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异地转移

一:失业保险能跨省转移吗

你好!是可以转移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先满足下面两个条件:

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失业保险缴费义乌满一年非自己主动辞职

然后就是一大推手续要办:应在离职之日起60日内持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和照片到户口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注意是户口所在地,也就是说,如果你户口在云南,二人在河北上班,你就要千里迢迢回老家办。而按照目前的标准吗,大多数城市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多在几百元不等,基本不超过1000元,经济也落后的地区,能领取的越少。钱不多,能领取的时间不长:失业之前累计一年至五年的,最多领12个月;五年至10年的,最多领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最多领24个月。

二:异地的失业保险能转移吗

由于是单位解除合同,所以你可以领取失业金的,但是,不能在北京领取,只能转回户口地领取的

异地转移,只能向户口地转的,一般只能转养老保险,但是符合领取失业金的,那么失业保险或者说失业金就可以转回户口地去了

公积金的确没有办法,北京规定比较死,只有农户才可以离职后申请退,城镇户口不能中途退的,只有买房等才能申请提取,最差情况退休的时候提取

三:异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规定

1.异地领取失业保险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一次性领出?

农珐户口就可以一次性领取.

2.领保险金的标准是按上保险的城市的标准领取还是按户口所在地的标准领取?

按户口所在地标准.

同时,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

其失业金的领取有这样方面的规定:累计交纳满一年不足两年的时间的,可以领取到三个月的失业金,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以此类推,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即两年时间。

手续包括失业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身份证等。相关手续需要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办理有效。

四:失业保险可以异地转移吗

失业保险是社保的组成部分,如果交了没有领取过失业金,那么可以随养老保险等一起转移。如果已经按规定领取失业金,那么失业保险已经无记录了,转移也是空的,没有钱了。

五:失业保险可以转移到异地吗?

可以转移呀。你带上失业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接收函,注明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户名、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去市社保中心填写《某某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登记表》办理,之后就由社保中心来办理流程了。你要是自己嫌麻烦的话,可以咨询51社保网帮忙代办,他们做社保口碑一直很不错的,希望能够帮到你!

六: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可以跨省转移吗

按社会保险法规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可以跨省转移。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七:失业保险可以转移吗

由于是单位解除合同,所以你可以领取失业金的,但是,不能在北京领取,只能转回户口地领取的 异地转移,只能向户口地转的,一般只能转养老保险,但是符合领取失业金的,那么失业保险或者说失业金就可以转回户口地去了 公积金的确没有办法,北京规定比较死,只有农户才可以离职后申请退,城镇户口不能中途退的,只有买房等才能申请提取,最差情况退休的时候提取

八:失业保险跨省转移关系

失业保险目前没有全国统一的转移接续办法,各地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有所规定,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第二十二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唬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此条规定比较笼统,最好咨询转出地和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或拨打当地12333服务咨询电话。

九:异地怎么领取失业保险金

异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规定:

2002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和职工在职期间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时失业保险关系转迁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或职工在职期间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迁。

其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在转出前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转移;

在省、自治区内跨统筹地区的,是否转移失业保险费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

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转出单位或职工开具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转出单位或职工应在开具证明后60日内到转入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并自在转出地停止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当月起,按转入地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

转出前后的缴费时间合并计算。转入地经办机构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并提供相应服务。

十:辞职后社保跨省转移的流程

离职后,劳动者的五险一金和档案的处理通常如下,具体全国各地的实际情况有区别,应该以当地为准,当事人应该去当地咨询一下:

1、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采用 “双转移”模式,转移手续如下:

一是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二是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此后,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旧参保地两地社会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只要审核通过,参保者将在45个工作日后接收到社保部门完成转移的通知。

2、医保账户可随人划转。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

而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当劳动者离职之后到新城市就业,即可加入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将通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劳动者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就业地在中止参保手续的同时出具参保凭证备查。同时,个人账户余额通过保险经办机构转移。这意味着,只要你在新就业地参保医疗保险时提供足够真实的参保信息,那么所有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事情你都不用再费心了。

3、工伤及生育保险

这两种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4、失业保险转移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如需办理手续,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不需划转资金。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

4、公积金异地购房只能一次性提取

按规定,个人到外地工作,如果他在外地的工作单位已为其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那么他就可以将在原来住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转移到外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办理时,该员工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给在原居住地的原单位,通过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申请办理。

而员工个人档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要在十五天内办理社保和档案转移。而如果当事人一时没有新单位,可以暂时挂靠原单位。

因地区差异,各个省市会有所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社保局和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官方回答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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