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权力清单制度
一、什么是权力清单制度?
就是界定每个职能部门、每个岗位的职责与权力边界,让民众都知晓权力的“家底”。即权力只能在某个部门、岗位被明确赋予的职责和边界之内活动。某个权力岗位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便一目了然了。
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权力边界清楚了,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也就清楚了。一旦有人越界,便可依法问责。
二、、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有必要重视三个关键词:清理、透明与执行。
第一个关键词是:清理
之所以强调要清理地方政府的权力,实在是因为各级政府所掌握的权力种类繁多、数量庞大。中央一再推动简政放权,就是要将地方政府手中不必要的权力削减掉。政府不是万能的,不能包办一切事务。过多的权力集中于政府,也容易导致腐败问题的产生。过往的经验与教训,一再说明这一点。
权力的清理过程,必然是一个博弈过程。比如,过多过滥的审批权伤害了市场经济的发展,但削减审批权注定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改良往往就是温和、渐进的变革。唯有深入的清理,权力清单才能有质量,权力边界的厘清也因此更具意义。
第二个关键词是:透明
道理很简单,倘若缺了透明度,权力依旧是在混沌状态,对权力的监督无从谈起,那么这样的权力清单也不过是一个漂亮的“花瓶”——看起来好看,却派不了实际用场。权力的公开当为普遍原则,不公开应是例外。凡是不涉及国家机密的公共权力,理应都在强制公开之列,接受民众监督。
第三个关键词是:执行
当权力清单制度逐步建立,当权力运行的程序、环节、过程、责任逐渐规范,这个时候,就应该强调可执行、可问责。执行到位与否,关乎权力清单制度最终的成效。
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不是制造时髦的概念,实为改革之需。但愿更多地方政府积极行动,探索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削减政府的自由裁量权,让公权力更清晰、更透明。
二:十八大提出的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十、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35)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完善党和国家领导体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
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
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36)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各级纪委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
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履行监督职责。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
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方面法律法规,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健全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机制,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
(37)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围绕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和建设。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完善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改革会议公文制度,从中央做起带头减少会议、文件,着力改进会风文风。健全严格的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着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楼堂馆所建设。完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着力纠正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改革政绩考核机制,着力解决“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不准多处占用住房和办公用房,不准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不准违规配备公车,不准违规配备秘书,不准超规格警卫,不准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超标准享受待遇等问题。探索实行官邸制。
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防止领导干部利用公共权力或自身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
三:怎样制定权力清单制度
A 怎样制定权力清单制度
一、公开;
二、规范;
三、问题是:从公开到规范到底有多远?
当前,梳理权力事项、公开“权力清单”成了干部群众的共识共为。“权力清单”有了,紧随其后的就是规范运行程序。各级各地为此绘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行使权力的主体、条件、完成时限、监督措施等,并用注脚的形式,对权力运行中的限制性条件等做了详细具体的说明。而这些还仅仅是书面上的东西,要真正让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清单”从公开到规范运行,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还有很长路要走。
