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绿色壁垒

一:日本对中国茶叶实施了哪些绿色贸易壁垒

农药含量检查,总说超标

二:日本对于进口中国蔬菜的食品卫生检疫措施和农药残留标准,是否属于绿色壁垒?

看下面

三:绿色贸易壁垒的典型案例

绿色贸易壁垒的案例 2001年底,许多人还沉浸在入世的喜悦中,江苏申澄集团的当家人却仿佛遭到了当头一棒,他们出口德国的一批针织服装,因为没有达到合同上约定的生态纺织品标准而被中间商处以16万美元的罚款,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就这样打了水漂。 浙江一家专业从事女装出口的制衣公司将一批成衣按订单要求发往德国时,却被拒之门外。纳闷不已的经营者被告知:不是服装尺寸不对路,而是小小的钮扣出了大问题――不符合环保要求。制衣公司当即与钮扣厂联系。从来没有听说过钮扣还有环保问题的厂家赶紧按要求重新制作了一批钮扣,换了钮扣后的这批服装才得以“过关”。 之后,就像是连锁反应,中国出口商品在国外市场高高竖起的“绿色壁垒”前接连遭遇了“滑铁卢”:年初,浙江舟山出口欧洲的冻虾被欧盟检验部门检测出10亿分之0.2克氯霉素(请注意这个比例),全部被退回,并导致随后欧盟方面作出的暂时停止进口中国鸡肉、兔肉、冻虾等动物源性食品的决定1月4日至1月31日,日本政府决定对我国出口的蔬菜实行批批检验的临时加严检验措施,结果,浙江台州出口日本的西兰花,在日本临时加严的检验中部分被检验出农药残留超标,受此影响,台州西兰花的收购价格从每个1.6元猛跌至0.6元,14家相关企业和种植面积达10万亩的数万农民叫苦连天;还是在浙江,1月份,宁波的一批水产品出口企业因在出口到韩国、欧盟的水产品中被检出有杂质而受到“暂停进口申报”。检查结果发现,是渔民在搬运水产品时不小心夹带了泥沙等杂质。但宁波的水产品出口却因此受累,1―2月份,全市水产品的出口下跌二成多,其中出口欧盟市场下跌了97%以上。 其实,中国出口商品此次已非第一次遭到国外“绿色壁垒”的伏击。1998年9月,美国突然要求所有来自中国的木质包装和木质铺垫材料必须附有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出具的证书,证明木质包装经过热处理、熏蒸处理或防腐处理,违规货物将整批禁止入境,这使我国1/3以上的对美出口受到影响。 第二年,欧盟也仿效美国的做法,宣布对从中国离境产品的木质包装采取紧急措施,实施新的检疫标准,以防止带有天牛虫的木质包装箱进入欧洲。据当时的估算,仅欧盟的这一决定就至少影响中国70多亿美元的对欧出口贸易。这次木质包装事件对我国外贸行业所造成的震撼相信至今许多人还记忆犹新,这也是我国出口受“绿色壁垒”影响较明显、且范围较广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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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5年世界各国实施的绿色贸易壁垒有哪些?

绿色壁垒是绿色贸易壁垒的简称,也叫环境壁垒,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90年代开始兴起于各国,对外国商品进口采取的准入限制或禁止措施。如:美国拒绝进口委内瑞拉的汽油,因为含铅(Pb)量超过了本国规定;欧盟禁止进口加拿大的皮革制品,因为加拿大猎人使用的捕猎器捕获了大量的野生动物;20世纪90年代开始,欧洲国家严禁进口含氟利昂冰箱,导致中国的冰箱出口由此下降了59%等事例。这些都是由于绿色壁垒而产生的一系列事件。

