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速折旧的方法 10分
加速折旧方法
(一)双倍余额递减法。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折旧的一种折旧方法。
(二)年数总和法。又称合计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残俯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
二: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哪些?
企业所得税绩3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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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属于加速折旧的方法有哪些?
(一)双倍余额递减法。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折旧的一种折旧方法。
(二)年数总和法。又称合计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
四: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直线法,加速折旧法)
直线法即年限平均法
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加速折旧法有两种1.双倍余额递减法
计算公式
(1)年折旧率=2÷预计的折旧年限×100%,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期初账面净值×年折旧率。
(2)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3)月折旧额=固定资产期初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4)固定资产期初账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以前若干年内(当采用直线法的折旧额大于等于双倍余额递减法的折旧额时),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例:设备原值120万元,使用5年,净残值率4%
解:第一年折旧 120*2/5*100%=48万元
第二年折旧 (120-48)*2/5*100%=28.8万元
第三年折旧 (12伐-48-28.8)*2/5*100%=17.28万元
第四、五年折旧 (120-48-28.8-17.28-120*4%)/2=10.56万元
2.年数总和法
公式:年折旧率=(折旧年限-已使用年数)/(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2)×100%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年折旧率
例题:有一台设备,原值78000元,预计残值2000元,预计可用4年,试用年数总和法计算每年折旧额。
年数总和=1+2+3+4=10
第一年=(78000-2000)×(4/10)=30400
第二年=(78000-2000)×(3/10)=22800
第三年=(78000-2000)×(2/10)=15200
第四年=(78000-2000)×(1/10)=7600
五:加速折旧的方法有哪些?
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六:为什么叫加速折旧法?怎么个加速了?
加速折旧法的依据是效用递减,即固定资产的效用随着其使用寿命的缩短而逐渐降低,因此,当固定资产处于较新状态时,效用高,产出也高,而维修费用较低,所取得的现金流量较大;当固定资产处于较旧状态时,效用低,产出也小,而维修费用较高,所取得的现金流量较小,这样,按照配比原则的要求,折旧费用应当呈递减的趋势。
加速折旧法使折旧费用呈递减的动态,则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便呈递增的状态。与直接法相比,所得税的现值总和就更低,这实质上可以使企业获得一笔无息贷款。从这个意义上讲,折旧是国家的一项宏观经济政策,可用于鼓励某一行业的发展或刺激投资。美国政府就曾对税法中的折旧方法作过多资调整,1952年为鼓励电子等新兴工业发展和传统工业的技术改造,税法允许采用加速折旧方法。1962肯尼迪政府为复兴经济实施“直接计划”,将折旧缩短30-40%。1971年为配合尼克松政府的“新经济政策”,制定三种使用年限不同的加速折旧方法。1981年里根政府制定《经济复兴税法》,实行资本成本回收制度(CCRS)。
(1)年数总和法(sum-of-the-years’-digits):以呈递减状态的年数分数对成本进行分配的方法。
(2)定率递减法(declining balance method):以固定比率和递减的折旧基础对成本进行分配的方法。
折旧费用的大小取决于所估计的残值,如果残值估计为零,则折旧率为100%,固定资产成本一次计入当期费用。为限制过高的折旧率,美国税法规定,定率递减法的最矗限为直接法的两倍,故称双倍余额递减法(double declining balance method)。
在定率递减法下,折旧是按照固定资产账面成本来计算,而不是折旧基础(原始成本-残值),残值不是在计提折旧时事先扣除,而是在最后一年确定的,表现为最后一年的折余价值。由于定率递减法的计算误差,特别是双倍余额递减法中折旧率的人为因素,最后一年的折余价值很可能高于或低于估计的残值,这样,残值可以通过“折旧费用=折余价值-估计残值”来确定。如果误差太大,很可能使最后一年的折旧费用过高或过低而与以前的折旧费用产生重大差异,与整个减趋势不相称,不符合固定资产折旧“系统而合理”的基本要求,若出现这种情况,通常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的最后二年采用直接法。
(3)直线法与加速折旧法:不同的折旧方法会对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产生不同的影响。在直接线法下,每年的折旧费用为一个固定不变的金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每年以定额减少,在加速折旧法下,折旧费用和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均呈递减状态,下图可以表示不同折旧方法所表现出来的不同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及折旧费。
可见,如果折旧方法不当,将会对每年的收益产生相反的作用。
从会计报表的角度出发,选择折旧方法应当考虑维修保养成本和价格变动两个因素。考虑维修保养成本可以使固定资产总成本与其所产生的收入相配比。如果每年的维修保养成本相同,而且每年的成本、总成本、折旧费用、维修成本、年经济利益也相同,那么,通过直线法和相同的维修保养成本就可以得到每年相同的总成本;如果维修保养成本递增,那么,递减的折旧费用和递增的维修保养成本也同样可以得到每年相同的总成本。
此外,在选择折旧方法时,还应当考虑通货膨胀的影响,即是否以不变货币计量未来实现的收益(参见通货膨胀会计)。
参考资料: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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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什么是加速折旧法?有计算公式吗?
加速折旧法分为双倍龚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公式:设备入账帐面价值为X,预计使用N(N足够大)年,残值为Y。
则第一年折旧C<1>=X*2/N;
第二年折旧 C<2>=(X-C<1>)*2/N
第三年折旧 C<3>=(X-C<1>-C<2>)*2/N
··· ···
最后两年需改为直线法折旧
年数总和法公式:
设备入账帐面价值为X,预计使用N年,残值为Y,则第M年计提折旧为(X-Y)*(N-M+1)/[(N+1)*N/2]。
八: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的计算
年限总和法计提折旧
比如一项固定资产10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5年,残值率为5%
第一年折旧率为5/(1+2+3+4+5)=5/15
第二年折旧率为4/(1+2+3+4+5)=4/15
第三年折旧率为3/(1+2+3+4+5)=3/15
第四年折旧率为2/(1+2+3+4+5)=2/15
第五年折旧率为1/(1+2+3+4+5)=1/15
九:目前企业可以享受怎样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
您好,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新政策,请参考以下税财 2014 64号
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
为落实国务院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支持创业创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规定,现就落实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企业(以下简称六大行业),2014年1月1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自行建造),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
六大行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确定。今后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从其规定。
六大行业企业是指以上述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50%(不含)以上的企业。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收入总额。
二、企业在2014年1月1日后购进并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范围口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或《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规定执行。
企业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已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3〕70号)的规定,就已经进行会计处理的折旧、费用等金额进行加计扣除。
六大行业中的小型微利企业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可以执行本条第一、二款的规定。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三、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其折余价值部分,2014年1月1日以后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企业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对其购置的新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企业购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的60%.最低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
五、企业的固定资产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加速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
所称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余下全文>>
十:加速折旧的好处
加速折旧对企业有很多好处:一是迅速将固定资产使用费用进行分摊,使企业在固定资产使用前期少交所得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二是迅速收回固定资产资产,便于企业扩大再生产;降低由科学技术进步带来的贬值风险。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