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协委员都是怎么选出来的
通常先是由当地的区委会或者是小区委员会选举作为那个区的代表,然后通过区向所在城区进行选举,接着就竞选是代表,最终埂省里竞选人大代表。而政协委员则是由人大代表进一步选出的。
二:政协委员是不是选举产生的?
政协委员是在选举中产生的,选举前,有关部门先推荐侯选人,一般都在侯选人产生。政协委员候选人是由单位推荐,有政协常委会讨论,审核海批准产生的;那政协常委会又是如何产生的呢?是由政协委员选举产生的!也就是说:政协常委审核政协委员,政协委员选举产生政协常委!
三:2016年县级新政协委员为什么要经过选举程序
党代会圆满实现组织意图。为顺利完成党代会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党代会圆满成功,区委提前准备,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安排部署到位、精力集中保证、组织措施得力,抓好每个工作环节的落实。区委多次召开书记办公会、区委常委会和全委会议,对大会筹备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审议通过有关事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有关要求,多次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秘书组、组织组、会务组、宣传组、纪律督查组和安全保卫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连续作战,从党代表名册的编制、各次会议领导讲话、主持词和人事安排、代表分团、确定列席邀请人员名单、提出大会日程安排、会务后勤、宣传报道和安全保卫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周密细致、扎实有效的前期工作,确保大会如期召开。
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认真组织与会代表学习有关法律和政策,使每一位代表明确党代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以及代表应履行的义务、权利和职责。在大会召开期间,按照党内换届选举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大会日程,细化每个环节的工作,不折不扣地按规定程序办事,切实做到应有的程序不变通,应有的步骤不缺少,不怕麻烦,不怕省事。由于执行程序到位,组织严密规范,党代表参会率达到了98%以上,圆满完成了区第十五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任务,组织意图得到顺利实现,**区出席市第三次党代会的代表和区委委员、候补委员、纪委委员全部以高票、全票当选。
四:政协委员是怎么产生的?
要想当政协委员,首先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各团体和各族各界的代表人物,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的声誉。
政协委员的产生程序是:参加各单位政协的提名推荐,中共党委有关部门对推荐的名单进行综合评定,并同各推荐单位协商,形成建议名单,在将建议名单到政协常务委员会进行协商,经全部常务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才能成为政协委员,政协委员的任期是5年。
目前政协委员的产生机制是邀请制。这种被动的形式无疑折损了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政治自觉,只剩下一种荣誉,正因为这样,我们很少看到有谁拒绝了政协委员的邀请,更没看见谁主动辞职。虽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都为他们承担了成本。因此,关键的是要改革政协委员产生机制,即使不能立即采用人大代表的选举制,也可以先行申请批准制——既尊重了委员的主体意愿,也有益于调动委员们的积极性,并借诸准契约的形式约束委员行为。
五:换届选举政协委员人选“九种人是那九种人”
政协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设若干界别。全国政协委员即参加全国政协的各单位的代表和特别邀请的人士。各级地方政协委员即参加各级地方政协的单位的代表和特别邀请的人士。
要想当政协委员,首先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各团体和各族各界的代表人物,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的声誉。政协委员的产生程序是:参加各单位政协的提名推荐,中共党委有关部门对推荐的名单进行综合评定,并同各推荐单位协商,形成建议名单,再将建议名单报到政协常务委员会进行协商,经全部常务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才能成为政协委员,政协委员的任期是5年。政协委员的产生机制是邀请制。这种被动的形式无疑折损了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政治自觉,只剩下一种荣誉,正因为这样,我们很少看到有谁拒绝了政协委员的邀请,更没看见谁主动辞职。显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都为他们承担了成本。因此,关键的是要改革政协委员产生机制,即使不能立即采用人大代表的选举制,也可以先行申请批准制——既尊重了委员的主体意愿,也有益于调动委员们的积极性,并借诸准契约的形式约束委员行为,完善制度且有利于提高政协委员的政治素质。
人大是国家机构,而政协是爱国统一战线组织,非国家机构,不履行国家职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最高权力机关。政协是参政议政机关,是我党和民主党派共同协商解决国家大事的机构,政协是参政;
在中国宪法体制中人大高于政协,法律法规的通过需要人大通过才能生效,特别是重大法律法规;全国人大是最高权力机关。
六:如何做好人大代表选举和政协委员协商提名工作
这次人大换届选举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政协章程,扎实做好人大代表选举和政协委员协商提名工作。
(一)严把代表、委员素质关。代表和委员应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群众、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具有一定履职能力。要做好代表候选人的推荐、考察、介绍、资格审查和政协委员协商提名工作,严把政治关,注意其道德品行和社会形象。对党政干部,要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要听取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党组织意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由区委统战部牵头开展综合评价;对异地交流任职的,要听取人选原所在地区和单位党组织的意见。坚持把代表、委员履职情况作为继续推荐、提名的重要依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了解核实选民或者代表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情况。代表候选人、委员人选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坚决防止把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差、有涉黑涉恶、偷税漏税等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人推荐为人选。
(二)保证代表、委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优化人大代表结构,注重从基层一线推荐代表,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和妇女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上升,党政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降低,少数民族代表、归侨代表要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代表要占适当比例。政协委员中,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等党外人士要占较大比例,妇女委员、少数民族委员要占一定比例。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等其他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比例要适当。连任的代表、委员要占一定比例。
(三)扩大代表、委员推荐中的民主。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协章程推荐提名人选,广泛讨论研究、充分酝酿协商,重视听取人大、政协党组的意见。加强与各推荐提名单位的沟通,充分发挥选举委员会的作用,尊重选民和代表的民主权利。注意听取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有关方面的意见,通过召开民主协商会等方式就初步人选名单进行协商。