环境附加税

是发达国家保护环境、限制进口最早采用的手段,即对一些污染环境、影响生态的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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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产品征收进口附加税,或者限制、禁止进口,甚至实行贸易制裁。例如美国对原油和某些进口石油化工制品课征的进口附加税的税率比国内同类产品高出3.5美分/桶。在1994年美国环保署规定在美国九大城市出售的汽油里含有的硫、苯等有害物质一定低于一定水平,国内生产商可以逐步达到有关标准,而进口汽油必须于1995年1月1日生效起立即达到,否则、禁止进口。

绿色环境

是由政府部门或公共、私人团体依据一定的环境标准颁发的图形标签,印制或粘贴在合格的商品及包装上,用以表明该产品不仅质量、功能符合要求,而且从生产到使用以及处理全过程都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对环境和人类健康无害或危害极少,有利于资源的再生产和利用。取得了环境标志意味着取得了进入实施环境标志制度国家市场的“通行证”。但由于认证程序复杂、手续繁琐、标准严格,增加了外国厂商的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成为其他国家产品进入一国市场的环境壁垒。自德国于1978年第一个实施环境标志制度“蓝天使”计划以来,环境标志制度发展极为迅速,世界上已有5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施这一制度,如加拿大的“环境选择方案”,日本的“生态标志”,欧盟的“欧洲环境标志”等。

产品加工

产品的标准是指针对有形产品在使用时能成功满足用户需要程度标准下作出的强制性规范。发达国家往往拥有较高的技术水平,而以环境保护为目的的环保技术标准都是根据本国的生产及其技术水平制定的,但靠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力量很难达到这些严格的环保标准,这就导致了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被排斥在发达国家市场之外。

90年代以来,国际标准化组织实施了《国际环境监察标准制度》,要求企业产品达到ISO9000系列质量标准体系,1995年开始又推行了ISO14000环境管理系统,要求产品从生产前到制造、销售、使用以及最后的处理都要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而其他的国际性组织如IEC、ITU等亦在大力推行产品品质方面统一规范。

包装和标签

绿色包装指能节约能源、减少废弃物、用后易于回收再用或再生易于自然分解、不污染环境的包装。发达国家制定了各种法规,以规范包装材料市场。如德国于1992年公布《德国包装废弃物处理法令》,日本于1991年、1992年发布并强制推行《回收条例》、《废弃物清除条例修正案》,美国也规定了废弃物处理的各项程序。这些“绿色包装”法规有利于环境保护,但同时大大增加了出口商的成本,也为这些国家制造“绿色壁垒”提供了借口。

检疫制度

为保护国内消费者的利益,满足对此商品健康、安全等隐性需求,各国海关、商检机构都制定了不同的卫生检疫制度,对进口商品的品质进行检测和鉴定。发达国家往往把海关的卫生检疫制度作为控制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重要工具。他们对食品、药品的卫生指标十分敏感, 如食品的安全卫生指标、农药残留、放射性残留、重金属含量、细菌含量等指标的要求极为苛刻。

