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控烟制度

一:大学生应该如何遵守学校控烟规定?

大学生已经成年了,再就是大学基本都是公共空间,是不允许抽烟的,遵守与否全靠大学生的自律,校方可以做适当的警示牌提醒即可。

二:控烟工作制度是什么

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改善学校卫生环境,提高师生健康水平,创建无烟学校,特制定本制度。

一、控烟规章制度

1、学校控烟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控烟工作,保证控烟制度的落实,将控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

2、本校范围内的一切室内外区域禁止吸烟。

3、学校醒目处设立禁烟标志,走廊、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体育馆等公共场所均张贴禁烟标志,教师办公室、接待室、会议室等不设烟具。

4、开设健康教育课,做好控烟宣传教育及普及工作;对外来人员,全体师生员工都有义务及时进行劝阻和提醒。

5、学校通过学生向家长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的科学知识,让学生力所能及地规劝自己家长戒烟、禁烟,积极参与社区的控烟活动。

6、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工会、德育处分别负责员工及学生的禁烟工作(宣传教育、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各教研组负责本组人员的禁烟工作。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有关部门和教师负责,进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

二、控烟奖惩办法

1、教职工在校园内吸烟,发现一次将处以50元以下罚款。

2、学校工会牵头,与各教研组签订控烟目标责任书,一年内教研组成员无人违反控烟制度,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3、对吸烟的学生,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三、控烟监督、执行部门

1、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协调、监督。

2、工会、德育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检查及其考核。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五、最终解释权在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三: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参考一 [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一、控烟工作办公室不定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抽查,重点检查科室控烟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发放到各科室,并要求及时整改。

二、各科室控烟管理小组须认真贯彻医院控烟制度,认真执行本科的控烟规定,负责所属区域内的控烟工作,发现患者、家属以及来访者吸烟,及时劝阻,保证控烟区内无吸烟者、无烟头。

三、实行院科两级负责制,控烟区实行包干负责,各科室负责范围内发生吸烟现象,负责人负监管失职之责。

四、全院员工包括警务室协警、新罗区保安公司保安员、佳禾物业公司职工、小卖部和职工食堂员工以及患者自聘扩理员均不得在控烟区内吸烟,也不得穿着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三次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根据<龙岩市第一医院各类人员违规记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控烟考评奖惩制度。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五、各科室实施控烟目标责任制。各科室对其员工有教育监督责任,同时对包干负责范围内出现违反控烟规定承担责任,若抽查发现包干负责范围内有吸烟者或有烟头等违反控烟规定的现象,每发现一次扣发该科室当月奖金100元。

六、所有扣发额度由控烟工作办公室根据检查结果汇总,报相关医院领导审批后,交医院财务部执行,同时反馈到各违规部门,每季度在全院公布。

七、定期对医院小卖部、职工食堂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其销售香烟或悬挂张贴香烟广告和宣传资料,先予以警告,对于屡禁不止者,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理。

八、对无视医院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部门或个人,将按医院规定进一步追究责任。

九、医院每年开展评比“无烟科室”、“无烟病房”活动,在开展创建“无烟医院”活动中,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各科室,年度奖励500元。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十、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一、凡与本制度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十二、本制度由控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参考二 [宁德市海洋与渔业局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一、考核

全面禁烟是我局创建文明单位的一项重要举措,全体职工自觉遵守我局控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控烟办公室在控烟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局的控烟工作,每周不定期组织检查,重点检查科室控畅制度的执行和控烟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科室反馈并要及时整改。

二、奖励

设立“优秀控烟科室”奖。在各级检查中未发生违反控烟相关规定,达到无烟标准的科室,年度奖励300元。

三、处罚

1、全体职工不得在禁烟区内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全局通报批评并开始扣发工资(起始额度为50元,以后每增加一次,扣发额度为前一次额度的2倍,每月累计,从当月个人工资中扣除);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2、各科室对其职工有教育监督责任,若职工在本科室内违反控烟规定被扣发工资。

