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职能是什么
加强规划宣传、参与拟定文件;负责沟通交流,做好协调联系;参与规划编制,完善规划绩系;负责信访接待,推行政务公示;负责项目报批,规范规划管理;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城乡规划管理部门从中央到政府有哪些?职责是什么?
行政系统:住建部城乡规划司、住建厅城乡规划处(直辖市规划局)、市县规划局(建委、建设局)。
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对同级政府负责,上级对下级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各级部门拥有以下职权:行政决策权,如核发一书两证;行政决定权,依法处理权和对未明确规定事项的规定权、行政执行权。
三:到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定点是什么意思
就是建筑物的相对位置定点,那样就明确建筑物在哪了
四:规划局属于哪个部门管理
应该是城乡规划局,各地不一样,有的地方规划局是建设局的二级机构,受建设局管辖;有的地方和建设局平级的直接受县/市政府管辖。
五:城市建设规划是哪个部门负责
应该属于规划局。
有的小地方(比如县城)将规划局的功能划归建设局下属一个处室。
把管理功能合并到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六:我国政府为什么要设立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主要的职责与意义何在
城市规划是城市政府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宏观调控和管理的重要手段。但由于当前我国政府的运作在行政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以及管理方式和手段等方面存在的缺陷,使城市规划在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难以发挥有效的作用。这是导致当前城市规划运行中所面临困境的重要原因。
城市规划对于一个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
城市规划是从全局利益,整体利益,长远利益 出发的,城市规划管理权必须集中在政府手里,不能下放.在城市规划指导下,行使城市规划管理 权,必然是强调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个别利益 服从整体利益,舍小家顾全局,眼前利益服从长远 利益.只有把城市规划管理权集中在政府手里,才能避免个别部门和单位为了局部的利益,眼前利益,个别利益而滥批滥建,损害全局的,长远的,整体的利益.
从一定意义上讲,一个城市发展速度的快慢,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的高低,一方面取决于 城市规划是否高起点,具有超前性,科学性,特色 性;另一方面取决于建设与管理是否严格依据规 划的要求,科学有序地进行,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第二,城市规划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 城市规划有一个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不断趋于科学,合理,完善的过程,同时,也有一个对城市规划权威性,重要性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一个城市要建设好,管理好,首先要规划好,这样城 市的发展才有明确的方向和目的,才能避免盲目性,甚至破坏性.批准的城市规划必须具有权威 性,不得擅自改变.经过批准的城市规划具有法律效力。
七:如何理顺城乡规划管理部门与规划分局规划管理体制
理顺城乡规划管理部门与规划分局规划管理体制通过以下方面:
一、理顺管理体制,规范城乡规划管理运行体系。
突出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把实施城乡规划作为实现城市发展战略的强力抓手,积极探索新时期的城市发展规律,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城市规划的职能和特点。
1、合理划分规划管理权限。
制定出台了《关于明确城市规划区范围和规划管理权限的通知》,对市规划局、建设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规划管理权限进行合理划分。
2、创新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规划行政处罚权办法。
明确规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行使城市规划管理的部分行政处罚权,有效解决简单执法与规划管理技术需要的矛盾。
3、建立协调运作机制。
在规划和城管执法部门之间建立有效的协调运作机制,规划局发现违法建设后立即移送执法局,执法局在查处违法建设案件时及时送规划局作出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狠抓制度建设,健全城乡规划行为规范体系。
1、制定程序性规定,规范工作流程。
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和监督的原则,制定具体的程序性规定,并在规划局网站公布,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而且做到公开透明,有效防止暗箱操作、搭车收费、以权谋私等行为出现。
2、制定操作性制度,规范工作行为。
制定《城市规划决策工作规则》、《城市规划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制度,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规划局办公会、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城市规划委员会四级审查机构,健全了规划技术初审、专家评审、规划委员会审查、政府审批的规划决策机制,实现了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础,以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业专项规划为主体,以近期建设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为保障的覆盖全市、层次分明、相互衔接的城乡规划体系逐步形成。实行“批验”分离制度,审批与验收、放线与验线、设计变更与监察管理等各环节相互制约,保证规划管理“链条”润滑流畅,运转高效。
建立窗口服务制、限时办结制、首接首问制、一次告知制、上门服务制、责任追究制,提高了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3、制定行政许可文书示范文本,规范程序运作。
编制行政审批事项收件受理通知单、行政审批事项补正通知书、行政审批事项不予受理通知书、建设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审定通知书、行政审批事项不予批准决定书等八种规划行政许可文书示范文本,进一步规范了审批程序。
4、划分“四条主线”,严格落实责任。
在管理形式上划分了“四条主线”,即规划建成区的规划管理、村镇规划管理、规划批后管理和规划效能监察,明确管理内容,落实相关人员责任,编织一个高效运行的规划精细管理网络。
三、加强政务公开,打造“阳光规划”公开体系。
把实行“阳光规划”作为进一步提升规划的民主性、严肃性的重要保障,将规划公开的范围覆盖到批前、批中、批后全过程,规划公示内容全面翔实,方式多种多样,使群众参与“阳光规划”的积极性不断加强。
