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求一个近期煤矿安全事故案例 越详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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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求一个近期煤矿安全事故案例 越详细越好
从湖南煤监局了解到“2·16”宏发煤矿事故的最新调查结果,该矿当日在第二个和第三个材料车之间违规使用自制钢丝绳连接器进行连接,矿车启动后2个材料车和4个矿车共6车发生跑海,向井下俯冲,导致15人死亡,3人受伤。目前该矿已经被责令关停,该矿四名责任人已经被刑事拘留。
自制钢丝绳连接器断裂致矿车跑车
2月16日凌晨,宏发煤矿矿工将木料分别装在4辆材料车上。所运载的木料均为2米长。第三个材料车车身较其它三个材料车短,2米长木头装进第三个材料车后,木头伸出车身部分较长,这样导致第二个材料车与第三个材料车之间的距离拉长。由此,两车之间的连接器无法将两车连起来。当时,这个矿的钳工就用自制的钢丝绳连接器,将第二个材料车和第三个材料车连接起来。
据通报,木料装运好之后,矿工们将四个材料车和四个空的矿车连接起来,推入到煤矿井口。从2月16日事故现场的示意图来看,当时四个矿车在前,靠井口一侧,四个材料车摆尾在后。当日凌晨0时18分,20名矿工进入井内。据湖南煤监局副局长贺德安介绍,当时有18名矿工坐进了前面的4个空的矿车上。
这一列四个材料车和四个矿车启动之后,第二个材料车和第三个材料车之间的钢丝绳连接器发生断裂,两个材料车和四个矿车发生跑车,向井下俯冲。事故导致15人死亡,3人受伤。
据介绍,目前该矿已经被责令关停。该矿董事长、矿长、一名副矿长和钳工共四人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
存在超生产能力生产违规行为
据湖南煤监局通报,耒阳“2·16”宏发煤矿重大事故是一起典型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安全管理混乱等非法违法行为所致责任事故。该矿存在使用不合格钢丝绳连接器违规行为,在事故发生前没有按要求查井。通报称,在这次事故发生之前,相关部门已经发现该矿存在矿车坐人、人货混装的情况,并多次责令该矿整改,但这个矿并未按要求进行整改。
在事故发生后的调查中,湖南煤监局还发现该矿存在超生产能力生产的违规行为。该矿的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每年6万吨,而数据显示该矿在2011年实际生产原煤12.45万吨,超能力生产原煤6.45万吨。事故调查人员分析说,按照规定矿车一次只能串四个车,由于这个矿超能力生产,导致超标准挂多个矿车下井。同时该矿让人车闲置不用,让矿工违章搭载矿车,严重违规。
湖南煤监局副局长贺德安在这次事故通报会上要求,煤矿必须完善提升运输安全设施,当前耒阳市煤矿必须完善两项装置,安装架空人车,实现机械运送人员,从源头上杜绝搭矿车现象;提升斜井安装跑车防护装置,完善阻车器和挡车栏等
三:煤矿安全事故案例观后感
看了《安全事故案例剖析》视频教育片后,我深深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也从中学到了一些预防和排除生产事故的具体方法和步骤。片中从不同侧面介绍了安全生产任务和目标;安全生产方式的“火炉原则”、“木桶原理”、“利器原理”、“铁碗原则”、“海因里希法则”;认识事故的六个特性;安全员具备的六个本领。由大到小深入细致的深层剖析,由浅入深,通俗易懂,使一个对安全知识了解甚微的我学会了解决许多安全问题的方法。
由于备煤车间运输皮带运转部位裸露,筛机、给煤机等机械维修复杂,需要进入设备内作业,以及煤场车辆来往穿梭,都时刻危胁着我们的人身安全,因而更有必要加强每个员工的安全教育,通过学习安全视频教育片,强化了我们的安全意识,为车间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那么如何使理论与实践统一起来,更深一步落实到行动中去呢?这就要从我们日常的工作行为上规范自己。在10P岗位操作不当、不正确戴安全帽都有可能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因而必须保证每一项防范措施准确到位,长短均衡,才能达到木桶盛水的最高安全境界。
实际工作中,我们还应该用“利器原理”取“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的原理,检验工艺技术、工具运输设备控制与统筹的运用梗否达到了规定的安全程度,应努力学习本岗位的相关知识和技能,达到规范操作;不要因操作失误而使设备损坏、人员受伤;涉及到具体岗位,就要勤巡检、多观察、多动脑,把堵煤、皮带划破等事故减到最小,从而达到安全稳定供好煤。更要把“1:29:300”这个对我将来和过去工作起到预警作用的“海因里希法则”铭记于心。它提出假定有一次的违章,就可能发生29次的轻微事故,300次的未遂事故,就会存在1000次的安全隐患,这个法则不但对我今后的工作有了重要启示,而且对我们的日常行为提出了预警,把安全意识提升到“走路倘息蝼蚁命,谨防扑蛾纱罩灯”的慎重态度,用科学的思想来强化自己,用安全的行为规范自己。