3、各科室实施控烟目标责任制,若检查发现科室内有吸烟者或有烟头等违反控烟规定的现象,每发现一处罚款30元,每月累计。

所有扣发额度由控烟办公室根据每月检查结果汇总,报局领导审批后,由控烟办公室执行,同时将检查结果向违规科室反馈,并公布。

四、检查

监督巡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无视我局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科室或个人,将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凡与本制度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七、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三:太仓市明德小学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为了规范并有效促进控烟工作的开展,落实<明德小......余下全文>>

四:如何写(通知)关于在学校禁烟

各院(系)、各部门、各单位:

为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开展,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构建和谐校园,根据《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 “无烟校园”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学校教育健康第一为中心,创造优美的校园环境、良好的教学秩序,提高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健康意识,保障全体师生健康,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创建奠定基础。 二、内容及目标 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开展“无烟校园”创建活动,在校园内设立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严格禁止在校园内吸烟,加强学校“无烟校园”创建活动宣传教育工作,使全校师生员工禁烟意识进一步增强, 努力做到人人遵守《三江学院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暂行规定》,把我校建设成为“无烟校园”。 三、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胆提高认识 开展“无烟校园”创建活动,是我校安全文明校园创建的基础工作,是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动员全体师生员工积极投身创建活动。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单位的主管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开展“无烟校园”创建活动的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措施,确保学校“无烟校园”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四、保障措施 (一)制定禁烟规章制度 1、制定《三江学院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暂行规定》 为配合“无烟校园”创建活动开展,学校制定了《三江学院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暂行规定》(见附件一),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原则、场所和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应当履行的职责等明确了要求。各单位要加强《三江学院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暂行规定》的宣传,做到人人知晓,人人遵守。 2、将禁烟规定写进《学生手册》和《教师手册》 学校有关部门在修订《学生手册》和《教师手册》时,要将三江学院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写入,并结合实际提出明确的要求和相应措施,将禁烟行为纳入到全校师生的日常行为规范。 (二)进行多种形式的禁烟宣传教育

1、全校上下要高度重视创建“无烟校园”的宣传教育工作,把宣传教育与建设文明校园、优化育人环境、人才培养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常抓不懈。要将吸烟有害健康的知识纳入学生健康教育内容,宣传部要设立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定期更换。要利用校园网、健康教育宣传栏、校园广播、条幅、召开座谈会、请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禁烟健康教育。同时要注意培养禁烟先进典型单位,推广宣传禁烟先进经验。 2、学生工作部门要积极组织学生开展“拒绝烟草危害,做不吸烟的新一代”、“手拉手劝阻吸烟”等主题活动。每年“5·31世界无烟日”积极组织广大师生开展禁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对烟草危害性的认识。 3、在新生入学教育、新教职工岗前教育中,要进行“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和“创建无烟校园”的教育,使学生、教职工了解学校禁烟的规定和要求。人事处和教务处要向外聘教师宣传学校禁烟的规定和要求,要求外聘教师也不要在我校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 4、营造“创建无烟校园,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相互监督”的氛围创建“无烟校园”需要每一位三江师生员工的参与,全校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各单位领导干部、学生干部要率先垂范,起模范带头作用。要广泛动员全校师生积极参与 “无烟校园”的创建,形成“创建无烟校园,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相互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执行禁烟规定的相关要求 1、学校教职员工要率先禁烟,教职员工要做学生不吸......余下全文>>

五:求大学校园禁烟条例 要一条一条的 有惩罚措施的

上海市十三届人大第十五次会议于2009年12月10日通过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于201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条例》规定,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现制订我校禁烟条例如下,希望全体教职员工、全体学生遵照执行。

一、禁烟区域:校园内所有室内外场所全部属于禁烟区域。

二、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与教师代表为成员的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的控烟工作。

2、学校倡议每一位教职员工和学生,积极投身校园禁烟活动。

三、监督管理措施

1、结合学校行政值勤与学生的志愿者服务珐组织师生对校园控烟情况进行日常检查,检查结果纳入文明组室考核内容之一,落实奖惩。

2、学校部门领导与教研组、年级组组长对本部门的禁烟工作负责,保证组室内无人吸烟、无烟头、无烟具。

3、门卫负责对外来人员的禁烟宣传。

4、在与家长会、对外展示等外来人员集中入校的活动之前,学校必须做好校园禁烟工作预案并保证充分落实。

5、每位教职工与学生,如发现有违反本《条例》行为,都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四、奖惩措施

