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八次会议关于中医药法草案通过了吗
还没,法律修正案一般需要三审才会通过,目前《刑法修正案(九)》才刚刚一审。
二:《中医药法》立法草案何时出台推进中医文化的发展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的基本程序,包括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案的表决、法律的公布四个阶段。 (一)法律案的提出
法律规定上述两类主体可以直接向全国人大提出法律案,在实践中,属于全国人大立法权限范围的基本法律的制定,一般都是在全国人大举行会议之前,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经过常委会审议后,再提请大会审议。实践证明,这一做法对提高立法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因此,立法法明确规定,向全国人大提出的法律案,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经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审议。
(二)法律案的审议
审议法律案,是立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法律案的过程,实质是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
(三)法律案的表决
所谓全体代表或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是指实有全体代表或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不是指代表名额或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也不是指到会的全体代表或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所谓过半数,是指赞成票超过全体代表或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半数,赞成票刚好是半数,不是过半数。
(四)法律的公布
法律的公布,是立法的最后一道工序,是法律生效的必要条件。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签署公布法律的主席令载明该法律的制定机关、通过和施行日期。
三:中国中医药法何时才能出台?
从国务院启动中医药条例起草工作,再到日前发布中医药法征求意见稿,前后历时28年。 换言之,在这28年的时间里,国内中医药领域实际上处于法律缺位的状态,这与中医药在整个医
从国务院启动中医药条例起草工作,再到日前发布中医药法征求意见稿,前后历时28年。
换言之,在这28年的时间里,国内中医药领域实际上处于法律缺位的状态,这与中医药在整个医疗领域的发展现状格格不入。以2013年数据为例,国内医药产业实现营收2.17万亿元,同比增长17.9%.其中中药饮片营收1259亿元,同比增长26.9%;中成药营收5065亿元,同比增长21.1%.即中药产业2013年营收合计为6324亿元,约占整体医药产业的30%,其增速高于医药产业整体增速。
这仅仅是中医药在药品领域的规模,如果将遍布市、县的中医院及综合型医院的中医科一并计算在内,则中医药的产业规模将更大。事实上,在部分经济欠佳的地区,中医药还是当地医疗界的主流。
因此无论从何种角度来看,中医药均是国内医药行业不容忽视的力量,而与之相对的法律法规则长期被忽视。
1986年,国务院开始起草中医药条例,时隔17年之后,该条例才问世。2005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着手起草中医药法,并于2008年以草拟稿的形式上报原卫生部。3年后,原卫生部对草拟稿作出多番修改后,再以草案送审稿的形式上报国务院。直到日前,国务院才发布中医药法征求意见稿。
在此期间,有关医药行业的法律法规层出不穷,如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新药审批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唯独在中医药领域法律法规始终处于难产地步。
相关法律难产带来的后果是,中医药乱象不断,包括中草药的化学处理、中成药配方问题、垄断定价问题、民间中医执业规范等。特别是近年来,有关中药注射剂的副作用问题及老牌中药的安全问题屡屡见诸报端。
四:中医药法三读进展如何?
2月1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草案)》。该草案此前已经过两次审议修改,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在此次会议审议的草案三次审议稿中,又就盲人医疗按摩管理、中药材种植、中医医疗服务价格等内容提出修改意见。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表示,有的常委委员、中国残联和社会公众提出,2009年有关部门制定了《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允许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资格证书的盲人在医疗机构中提供医疗按摩服务,但因为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这些人员执业还面临困难,建议在中医药法中对此予以明确。因此,此次草案中增加规定:“盲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医疗按摩人员资格的,可以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提供医疗按摩服务。”
此外,针对目前中医医疗服务价格还存在不平衡的问题,有意见呼吁根据中医药特点合理确定医疗服务价格,草案中对此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法定价格管理权限,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体现中医医疗服务成本和专业技术价值。”
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提及,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和社会公众建议进一步加强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贮存等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禁止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确保中药材质量安全。还有的常委委员建议对属于国家秘密的传统中药处方组成和生产工艺实行特殊保护。
此次草案针对以上两种意见,增加了以下规定:一是,“国家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贮存和初加工的技术标准,加强对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二是,“禁止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三是,“国家对属于国家秘密的传统中药处方组成和生产工艺实行特殊保护”。
关于有些常委委员要求增加有关少数民族医药的专门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医药扶持力度的建议,草案增加规定国家“加强少数民族医疗机构和医师队伍建设”。同时,明确民族自治地方可以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本法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促进本地方少数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办法。
五:中国第一部中医药法还得多久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已经被蹂躏成这样了,要它何用!?期待之心荡然无存。这样一个毁灭中医的中医药法根本没法修改,因为需要重新起草!
中医药大学,中医院,中医药法,全都是挂羊头卖狗肉。
卫生部等利益集团的势力如此之大,令人震惊!一天不把卫生部打压下去,中医就一天站不起来!和雾霾问题一样,都是可怕的利益链!
一个国家的土生土长的传统医学,竟然需要立法来保护,而且所立之法,又是这般畸形,真令世界人民耻笑。
六:请问2016年12月19日也就是今天召开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关中医药法草案落实师承执业医师考核的消息
12月19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丛斌作关于中医药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法律委员会认为,上述草案经过审议修改,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七:中医药法(草案)人大通过没???啥时正式实施没?? 50分
还没,法律修正案一般需要三审才会通过,目前《刑法修正案(九)》才刚刚一审。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何时实行
中医药法目前处于一审通过状态。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的基本程序,包括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案的表决、法律的公布四个阶段。
(一)法律案的提出
法律规定上述两类主体可以直接向全国人大提出法律案,在实践中,属于全国人大立法权限范围的基本法律的制定,一般都是在全国人大举行会议之前,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经过常委会审议后,再提请大会审议。实践证明,这一做法对提高立法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因此,立法法明确规定,向全国人大提出的法律案,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经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审议。
(二)法律案的审议
审议法律案,是立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法律案的过程,实质是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
(三)法律案的表决
所谓全体代表或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是指实有全体代表或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不是指代表名额或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也不是指到会的全体代表或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所谓过半数,是指赞成票超过全体代表或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半数,赞成票刚好是半数,不是过半数。
(四)法律的公布
法律的公布,是立法的最后一道工序,是法律生效的必要条件。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签署公布法律的主席令载明该法律的制定机关、通过和施行日期。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什么时间通过
3月23日,博鳌亚洲论坛2016年年会“科技创新:助推中医药国际化”分论坛在博鳌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在分论坛上表示,中国中医药界期盼多年的《中医药法》已经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何时落实
中医药法目前处于一审通过状态。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的基本程序,包括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案的表决、法律的公布四个阶段。
(一)法律案的提出
法律规定上述两类主体可以直接向全国人大提出法律案,在实践中,属于全国人大立法权限范围的基本法律的制定,一般都是在全国人大举行会议之前,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经过常委会审议后,再提请大会审议。实践证明,这一做法对提高立法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因此,立法法明确规定,向全国人大提出的法律案,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经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审议。
(二)法律案的审议
审议法律案,是立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法律案的过程,实质是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
(三)法律案的表决
所谓全体代表或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是指实有全体代表或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不是指代表名额或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也不是指到会的全体代表或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所谓过半数,是指赞成票超过全体代表或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半数,赞成票刚好是半数,不是过半数。
(四)法律的公布
法律的公布,是立法的最后一道工序,是法律生效的必要条件。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签署公布法律的主席令载明该法律的制定机关、通过和施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