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安 人员在岗培训内容有哪些?
保安培训内容
一、保安员的守则
1 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市民行为道德规范,遵守本院一切规章制度。
2.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事、互帮互助,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质量标准要求开展工作,作业场所禁止无关人员逗留。
4讲究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严守医院机密,廉洁奉公,维护集体利益和医院声誉。
5 爱护公物及公用设施,自觉维护和保持环境卫生。
6 勤俭办公,节约用水、用电,杜绝一切浪费现象。
7 衣容整洁、精神饱满、待人热情、文明用语。
二、保安工作态度
1 服从领导――不折不扣地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及工作调配。
2 严于职守――坚守本职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或睡岗。
3 正直诚实――对上级领导、同事和客户要以诚相待,不得阳奉阴违。
4 团结协作――各部门之间、员工之间要互相配合,同心协力地解决困难。
5 勤勉高效――发扬勤奋踏实的精神,优质高效地完成所担负的工作。
三、服务态度
1. 礼貌――这是员工对客户和同事最基本的态度,在任何时刻均应使用礼貌用语,“请”字当头、“谢”字不离口。
2. 乐观――以乐观的态度接待客户。
3. 友善――“微笑”是体现友善最适当的表达方式,因此以微笑来迎
接客户及与同事相处。
4. 热情――尽可能为同事和客户提供方便,热情服务。
5. 耐心――对客户的要求应认真、耐心地聆听。
6. 平等――视同仁地对待所有病人,不能有贫富之分、厚此薄彼。
四、仪容仪表
(一) 着装
1、 上岗着装保持干净整洁,扣好纽扣,不得敞开外衣,卷起裤脚、衣袖,领带必须结正。
2、 制服外衣衣袖、衣领处,制服衬衣领口,不得显露个人衣物、饰品,制服外不得显露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衣袋内不得装过大过厚物品。
3、 除因工作或经批准外,不准穿着或携带制服离开辖区,下班后不得穿制服。
(二) 仪容仪表
1 精神振作、姿态端正,不准留长发、大鬓角,胡须
2 着装整洁,帽子戴正,扣好纽扣。不得敞衣露怀,卷袖挽裤腿,内衣不得外露,手机、锁匙扣
3 物品不得露于衣服外,衣服口袋不得装较大物品。
4 执勤时要佩戴好工作证和执勤器具。
(三) 行为举止
1 举止文明、大方、端庄、稳健。
2 用语文明,谈话自然。
3 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得弓腰驼背,不得东倒西歪,前倾后靠,不得伸懒腰;不袖手、背手叉腰或将手插入衣袋内,执勤时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得搭肩挽背。
4 不得哼歌曲,吹口哨、跺脚。
5 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6 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但不得当众整理个人衣物。
7 不得将任何物品夹于腋下,不得敲桌椅或玩弄其他物品。
(四) 保安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坚决予以辞退
1. 违法乱纪受过公安机关处罚的;
2. 以权谋私、敲诈勒索,收受利益及有贪污行为的;
3. 利用工作之便,监守自盗的;
4. 值班时间喝酒的;
5. 多次违反保安员各项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6. 目无组织纪律、不服从管理、不听从指挥、辱骂顶撞领导的
五、保安员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一) 职责
1 当值保安组长负责交接工作的讲评、检查工作。
2 当值保安组长负责所管班组的交接班工作。
3 当值保安员负责具体工作的交接。
(二) 保安员交接班管理
1、 当值保安组长负责交接工作的讲评、检查工作。
2、 当值保安组长负责所管班组的交接班工作。
3、 当值保安员负责具体的工作交接。
4、 交接班前十五分钟,接班队员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并注意......余下全文>>
二:2015年校园保安资格考试
保安员资格考试报名发证
一、考试人员:
按照《条例》第二条规定,参加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的人员包括:
(一)保安服务公司从事门卫、巡逻、守护、押运、民爆、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的人员;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从事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的人员;
(三)物业服务企业招用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的人员。
(四)其他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若想从事保安服务,也可自行到现住地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报名申请参加考试。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准予报名参加保安员资格考试:
1、受到过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劳动教养、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或曾因故意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2、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3、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二、考试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设在各县(市)、区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保安服务从业单位应参考人员到服务所在地的报名点报名,其余申请人到现住地报名点报名,保安服务地与户籍所在地分离的,应在服务地申请参加考试。
三、考试报名应提交材料:
1、《国家保安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可到报名点领取填写);
2、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3、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4、初中以上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一寸彩色免冠大头近照6张。
6、无违法犯罪证明。
四、准考证的发放:
由公安机关通知申请人或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人至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上载明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地点,届时,各参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考试内容。分理论考试和体能测试两项进行。其中,理论考试主要是保安员专业技能、基础知识和法律常识等,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编写的《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为主。体能考试主要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
(二)考试方式方法。
1、理论考试:考试为计算机考试方式闭卷考试,试题从全国统一的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题库中随机抽题,共100题,题型为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间为90分钟,成绩60分以上者为合格。
2、体能测试:根据《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的要求,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分类进行。体能测试内容:立定跳远、4×10米折返跑、俯卧撑、仰卧起坐、一分钟跳绳、哑铃、拉力器等。报考人员可在其中任选两项进行测试。
六、《保安员证》发放:
1、理论和体能考试成绩分别达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合格的,由市公安局结合报名资格审查情况,核发全国统一的《保安员证》;成绩不合格的可免费申请补考一次。
2、自2013年1月1日起,由各地公安机关和保安培训单位颁发的保安员证一律作废,必须经重新审查、考试,一律使用全国统一的《保安员证》。