绿色补贴制度

为了保护环境和资源,各国政府采取干预政策,将环境和资源成本内在化。发达国家将严重污染的产业转......余下全文>>

五:近年绿色贸易壁垒案件

【案例】:  2006年5月起,日本正式施行《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最终草案》,该草案明确设定了进口食品、农产品中可能出现的734种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近5万个暂定标准,大幅抬高了进口农产品、食品的准入门槛。目前全球约有700种农药,即便是拥有先进设备和检测人员的日本横滨进口食品检疫检查中心也只有检测其中200种农药的能力。即使这200种农药的检测,也因化验数据收集和管理工作量大、设备和人手严重不足而影响工作进度。据日方承诺,他们要在2007年底才能把所有项目的检测方法公布出来。  肯定列表制度规定每种食品、农产品涉及的残留限量标准平均为200项,有的甚至超过400项。专家称,按照肯定列表的标准,吃一棵菜要检测200个项目。因此到目前为止,日本的肯定列表制度被认为是最为严苛的检测标准。残留控制和农药检测所发生的费用将使我国输日产品的成本大幅增加。日本作为中国农产品的第一大出口市场,肯定列表的实施已严重影响我国农产品对日本的出口。  2006年6月2日,中国出口日本的甜豌豆被日方要求收回,成为肯定列表制度实施后首件超标被查的农产品。此后,我国鳗鱼、干青梗菜、大粒花生、冷冻木耳、天然活泥鳅等产品被陆续查出药残超标。据 海关 统计,去年6月,我国对日农产品出口大幅下降,当月出口额同比下降18%,其中水产品的对日出口基本停止增长。据专家保守估计,日本肯定列表的实施将对我国对日农产品出口总额的1/3产生致命影响。  特别令人高兴的是在日本正式实行肯定列表制度3个月后,崇明县的 上海 宝岛蟹业有限公司拿到了 上海 市第一张蟹粉出口证明。此前,商务部曾根据肯定列表制度,对我国出口产品进行全面风险评估,水产品被列为我国出口风险较高的大类商品之一。 即对进口产品不公正地实施 反倾销 措施,贸易救济调查程序不透明,特别是针对中国出口产品滥用所丁非市场经济方法。  入世以来至2006年6月,国外共对我国发起两反两保案件288起,我国成为贸易救济调查最大目标国。其中, 反倾销 仍是我国遭受贸易救济调查的主要手段。美国商务部始终以各种理由拒绝给予中国涉案企业市场导向行业地位,并且经常因为印度的相关信息比较容易获得,而最终选取印度作为替代国。我国出口企业因此在反倾销调查中遭受严重损失。欧盟仅在少数反倾销调查案中给予我国企业市场经济地位,多数情况下仍坚持对中国企业适用非市场经济地位的推定。  【案例】:  美国对中国铅笔企业反倾销以及中国企业抗辩,这些年来可以算作一年一度的例行节目。1993年11月17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盒装铅笔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上海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铅笔业的龙头企业,近年来频频抗辩成功,2005年甚至争取到0.15%的零关税,2006年涉案的另6家公司在终裁中也拿到了12.37%至26.62%不等的单独 税率 ,而其他所有铅笔企业都面临114.90%的高额关税壁垒。受第一铅笔2005年零关税的激励,中国企业积极应诉。  我国是世界第一大铅笔生产和出口国,每年铅笔产量约占世界总产量7成左右,出口量则相当于国外总产量的1.5倍以上。庞大的产销数量使得企业市场拓展的余地相当有限,因此维护现有市场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必由之路。铅笔企业表示,由于美国每年的反倾销关税不尽相同,上上下下波动很大,使得他们的出口无法形成稳定的预期。而且美国仍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实在很不公平。

六:我国出口产品遭遇绿色壁垒的典型案例

比如一次性打火机出口,欧盟就提出一个CR法案,完全的技术壁垒,限制进口的一次性打火机必须安装安全阀来避免儿童不慎使用珐时候的安全性,这一点就给国内的一次性打火机生产厂家就带来了难题,涉及到了技术和成本的问题。详细请查看我参考的网址吧。

七:关于绿色壁垒的论文

请参考以下资料:

(1)绿色壁垒概念

在国际贸易中,关税壁垒曾经是贸易保护的重要手段,美国、德国、日本等主要发达国家在发展的过程中都曾依靠关税壁垒保护本国产业的发展。但是,随着全球生态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环境与贸易的冲突也越来越激烈,从而使贸易保护主义从传统的关税壁垒逐渐转向非关税壁垒,而绿色壁垒作为一种新型的非关税壁垒就应运而生了,并成为发达国家以保护环境为名限制发展中国家进出口贸易的一种工具。

绿色壁垒是绿色贸易壁垒的简称,也叫环境壁垒 ,指在国际贸易中一些国家以保护生态资源、环境和人类健康为借口,设置一系列苛刻的高于国际公认或绝大多数国家不能接受的环保法规和标准,对外国商品进口采取的准入限制或禁止措施。如:美国拒绝进口委内瑞拉的汽油,因为含铅(Pb)量超过了本国规定;欧盟禁止进口加拿大的皮革制品,因为加拿大猎人使用的捕猎器捕获了大量的野生动物;20世纪90年代开始,欧洲国家严禁进口含氟利昂冰箱,导致中国的冰箱出口由此下降了59%等事例。这些都是由于绿色壁垒而产生的一系列事件。

