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商局基层工商所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基层工商所的主要职能是:
(一)办理辖区内由区、县工商局登记管理的企业的登记初审和年检、换照的审查手续,并对区、县工商局核准登记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二)管理辖区内的集贸市场,监督集市贸易经济活动;
(三)监督检查辖区内经济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调解经济合同纠纷;
(四)受理、初审、呈报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歇业的申请事项,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活动订行监督管理;
(五)指导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正确申请商标注册,并对其使用商标进行监督管理;
(六)对辖区内设置、张贴的广告进行监督管理;
(七)按规定收取、上缴各项工商收费及罚没款物;
(八)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职责。
二:工商所是干什么的
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
2、组织管理全市工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登记工作,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核、颁发有关证照,实行监督管理。
3、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依照法律、法规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4、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商品行为;负责流通领域的商品服务质量监督管理。
5、负责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登记管理、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6、负责合同监督管理工作和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和监管拍卖行为。
7、组织监督管理商标注册工作,负责成都市著名商标的认定;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监督管理商标印制;管理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评估机构并指导其工作。
8、监督管理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办理地方性广告核准手续。
9、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行为。
10、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和协会工作。
11、管理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机构编制、行政人事、宣传教育、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工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商局的职能是什么?
尊敬的“刮开看”:
您好,你的问题很实际,我乐意为你解答!
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
2、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登记工作,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核、颁发有关证照,实行监督管理。
3、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依照法律、法规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4、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商品行为;负责流通领域的商品服务质量监督管理。
5、负责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登记管理、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6、负责合同监督管理工作和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和监管拍卖行为。
7、组织监督管理商标注册工作,负责著名商标的认定;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监督管理商标印制;管理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评估机构并指导其工作。
8、监督管理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办理地方性广告核准手续。
9、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行为。
10、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和协会工作。
11、管理当地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机构编制、行政人事、宣传教育、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工作。
四:工商局是干什么的?其职能是什么?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核
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实行监督管理。
三、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打击流通领域
的走私贩私行为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四、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市场
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
五、组织实施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六、组织管理经纪人和经纪机构。
七、依法管理合同行为,监督处理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
法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拍卖行为。
八、管理注册商标、监督管理商标印制,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
标专用权。
九、组织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
十、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工商行政管理职责。
参考资料:百度
五:工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哪些?
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
2、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登记工作,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核、颁发有关证照,实行监督管理。
3、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依照法律、法规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4、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商品行为;负责流通弧域的商品服务质量监督管理。
5、负责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登记管理、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6、负责合同监督管理工作和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和监管拍卖行为。
7、组织监督管理商标注册工作,负责著名商标的认定;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监督管理商标印制;管理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评估机构并指导其工作。
8、监督管理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办理地方性广告核准手续。
9、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行为。
10、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和协会工作。
11、管理当地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机构编制、行政人事、宣传教育、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工作。
六:工商所和工商局有什么区别?
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2、组织管理全市工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登记工作,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核、颁发有关证照,实行监督管理。3、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依照法律、法规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4、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商品行为;负责流通领域的商品服务质量监督管理。5、负责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登记管理、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6、负责合同监督管理工作和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和监管拍卖行为。7、组织监督管理商标注册工作,负责成都市著名商标的认定;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监督管理商标印制;管理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评估机构并指导其工作。8、监督管理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办理地方性广告核准手续。9、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行为。10、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和协会工作。11、管理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机构编制、行政人事、宣传教育、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工作。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而工商所则是工商局的派出机构,在外代表工商局行使相关职能,属于工商局的下属机构
七:工商局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主管本市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2)依法组织管理本市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户的登记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
3)依法组织监督本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4)依法组织监督本市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依法对本市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负责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登记注册。
6)依法组织监督本市经纪人、经纪机构。
7)依法组织实施本市合同行政监管,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8)依法对本市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
9)依法组织管理本市商标工作,组织查处商标违法行为。
10)依法组织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活动。
11)领导本市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和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财务基建、纪检监察、审计监督等有关工作。
12)指导挂靠的协会、学会、消费者委员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
13)承办省局和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工商局主要有哪些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工商局内设机构:
办公厅、 法规司、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 直销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市场规范管理司、 企业注册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 广告监督管理司、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司 、人事司 、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 机关党委、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纪检组、监察局。
九: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哪些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负责全省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拟订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省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全省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全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负责组织查处全省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负责全省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全省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依法组织查处广告违法案件。 (十)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协调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负责驰名商标的推荐和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全省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相关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全省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对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行垂直管理。 这是其中的一部份,仅供参考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