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独立

一:中国为什么不能司法独立?

目前的形势,就是司法独立了也远远解决不了。我很同意广东高院院长讲的:国外法院是90%是刑事案件,10%是民商事案件。我国正好反过来,90%都是民商事案件。为什么呢?因为我们的整个社会机制、市场机制失灵了,外国很多通过社会机制、市场机制去调节民商事,很多纠纷只要不复杂,市场就消化了,比如信用体系,你不守信用在社会上就存在不下去,没人跟你玩了。

现在我国提倡依法行政、依法治国,政府很多领导就把解决不了的问题推到法院,美其名曰依法解决。可现实是,整个社会、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都解决不了的,法院有什么资源有什么能力去解决?

社会机制、市场机制的失灵是司法独立也解决不了的。

整个制度出问题了,不单是司法体制。仅仅司法独立什么也解决不了。

二:中国司法独立吗?

司法独立行使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在行驶司法权过程中完全独立。

司法权只有司法机关行使。不受任何其他组织 部门 个人影响。但行驶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律,准确适用法律.

但也受到监督和制约 比如 受到党 全国人大 上下级和同级 各政党 组织 公民 舆论的监督。

但是呢,就地方而言,个人认为司法并不完全独立...毕竟地方司法机关受地方人大和政府制约...所以或多或少还是有影响...书本上说的仅仅是最最理想的状况。

地方人大是地方司法机关的直接监督者,而地方政府则掌管地方财政等权利,所以司法机关还是会有所顾忌...

所以,并不完全独立...所以,分给我吧!

三:中国为什么不能实行司法独立

中国为什么不能实行西方“司法独立”?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14日在北京谈及全国各级法院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必须掌握的几项内容:要坚决抵制西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影响,旗帜鲜明,敢于亮剑,坚决同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诋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司法制度的错误言行作斗争,决不能落入西方错误思想和司法独立的“陷阱”,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此次报道一出,立即在网络上形成热议。很多网友疑问:中国为什么不能实行西方“三权分立”式的司法独立?

在此,我要说的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司法改革的重点之一,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这同西方国家司法制度核心的“司法独立”,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和内容,也不可以简单混同。

一、主张实行西方“司法独立”违背我国宪法

“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的主张,明显违反宪法。我国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在法学理论上一般概括为“独立审判”或“审判独立”。这样的“独立司法”是广受人民群众欢迎的,但人们经常把他们主张的“司法独立”和人们通常理解的“独立司法”相混淆。“审判独立”和“司法独立”是内涵和外延都有区别的两个概念,而有些人刻意通过这种混淆塞进政治私货。

二、西方“司法独立”不适合我国基本国情

在中国实行西方“三权分立”式司法独立的观点是非常危险的,是没有根据中国特色的特殊政治和社会体制来考虑问题。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关系决定了劳动者之间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他们之间不存在资本主义社会私有者之间那种深刻的利益对抗关系,因而在国家政治形式和党派制度上,没有必要人为地把他们划分为代表各种不同利益的政治对手。

现在,有些所谓的“宪政专家”,把“司法独立”一厢情愿想像成中国民主宪政的突破口,其时完全是痴人说梦。国家要对社会财富进行分配,如果没有党对司法的宏观上的领导,就意味着包括经济领域、财产领域脱离了人民的意志,社会变革、社会公平就失去了政治保障,这个是不能实行西方“司法独立”的根本原因。

三权分立只是社会发展到一定时期的产物,它与它所根植的社会紧密相连并以此为存在基础,并不是什么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统一模式。照中国目前的发展速度和社会规模,各种矛盾的集中的时期,鼓吹司法独立,说得好听,是把法院当作是解决矛盾的主要途径,说得不好听,是把法院当做盾牌,其时这更容易让司法不堪重负。

三、支持西方“司法独立”必然会否定我国的国体和政体

在中国学术界,“司法独立”却变成了一种目的性的“价值追求”。这种观念会削弱人们对中国式“司法独立”的反思能力,对于问题的关注也容易被淹没在意识形态的争论之中。

自由派人士一直主张将司法改革的目标确定为西方“司法独立”,即让法院和检察院脱离党的领导,成为中国社会一支“独立的力量”。他们认为这是确保司法公正的“决定性条件”,但它不是法律,是政治。司法改革就是要促进法官检察官的“独立办案”能力,确保他们履职时不受从官场到舆论场的各种干扰。如果施行能否造成司法公正的现实不好说,但是这种意义上的“司法独立”十有八九会成为中国走向系统性政治纷争的开端。

在我国,人民法院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人大监督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如果实行西方国家那样的司法体制,就必然从根本上改变社会主义上层建筑,否定共产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余下全文>>

四:中国为何不实行司法独立?

