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满公司不续签

一: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

【1】你的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五项规定,劳动者和单位合同期满,不续签合同的,(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除外),单位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第47条规定,可以给你2个月的工资补偿。

二: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是否要付补偿金?

1.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经济补偿。至于付多少,详见下列“二”。

2.劳动法规对此没有要求公司提前告知劳动者的规定。届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即可。

一、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终止劳动合同的,会有三种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1.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签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2. 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3. 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计算经济补偿的年限从2008年1月1日算起。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链接:www.gov.cn/...94.htm

三: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续签是否有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不和你继续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你六个月的工资。

详情可以参阅《劳动合同法》第44条、46条5项的规定。

四: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案件事实:刘某是上海某区县的市民,

2007年初,看到某公司的招聘信息后,根据要求在进入该公司前,必须获得相应的证书,于是,刘某参加了相关的培训,并获得了相应的证书,经过面试,刘某加入了该公司,双方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一年很快过去了,合同到期后,公司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刘某很是恼火,因为在培训期间,培训学校曾口头承诺,只要没有出现有责责任的,可以终生在该公司工作的。于是,刘某一纸诉状将该公司告到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并没有支持刘某所请求的50多万的赔偿,只是支持了刘某的因为单位没有续签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请求。刘某对此结果不满意,于是找到律师,要求起诉。

调查经过:律师接受委托后,

研究了相关材料,核实、调查了相关证据,并且给刘某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分析了案情,以及可能获得赔偿等。判决结果:

法院很快开庭,及时作了判决,法院没有支持刘某几十万元的赔偿要求。

办案心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确实让劳动者受到了更好的保护。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时,劳动者应当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五: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与员工续签,如何补偿?

楼上的回答错误。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年限从2008.1.1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算起到2010.6.3钉,满二年半不满三年,应当支付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终止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税前收入计算,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提成、09年年终奖。经济补偿金没有超过当地市的2009年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的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5000*3=1500元应当不会超过这个标准(当地市的2009年职工年平均工资一般不可能低于5000元),所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应该怎么做

合同到期不需要提前通知就可以辞职,如果公司没有其他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如果是公司不续签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七: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约的问题

1、劳动合同法第50条,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也就是说,对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你可以和公司在时间上进行协商,当你在签署离职手续时,他就要给你经济补偿金。

2、缴纳社保,这个事情比较麻烦。因为如果要求公司补缴社保的话,你个人部分也要补缴,对你而言也要支付一大笔钱。如果你觉得个人承担的部分你愿意交的话,那让单位给你交那倒没什么问题。关键如果你个人也不愿意交,这部分请求其实对你而言反倒没什么特别多的好处。所以,我认为如果公司给你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多于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的部分的话,那就意味着公司也多给了你一些钱,你就没必要再去申请劳动仲裁了。

3、劳动终止合同书原则上是要你来签字的,但是这个单位很好操作的。

八:合同到期不续签公司是否要赔偿?

1.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经济补偿。至于付多少,详见下列“二”。2.劳动法规对此没有要求公司提前告知劳动者的规定。届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即可。一、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终止劳动合同的,会有三种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1.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签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2. 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3. 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计算经济补偿的年限从2008年1月1日算起。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九:劳动合同到期自己不与公司续签有补偿吗

如果公司没有表示要降薪续签,而你自己选择不续签,那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如果是公司不愿续签或者公司要求降薪续签而你不续签那就有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读】本条是关于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经济补偿是劳动合同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一种引导用人单位的有效手段,是一类与劳动者密切相关的重大经济利益。在制定劳动合同法过程中,围绕着经济补偿各种观点激烈交锋。最后劳动合同法根据常委会委员和各方面意见,对经济补偿作了明确规定。

一、 经济补偿的性质

各方面对劳动合同中经济补偿的性质争议较大。有的认为,经济补偿是违约责任,用人单位提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就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经济补偿。因此经济补偿是对用人单位的一种惩罚。有的认为,经济补偿是一种国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责任。国家要求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一定经济补偿,以帮助劳动者在失业阶段维持基本生活,不至于生活水平急剧下降。这种社会责任国家承担的多一点,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就少一点,国家承担的少一点,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就多一点。有的认为,经济补偿是对劳动者以往为用人单位作出贡献的补偿,是对劳动者过去劳动内容和成果的肯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贡献不完全体现在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中,用人单位的经营效益、持续发展能力和资产的积累都有劳动者的贡献。经研究,比较认同对经济补偿性质的第二种观点。经济补偿是一种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方式之一,在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过程中,经济补偿可以有效缓减失业者的焦虑情绪和生活实际困难,维护社会稳定,形成社会互助的良好社会氛围。经济补偿不同于经济赔偿,不是一种惩罚手段。我国实行按劳分配制度,劳动者付出劳动得到劳动报酬,劳动报酬基本能体现劳动者的贡献。

另外,经济补偿是国家调节劳动关系的一种经济手段,引导用人单位长期使用劳动者,谨慎行使解除权利和终止权利。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为了减少成本,避免支付经济补偿,就不会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从而达到稳定劳动关系的目的。劳动合同法基本延续了劳动法关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同时增加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这一增加规定有利于解决短期劳动合同普遍化的问题。实践中,短期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的情况比较普遍,用人单位为了规避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通过签订短期劳动合同,待劳动合同终止时,再结束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通过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可以防止用人单位钻法律的空子,按照企业实际需求,签订劳动合同。

二、经济补偿的范围

(一)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的,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有违法、违约行为的,劳动者可以随时或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取得经济补偿。较劳动......余下全文>>

十: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要赔偿吗?

不需要赔偿,但要按劳动合同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解释:劳动合同到期后,该合同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果要续签合同,需要双方重新协商来确定。如不能协商,则在合同稜期时,双方的法律关系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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