1、全校教职工要带头禁烟 , 不得在校内吸烟 , 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如再次发现,除责令改正外,每次给予人民币 5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在《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规定范围内酌情增加罚款金额。

2、工会对各组室进行校园禁烟工作专项考核。发现违规现象,除对违规者个人处以警告或罚款外,对相关组室在校内进行通报批评。如不及时整改,将取消该组室本年度申报文明组室评比的资格。

3、对于积极参加禁烟宣传并卓有成效的教职工与学生,学校将给予一定形式的表彰与奖励。

五、本规定由学校禁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六:从学校禁烟看校园文化建设

1、张贴禁烟宣传标语,在校园现成浓厚的禁烟,撤除教师办公室吸烟用具,进一步改变教职工的行为习惯,从而创建无烟校园,保障师生身心健康。

2、校园文化重在建设,它包括物质文化建设、精神文化建设和制度文化建设,这三个方面建设的全面、协调的发展,将为学校树立起完整的文化形象。

七:医院控烟奖惩制度

先要搞清,是自己的员工控不住还是外来人控不住,需区别对待

八:上海市控烟条例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

(2009年12月10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了消除和减少烟草烟雾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环境,提高城市文明水平,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公共场所的控制吸烟工作(以下简称控烟工作)适用本条例。

前款所称控烟工作,是指采取有效措施,禁止在本条例规定的禁烟场所吸烟。

第三条本市控烟工作实行“限定场所、分类管理、单位负责、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市和区、县健康促进委员会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控烟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指导、监督各部门、各行业的控烟工作,组织开展控烟工作宣传教育活动。健康促进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卫生、教育、文广影视、体育、旅游、食品药品监督、交通和港口、商务、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做好公共场所控烟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应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教育工作,使公众了解烟草烟雾的危害,增强全社会营造无烟环境的意识。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人民团体以及学校、医院等单位应当定期开展烟草烟雾危害和控烟的宣传教育活动。

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大众媒体应当开展吸烟和被动吸烟有害健康的公益宣传活动。

第六条下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一) 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室内外区域;

(二) 除前项以外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场所、学生宿舍、餐厅等室内区域;

(三) 妇幼保健院(所)、儿童医院、儿童福利院的室内外区域;

(四) 除前项以外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室内区域;

(五) 体育场馆的室内区域及室外的观众坐席、比赛赛场区域;

(六) 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科技馆、档案馆等各类公共文化场馆的室内区域;

(七) 国家机关提供公共服务的办事场所;

(八) 公用事业、金融机构的营业场所;

(九) 商场、超市等商业营业场所;

(十) 电梯及其等候区域;

(十一) 公共汽车和电车、出租汽车、轨道交通车辆、客渡轮等公共交通工具内及其售票室、等候室和设置在室内的站台;

(十二) 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十三)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

第七条下列公共场所的室内区域可以划定吸烟区或者设置吸烟室,吸烟区和吸烟室以外禁止吸烟:

(一) 歌舞厅、游艺厅等娱乐场所;

(二) 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或者餐位在75座以上的餐饮场所;

(三) 星级旅馆的室内公共活动区域。

旅馆应当设置专门的非吸烟住宿楼层或者客房。

机场、铁路客运站、港口客运站,除专门设置的吸烟室外,室内区域禁止吸烟。

第八条公共场所划定吸烟区或者设置吸烟室的,应当具备良好的排风条件,并设置明显的标识和吸烟有害健康等控烟宣传标识。

第九条国家机关的会议室、餐厅以及共用的工作场所等室内公共活动区域禁止吸烟。

第十条本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条例的规定,设立禁止吸烟区域,并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的规定,根据举办大型活动等的需要,临时设置禁止吸烟场所的范围。

第十二条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 建立禁烟管理制度,做好禁烟宣传教育工作;

(二) 在禁止吸烟区域的醒目位置设置统一的禁止吸烟标识和监管部门电话;

(三) 在禁止吸烟区域内不设置与吸烟有关的器具;

(四)......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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