七:如何补选政协秘书长?如果候选人还不是常务委员,程序如何操作? 5分
政协常委会由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委组成,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不叫常委,叫常委会组成人员,事实上高于一般常委。政协秘书长并不一定非要从政协常委中产生。现实中大多数秘书长都并不是先当常委才当秘书长的。秘书长的选举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换届,此时全部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都要选举产生(哪怕你上一届已经是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委也得重新选),会在新一届政协第一次全会上举行大会选举,一次性选出全部常委会组成人员;第二种情况是中途换人,也就是原秘书长到龄退休了,这时就需要选新秘书长,也要在全会上。当然也可能正好换届又正好换秘书长,这是赶巧了。重点说说“换人”这种情况,实际上主要看主席喜欢谁,大部分情况这个人不会是政协机关内部的,哪怕你熬了多年副秘书长也未必行,一般都会是其他党政部门或行政区域一把手。确定了人选后主席跟组织部通好气,然后先由组织部任命,注意这个任命不是直接任命,而是采用“推荐”的口气。然后在统战部和政协常委会走程序,一般是在全会召开前的一次政协常委会上,统战部推荐、常委会协商通过他为委员(因为这个人选此前大多并不是委员,必须先解决委员身份),并且同时推荐为秘书长人选。开过常委会他就是委员了,秘书长的职位则必须推荐到政协全会上选举。你所谓操作是不是指找门路的意思呢?如果是的话,其实很简单:搞定主席。他是最关键的人物,因为秘书长是贴身为主席服务的,关系非同一般,所以主席欣赏你想要你才是最重要的,只要他决定了其他就是走程序了。
八:政协委员怎么当
政协委员当选程序:第一、提名推荐。推荐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由各党派中央、各人民团体、无党派民主人士、各个界别等协商提出。在地方的全国委员会委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协商推荐。推荐地方委员会委员名单由地方各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各人民团体、各个界别等协商提出。 第二、协商确定建议名单。对各方面提出的推荐名单由中共党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平衡,反复同各推荐方面协商形成建议各单。 第三、政协常务委会会员议通过。将委员建议名单提交常务委员会进行协商和表决,经全体常务委员过半数同意予以通过。 第四、公布。经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委员,由政协办公厅(或办公室)分别通知推荐单位和个人,向委员发委员证书.并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布。政协委员的权利:一、在本会会议上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有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三、有通过本会会议和组织参加讨论国家大政方针和各该地方重大事务的权利;四、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五、有对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揭发、参与调查和检查的权利;六、有声明退出政协的自由;七、在受到警告或撤销参加资格的处分时,如果不服,有请求复议的权利。政协委员的义务:一、遵守和履行政协章程;二、遵守和履行本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决议;三、地方政协委员还应遵守和履行政协全国委员会的全国性决议和上级地方委员会的全地区性的决议。
九: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的程序有哪些?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其委员产生程序一般是: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决定下届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员名额、构成原则、委员候选人条件、委员候选人酝酿提名办法;组织所属党组织充分酝酿推荐,上下协商,根据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查;上届党的委员会向大会主席团说明候选人预备名单酝酿产生情况,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大会主席团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各代表团(组)组织全体代表充分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党员代表大会选举。党总支部(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的程序一般有:总支部(支部)委员会确定下届委员会组成原则;总支部委员会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推荐,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总支部委员会组织支部或党小组酝酿候选人初步人选,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查;经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总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介绍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情况及酝酿产生的过程,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候选人。
十:怎样提名县政协委员
一、政协委员提名程序:
1、提名推荐。推荐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由各党派中央、各人民团体、无党派民主人士、各个界别等协商提出。推荐地方委员会委员名单由地方各党派、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各个界别等协商提出。
2、协商确定建议名单。对各方面提出的推荐名单由中共党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平衡,反复同各推荐方面协商形成建议名单。
3、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将委员建议名单提交常务委员会会议进行协商和表决,经全体常务委员过半数同意予以通过。
4、公布。经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委员,由政协办公厅(或办公室)分别通知推荐单位和个人,向委员发委员证书,并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布。
增补政协委员的程序,也需要经过提名、协商、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和公布这几个步骤。
二、被提名政协委员的条件:
政协委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继续提名年龄不超过57岁,新提名年龄不超过55岁,政协委员中党员领导干部任期不超过两届,已超过退休年龄的不再继续提名;党外人士和党内专家学者任期一般不超过三届。
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不交叉,已被安排为省政协委员、被选为省人大代表的一般不再提名,已被选为中共省、市委委员、纪委委员的原则上不再提名。
委员中,党内人选主要是有突出贡献和成就的代表人士,因工作需要参加政协的有关方面现职领导干部,从政协领导岗位退下来的领导干部和有关人民团体负责人。
党外人选主要是各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代表人士;在祖国统一事业中有影响、有作为的人士;在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中作出积极贡献的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人士;新社会阶层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突出的优秀代表人士;其他方面对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有突出作用的代表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