司法独立原则是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在阐述三权分立学说时提出来的。现代社会的司法独立大致包含以下几个要素:一是司法权独立,即独立于行政权和立法权行使国家权力;二是法院独立;三是法官独立。包括法官职业独立,审判行为独立,责任独立。其中法官独立是司法独立的核心,是实质的独立。 但是,由于国家制度,政治体制和司法制度等各方面的原因,我国并不存在而且在现有制度框架内也不可能存在一般意义上的司法独立。 一、司法体制造成的障碍。 ㈠我国宪法和法律并未肯定司法机关在国家基本结构中的独立。司法机关相对于立法机关并非相互制衡的分权关系,而是产生与被产生的关系。司法官员受人大任免,司法机关对人大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所有司法机关与司法工作都必须接受中共的领导,以致司法机关并不享有国家权力关系上的独立。 ㈡我国宪法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的任免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法院的经费来源于同级财政。这样司法主体机关已成为国家基本权利机构,当然就受制于同级人大和政府及其财政,法院的活动必然体现他们的意志和要求,行政和经济手段就理所当然地干扰司法公正。 二、法官的素质不高。 ㈠部分法官业务素质不精。法官应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丰富的裁判经验和熟悉法律规范等专业素质,这是保证司法独立,实现司法公正而对法官提出的技术要求。法官的业务素质低,即使法官的道德境界再高,也无法保证司法独立的实现,保证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 ㈡部分法官的道德素质不高。司法活动中的腐败现象突出,例如,办“人情案”,“金钱案”。由于缺乏独立的能力和独立品格,司法官员可能因利诱腐蚀出卖司法权。这一系列的事实表明,司法腐败往往是由法官的导读素质偏低而引发的,法官只有具备了良好的道德素质,才能保障司法独立。 三、经济保障不足且财政供应体制不顺。法官的待遇低,在司法活动中获得的非法利益与其合法收入比诱惑太大,易于影响其廉洁与公正,也是司法独立受到损害。 四、司法独立受到新闻舆论及司法监督的干涉。 ㈠新闻报道必须真实可靠,同时符合法律规范。主要应着重事后监督,通过上诉过程来反映民心和民意。但有的新闻媒体有时不经调查,因既得利益的驱使,对案件进行不实报道,通过舆论干涉司法公正和正常的司法活动的人和事,威胁到司法权的独立运作。 ㈡由于相应的监督立法不健全致使人大和检察机关的司法监督极不规范,特别是人大的监督更多的是体现权利的应用,往往直接影响司法独立原则。 五、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法律观念认为,只要坏人受到惩罚,获得了公正的结果,法官采取什么手段都无关紧要。一些人因司法程序繁琐而将其搁置,使司法程序缺乏公开性。司法程序的公开性是司法公正的灵魂,是摒除邪恶和杜绝冤假错案的重要手段。受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法律观念的影响,我国司法程序缺乏公开性,司法活动容易导致“暗箱操作”,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便得不到保障。

五:中国的司法是否独立?

在中国没有司法权这个概念,中国的法院行使的是审批权,检察院行使的是监察权,法院检察院与政府是分工协作各司其职的关系,共同服务于国家稳定发展的大局。讨论司法独立,前提是一个国家的司法权独立于立法权和行政权,这在坚持三权分立的资本主义国家是常态。在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坚持的是马克思的国家权力学说,国家的各个机关部门是分工协作的关系,不存在分权。既然是分工协作,怎么可能独立呢??我们的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应该配合政府,维护国家的大局,而不是追求什么独立,从制度设计的层面压根就没有想过让法院检察院独立于政府活动。所以政府官员可以去当法院的院长,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可以是学历史专业的法盲,这就是社会主义的中国特色。

在中国通常说的司法指的是法院的审判活动,按照宪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个独立行使审判权指的是一个法院,不是指的具体的法官,而资本主义国家的司法独立指的是法官独立审判。法官在法院里面必须服从于院长庭长,院长庭长审委会左右法官判案,这并不违反宪法的规定。所以我们的独立审判在制度设计的时候就留有很大的余地,中国在短期内是不可能实现所谓的司法独立的。以上回答希望能解决的你提问。

六:中国什么时候司法独立?

我国政府已经庄重宣告:五不搞!

七:中国的司法为什么不独立?

中国的司法具有独立性。

只是与西方国家的绝对司法独立有区别,我国的司法机关必须对人大负责,受人大领导。

八:中国能够实现司法独立吗

必须达到。中国是由人组成的,事实证明中国人并不比其他任何一个国家的人笨。事实也证明同样的中国人,在一国两制的另一种制度下生活得很好。并未出现某些人说的不稳定,被西方资本主义同化,甚至不能民主,因为长期封建奴性而不能民主。事实证明文化和我们一样悠久的民族能民主、法制。经济比我们落后的民族也能民主。法制。就和我们一样的中国人中哪些香港人,台湾人,澳门人。他们一样能适应并且做出了世界上出色的民主社会和制度。中国(你所指的是大陆)为什么不可以?

现在的历史无非是历史长河中的一段小插曲。我们坚信并时刻准备,为一个梦想的国度和社会而努力。请坚信,这不是你的祖国,你的祖国在未来!

九:中国能够新闻独立.司法独立吗

你在做梦- -!,别的国家可以,甚至港台都行。

十:中国为什么不搞司法独立?

因为不是法治国家、不是民主国家。

司法独立,是在民主、法治国家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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