这次视频安全教育片学习,深深地触动着我的神经,为对安全“无所谓”的我照亮了前进的征程,为车间的明天铸造了辉煌,为奥运的胜利召开打出了铭牌。如果说一个苹果可以砸出“万有引力”,那么这次安全培训学习也必将使备煤成为我厂的一朵亮丽奇葩。
四:煤矿井下坐铲车事故案例
攸县黄丰桥镇码井煤矿“1·11”运输事故调查报告
2004年1月11日19时20分,攸县黄丰桥镇码井煤矿发生一起运输事故,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8.6万元。
事故发生后,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长沙煤矿安全监察站组织攸县煤炭局、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攸县公安局等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全面的调查,认定该事故为责任事故。
一、矿井的基本情况
(一)矿井的由来及矿井基本情况
该矿于1993年开办,于2003年重新核发了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刘建军,四证齐全。
码井煤矿位于黄丰桥镇乌井村内,采用平峒暗斜井开拓,主井和风井均为平峒,设计能力3万吨/年。在风井安装了2台7.5KW轴流式通风机。平峒采用小矿车运输,暗斜井采用0.6米的矿用提升绞车提升,年生产能力3万吨,职工110人/天。使用2台90KW柒油发电机作备用电源。
(二)事故前矿井安全状况
6号暗斜井于提升钢丝绳于2003年12月15日更换。由于轨道变形严重,钢丝绳与天轮处的木支架摩擦厉害,轨道之上没有设置地滚子,所以到2004年元月11日时,钢丝绳断丝严重。由于矿井已于2003年12月28日放假,放松了对钢丝绳的检查,在事故发生前,没有发现钢丝绳已不能被使用。
二、事故的发生经过和抢救过程
(一)事故的发生经过
2004年1月11日16时,矿安排罗中平、曹国新、李立新三人在6号下山清理巷道,朱清塘(女、无绞车司机操作证)在井下开绞车。李立新在主平峒椎矿车,曹国新和罗中平在6号下山下部车场上矸石。曹和罗在井下共收了三矿车矸石。至19时,已绞上来两矿车,在挂第三车前,罗先上去了,留下曹在下面挂钩。曹挂好第三车后,打了两下铃,便搭上矿车一起升井。当矿车运行至距暗斜井井口20米处时,与矿车相连处的钢丝绳断开,装满矸石的矿车跑车。在距起平处4米的地方矿车被卡住。曹在矿车的右下方,头在矿车上,身子被矿车卡住。事故发生时,李和罗均在上部车场,当时是19时20分。
(二)事故的抢救经过
李和罗发现出事后,马上跑了下去。两人用力去推矿车,没有推动,于是一起出井喊人进行抢救。矿方接到事故报告后,马上派人下井,把曹抢救出来时,曹已死亡。
三、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1、曹国新违反操作规程规定,搭矿车升井。
2、钢丝绳已被严重磨损没有及时更换。
(二)间接原因:
1、在停产检修期间,没有制定停产检修的安全技术措施,致使作业人员在井下清理巷道时,没人检查钢丝绳,安全员下井不带瓦检仪,提前出班。
2、井下绞车司机没有经过培训并取得绞车司机操作资格证上岗作业,同时绞车司机为女职工。
3、现场管理不到位:井筒断面、轨道铺设质量差;钢丝绳与多处接触,磨损严重。
4、对职工教育培训不到位:没有按照《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要求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致使职工缺乏应有的安全常识。
四、防范措施
1、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2、加强现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
3、更换合格的绞车司机并持证上岗。
4、加强对职工的技术素质、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的培训工作。...余下全文>>
五:318反思感想煤矿事故案例
通过这次重大事故,让我深深地吸取了教训,同时也让我在教训之余受益匪浅。
一、 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生产的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是对我们安全的保障,是对我们技能提升的基础,也是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手段。
二、 作为一名煤矿职工,我们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认真学习事故措施,深刻反思,确保工作安全进行。
三、 深刻认识了矿调度的重要性,我们要坚持一班三汇报,及时做好汇报工作,并做好值班记录,准确详细地汇报,认真听取调度安排,及时处理和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事故,我们须引以为鉴,决不可重蹈覆辙;教训,我们须慎思获益,决不能敷衍了事。
