滩等资源的村,在有效利用、合理开发的前提下,制定长远规划,开发利用,变资源为效益。 二是开展服务创收。村级组织可以根据本地的生产特点举办社会化的服务产业,如农产品流通经营服务实体,农业科技服务实体等,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既为农业生产提供后勤保障,又为集体经济创造收入。三是通过工业强村。一些地理位置较好、基础设施较完善的村,可以利用本村的土地、劳力等资源,通过招商引资、集体参股经营的形式,引进资金和技术,在环境保护允许的前提下兴办中小型工业企业,实现工业强村。2、创新管理机制,形成良好的发展局面。严格规定村集体资金的使用方向和原则,切实履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搞好民主理财,严格控制各种非生产性开支,管好用好集体资金。做到村务、财务公开、公正、透明,按时公布,让广大村民都来进行监督,一切都在阳光下透明操作,不搞暗箱操作,防止了集体资产的流失。3、配好村级领导班子,强化培训提高。一是注重德才兼备和群众公认的原则,真正选把有能力、有本事,会干事,肯干事,能干成事的村干部,二是注重优化班子结构,注重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努力形成合理的年龄、知识、优化村领导班子的群体结构,实现村领导班子的最优搭配,达到知识互补、性格相容,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水平和驾驭全局的能力。三是开展系统性培训,培训对象要覆盖村干部、村党员和全体村民,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并根据不同对象的需求确定内容,增强培训的有效性。 总之,只有切实搞好集体经济,壮大了集体经济,才能使老百姓得实惠,我们要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增强农村发展后劲,推动“......余下全文>>
十:为什么经济经济广泛存在于农村,如何判断是集体经济
您好我们这里要讨论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主要指能否参加征用土地补偿费分配这一范围,不含此外的界定。因此,我们认为,所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指户籍在该集体经济组织,或生活在该组织,而对该组织的土地享有权利,负有义务的人。根据这一定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具有很强的身份性质,它可以依法定事件(如出生)而取得,和依合法行为(如因婚姻迁入)而取得。因此,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必须坚持两个原则:即以在该集体经济组织有户籍,生活在该组织为基本原则;以对该组织土地享有权利、负有义务为补充原则。具体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该集体经济有户籍登记。户籍是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档案文书记载,具有较强的法定性,是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重要条件之一。2、生存、生活在该集体经济组织。这主要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一种民事权利能力,人要生存才享有和具备,人死立即消灭。“生活”在该集体经济组织,主要是指出生在该组织,且为已具备该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所生的孩子。3、对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享有权利负有义务。这主要是指对该组织的土地拥有与其身份不可分离的权利和义务。总之,应当从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之户籍登记和拥有与该组织不可分离的权利义务相结合来把握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有户籍在集体经济组织,又取得了承包土地经营权,并生产生活在该组织的,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应当参加并享有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自不必多言,主要难把握的是“外嫁女”,离婚或丧偶的妇女、服兵役和高校在校生、“爬户口人员”等几种人员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因此,在确定这几类人员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时,应根据上述原则和条件,进行区别分析。(一)“外嫁妇女”的成员资格认定。妇女结婚在本经济组织,不涉及户口的迁移问题,对其成员资格自然无争论。但结婚到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是结婚到城镇的,其成员资格就应区别对待了。1、出嫁到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妇女的成员资格认定。妇女因结婚到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住在婆家,户籍没有迁出,承包土地亦存在,这要认定为原经济组织的成员,享有参加原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户籍已迁到婆家,居住生活在婆家,在婆家没有分得承包土地,在原组织保留有承包土地的,则不能享有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但原承包土地仍是其生存条件之一,应当按安置对象,依附于原承包农户(娘家),对征地安置补助费则享有分配权。2、对结婚到城镇的妇女的成员资格。农村妇女结婚到城镇,户口未迁出,没有取得非农业户口,承包地亦保留,但在城镇婆家居住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原组织成员,享有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户口已迁出,已取得城镇(不设区的市)户口,居住城镇生活,但保留原承包土地的,不再有成员资格,不能享有征地补偿费分配权,但可因保留有承包土地,应当系有承包土地被征用后的安置补助费分配权。(二)对新生孩子的成员资格认定。其父母均具有该村集体经济成员资格或父母一方为该组织成员,户籍登记在该组织的,虽然因“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原则而没有取得承包土地经营权,但是,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是法定权利,不是约定权利,且是农民生存之基本权利,可以因出生这一事件而依法律规定自然取得征地补偿费分配权,且无论是计划内生育还是计划外生育,成员违反计划生育之婴儿,依法有生存权利,都应享有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三)对丧偶和离婚妇女成员资格的认定。丧偶和离婚的妇女,回娘家居住生活,户籍和承包地仍在婆家的,具有婆家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享有征地补偿费分配权;若户籍已迁回娘家,居住娘家生活,仅承包地因“减人不减地”原则而留在婆家的,不再对婆......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