八:绿色贸易壁垒的形式种类

绿色贸易壁垒主要包括国际和区域性的环保公约、国别环保法规和标准、检验和检疫要求、包装与标签要求、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等自愿性措施、生产和加工方法及环境成本内在化要求等。与环境密切相关的绿色贸易壁垒措施主要有环境标志、生态(或绿色)包装、环境技术标准以及绿色卫生检疫制度等。其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 国际或区域性环境保护公约 2 国别环保法规 3 绿色标志制度 4 绿色补贴制度 国际或区域性环境保护公约国际社会已制定了150多个环境与资源保护公约。如《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等。国别环保法规国别环保法规是指主要的发达国家在空气污染防治、废弃物污染防治、化学品管理、农药管理、自然资源和动植物保护等方面制定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涉及许多产品的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如食品农药残留标准、纺织品环境标准等。绿色标志制度由政府部门或公共和私人团体依据一定的环境标准颁发的图形标签,印制或粘贴在合格商品与包装上,用以表明该产品不仅质量和功能符合要求,而且从生产到使用以及处理全过程全部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对环境与人类健康无害或危害极少,有利于资源的再生产与利用。取得环境标志意味着取得了进入实施环境标志制度国家市场的通行证。但因为认证程序复杂和手续繁琐、标准严格,增加外国厂商的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成为其他国家产品进入一国市场环境壁垒。自德国于1978年第一个实施环境标志制度蓝天使计划以来,环境标志制度发展非常迅速,世界上已有 50 多个国家和地区实施这一制度,比如加拿大的环境选择方案,日本的生态标志,欧盟的欧洲环境标志等。绿色补贴制度为了保护环境与资源,各国政府都采取干预政策,将环境及资源成本内在化。发达国家把严重污染的产业转移至发展中国家以降低环境成本,造成发展中国家环境成本的上升。而发展中国家企业大多无力承担环境治理的费用,政府有时不得不给予一定环境补贴。按世贸组织修改后的国际补贴和反补贴规则,这一类补贴属于不可申诉补贴范围,因而为越来越多国家所采用。产品加工标准制度产品标准是指针对有形产品在使用时能成功满足用户需要程度标准下作出的强制性规范。发达国家一般拥有较高技术水平,而以环境保护为目的的环保技术标准都是根据本国的生产和技术水平制定的,但靠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力量很难达到这一些严格的环保标准,这就导致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被排斥在发达国家市场之外。从90年代国际标准化组织实施了《国际环境监察标准制度》,要求企业产品达到 ISO9000 系列质量标准体系,1995年开始又推行 ISO14000 环境管理系统,要求产品从生产前到制造与销售、使用及最后的处理都要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而其他的国际性组织如 IEC、ITU 等亦在大力推行产品品质方面统一规范。环境附加税是发达国家保护环境、限制进口最早采用的手段,即对一些污染环境、影响生态的进口产品征收进口附加税,或者限制、禁止进口,甚至实行贸易制裁。例如美国对原油和某些进口石油化工制品课征进口附加税的税率比国内同类产品高出3.5美分/桶。1994年,美国环保署规定在美国九大城市出售的汽油中含有的硫、苯等有害物质必须低于一定水平,国内生产商可逐步达到有关标准,而进口汽油必须在1995年1月1日生效起立即达到,否则禁止进口。绿色包装制度绿色包装指能节约能源、减少废弃物、用后易于回收再用或再生利用。易于自然分解、不污染环境的包装,如可再生回收再循环包装、多功能包装、以纸代塑包装等。 发达国家制定各种......余下全文>>

