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卫生标准的相关类别
详细类别列表如下:GB国家标准 GB10132-2005 鱼糜制品卫生标准 GB10133-2005 水产调味品卫生标准 GB10136-2005 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 GB10138-2005 盐渍鱼卫生标准 GB10144-2005 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 GB10146-2005 食用动物油脂卫生标准 GB10765-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 GB10767-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GB10769-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GB10770-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GB11671-2003 果、蔬罐头卫生标准 GB11673-2003 含乳饮料卫生标准 GB11674-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 GB11675-2003 银耳卫生标准 GB13100-2005 肉类罐头卫生标准 GB13102-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炼乳 GB13104-2005 食糖卫生标准 GB14880-1994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 GB14882-1994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限制浓度标准 GB14884-2003 蜜饯卫生标准 GB14932.1-2003 食用大豆粕卫生标准 GB14939-2005 鱼类罐头卫生标准 GB14963-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 GB14967-1994 胶原蛋白肠衣卫生标准 GB15196-2003 人造奶油卫生标准 GB15203-2003 淀粉糖卫生标准 GB16321-2003 乳酸菌饮料卫生标准 GB16322-2003 植物蛋白饮料卫生标准 GB16325-2005 干果食品卫生标准 GB16326-2005 坚果食品卫生标准 GB16565-2003 油炸小食品卫生标准 GB16740-1997 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 GB17324-2003 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 GB17325-2005 食品工业用浓缩果蔬汁(浆)卫生标准 GB 17399-2003 胶基糖果卫生标准 GB17400-2003 方便面卫生标准 GB17401-2003 膨化食品卫生标准 GB17402-2003 食用氢化油卫生标准 GB19295-2011 速冻面米制品 GB19296-2003 茶饮料卫生标准 GB19297-2003 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 GB19298-2003 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9299-2003 果冻卫生标准 GB19300-2003 烘炒食品卫生标准(含第1号修改单) GB19301-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 GB19302-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 GB19305-2003 植物纤维类食品容器卫生标准 GB19640-2005 麦片类卫生标准 GB19642-2005 可可粉固体饮料卫生标准 GB19646-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 GB25190-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 GB25191-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 GB25192-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再制干酪 GB25573-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过氧化钙 GB25594-2010 食品......余下全文>>
二:来源于水产品中的致病菌有哪些
标准归属
发布机关
标准号
标准名称
致病菌种类
卫生部
GB 10136-2005
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
沙门、副溶血性弧菌、志贺氏菌、金葡菌
国家标准委员会
GB 10144-2005
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
沙门、副溶血性弧菌、志贺氏菌、金葡菌
国家质检总局
GB 18406.4-2001
无公害水产品安全要求
沙门、副溶血性弧菌、单增李斯特
沙门、副溶血性弧菌(生食水产品)
沙门、副溶血性弧菌、金葡菌(即食水产品)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DB 11 617-2009
熟制水产品卫生要求
金葡、沙门、志贺、副溶血性弧菌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DB 31 2013-2013
生食动物性海水产品
金葡、单增李斯特、副溶血性弧菌、
重庆市卫生局
DBS50 013-2013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风味水产品
沙门、副溶血性弧菌、志贺氏菌、金葡菌
DBJ440100 T31-2009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致泻性大肠杆菌、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沙
门、金葡、志贺、单增李斯特、副溶血性弧菌
致泻性大肠杆菌、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沙
门、金葡、志贺、单增李斯特、副溶血性弧菌
致泻性大肠杆菌、沙门、金葡、志贺、单增李
斯特、副溶血性弧菌
绿色食品 干制水产品
生食海水产品卫生要求
生食水产品卫生要求
沙门、金葡、志贺、单增李斯特、副溶血性弧
菌、溶血性链球菌、霍乱弧菌
三:餐饮业卫生规范的加工操作要求
8.1. 粗加工与切配的预处理要求8.1.1. 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8.1.2. 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8.1.3. 易腐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冷冻保藏。8.1.4. 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受到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依据性质分类存放。8.1.5. 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8.1.6. 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食品受到污染。8.2. 热加工的烹饪要求8.2.1. 烹饪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饪加工。8.2.2. 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原料)经烹饪加工后再次供应。8.2.3. 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8.2.4. 