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的申请执行报告应该怎么写
你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后,法院应当在10天内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对方在指定的期间执行判决。在指定的期限内对方不执行的,法院才开始强制执行。你可以根据法院发布的执行通知书来计算法院何时开始强制执行。
整个案子执结的时间,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实践中要看对方的配合程度,如果对方不配合的话,时间就很长了,甚至会发生无法执行的情况,建议你时刻注意对方的动向,如果发现有转移、隐匿财产的情况,立刻向法院报告。
二:09法院执行个人工作总结
法院个人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院党组和办公室党支部的正确领导下,在办公室全体同志的支持和帮助下,我能够及时调整好自己的心态,重新摆正自己的位置,尽快适应自己的角色变化。在工作中,能够时刻从共产党员的党性要求出发,严格要求自己,并不断充实和完善自己,工作积极进取。同时,按照法院工作人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业务知识和各项综合素质,较好地完成了领导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生活、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努力学习法律及各项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才能不断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在工作中我能够不断增强学习理论的主动性、自觉性,强化系统性、条理性,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文化素质。采用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同志学的方法,努力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用。通过学习进一步拓宽知识面,更新知识结构,汲取精神食粮,丰富自我,提高自己立足法院干好工作的本领。一是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学习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并将所学用于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一年来,对全院组织的所有教育和学习我做到了一课不少、一堂不漏,并努力做到学以致用,尤其在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对照标准要求,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剖析,做到了从心灵深处查找对党员先进性认识上的不足,从工作态度查摆在工作落实上的不足,从生活态度查看在自身要求上的不足,并制订了切实可行的个人整改措施,原创:www.wenmi114.com有力地指导了自己的工作。二是活注重加强法律知识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在工作之余和节假日时间,能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和应用文写作,不断提高驾驭整体工作的能力。在具体的学习过程中,我始终坚持从“三个少”中挤时间,即少聊会闲天、少喝点闲酒、少看会电视,做到“四个常”即常看、常思、常问、常做,不断巩固学习的效果。三是虚心向身边的同事学习,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在工作和学习中,我时刻牢记“三人行则必有我师”的古训,以虚心向身边的同事请教为荣,通过嘴勤、脑勤、手勤,不断地将学习的效果引向深入。通过一年的学习,我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写作水平,及信息采取、编报水平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使自己在尽量短的时间内熟悉了工作环境和内容。
二、脚踏实地,埋头苦干,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是每一位机关工作人员,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在法院办公室工作期间,我始终不渝地坚持平心戒燥、与人为善、踏实工作的态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了“四个好”,即自己份内的工作主动干好、上级机关安排的工作必须做好、领导交办的事情想法办好、同事求助的事情尽力办好:一是在主任的领导下积极做好法院各部门内部协调工作。法院办公室是法院内部的“枢纽”和对外接待的“窗口”,代表法院糸统的形象。为此,我每天坚持按时、准点上下班,,认真有礼地接待各方当事人和上访群众,真正做到了“三不”即态度不燥、言语不急、法律讲解不断,使当事人来访的过程变成我们宣传法院良好形象和法律知识的过程。同时,主动协调法院内部各部门的工作,做到了及时汇报(向上级机关和领导)、及时反馈(种类情况和信息)、及时通知(各种会议和活动),为有效地促进法院以审判为主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作出了自己的贡献。二是从严要求自己,认......余下全文>>
三:新形势下如何实现法院执行工作高效化
一是以素质教育经常化为基础,铸造一支过硬的执行队伍。要始终坚持教育先行,大力倡导“全员学习、终身学习、团体学习”等理念,狠抓执行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 教育方法上,注重形式多样,把讲大道理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引导执行人员树立“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等观念,提高政治思想教育的有效性。把普遍教育与分层次、分时机教育相结合,采取集中学习、分散学习、疑难案件讨论会等形式,增强素质教育的针对性;把平时的谈心教育与严格执行纪律相结合,增强政治思想教育的严肃性。把领导的帮助教育与同志之间的思想互动相结合,把短期培训与远程教育、请专家学者讲课与执行人员上台讲法相结合,做到知与行、理论与实践的统一。 二是结合法院文化建设,形成以庭、室为单位的经常性学习研讨组织,为执行改革与发展搭建平台,提供保障。教育内容上讲究学用结合。结合以“转变作风、树立形象、优化环境”为主题活动,引导执行人员充分认识执行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增强大家做好执行工作的自豪感。结合学习长霞精神活动,教育执行人员切实做好每一项工作,办好每一起案件,增强法官的责任感。 三是以日常管理制度化为依托,构筑一道牢固的屏障,以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为主线,不断拓宽管理监督的空间和渠道,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提高执行透明度。加强日常管理,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组织纪律性。对院里出台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逢会必讲,警钟长鸣,要求法官时时以“慎权慎独慎微”自勉,不滥用职权,不以权谋私,自觉抵制人情、关系的诱惑,使司法为民这一宗旨在执行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 四是以执行流程规范化为核心,提升执行公信力。