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继承纠纷

一:农村房屋继承纠纷 5分

叔叔办宅基地证的资料中有上辈赠与证明的,你父亲无权继承

你父亲成年后就搬出来或结婚新房老人家有资助新建房的,你父亲无权继承。

老房子分别由两兄弟居住,只是产权登记在叔叔名下,可视叔叔为产权代理人,你父亲可以继承。

继承诉讼时效是两年,过期就等于自动放弃继承权。

综上所述,从法理上来说你父亲很难参与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时,常见的情况是哥哥坚持认为这是祖上遗产,应该有自己的一份,闹到最后哥哥会多少分得一点。这取决于实际情况和兄弟间的心态博弈。

二:城镇户口的人能否继承农村房屋,农村房屋怎么继承?

一、城镇户口的人能否继承农村房屋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照继承法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继承洪法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即城市户口的公民可以继承农村房屋。但是城市户口的公民在继承农村房屋时还要受到土地法的限制。城市公民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对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根据前述《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对于所继承的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实践中通常分情况处理。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及其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如果是城市居民,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早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城市居民可以基于房屋所有权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是不得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一)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二)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三)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四)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五)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如果只有一个继承人,按照指定程序办理继承手续并不困难。但是由于时代问题,导致50、60一代人口众多,大多数家庭都有两个以上的子女。当几个人同时享有继承权,且长辈没有遗嘱时,经常会出现兄弟姐妹因为继承财产问题闹得不可开交,有的甚至大打出手,老死不相往来。

三:关于农村房屋继承纠纷

1、关于房子的问题。我觉得老牛做的不对。大牛本身是公务员,且老牛已经给了两间农村的房屋,即使后两间平房也是老牛做的,小牛一分钱也没出,也不能再让小牛给2500元大牛了。大牛不知是否知道老牛的意见,不管怎么说,大牛是公务员,不应该计较这点小利,即使小牛给钱,他也不应该要。

2、关于土地给牛女的问题,按《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也有法律依据。照一般情理,应该给你,当然更符合法律依据。老牛可能考虑小牛在外面挣钱,条件比在本村的牛女好,所以便将土地给本村的牛女。建议:让老牛将土地还是给小牛,小牛可按《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无偿流转给牛女。

四:农村房产继承纠纷 20分

您好,若房产证上是您爷爷的名字,您无继承权,只能您父亲先继承,然后您们继承父亲的遗产,您的问题比较复杂,建议您咨当地律师。祝好

五:农村宅基地继承纠纷

1. 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 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

2. 村民个人户籍迁出本村, 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3, 法律上会支持遗嘱,

具体怎么处理, 双方可以协商由你叔给你爸作适当补偿.

六:农村房产继承纠纷案例怎么处理

第一,根据《继承法》第十五条规定,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如果法院立案,那么会依法调解,调解无效,法院会依据继承法相关规定进行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七:关于农村房产纠纷以及遗产继承法的问题,请给予解答!谢谢!

1、长辈当初给老大的宅基地:

(1)如果是两位长辈都在世时给的,应视为父母对老大的赠与。赠与的宅基地已经过户到老大名下的,就是老人的个人财产了(实际上不是赠与宅基地、而是赠与宅基地房产)。

(2)老大得到父母赠与的宅基地房:并不影响老大继承父母的其他遗产。

2、“老大此时又回家要求给予平分老家房产!请问:老大是否有权利平分家中房产?如牵扯到遗产继承”:

(1)老家房产现登记在谁的名下?查一下宅基地使用证就明白了。

(2)如果房子还登记在父母名下:老家的房产是父母的遗产,老大确实有权和其他子女共同继承、要求平分。

(3)如果房子已经过户到其他子女名下:老家房产是其他子女的了,老大想分也分不成。

(4)如果老人还在世、且房子登记在老人名下:不牵扯到继承问题。

如果老人有一方去世:房产中的一半归在世的老人,剩下的一些半由老人和其他子女共同继承、一般是平分。

如果两位老人都已经去世:房产还在老订名下,就全部成为遗产,由老大和所有子女共同继承。

3、“该如何解决?”:协商不成的,起诉到法院解决。

八:农村宅基地旧房遗产继承纠纷诉讼时效多久

宅基地不是财产,上面的房子和宅基地是并存的,也不是广义意义的财产,继承不了。现实中确实存在房子的建筑材料现在依然很值钱的情况,拆除拉走建筑材料这样能说房子是遗产,不过宅基地使用者得同意,而且分房子的人也得参与安排人家后续居住的问题,否则政府不支持拆房分建筑材料。如果是分房子为了住,就不要提了,按照一户一地的规定,除了分家方式可以再次调整使用家庭以外,不能随便改变使用家庭更不能增加使用家庭

九:农村房屋继承问题 100分

赠与合同也是无效,他们没取得房屋产权,是无权处分房产的

除非先由爷爷及子女先继承,然后再赠与给你

代书遗嘱要有两个无利害关系的鉴证人签字才有效

去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不是遗嘱公证,因为奶奶已经去世了,遗嘱已经不能公证了

房产是爷爷奶奶婚后建成的,奶奶的遗嘱,只能处分一半的房产,另一半属于爷爷的财产

办房产继承公证时,也需要爷爷、你父亲和他的兄弟姐妹一同到场,他们书面声明放弃继承

爷爷的一半房产可以办理赠与公证

你拿两份公证书再去办过户手续

十:怎样办理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公证

文/张景华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相对城镇房屋的继承麻烦些。 可以两种方案解决:一种是继承人之间对遗产继承权及继承份额存在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继承纠纷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来办理房屋继承及变更土地使用权人。另一种是继承人之间对遗产继承权及继承份额协商一致,继承人应当共同到不动产(房屋)所在地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下面仅谈谈农村房屋继承公证。 首先要区别所继承的农村房屋是家庭共有还是夫妻共有,再要看是原始取得还是继受取得。申请人除了向公证处提交集体土地使用证外,申请人还要向公证处提供建房审批表。所有继承人应当共同向公证处提出申请。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农村过去收养子女的情况很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实施以后要按收养法办理收养登记,收养法实施前成立的事实收养关系,主要以当时迁移户口来确认收养关系成立。在我县各姓氏的宗族谱较齐全,族谱里如收养之类的表况一般均有记录,可以提供给公证处作为参考。此外还要向公证处提供村(居)关于被继承人的死亡、亲属关系证明、房屋现状照片等。依据不同的继承情况,公证处还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申请办理农村房屋继承笔者建议,最好由宅基地所在村的农村户口继承人继承比较合适,在变更登记宅基地使用证时符合政策规定。而且继承人可以申请审批拆屋建屋手续,如果是非宅基地所在村的继承人继承,土地使用证虽可变更登记至继承人名下,但今后申请建房时,符合审批条件的可以审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就无法批准。因为目前宅基地只允许本村民组织成员使用,一旦房屋拆除后,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但如果继承人是非宅基地所在村村民,即继承人是居民户或外村村民,被继承人的房屋仍然可以合法继承。另外再谈一下关于有关继承又有赠送的问题。 现实中往往是夫妻共有农村房屋,夫妻一方死亡。这时发生部分继承,而部分要赠送的情况,这时,他们其中一个子女要求继承。但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可以公证:一、子女户籍是宅基地所在村;二、无房,结婚成家,符合建房审批条件;三、健在一方配偶同意,将自己的一半产权房屋赠与给子女;四、其余一半房屋按法定继承办理且继承人,受赠与人为同一个子女,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五、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变更登记至继承人名下。否则,不能办理房屋赠与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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