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盛放有待加工食品或成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食品收到污染。8.2.5. 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冷却宜在清洁操作区进行,并记录加工时间等。8.2.6. 菜点用的围边、盘花应保证清洁新鲜、无腐败变质,不得回收后再使用。8.3. 凉菜配制要求8.3.1. 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8.3.2. 专间内应当由专人加工制作,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专间内操作人员应符合6.4.2.4的要求。8.3.3. 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并做好记录。8.3.4. 专间内应使用专用的设备、工具、容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8.3.5. 供配制凉菜用的食品原料,未经清洗处理干净的,不得带入凉菜间。8.3.6. 制作好的凉菜应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应存放于专用冰箱中冷藏或冷冻,食用前需要加热的,应符合本标准8.2.3的要求。8.4. 裱花操作要求8.4.1. 专间内操作应符合本标准8.3.2-8.3.4的要求。8.4.2. 蛋糕胚应在专用冰箱中冷藏。8.4.3. 裱浆和经清洗消毒的新鲜水果应当天加工、当天使用。8.4.4. 植脂奶油裱花蛋糕储藏温度在3±2℃,蛋白裱花蛋糕、奶油裱花蛋糕、人造奶油裱花蛋糕储藏温度不得超过20℃。8.5. 备餐及供餐要求8.5.1. 在备餐专间内操作应符合本标准8.3.2-8.3.4的要求。8.5.2. 供应前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8.5.3. 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8.5.4. 分派菜肴、整理造型的用具使用前应进行消毒。8.5.5. 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消毒,不得反复使用。8.5.6. 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8.6. 生食海产品加工要求8.6.1. 用于加工的生食海产品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要求。8.6.2. 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8.6.3. 从事生食海产品加工的人员操作前应清洗、消毒手部,操作时规范佩戴口罩。8.6.4. 用于生食海产品加工的工具、容器应专用并有明显标识。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存放。8.6.5. 加工操作时应避免生食海产品的可食部分受到污染。8.6.6. 加工后的生食海产品应当放......余下全文>>
四:关于中国进口食品安全标准,进口冷冻海鲜的标准 50分
GB 2733-2005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
GB 10136-2005腌制生食动物丹水产品卫生标准
五: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餐饮业经营者(包括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食堂等)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但不包括无固定加工和就餐场所的食品摊贩。 本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餐饮业:指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手段,向消费者提供食品、消费场所和设施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包括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食堂等。餐馆(又称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指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小吃店:指以点心、小吃、早点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和提供简单餐饮服务的酒吧、咖啡厅、茶室等。快餐店:指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单位。食堂:指设于机关、学校、企业、工地等地点(场所),为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单位。(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根据集体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单位。(三)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在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主要指原料、半成品、成品(包括下列用语中的凉菜、生食海产品、裱花蛋糕、现榨果蔬汁、自助餐等)。原料:指供烹饪加工制作食品所用的一切可食用的物质和材料。半成品:指食品原料经初步或部分加工后,尚需进一步加工制作的食品或原料。成品:指经过加工制成的或待出售的可直接食用的食品。凉菜(又称冷菜、冷荤、熟食、卤味等):指对经过烹制成熟或者腌渍入味后的食品进行简单制作并装盘,一般无需加热即可食用的菜肴。生食海产品:指不经过加热处理即供食用的生长于海洋的鱼类、贝壳类、头足类等水产品。裱花蛋糕:指以粮、糖、油、蛋为主要原料经焙烤加工而成的糕点胚,在其表面裱以奶油、人造奶油、植脂奶油等而制成的糕点食品。现榨果蔬汁:指以水果或蔬菜为主要原料,以压榨等机械方法加工所得的新鲜水果或蔬菜汁。自助餐:指集中加工制作后放置于就餐场所,供就餐者自行选择食用的餐饮食品。 指与加工经营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场所,包括食品处理区、非食品处理区和就餐场所。⒈食品处理区:指食品的粗加工、切配、烹调和备餐场所、专间、食品库房、餐用具清洗消毒和保洁场所等区域,分为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一般操作区。⑴清洁操作区:指为防止食品被环境污染,清洁要求较高的操作场所,包括专间、备餐场所。专间:指处理或短时间存放直接入口食品的专用操作间,包括凉菜间、裱花间、备餐专间、集体用餐分装专间等。备餐场所:指成品的整理、分装、分发、暂时置放的专用场所。⑵准清洁操作区:指清洁要求次于清洁操作区的操作场所,包括烹调场所、餐用具保洁场所。烹调场所:指对经过粗加工、切配的原料或半成品进行煎、炒、炸、焖、煮、烤、烘、蒸及其他热加工处理的操作场所。餐用具保洁场所:指对经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进行存放并保持清洁的场所。⑶一般操作区:指其他处理食品和餐具的场所,包括粗加工操作场所、切配场所、餐用具清洗消毒场所和食品库房。粗加工操作场所:指对食品原料进行挑拣、整理、解冻、清洗、剔除不可食部分等加工处理的操作场所。切配场所:指把经过粗加工的食品进行洗、切、称量、拼配等加工处理成为半成品的操作场所。餐用具清洗消毒场所:指对餐饮具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进行清洗、消......余下全文>>