3、《保安员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是保安员从业资格的有效证件,不得涂改、转让和出借,保安员在执行保安勤务时应随身携带本人的《保安员证》。如有遗失或损毁,应立即上报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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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园保安如何开展工作
一、认真组织精心准备。此次培训,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市公安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专职保安2010年暑期培训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开展。培训前,教育和公安部门联合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了培训计划。培训的教员均为政治过硬、素质优秀、实践经验丰富的选派出所、消防和交巡警业务骨干。结合学校安保实际,此次培训分两批进行,未向参训保安收取任何费用,还免费为他们提供了矿泉水、准备了防暑药品,并提供了午休场所。二、课程设置针对性强。此次培训,结合训前调研了解的情况,主要设置了四个方面的课程:一是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主要涉及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二是保安岗位基础知识技能培训,主要有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保安服务操作规程和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还有校园出入口守卫常识、人(物)进出操场规程要求、校门人员和车辆进出的指挥与疏导方法;三是保安体能和队列训练,通讯和保安器材使用;四是应对紧急事件时的防暴稳控演练,包含紧急事件时人员聚集特点、人群控制常识、人群疏导方法和要求;五是灾害事故中的先期救治基础培训,主要是对受伤害人员的止血、包扎、骨折固定、徒手徒手担架搬运伤员、心肺复苏,还包括对消防应急设施的启动、刑事治安案件报警、现场保护等。三、方法创新效果好。此次培训,培训教官充分考虑保安学员的年龄、文化水平和法律法规的抽象性,培训中坚持了案例与理论结合、讲解与讨论结合、室内知识学习与室外实际操作结合、训练与演练结合的方法,使学员对学习保持了兴趣。同时,教官们在培训中能以身作则,顶烈日冒酷暑,他们积极的态度和饱满的精神极大的带动和感染了参训学员,他们学习和操练都非常认真投入。通过培训,参训保安的敬业精神、法律意识、职业素养、防暴能力和应急应变能力都得到了提高,达到了此次培训的目的。四、培训与考核并重。在培训中,北部新区做到了培训一项考核一项。在培训结束时,校警支队对每位训保安都进行了保安业务能力评定,并将考核结果通报教育局和各校(园)。各校(园)根据保安业务能力考核结果,再结合其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年龄、身体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在确保保安人员数量配备符合上级文件(渝委办发〔2010〕32号)规定、确保素质优先、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将有理有据地对不合格保安进行辞退,以建设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北部新区校园保安队伍。
四:如何做校园保安
保护下一代是保卫工作人员的神圣职责,学校保安使命重大,把好门岗,征守边疆,不得反抗,永衰不朽。
五:办保安培训学校需要什么资质和条件?需要什么部门的审批?越详细越好!谢谢! 5分
注册资金10万就行~需要场地,教师资料,管理人员资料,举办者资料.校长要5年的管理经验,老师直接有教师证就行.先到主管部门问问(必须去)然后填写<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报告再填<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给劳动局送去, 然后他们会安排人员到你的场地考察,如果ok,就给你发办学许可证了.发了办学许可证以后,你就要跑民事局,税务局,物价局,还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地方........
六:校园保安工作好吗?轻松吗?
不错 有不少好处 不难的
七:保安培训学校的证怎么办
第六章 保安培训单位
第三十二条 保安培训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保安服务公司或者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学校、职业培训机构; (二)有保安培训所需的师资力量,其中保安专业师资人员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10年以上治安保卫管理工作经历; (三)有保安培训所需的场所、设施等教学条件。 第三十三条 申请从事保安培训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培训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四条 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员的枪支使用培训,应当由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训机构负责。承担培训工作的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训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第三十五条 保安培训单位应当按照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制订教学计划,对接受培训的人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及职业道德教育。 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审定。
参考资料:中国保安法之《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八:请问校园保安以后怎么发展?
理论上来说是一个新兴的保安勤务科目,也符合鼎前校园安全防范的需求,应该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但它却属于被动产生的,如果没有那些校园恶性案件的发生,校园保安还不会这么迅速的发展起来,毕竟基础并不牢靠。也就说明它是政府行为的一种快速体现。以后怎么发展那还要看政府的态度和民意了。空间很大,动力是否充足那就难说了。
九:申办民办保安培训学校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关于印发《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规定》的通知
京教计〔2007〕27号
各区县教委,燕山教委:
为贯彻国家“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民办教育发展方针,落实《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完善我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市教委制定了《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规定》,已经市教委2007年第7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国家“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落实《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完善民办学校设置管理,促进我市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不具备颁发学历证书资格的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申请设立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技术等级培训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各部门、各单位面向本部门、本单位职工开展的非学历教育培训,紶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设置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适应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地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
第四条 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教育质量,培养合格人才;接受政府的管理、监督、检查、评估和审计。
十:保安人员培训记录有什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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