转变“官念”。行政权力,说到底,是领导干部才有的。越是级别高的领导干部,其行政权力往往越多也越重要。而使用权力的主体,也是领导者。因此,要想真正实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权力运行程序,首先必须领导干部转变“官念”,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事业观、政绩观、道德观,明白权力是谁赋予的,清楚应该怎样行使权力,自觉将手中的权力规范在程序上、流程里,做到不越位、不滥用、不乱作为。切忌“权力清单”有了,但领导干部并没有按照“清单”来行使权力,而是程序上的空转、形式上的空摆、内容上的空填,或者说忙了具体的工作人员和软件设计人员,而领导者依然是我行我素,那样的“权力清单”不梳理、不公开也罢。
权责分清。在其位,谋其政,担其责。有多大权力,就应该担多大责任,承多大风险。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必须谨慎用权、规范用权。然而,有些时候,有些干部,只知道享受权力给自己带来的那份“感觉”、那种“福利”,而不愿意、不主动承担责任,不能做到尽职尽责,或者急功近利,搞各种各样的形象工程、面子事业;或者人浮于事,遇到问题推诿扯皮;或者见利忘义,贪婪渎职,损公肥私,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因而,编制“权力清单”的同时,必须签署“责任罚单”,对不作为、乱作为、越权、滥用职权的行为必须做出科学合理严格的界定,从而让干部如履薄冰、规范用权。
硬化监督。公开“权力清单”的目的、规范权力运行的“缰绳”,不是别的,正是监督、监管。只有监督到位、监管得力了,才能从根本上预防权力失范与犯罪。按照以往的惯例,对于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不是没有监督措施,而是不严、不紧、不硬。尤其是老百姓的话语权、监督权没有得到有效保障和发挥。能否真正实现对领导班子以及领导干部行政权力的有效监督,关键是两个方面。一是,切实解决监督权的不对称问题、监督力量分散的问题。二是,切实发展党内民主,发挥党代会的民主作用。另外,还需要党内监督与完善人大法律监督、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几大监督“集体发力”,形成强有力的对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的监督网络。建立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防范执行政策失真、选人用人失准、重大决策失误、从政道德失范、权力影响失控等岗位风险,特别是加强对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
刚性执行。制度再好,规范再多,措施再严,离开执行,也只能是中看不中用的“镜中花”、“水中月”。行政权力能否真正做到公开透明运行,公开透明只是一方面,关键是要将公开的、公示的、公布的“权力清单”严格规范到位地执行起来、落实下去,要采取一系列措施,使权力想不公开都不行,让权力想不规范都不能。首先,对权力底数要清楚,对行政权力清单和程序流程图,不能似是而非、模棱两可。其次,不能只公开,或者假公开,而必须真公开、真运行,不能停留在形式上、程序上,更不能是具体办事人员在......余下全文>>
四:权利清单体现了权利清单的哪项内容
权利清单是界定每个职能部门、每个岗位的职责与权力边界,让民众都知晓权力的“家底”。
近日,国务院审改办公开了国务院60个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共计1235项。与此同时,各地近期密集推出地方版的“权力清单”,开启大规模“晒单”行动。专家对此表示,国务院部门晒出“权力清单”,无疑是一场“透明革命”。
晒出权力清单、亮出权力“家底”,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中央提出在各级地方政府推行清单管理,各地开启大规模“晒单”行动,这意味着政府服务管理将全面升级。
从政府自身改革做起,向自己手上的权力开刀。去年两会,李克强总理曾公开承诺,本届政府将削减国务院各部门17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中的1/3以上。截至今年2月,国务院共分批取消和下放了416项行政审批等事项,取消和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348项,并修订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推动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开了弓哪还有回头箭?我们只能是一抓到底、一往无前。”李克强总理今年3月13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闭幕后会见中外记者提问时说。从提出简政放权,到公开“权力清单”,政府自身改革在加速推进。
晒出权力清单就是依法健全政府职责体系,不仅仅是中央政府部门,还包括地方各级政府,从制度上锁定改革成果。公开“权力清单”,意即通过公开审批权存量,从而防止出现审批权增量现象。由于长久以来形成的管理模式的惯性,现实利益的驱动,法治理念的欠缺,简政放权常常是边减边增,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存在“家底”不清的问题,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甚至成为减少数字的游戏,如有的部门将一些常年不用的审批项目合并成一个,或者是把从来就没有人申请过的审批项目取消以在“数量”上来减少,有的审批权涉及多个部门,权属处在交叉地带模糊不清。
权力清单主要是为“锁定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底数’,接受社会监督”,政府部门必须强化权力边界意识,规范行政裁量权,唯有清单列出的行政审批权。若越出清单之外的任何“审批权力”都属违规,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是权力走向更加“透明”和“有限”,可以最大限度预防行政审批环节的权力寻租行为。
