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商局基层工商所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基层工商所的主要职能是:
(一)办理辖区内由区、县工商局登记管理的企业的登记初审和年检、换照的审查手续,并对区、县工商局核准登记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二)管理辖区内的集贸市场,监督集市贸易经济活动;
(三)监督检查辖区内经济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调解经济合同纠纷;
(四)受理、初审、呈报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歇业的申请事项,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活动订行监督管理;
(五)指导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正确申请商标注册,并对其使用商标进行监督管理;
(六)对辖区内设置、张贴的广告进行监督管理;
(七)按规定收取、上缴各项工商收费及罚没款物;
(八)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职责。
二:工商所的职责是什么?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
工商所的职责:
(一)办理辖区内由区、县工商局登记管理的企业的登记初审和年检、换照的审查手续,并对区、县工商局核准登记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二)管理辖区内的集贸市场,监督集市贸易经济活动;
(三)监督检查辖区内经济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调解经济合同纠纷;
(四)受理、初审、呈报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歇业的申请事项,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五)指导穿区内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正确申请商标注册,并对其使用商标进行监督管理;
(六)对辖区内设置、张贴的广告进行监督管理;
(七)按规定收取、上缴各项工商收费及罚没款物;
(八)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职责。
三:工商所是干什么的
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
2、组织管理全市工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登记工作,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核、颁发有关证照,实行监督管理。
3、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依照法律、法规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4、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商品行为;负责流通领域的商品服务质量监督管理。
5、负责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登记管理、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6、负责合同监督管理工作和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和监管拍卖行为。
7、组织监督管理商标注册工作,负责成都市著名商标的认定;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监督管理商标印制;管理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评估机构并指导其工作。
8、监督管理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办理地方性广告核准手续。
9、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行为。
10、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和协会工作。
11、管理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机构编制、行政人事、宣传教育、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工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工商所性质
工商所条例
1991年4月1日国务院批准
1991年4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号发布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所(以下简称工商所)的组织建设,使工商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作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商所是区、县(含县级市,下同)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县工商局)的派出机构。工商所的人员编制、经费开支、干部管理和业务工作等由区、县工商局直接领导和管理。
第三条 工商所的基本任务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辖区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市场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第四条 工商所按经济区域设立。 工商所的设立,由区、县工商局根据辖区的大小、经济发展情况和管理任务需要,提出具体方案,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条 工商所设所长一人;任务较多的,设副所长一至二人;工作人员若干人。 工商所实行所长负责制。
第六条 工商所的职责包括: (一) 办理辖区内由区、县工商局登记管理的企业的登记初审和年检、换照的审查手续,并对区、县工商局核准登记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二)管理辖区内的集贸市场,监督集市贸易经济活动; (三)监督检查辖区内经济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调解经济合同纠纷; (四)受理、初审、呈报辖区内人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歇业的申请事项,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五)指导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正确申请商标注册,并对其使用商标进行监督管理; (六)对辖区内设置、张贴的广告进行监督管理; (七)按规定收取、上缴各项工商收费及罚没款物; (八)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职责。
第七条 工商所和具体工作范围,由区、县工商局依照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根据辖区内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前条所列职责范围内予以确定,并报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第八条 工商所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区、县工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商所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一)对个体工商户违法行为的处罚; (二)对集市贸易中违法行为的处罚;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工商所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前款第(一)、(二)项处罚不包括吊销营业执照。
第九条 工商所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工作程序,公开办事制度和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正严明,管理有章,处罚有据,廉洁奉公。
第十条 工商所应当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对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定期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作为任职、奖励、晋升的主要依据。
第十一条 工商所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各项工商收费和罚没物资、现金、票证,应当分别登记造册,按规定处理。 工商所的费用开支,按照有关财务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工商所应当建立健全内勤工作制度,各类文件和资料应当及时登记归档;认真处理来信来访;严格执行用印制度。
第十三条 工商所工作人员必须清正廉洁,秉公执法,不得以权谋私,索贿受贿。
第十四条 工商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各项纪律、守则,积极工作,忠于职守。
第十五条 工商所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按规定着装,仪表庄重,待人礼貌。
第十六条 工商所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工商所可提请区、县工商局给予奖励。对违纪违法的,由区、县工商局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工商行政......余下全文>>
五:工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哪些?