一、 安全第一,是我们一直遵循的安全核心手段。安全运输,也是遵循的准则之一。这次事故,让我明白了许多运输方面的知识,比如胶带司机职责,胶带保护,运输注意事项等等,当然我们得更加加强学习;安全供电,同样也是重中之重,如何保障供电安全及时便是我们学习的技能之一,尤其对一个电工而言更是重要。我们得认真学习,虚心对待。
二、 预防为主,是保障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这次的事故,让我认识了预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了检修的重要性,这些都需要我们每个人认真对待,如何做好安全供电,如何做好安全运输,如何做好安全事故处理,这些都需要我们提前构思,提前预防。我们得引以为鉴。
三、 服从指挥。无规矩不成方圆,我们须服从指挥,服从管理,按照程序,认真对待。同时认清矿调度的重要性,及时汇报开展工作。
煤矿工作是常抓不懈,紧抓不松的,我们也得跟上前进的步伐。
六:观看煤矿事故案例心得体会600字..急用..
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心得体会观看煤矿警示教育片后,片中的场面使我受到极大的震撼。安全事故通过声像播放方式,再现事故现场,使我有身临其境之感。通过观看后让我感到对煤矿生产讲:“安全是最大的效益。”一、事故对人身、对家庭的伤害 什么是安全,对于我们职工来说,就是不出事故,就是人身不受到伤害。而一旦发生了工伤事故,即使是手上破个口子,也会让人承受一定的痛苦。出了重伤,有的失去了工作能力,有的长期卧床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给自己和家庭增添无尽伤痛。特别是工亡事故,有的工亡职工,正是处在上有老、下有小的人生阶段,家庭的每个人都是他的至亲至爱,他的逝去,使子女失去了父爱,使年迈的父母失去依靠,使朝夕相处的妻子失去了伴侣。这种伤害是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也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二、安全的社会效益账煤炭生产是高危行业,煤矿企业的安全状况,关系到企业的社会形象,特别是在强调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今天,煤矿的安全状况,更能体现出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实现安全生产现在已经成为煤矿企业发展的无形资源,会给企业带来意想不到的社会效益。而一旦安全上出了问题,特别是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事故,就会在社会上产生恶劣的影响,这种影响是很难在短期内能够消除的。分析集团公司11月份以来发生的工亡事故,有的发生在全集团公司开展的警示教育月活动中,有的发生在新年之初,有的发生在异地项目部,不仅使集团公司近一年来较好的安全态势大幅度下滑,既定的安全目标难以实现,也使企业在社会上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三、扎扎实实地把安全工作做好我们应该深刻接受事故教训,扎扎实实地把安全工作做好,促进矿井各项工作的开展,以此来消除事故的消积影响,弥补所受到的各方面的损失。首先,我们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作为一名管理人员,更应当树立起“安全为了自己”的主动安全观,从个人的幸福、家庭幸福这个角度,主动地想着安全,从小处着眼,从小事抓起,把安全工作做细做实。第二,要坚决杜绝违章行为。事故的发生,绝大多数都是人为造成的,说到底就是违章造成的。违章是安全的大敌,是事故的源泉,只要我们什么时候、什么地点都遵章作业,规范操作,事故就会远离我们。第三,要学习掌握好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光有安全意识还是不够的,要做到自我保安,我们还要有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这就需要我们主动地去学习安全知识,在实践中多掌握安全技能,并把这些知识和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才能真正做到“三不伤害”。第四,要把安全工作落实在现场、落实在行动中。安全有规程,操作有标准。要将《煤矿安全规程》、质量标准化标准、现场安全措施、《岗位行为规范》等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落实到本职岗位中、落实在现场。切忌讲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工作再忙,任务再紧,都要对照标准,遵章作业。今天我们观看煤矿警示教育片后,很多的工友可能会写煤矿是多么的可怕、多么的危险。其实我的感触也蛮深的,一起起的事故对我也是一种思想上的强烈震撼。
七:非煤矿井下做业安全事故案例
哪方面?
