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一:什么叫“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简单地将,就是不能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的行为,刑法中,如果对当事人有利,法律就可以溯及既往。

二: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属于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吗

不是。

法是否具有溯及力,不同法律规范之间的情况是不同的。就有关侵权、违约的法律和刑事法律而言,一般以法律不溯及既往为原则。这是由于:法律应当具有普遍性和可预测性,人们根据法律从事一定的行为,并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如果法律溯及既往,就是以今天的规则要求昨天的行为,就等于要求某人承担自己从未期望过的义务。败诉者将不是因为他违反了他已有的某个义务,而是因为他违反了一个事后才创造出来的新法律所规定的义务而受到惩罚。这是不公正的。但是,法律不溯及既往并非绝对。目前各国采用的通例是“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是新法不认为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新法。我们也可以把这个原则称为“有利原则”,它同样具有其正当性或合理性基础。故此ABC是正确的。法律责任的规则原则包括责任法定原则、公正原则、效益原则和合理性原则,并没有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三:法律为什么采不能溯及既往原则

为了稳定

法律的规定是人行为操守的底线,人要知道底线何在才能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如果允许法律溯及既往,那么在任何一个时点上,人就会因为不知道未来的法律将如何评价自己现在的行为而存在恐惧

同时,如果人的行为在行为当时是合法的,而在事后,因为改变了的法律而导致行为不合法进而承担责任,这也是有违公平正义的

四:在一般情况下,法律不溯及既往对不对

对的,“法不溯及既往”是基本的法治原则,一般情况下法律不具有溯及力,但是有例外,法律既不禁止有利于被告的溯及往。

五:法律溯及既往

法律的溯及力也称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

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刑法目前各国采用的通例是“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是新法不认为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新法。民法溯及力,新的民事法律颁布实施以后,对其生效之前发生而未依司法程序裁判的民事关系同样适用的效力。有强弱之分,在新法律规范施行之前产生的民事关系和事实,自新法施行之日起方可适用新法的,为弱度溯及力;而溯及至该民事关系和事实所产生当时即适用新法有关规定的,为强度溯及力。法律只有公诸于世,才能要求社会成员共同遵守并产生约束力。经旧法确立的法律关系如果要用新法加以改变,难免影响社会秩序的安定,故此民事法律一般只适用于其生效后发生的事实和关系,“法律不溯及既往”是早在罗马法中就得到确立并为后世所公认的原则。中搐民法也采取民法规范一般没有溯及力的原则。但是在原则上确认民事法律没有溯及力的同时,并不排除国家根据客观需要,在一定的情况下作出某种溯及既往的规定。例如,1950年10月20日,前政务院颁行的《新区农村债务纠纷处理办法》等1条规定:“解放前,农民及其他劳动人民所欠地主的债务,一律废除”。民法溯及既往,必须要由国家的法律作出明确规定,或者由有权解释法律的机关作出解释,这种法律规定或解释,是不溯及既往原则下的例外规定。

六:民事法律法规的溯及力问题

通说认为,法的溯及力,即法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新颁布的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立法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根据该条规定确立法的溯及力原则:从旧兼有利。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的规定》,规范并统一了刑事法律的溯及力问题。但民商事法律规定并没有统一的溯及力的规定。

根据学者学说,实体法与程序法在溯及力原理上存在不同。

实体法:

根据笔者查阅资料,民商事法律(包括司法解释)关于法的溯及力的规定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一、原则为法不溯及既往: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条:“合同法实施以后成立的合同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前成立的合同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除本解释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当时没有法律规定的,可以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第5条 人民法院对合同法实施以前已经作出终审裁决的案件进行再审,不适用合同法。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3条:“担保法施行以前发生的担保行为,适用担保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担保法施行以后因担保行为发生的纠纷案件,在本解释公布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担保法施行以后因担保行为发生的纠纷案件,在本解释公布施行后尚在一审或二审阶段的,适用担保法和本解释。”

二、例外:

1、跨法行为从新:

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1条:“除本解释另行规定外,2001年10月27日以后人民法院受理的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涉及2001年10月27日前发生的民事行为的,适用修改前著作权法的规定;涉及该日期以后发生的民事行为的,适用修改后著作权法的规定;涉及该日期前发生,持续到该日期后的民事行为的,适用修改后著作权法的规定。”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条 合同成立于合同法实施之前,但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跨越合同法实施之日或者履行期限在合同法实施之后,因履行合同发生的纠纷,适用合同法第四章的有关规定。

2、合同有效优先: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3条 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效力时,对合同法实施以前成立的合同,适用当时的法律合同无效而适用合同法合同有效的,则适用合同法。

3、空白追溯: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条:“合同法实施以后成立的合同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前成立的合同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除本解释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当时没有法律规定的,可以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6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许可使用和转让等合同争议,相关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合同法第十八章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处理。”“计算机软件开发、许可使用和转让等合同争议,著作权法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合同法第十八章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处理。”

4、司法解释的特殊溯及力:

司法解释一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或规定施行日期(发布之后)。但实际上并不统一,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余下全文>>

七: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和新法优于旧法原则是否矛盾呢?

不矛盾。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这一原则要求新的法律(注意这里的新法通常是指实体法)对其生效前的行为不发生效力,“老的按老规矩办、新的按新规矩办”,不能搞“秋后算账”。

【举例】10年前做A事件不受任何限制,此时则不存在违法之说.但是10年后的今天法律规定了,谁做了A事件就必须要拘留15天.这个时候,如果我以前做过A事件是没罪,但是如果我在该项法律条文生效后做了A事件,那我就是要被拘留了。

新法优于旧法,是同一事项有不同的规定时,新法优于旧法。是事件发生时,新法与旧法都已经颁布了。新法与旧法对此都有规定的情况下,适用新法。举例:李某在08年3月28日取得当月工资,在3月发放工资,计算个税,扣除2000元,这体现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在2008年2月29日以前扣除的是1600元。

八:法律溯及力的原则有( )

我国目前刑法一般是从旧兼从轻原则,还有其他的特例,如著作权法对权利保护期具有溯及力。

如果是多选题的话就是ABCD都有

九:法不禁止原则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是什么意思?

“法不溯及既往”是一项基本的法治原则。通俗地讲,就是不能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的行为。 法无溯及力的原则表现在国家不能用当前制定的法律指导人们过去的行为,更不能用当前的法律处罚人们过去从事的当时是合法而当前是违法的行为。以限制国家权力的扩张与滥用,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性,保护人们期待的信赖利益。

十:什么是法律法律溯及力

法律溯及力 也称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

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目前各国采用的通例是“从耿兼从轻”的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是新法不认为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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