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约协议书怎么解决
输赢要看你们三方签订的合同来定,法院是讲证据的地方,而合同是最有约束力最具权威的证据。只有看合同的条款才能判定你胜诉的机会。 老实说,如果你要起诉租客,你只能向法院提出的起诉理由是 1、要求租客继续履行合约。这要求没多大意义吧。 2、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这就要看合同条款是否列明赔偿金额,如没有的话就要等法院判决,不过我可以说,双方签订合同后,到租客提出违约,这段时间内对你的损失(经济损失)应该不大,你无法得到大额的赔偿,而且提出赔偿会要求你提供证据,证明在此期间你经济上的实际损失,例如你在这段时间为此间仓库的装修(要求提供装修合同、发票)等等才能成立的。那些以后每月租金是不算入你的损失,法院不会支持的。
二:合同违约怎么办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触可能造成的损失。
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有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三:签协议后违约怎么办
没看到你的协议内容,大概有以下几种情况:1、如果协议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即可;2、协议中由有关定金的规定的,按照规定;3、如果约定的是订金,而协议的相关内容是关于定金的,则要按照定金的约定处理;4、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综上还要看你的协议怎么约定的,如果没有约定相应的后果的,则应当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处理。详情可加QQ403373964,
四:有关双方均违约的合同
1,如果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来走,是不存在双方违约这个说法的。
甲未按期汇款,违约在先。而乙之后未按期汇款的行为,可视为行使不安抗辩权(即乙由于甲违约在先,怀疑其履约能力而暂停履约义务)
合同则始终有效,甲有义务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乙的损失。
2,乙对甲追究是有期限的,时限我记不清了,似乎是半年还是一年。 但甲不可以追究乙,因为从法律意义上讲,乙并未违约,而是使用了不安抗辩权。
3,无论从头到尾合同有效与否,本合同中有关争议的解决办法始终都是有效的。
总结:你这个似乎明显是个法律题,法律系的学生在做作业?
五:关于合同违约,一般违约是指什么?
“一般违约”,相对于“根本违约”而言,是指没有履行合同约定或法定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要求,但是还没有达到根本违约(即合同相对方有权期待的,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最基本要求)的程度的违约形态。
六:在合同书上没有写违约会怎样,违约一方用赔偿么?
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六十一条规定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参考资料:http:/...htm#i7
七:合同一方私自违约怎么办
1、按照你的说法 应该是你已经交付定金给对方了 注意看清楚是否定金(不是订金) 如果是的话 可以要求双倍返还 也就是对方应该退还你的定金并赔偿和定金一样数额的钱给你
2、对方的抗辩理由不成立 你可以在双方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 起诉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3、如果你有证据可以证明对方已经明确表示不想继续履行合同(比如录音 或者传真之类) 你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起诉要求赔偿你的损失
八:合同违约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特定履行,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其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继续按照合同所约定的主要条件继续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2)采取补救措施,主要是指当事人违反合同的事实发生后,为防止损失发生或扩大,而由违反合同行为人依法律规定或者约定采取的措施,以给权利人弥补或者挽回损失的责任形式,主要适用于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况。(3)赔偿损失,是指合同当事人由于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财产上的损失时,由违约方以其财产赔偿对方所蒙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违约责任形式。违约的赔偿损失具有补偿性。违约的赔偿损失是强制违约方给非违约方所受损失的一种补偿,一般是以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为标准。(4)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非违约方一定数量的金钱。违约金是合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之一,违约金在大多数国家通常由合同当事人约定,法律对此不作规定。(5)执行定金罚则,定金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以担保其债务的履行为目的,而向对方给付一定金钱或其他代替物,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以上五种方式的适用有的可以并用:如继续履行可以与违约金、赔偿损失、定金罚则并用,《合同法》第112条规定: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114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九:签完合同要毁约怎么办
你现在是否已经拿到毕业证,如果已经毕业了,签订了3年的合同,现在想违约,你可以提前30天通知单位,最好以书面辞职形式提出,通过EMS快递邮寄,保留好邮寄回执。30日后可以离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等条款都属于无效条款不必担心,但是你入职的时候如果发生过培训费用的,而且你签字确认过的,应当赔付给单位。你是否签订过保密协议或者竞业限制,如果有,在单位支付你相关待遇时,你也不能到同行业参加工作。
如果你没毕业,那么你签订就业协议,还是其他协议,不在劳动合同法调整范围内,劳动部门一般不予受理,如果发生纠纷,属于人民法院民事纠纷范围。
十:违约买卖合同应该怎么处罚!
编辑:上周案例中,开发商逾期办证,本周又一逾期交房问题,实际我们在电话或信箱中接到不少这样的咨询问题,而违约不管是基于主观还是客观原因都有发生。而违约金的性质和作用又是怎样的呢?
付春华律师:违约金是一种责任形式,同时也是一种独特的担保方式,在性质上具有补偿性与处罚性,虽然属于当事人签订合同的自治范围,但也不是绝对的,是要受到一定条件制约和限制的,不能完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因为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事先约定的,在签订合同时不可能完全知道将来在合同履行中会出现什么情况,合同能否履行以及履行到什么程度,会不会造成损失,以及实际损失的多少。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大大低于损失,就使得违约金条款难以起到制裁和处罚违约行为并补偿守约方的损失的作用;若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则容易导致守约方获得不当利益,使得违约金条款的约定成为一种博弈,从而不利于市场正常交易秩序。
编辑:约定适当的违约金,有利于督促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从而保障对方当事人合同目的实现,像本案中,违约金与实际损失有悬殊时,即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违约一方认为违约金过高而且能证明所造成的损失时,是否只能按损失的30%计算违约金?
付春华律师:不能。我国《合同法》规定,违约金过分高于所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要求适当减少,该损失是可以预见的可能损失。但正如我们所说违约金除具有补偿性外,还带有处罚性,不是一旦“过高”就应当调低。《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违约金的条件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强调的是“过分高”,并且是“适当减少”,而不是按照实际损失赔偿违约金。再说,违约金的给付并不以守约方有实际损失为前提,而是只要对方有违约行为,不管守约方有没有损失都可依据违约金条款请求给付违约金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只是提供了调整违约金高低的参考,即以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的30%为标准适当减少,如何减少、减少多少应当以具体案件分析,并且其适用范围是特定的,即只适用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