六: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附件4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管理自查建议项目检查项目 结果环境卫生 厨房内墙壁、天花板、门窗等是否有涂层脱落或破损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是否整洁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是否有效废弃物处理是否符合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 加工用设施、设备工具是否清洁食物热加工中心温度是否大于70℃10℃-60℃存放的食物,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是否未超过2小时;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食用前是否经充分加热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工具是否明显区分,存放场所是否分开、不混用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是否存在交叉污染专间操作是否符合要求餐饮具、直接入口食品容器 使用前是否经有效清洗消毒清洗消毒水池是否与其他用途水池混用消毒后餐具是否贮存在清洁专用保洁柜内个人卫生 从业人员操作时是否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专间操作人员是否规范佩戴口罩从业人员操作前及接触不洁物品后是否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是否洗手、消毒从业人员操作时是否有从事与食品加工无关的行为从业人员是否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戴戒指从业人员上厕所前是否在厨房内脱去工作服健康管理 从业人员是否有取得有效健康培训证明而上岗操作从业人员是否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食品采购 是否索取销售发票,批量采购是否索取卫生许可证、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食品及原料是否符合食品卫生要求食品贮存 库房存放食品是否离地隔墙冷冻、冷藏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转,贮存温度是否符合要求食品贮存是否存在生熟混放食品或原料是否与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在同一场所违禁食品 是否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是否生产经营腐败变质食品是否生产经营其他违禁食品
七:《餐饮业和集中供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卫生部关于印发《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通知卫生部关于印发《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通知nbsp;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要求,加强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ΟΟ五年六月二十七日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第一章nbsp;总则第一条nbsp;为加强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第二条nbsp;本规范适用于餐饮业经营者(包括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食堂等)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但不包括无固定加工和就餐场所的食品摊贩。第三条nbsp;本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餐饮业:指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手段,向消费者提供食品、消费场所和设施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包括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食堂等。餐馆(又称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指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小吃店:指以点心、小吃、早点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和提供简单餐饮服务的酒吧、咖啡厅、茶室等。快餐店:指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单位。食堂:指设于机关、学校、企业、工地等地点(场所),为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单位。(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根据集体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单位。(三)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在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主要指原料、半成品、成品(包括下列用语中的凉菜、生食海产品、裱花蛋糕、现榨果蔬汁、自助餐等)。原料:指供烹饪加工制作食品所用的一切可食用的物质和材料。半成品:指食品原料经初步或部分加工后,尚需进一步加工制作的食品或原料。成品:指经过加工制成的或待出售的可直接食用的食品。凉菜(又称冷菜、冷荤、熟食、卤味等):指对经过烹制成熟或者腌渍入味后的食品进行简单制作并装盘,一般无需加热即可食用的菜肴。生食海产品:指不经过加热处理即供食用的生长于海洋的鱼类、贝壳类、头足类等水产品。裱花蛋糕:指以粮、糖、油、蛋为主要原料经焙烤加工而成的糕点胚,在其表面裱以奶油、人造奶油、植脂奶油等而制成的糕点食品。现榨果蔬汁:指以水果或蔬菜为主要原料,以压榨等机械方法加工所得的新鲜水果或蔬菜汁。自助餐:指集中加工制作后放置于就餐场所,供就餐者自行选择食用的餐饮食品。(四)加工经营场所:指与加工经营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场所,包括食品处理区、非食品处理区和就餐场所。1、食品处理区:指食品的粗加工、切配、烹调和备餐场所、专间、食品库房、餐用具清洗消毒和保洁场所等区域,分为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一般操作区。(1)清洁操作区:指为防止食品被环境污染,清洁要求较高的操作场所,包括专间、备餐场所。专间:指处理或短时间存放直接入口食品的专用操作间,包括凉菜间、裱花间、备餐专间、集体用餐分装专间等。备餐场所:指成品的整理、分装、分发、暂时置放的专用场所。(2)准清洁操作区:指清洁要求次于清洁操作区的操作场所,包括烹调场所、餐用具保洁场所。烹调场所:指对经过粗加工、切配的原料或半成品进......余下全文>>
八:餐饮业卫生规范的加工经营场所