充分发挥执行体制改革带来的“纵横联合、集体发力”优势,对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量化、细化和规范,对每个案件分门别类,因案施策,做到案件推进与环节期限相对应,不给地方保护、不当干预以伸展空间,防止案件久拖不执、久执不结等现象的发生。对不能按期执结的案件,承办人必须写出报告说明情况,并办理延期相关手续,否则按照《执行工作考评办法》处理。 五是以执行程序公开化为前提,增加执行透明度。 即本着“公开、公正、高效、廉洁”的原则,将案件执行全过程置于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直接监督之下,把执行程序中当事人的权利公开化,通过采取执行告知、执行听证、执行回访等措施,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增加执行工作中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避免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误解,避免承办人暗箱操作。 六是以执行文书格式化为窗口,增强法官自律力。针对执行队伍素质偏低、办案粗糙、容易出差错等问题,不断强化执行文书的“窗口意识”,按照裁决文书改革的有关要求,对现有的法律文书进行细化处理。依照法律要求,对每一个案件的每一个环节进行细化量化,将流程管理表、立案审批表、执行通知书、执行措施告知书、结案审批表等法律文书以一定的格式固定下来,适用时认真填写,以达到执行文书“种类齐全、措施严谨、格式规范”的目的,减少不必要的差错,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 作者单位: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
四:求一份法院执行局干警个人半年工作总结
主要写一下工作内容,取得的成绩,以及不足,最后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 转载: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研究,分析成绩、不足、经验等。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总结与计划是相辅相成的,要以计划为依据,制定计划总是在个人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 总结的基本要求 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这部分内容主要是对工作的主客观条件、有利和不利条件以及工作的环境和基础等进行分析。 2.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中心。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什么性质的,怎样产生的,都应讲清楚。 3.经验和教训。做过一件事,总会有经验和教训。为便于今后的工作,须对以往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集中,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来认识。 今后的打算。根据今后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吸取前一时期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等 总结的注意事项 1.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不夸大,缺点不缩小,更不能弄虚作假。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2.条理要清楚。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 3.要剪裁得体,详略适宜。材料有本质的,有现象的;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去芜存精。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该详的要详,该略的要略。 总结的基本格式 1、标题 2、正文 开头:概述情况,总体评价;提纲挈领,总括全文。 主体:分析成绩缺憾,总结经验教训。 结尾:分析问题,明确方向。 3、落款 署名,日期
五:法院执行人员未按要求向被执行人下达财产报告令,是否应承担责任?
强制执行的财产范围,在民事诉讼法与司法解释中是有规定的。
《司法解释》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的,应当向其发出报告财产令。报告财产令中应当写明报告财产的范围、报告财产的期间,以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法律后果等内容”。被执行人应当报告的财产范围非常宽,《执行解释》第三十二条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被执行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应当书面报告下列财产情况:
(一)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
(二)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三)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四)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
(五)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
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当前财产发生变动的,应当对该变动情况进行报告。被执行人在报告财产期间履行全部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报告程序。
该条规定应报告的财产既包括现金、动产、不动产,也包括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既包括当前的财产情况,也包括被执行人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当前发生的财产变动情况。《执行解释》第三十三条则做了具体的补充报告的期限:“被执行人报告财产后,其财产情况发生变动,影响申请执行人债券实现的,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补充报告。”在第三十四条规定了查询和保密制度。第三十五条规定了执行法院可以依申请或职权调查核实制度。现实生活中,有一些被执行人有财产,就是故意拖延不执行。在我国执行程序中不仅首次明确规定了财产报告制度,并且解释做了进一步的具体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一项法定义务,财产报告使法院在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方面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可以保证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二百二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工作和学习所必须的费用;自然人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基于抚养关系、扶养关系、赡养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基于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而产生的给付请求权;金融机构交存在人民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及其营业场所、使用中的运钞车; 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等公益法人正在使用的为完成公益事业所必须的房屋、器械、设备及其他物品;国家机关的财政性资金及履行职务不可缺少的财物,法院不能执行。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余下全文>>