八:煤矿企业如何吸取事故教训
一是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对照检查煤矿的各种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该修订的修订、该完善的完善,要强调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发生。二是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立即开展安全大检查,彻底排查隐患,确保不安全不生产。
三是要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这一点其实最重要,要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要具体,比如该上的安全设施要上,该更换的设备要换等等。
四是要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人员素质,强化安全防范意识。
九:煤矿断皮带是安全事故还是生产事故
二类安全事故。
十:煤矿矿井提升钢丝绳事故案例
攸县黄丰桥镇码井煤矿“1·11”运输事故调查报告
2004年1月11日19时20分,攸县黄丰桥镇码井煤矿发生一起运输事故,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8.6万元。
事故发生后,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长沙煤矿安全监察站组织攸县煤炭局、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攸县公安局等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全面的调查,认定该事故为责任事故。
一、矿井的基本情况
(一)矿井的由来及矿井基本情况
该矿于1993年开办,于2003年重新核发了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刘建军,四证齐全。
码井煤矿位于黄丰桥镇乌井村内,采用平峒暗斜井开拓,主井和风井均为平峒,设计能力3万吨/年。在风井安装了2台7.5KW轴流式通风机。平峒采用小矿车运输,暗斜井采用0.6米的矿用提升绞车提升,年生产能力3万吨,职工110人/天。使用2台90KW柒油发电机作备用电源。
(二)事故前矿井安全状况
6号暗斜井于提升钢丝绳于2003年12月15日更换。由于轨道变形严重,钢丝绳与天轮处的木支架摩擦厉害,轨道之上没有设置地滚子,所以到2004年元月11日时,钢丝绳断丝严重。由于矿井已于2003年12月28日放假,放松了对钢丝绳的检查,在事故发生前,没有发现钢丝绳已不能被使用。
二、事故的发生经过和抢救过程
(一)事故的发生经过
2004年1月11日16时,矿安排罗中平、曹国新、李立新三人在6号下山清理巷道,朱清塘(女、无绞车司机操作证)在井下开绞车。李立新在主平峒椎矿车,曹国新和罗中平在6号下山下部车场上矸石。曹和罗在井下共收了三矿车矸石。至19时,已绞上来两矿车,在挂第三车前,罗先上去了,留下曹在下面挂钩。曹挂好第三车后,打了两下铃,便搭上矿车一起升井。当矿车运行至距暗斜井井口20米处时,与矿车相连处的钢丝绳断开,装满矸石的矿车跑车。在距起平处4米的地方矿车被卡住。曹在矿车的右下方,头在矿车上,身子被矿车卡住。事故发生时,李和罗均在上部车场,当时是19时20分。
(二)事故的抢救经过
李和罗发现出事后,马上跑了下去。两人用力去推矿车,没有推动,于是一起出井喊人进行抢救。矿方接到事故报告后,马上派人下井,把曹抢救出来时,曹已死亡。
三、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1、曹国新违反操作规程规定,搭矿车升井。
2、钢丝绳已被严重磨损没有及时更换。
(二)间接原因:
1、在停产检修期间,没有制定停产检修的安全技术措施,致使作业人员在井下清理巷道时,没人检查钢丝绳,安全员下井不带瓦检仪,提前出班。
2、井下绞车司机没有经过培训并取得绞车司机操作资格证上岗作业,同时绞车司机为女职工。
3、现场管理不到位:井筒断面、轨道铺设质量差;钢丝绳与多处接触,磨损严重。
4、对职工教育培训不到位:没有按照《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要求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致使职工缺乏应有的安全常识。
四、防范措施
1、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2、加强现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
3、更换合格的绞车司机并持证上岗。
4、加强对职工的技术素质、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的培训工作。...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