4.1. 布局与功能间4.1.1. 食品处理区应设置在室内,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能防止生熟食品在存放、操作中发生交叉污染。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应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原料通道及入口、成品通道及出口、使用后的餐饮具回收通道及入口,应分开设置;无法分设时,应在不同的时段分别运送原料、成品、使用后的餐饮具,或者将运送的成品加以无污染覆盖。4.1.2. 食品处理区应设置专用的粗加工(全部使用半成品的可不设置)、烹饪(单纯经营火锅、烧烤的可不设置)、餐饮具清洗消毒的场所,并应设置原料和(或)半成品存放、切配及备餐(饮品店可不设置)的场所。制作现榨饮料、水果拼盘或加工生食海产品的,应分别设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进行凉菜配制、裱花操作的,应分别设置相应专间。集中备餐的食堂和快餐店应设有备餐间;无备餐间的快餐店和食堂,符合4.2.3.3的要求。4.1.3. 食品处理区的面积应与就餐场所面积、供应的最大就餐人数相适应。4.1.4. 粗加工场所内应分别设置肉类、水产品和植物性食品的清洗水池和操作台,水池数量或容量、操作台数量应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各类水池和不同场所(功能间)、区域有明显的区分标识。4.1.5. 烹饪场所加工食品如使用固体燃料,炉灶应为隔墙烧火的外扒灰式,避免粉尘污染食品;使用煤油炉灶的,煤油储存容器应放在烹饪场所外,避免煤油或燃烧不完全物质污染食品。4.1.6. 应设专用于拖把等清洁工具的清洗水池,其位置应不会污染食品及其加工制作过程。拖把等清洁工具的存放场所应与食品处理区分开,加工经营场所面积500㎡以上的餐馆、食堂宜设置独立存放隔间。4.1.7. 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在加工经营场所外设立圈养、宰杀场所的,应距离加工经营场所25m以上。4.2.内部建筑结构建筑结构应坚固耐用、易于维修、易于保持清洁,能避免有害动物的侵入和栖息。4.2.1. 屋顶与天花板4.2.1.1. 食品处理区天花板的设计应易于清扫,能防止害虫隐匿、灰尘积聚,避免长霉或建筑材料的脱落等情形发生。4.2.1.2. 食品处理区天花板应选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不易积垢、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天花板与横梁或墙壁结合处宜有一定弧度(曲率半径在3cm以上);水蒸汽较多场所的天花板应有适当坡度,在结构上减少凝结水滴落。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及其它半成品、成品暴露场所屋顶若为不平整的结构或有管道通过,应加设平整易于清洁的吊顶。4.2.1.3. 烹饪场所天花板离地面宜在2.5m以上,小于2.5m的应采用机械排风系统,有效排出蒸汽、油烟、烟雾等。4.2.2. 地面与排水4.2.2.1. 食品处理区地面应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耐腐蚀和防滑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4.2.2.2. 粗加工、切配、烹饪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需经常冲洗、易潮湿的场所的地面应易于清洗、防滑,并应有一定的排水坡度(不小于1.5%)及良好的排水系统。排水沟应有坡度、保持通畅、便于清洗,沟内不应设置其它管路,侧面和底面接合处宜有一定弧度(曲率半径不小于3cm),并设有可拆卸的盖板。排水的流向应由高清洁操作区流向低清洁操作区,并有防止污水逆流的设计。4.2.2.3. 清洁操作区内不得设置明沟,地漏应能防止废弃物流入及浊气逸出。4.2.2.4. 废水应排至废水处理系统或经其他适当方式处理。4.2.3. 墙壁与门窗4.2.3.1. 食品处理区墙壁应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平滑的浅色材料构筑。其墙角及柱角(墙壁与墙壁间、墙壁及柱......余下全文>>
九:麦当劳详细的卫生管理制度
不知道这个是不是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点菜厅、包间要保持整洁,餐具摆台后或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要回收保洁。 2、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卫生。 3、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专用工具。专用工具要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要做到货款分开,防止污染。 4、供顾客自取得调味品要符合相应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 5、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 6、及时做好台面调料、牙签、餐巾、茶水等清洁消毒工作。 7、端菜时手指不接触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触顾客餐具,递小毛巾用夹具,用后及时收回清洗消毒,用过的餐饮具及时撤回,并揩净台面。 8、工作结束后,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工作,保持整洁卫生。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采购员要认真学习采购食品索证管理制度,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注意检查核对。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 3、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部门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5、不得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索证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具有口岸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书。
7、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验收所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库房管理制度
1、主食、副食分库房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用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3、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4、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5、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6、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贮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并有温度显示装置。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7、冷冻设备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得超过1cm)、气足。 8、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 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9、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2、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余下全文>>
十:麻烦帮我查一下这个产品的真假 产品标准号:Q/320902YXS。007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QS3209.2202.004
QS3209 2202 0044是盐城市亭湖区伍佑镇永兴食品厂 ,属于加工其他水产加工品(生食水产品) 。地址是:盐城市亭湖区伍佑镇工西村五组 这是真的QS证件号,希望能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