六:如何做好基层法院管理工作汇报范文
法院管理工作是一种按照客观规律要求,遵循一定规范,讲究科学方法,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实现司法公正的管理活动。这些活动的实现要通过人的具体行动去实施。因此,人民法院管理工作必须把握住人这个根本因素,充分发掘、调动、激励人的主观能动性。只有这样,领导者才能更新观念、正确决策,被领导者才能秉公执法、乐于奉献,自觉遵守职业道德,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创出丰盈绩效。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指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人民法院要以党的十七大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重要指导思想。我们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要在坚持以人为本上下功夫,做文章;就要按照法律程序,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律事实,公断明判是非,实现“案结事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那么如何将以人为本落实在的各项法院管理工作中去,以此彰显公平正义,实现审判价值追求,落实司法为民的真谛,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笔者结合基层人民法院管理工作就这一问题,谈一点自己的认识和看法。
一、服务大局,提升法院管理工作水平,就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基层人民法院管理工作的一切活动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通,因此在行使审判职能过程中能否真正以人为本,关注民生、重视民生、服务民生,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关系到社会政治稳定,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
在日常管理工作考评中发现,一些经常性的问题还是不断出现,如个别干警素质不高,服务大局能力不强,司法为民认识不高,无不影响着司法公信力。因此连续三年我们狠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强化以人为本理念的牢固树立。最高人民法法院院长王胜俊指出,“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授予的,我们只能用它为人民谋利益。时刻把群众冷暖记挂心头,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人民法官要始终把‘人民’二字牢记心头,带着深厚的感情为群众排忧解难,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正因为如此,坚持把以人为本作为法院工作的一种指导思想、一种根本宗旨,作为人民法官的一种政治意识、一种现代理念,始终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事事处处为人民群众着想,时时刻刻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在审判法院管理工作中,牢固树立亲民观念,心中装着人民,感情贴近人民,设身处地感受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所怨,做到思想上为民、程序上便民、实体上护民、作风上亲民,解民忧,排民难,维民权,保民安,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实到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制裁违法、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审判过程中去,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二是加强法院管理。建立赏罚分明的激励机制,健全完善《岗位责任制》内容,并层层分解,落实到庭到人,并以法院管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各部门年度考核标准,年终根据每位干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给予不同层次的奖励,有效地调动了干警的管理工作能动性,形成了浓郁的干事创业氛围。
领导干部提高领导艺术是“以人为本”的前提
对人的管理是一种权力,同时又是一门科学和艺术,这种艺术文明、公正、智慧则局面稳定、事半功倍,否则,就会局面动荡、劳而无获。对人管理的目的是调动人的积极,中心是处理好上下级和左邻左舍关系,使下级努力工作,同级乐于配合,上级大力帮助,上下左右齐心协力拧成一股力量,共同做好法院管理工作。因此,提高领导干部自身的领......余下全文>>
七:征信报告中的法院执行记录已结条对贷款有影响吗
是这样的。有强制执行,说明你之前有债务关系一直没有履行,说白了,就是你一直拖欠,结果被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既然强制执行你,就证明是你输了官司,你是恶意拖欠。这个在征信中是很重的一笔。
你的征信报告虽然没有写你有拖欠债务,但是“强制执行”这一生效判决,更确凿的说明了你恶意拖欠债务的事实。
如果这个“强制执行“所关联的债务关系是银行的,也就是说,你是因为欠银行的钱拖着不还被强制执行的,那你现在应该已经在银行的黑名单中。你以后基本不用想再从银行贷款了。
不要不在乎个人征信。很重要的。有借有还。
你恶意拖欠他人财物,法院判你归还,你都不肯还,非要等到法院来强制执行你,你有这样的恶性习惯,哪个银行敢贷款给你。
我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八:关于法院强制执行庭执行程序问题!
在法律上执行的程序上完全合法另外你文中所说 法官一个人去你们单位执行 这句话你凭娘心说是真话吗?你既然愿意配合法院的工作 也到网上来求助 就希望你客观的把事情的真实性还原
你所说愿意配合法院的工作你在实际行动上有没有配合 执行庭也会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对双方做出调解 调解达成不了的 强制执行也会保留你的基本生活费用 法院干警100多人 不是每个人素质都能达到你的理想要求的 每个人的素质都不一样 在政法系统里 法院的素质相对来说是最高的 不信你下次跟公安机关的人打交道试试
望采纳
九:关于法院强制执行财产的范围
1 "被执行人为了逃避强制财产执行,用别人的名义买了一辆拖拉机,"如能查实,则该财产属于强制执行之范畴;
2 "其儿子的结婚的财产"如果能证明是其父亲所赠送,则属于强制执行之范畴,如果是儿子自己的或者其他人的,则不属于.
3 现代法律中早已摒弃了"连坐或株连"制度,废弃了所谓"父债子还"的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