权力清单的设计就是要求政府尊重市场的作用,要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将不该由政府管的事转移出去,真正向市场放权。简政放权的关键是“简”和“放”,原来政府包揽了大量的社会事务,现在要向社会下放权力,还权于民。要切断政府直接干预企业微观事务这只“手”做减法;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就是要加强政府服务这只“手”做加法。行政审批权减少,而不是职能削弱,是政府工作从内容到方式发生变化,防止政府职能越位、错位、缺位等问题,使市场更加充满活力。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按照负面清单和权力清单制度,凡法律没有禁止的,相对人皆可为之;凡法律没有授权的,政府及其部门不得为之。简政放权,公开“权力清单”,这不仅是为了给行政权力打造一个制度的笼子,使之科学有效运行,更是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长远之策。
五:权力清单制度涉及行政法的哪些内容
广推权力清单制度,是从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施行的政府内部的自觉行动,是一次深具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色彩强于法律强制要求的自我变革。
首先,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是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方式。行政效能强调数量与质量、功效与价值、目的与手段、过程与结果的统一。[1]公布权力清单目录,有利于明确权力边界,增强组织内部的协调性和外部的遵从度,部门内外达成共识,一定程度上可减少不必要的摩擦冲突,降低行政管理和运行成本,提高行政效能。
其次,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是调控行政立法的必要补充。20世纪以来,一般性、抽象性的根据、基准由法律来规定,而具体性、实质性的内容则委托给行政立法,“框架立法”越来越多。[2]立法权被分割、转授,而道德约束相对软性和政府部门有限理性等极易导致部门利益化,在阳光下晾晒权力并进行制度化运作,倒逼立法良性,是对行政立法天然缺陷的自我修复。
再次,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是深化行政治理的突出体现。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关键是制度现代化。要培养和增强制度自信,就必须尊重制度形成规律并厉行制度创新。制度的发生、形成和确立是在人类历史长河的消逝和人类活动沉积的双重结果。[3] 广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是一次崭新的行政实践,是具有开拓意义的制度创新,必将为国家治理体系注入行政治理的强大内生动力。
第四,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是优化行政服务的内在要求。美国“重塑政府运动”三原则:顾客导向原则主要是解决思想观念即“为谁服务”的问题;竞争导向、结果导向原则主要是解决程序和实际效果即“如何服务”的问题。[4] 在职权法定基础上,用行政手段编织权力的制度笼子,并着力规范权力运行轨迹,进一步解决“权为民所授、权为民所用、如何为民用、如何让民满意”的问题,最终达到优化行政服务的目的。
最后,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是推进行政公开的应有之义。在美国,公开公正成为民主程序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让阳光照耀所有重要行政决策的过程,可激励政府机关更高质量达成行政目标。[5]行政公开包括:行政立法和政策公开、执法行为公开、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行为公开以及行政信息、情报公开。[6] 公开以权力依据、类型、数量和运行程序为核心内容的权力清单,既是公权的自我约束,也饱含对私权的尊重和敬畏,一定程度上明晰了公私权力(利)的界限。
(二) 逻辑起点:限制权力而非设定权力
权力清单制度的逻辑起点,在于限制权力而非设定权力,通过行政层级的内部管理方式进行梳理汇总并分类公布,具有“示范性、规范性、公示性、工具性、变动性”[7]等特性,在权力制约制度谱系中展示了四个维度。
1.权力清单应是伸缩有为的指向标。一般来说,行政职能和行政权力行使包含积极和消极两个指向,即:依法作为和依法不作为以及应当依法行为而消极未作为。从对相对人的影响看,尽管大多数行政行为是赋予义务或限制甚至剥夺权利即侵益性行为,但某些行政行为赋予当事人权利或减免其义务即授益性行为。[8] 20世纪行政国家的产生,源于国家行政职能的增加和行政权的扩大,意味着社会经济发展所必需的秩序的确立和保障,也意味着个体的自由和权利受侵害的威胁性和可能性增大。[9]
2.权力清单应是动静结合的刻度尺。从形式看,权力清单一经公布便成为静态,而从内容看,权力清单目录中的权力范围、数量和类型等则是动态的。国家治理是个综合体,在发展过程中,国家权力、社会权力等多种治理力量此消彼长、相互渗透或转化扩张;国家管理领域、范围和事项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发生变化;而且立法不可能事前对所有权力进行事无巨细的明确授权;加之法律具有滞后特性;并且制定的法不一定是......余下全文>>
六:什么是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就是法律法规赋予国家机关所行使的具体权利,以及所应当承担的责任。以清单的形式名列出来向社会公布。
七:跪求,政府权利清单制度实施方案! 30分
A 关于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的实施方案
现就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公共权力“取得要有据、配置要科学、运行要公开、行使要依法、监督要到位”的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以制度规范权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衡,促进决策民主化、执行程序化、监督制度化,努力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等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二、具体任务