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
2、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登记工作,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核、颁发有关证照,实行监督管理。
3、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依照法律、法规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4、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商品行为;负责流通弧域的商品服务质量监督管理。
5、负责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登记管理、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6、负责合同监督管理工作和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和监管拍卖行为。
7、组织监督管理商标注册工作,负责著名商标的认定;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监督管理商标印制;管理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评估机构并指导其工作。
8、监督管理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办理地方性广告核准手续。
9、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行为。
10、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和协会工作。
11、管理当地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机构编制、行政人事、宣传教育、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工作。
六:工商局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主管本市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2)依法组织管理本市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户的登记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
3)依法组织监督本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4)依法组织监督本市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依法对本市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负责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登记注册。
6)依法组织监督本市经纪人、经纪机构。
7)依法组织实施本市合同行政监管,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8)依法对本市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
9)依法组织管理本市商标工作,组织查处商标违法行为。
10)依法组织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活动。
11)领导本市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和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财务基建、纪检监察、审计监督等有关工作。
12)指导挂靠的协会、学会、消费者委员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
13)承办省局和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工商所长职责
答;工商所所长职责
1、所长主持本所全面工作,组织领导全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各项法律法规。
2、负责制定本所的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并落实。
3、主管本所工作人员的工作分工及工作安排。
4、负责召集、主持所务会议。
5、负责检查和总结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及工作考评。
6、负责组织本所的政治、业务学习,抓好业务技能的培训及提高。
7、模范遵守纪律,并充分发扬民主,调动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组织实施干部的工作考核。
8、承办市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综合监管副所长岗位职责
1、在所长的领导下,分管综合监管室和12315投诉站的各项工作,所长外出时,负责工商所的日常工作。
2、负责本所的市场监管、经济案件查办、经济合同监管、消保等业务工作,组织人员抓好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3、按照市场巡查工作的要求,检查落实巡查记录的填写,有关巡查资料的录入和归档工作。
4、负责管理费的"定、收、查"三分离工作。
5、组织开展各类市场专项检查。
6、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
7、参与本所重大事项的商讨、决策。
8、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工商局的职能是什么?
尊敬的“刮开看”:
您好,你的问题很实际,我乐意为你解答!
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
2、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登记工作,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核、颁发有关证照,实行监督管理。
3、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依照法律、法规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4、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商品行为;负责流通领域的商品服务质量监督管理。
5、负责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登记管理、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6、负责合同监督管理工作和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和监管拍卖行为。
7、组织监督管理商标注册工作,负责著名商标的认定;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监督管理商标印制;管理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评估机构并指导其工作。
8、监督管理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办理地方性广告核准手续。
9、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行为。
10、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和协会工作。
11、管理当地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机构编制、行政人事、宣传教育、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工作。
九:工商局是干什么的?其职能是什么?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核
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实行监督管理。
三、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打击流通领域
的走私贩私行为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四、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市场
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
五、组织实施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六、组织管理经纪人和经纪机构。
七、依法管理合同行为,监督处理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
法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拍卖行为。
八、管理注册商标、监督管理商标印制,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
标专用权。
九、组织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
十、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工商行政管理职责。
参考资料:百度
十:工商所和工商局有什么区别?
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2、组织管理全市工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登记工作,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核、颁发有关证照,实行监督管理。3、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依照法律、法规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4、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商品行为;负责流通领域的商品服务质量监督管理。5、负责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登记管理、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6、负责合同监督管理工作和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和监管拍卖行为。7、组织监督管理商标注册工作,负责成都市著名商标的认定;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监督管理商标印制;管理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评估机构并指导其工作。8、监督管理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办理地方性广告核准手续。9、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行为。10、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和协会工作。11、管理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机构编制、行政人事、宣传教育、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工作。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而工商所则是工商局的派出机构,在外代表工商局行使相关职能,属于工商局的下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