九:论述绿色壁垒是什么?有哪些表现形式

绿色贸易壁垒是当今国际贸易领域惯常使用的一种贸易壁垒形式,由于它同时具有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的二重性性质,决定了其使用具有一定的合法性,更导致了其使用的广泛性。本文主要从个体和全球的角度深入分析绿色贸易壁垒二重性之积极作用。 [关键词]绿色贸易壁垒;二重性;积极作用 分析绿色贸易壁垒的积极作用,应该从国家个体和世界全球两个角度展开。从个体角度而言,绿色贸易壁垒涉及的国家个体主要是设限国和受限国两个国家。由于目前国际贸易领域实施的绿色贸易壁垒绝大多数是进口国设置壁垒来限制出口国的产品,因此本文暂且将设限国设定为进口国,将受限设定为出口国。以下从进口国、出口国和全球三个方面探讨绿色贸易壁垒的积极作用。 一、绿色贸易壁垒对进口国产生的积极作用 以绿色标准、法规、制度等为表现形式的绿色贸易壁垒的出现根源于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人类生存安全的需要。研究表明,人类几百年的工业化发展导致了全球有10亿以上的人生活在对健康有害的SO2浓度超标的环境中;南极上空15-20千米间的低平流层中臭氧柱总量平均减少了30-40%,而臭氧的减少会直接导致大量白内障及皮肤癌患者;在只占地球总水量0.1%的可供人类利用的淡水资源中,10%已经受到严重污染,“水荒”此起彼伏。在这种危机四伏的情况下,一些国家逐步意识到自身发展始终离不开外界环境的支持,人类的发展必须服从于外部环境发展的规律,否则将会遭到严厉的惩罚。绿色贸易壁垒正顺应了进口国远离污染、保护环境、保障人类健康、持续发展的现实要求,对维持进口国国内的环境质量、保护国内资源起到了积极的保障作用。同时,随着各国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逐步增强,对自身生存环境、生存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从理论上来说,人的消费需求不仅受到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的影响,还会受时序的影响,即消费需求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存在着差异,即“量的满足——— 质的满足——— 情感的满足——— 生态满足”,前两者的满足主要是针对商品本身而言的,情感满足更多的是侧重心理需求,而生态满足则出自于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担忧。绿色贸易壁垒在一定程度上正体现了人类消费需求的发展方向。随着绿色贸易壁垒的实施,客观上也促进了人们绿色消费行为的发生,进一步增强了人们的环保意识和环保行动。另外,进口国采取的绿色贸易壁垒措施,在阻碍进口产品的同时,对本国的相关产业会起到很大的支持和引导作用。例如日本政府于2002年7月10日对进口商发出要“自我限制进口”中国冷冻蔬菜的指令,要求农药超标的进口冷冻蔬菜全部销毁,因为在中国冷冻蔬菜的检查中发现杀虫剂“毒死蜱”含量超过日本规定的标准,达到0.07PPM。日本政府规定从中国进口的蔬菜“毒死蜱”的残留限量不超过0.01PPM,但对其本国大量生产的萝卜的规定限量标准为3PPM。如此规定的根本目的是为限制中国蔬菜的进口,保护其国内农业的发展,因为日本每年进口蔬菜4-5万吨,其中99%来自中国。 二、绿色贸易壁垒对于出口国的长期效应 从现实的角度看,进口国实施绿色贸易壁垒阻碍了出口国的商品出口,对出口国的出口产业造成了损害,以至影响到出口国国内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说,如果出口国企业与政府能够密切配合,形成“合作博弈”关系,绿色贸易壁垒不仅不会阻碍出口国产业发展进程,而且会对出口国的产业升级起到很好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当企业遭遇绿色贸易壁垒时,可能面临三种选择:第一种选择是市场转移,将产品销往其他绿色管制相对较松的国家和地区;第二种选择是通过企业自身的努力逐步适应进口国严格的绿色贸易管制;第三种选择是......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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