(一)认真做好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权力梳理
按照机构改革“三定”方案,进一步明确权力设置的法定依据,在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编制《行政职权目录》,以制度形式固化职权清单,同时绘制单位权力运行流程图,通过上墙、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二)着力抓好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各项制度的建设
1、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明确议题范围,如研究制定全局性、政策性问题;班子成员分工及调整等权力配置;干部人事管理;较大项目和较大金额的审批;较大宗物资采购;制定修改重大事项的工作制度和程序等。规范会议程序,按照“会前协调、准备材料、提前通知、充分讨论、逐项表决、作出决策”等六项程序进行。规范会议要求,形式主要有党支部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等,因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需马上决定的,事后要及时与其他班子成员通气,并在下一次会议上通报情况。
2、明确权力的运行规则。权力运行遵守制度化、民主化、程序化的规则,该集体研究的必须经过集体研究才能决定,该用票决作出决策的必须进行票决,该公示的必须公示,做到依法行政,民主决策,严防专权。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不先定调,广泛听取班子其他成员的意见建议、最后由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决策,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班子决议。
(三)严格推行办事公开制度
认真贯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落实和推进办事公开制度,在公开内容上做到:一是将权力取得的依据公开,确保有法可依。二是公开职权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和相关制度。按照统一的格式和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的目录、指南和索引,方便群众办事。在公开的形式上,推行电子政务、网上办公等,以更加快捷有效的形式,方便群众监督。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认识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转变政府职能建设的重要措施来抓。成立规范权力运行工作领导小组,由XX任组长,XX任副组长,成员由XX等人员组成,负责工作的推动、落实和督促检查。
2、强化督促检查。紧密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先易后难原则,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不断规范权力运行。运用绩效管理手段,加强实行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监督检查,把权力运行情况的考核纳入机关效能建设考评工作。
3、严格责任追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过错的责任追究,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违反规定和过错的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政府全面推行权力清单的内容有哪些
一、什么是权力清单制度?
就是界定每个职能部门、每个岗位的职责与权力边界,让民众都知晓权力的“家底”。即权力只能在某个部门、岗位被明确赋予的职责和边界之内活动。某个权力岗位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便一目了然了。
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权力边界清楚了,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也就清楚了。一旦有人越界,便可依法问责。
二、、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有必要重视三个关键词:清理、透明与执行。
第一个关键词是:清理
之所以强调要清理地方政府的权力,实在是因为各级政府所掌握的权力种类繁多、数量庞大。中央一再推动简政放权,就是要将地方政府手中不必要的权力削减掉。政府不是万能的,不能包办一切事务。过多的权力集中于政府,也容易导致腐败问题的产生。过往的经验与教训,一再说明这一点。
权力的清理过程,必然是一个博弈过程。比如,过多过滥的审批权伤害了市场经济的发展,但削减审批权注定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改良往往就是温和、渐进的变革。唯有深入的清理,权力清单才能有质量,权力边界的厘清也因此更具意义。
第二个关键词是:透明
道理很简单,倘若缺了透明度,权力依旧是在混沌状态,对权力的监督无从谈起,那么这样的权力清单也不过是一个漂亮的“花瓶”——看起来好看,却派不了实际用场。权力的公开当为普遍原则,不公开应是例外。凡是不涉及国家机密的公共权力,理应都在强制公开之列,接受民众监督。
第三个关键词是:执行
当权力清单制度逐步建立,当权力运行的程序、环节、过程、责任逐渐规范,这个时候,就应该强调可执行、可问责。执行到位与否,关乎权力清单制度最终的成效。
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不是制造时髦的概念,实为改革之需。但愿更多地方政府积极行动,探索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削减政府的自由裁量权,让公权力更清晰、更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