1、规范公开内容。
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研究制定《城乡规划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城乡规划听证制度》、《城乡规划信息咨询及查询制度》,全面实行“五公开、六公示”,即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人员、办事机构和办事结果;实行城市规划批前、批后公示,重点规划建设项目公示,建设工程批前、批后公示,违法建设查处公示。
2、多种形式公开。
对城市各类规划和重要地段、重要区域、重要项目的规划方案,通过新闻媒体、规划局网站、规划公示栏和集中上街宣传等形式,公开发布有关规划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让群众了解、参与、监督规划。
3、创新实行建设工程规划批后公示牌制度。
制定出台《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暂行办法》、《建设工程......余下全文>>
八:我国政府为什么要设立城市规划管理部门
近年来,我国的城市规划发展迅速,相关机构不断健全,职责分配逐步明晰,规划管 理体制处于发展的状态。但是同时,管理体制上的各种问题也日益凸显。
城市规划法赋予了各级人民政府城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相应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 并赋予了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 门具有城市规划编制权、审批权和总体规划的调整权、行政处罚权、复议裁决权等十种权, 这就从法律上对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提出了要求, 即从国家到省、 自治区、 直辖市以及建制市、 县人民政府都要层层建立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行政区内的城市规划工作。 为了使我国城市的各种功能得以充分发挥,使它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起到更大的作用, 有必要对现行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进行改革。 这种改革, 要在充分调查我国城市规划的历史 和现状的基础上进行。 改革的目标就是使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体制能符合城市和整个国民经济 发展的客观要求, 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更好地发挥它在城市建设中的引导与 控制作用。
九:规划局属于哪个部门管理
规划局属于行政机关,其下属机构为事业单位,例如城乡测绘所,城建档案馆,建设勘察设计院等。
规划局上级直属所在地市政府直管。
十:请问规划局的主要业务职责有那些?
规划局职责
1、拟订全市城镇发展战略以及城镇规划的有关政策、规章制度;
2、参与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制;
3、负责组织重大项目的选址和可行论证;
4、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和对建筑、勘测设计的管理;
5、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参与研究制订各专业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
6、负责城镇规划的审批和报批工作;
7、参与组织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
8、负责城乡和风景区各类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
9、负责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查处;并对城镇规划的审查报批;
10、负责乡、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村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
11、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职责: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安全、保卫、信息、提案、监督、会议组织、后勤服务和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办建设项目受理、发证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三)财务科
负责局机关及派出机构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监督并指导局属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的审计工作;负责本系统财会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工作。
(四)技术科
具体负责组织各类规划的编制、评审、审批、申报及调整、变更工作;研究提出规划管理法规、规章并对其他科室有关图纸和技术文件把关审核;负责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规范,宣传规划法律、法规,负责在职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
(五)规划科
具体负责除市政工程以外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审查规划设计总图,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参与详细规划的评审、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指导本系统的规划业务工作。
(六)建筑管理科(市政科)
负责对各类建设工程提出建筑设计要求、审定设计方案;负责市政及各类管线工程规划实施管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工程现场验线工作;指导本系统的规划建管业务工作。
(七)监督监察科
负责临时建设用地、临时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核发《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时工程规划许可证》并监督其按时拆除及清场;负责建设工程验槽、竣工验收,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负责查处违法建设用地和违法建设工程;负责处理全市规划管理业务方面的来信、来访、举报电话及有关案件的申诉、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法制教育和规划监察队伍的管理。
(八)村镇科
负责研究制定全市村镇规划的有关政策、技术规定,指导全市村镇规划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划图中规划建成区以外区域的村镇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核发第二条中所界定区域内村镇建设项目的 "一书两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