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工程竣工结算流程
大致是:施工单位上报的完整的结算资料一般包含施工合同、 竣工验收证明、招投标、中标文件资料、设计变更情况及批准文件、建设单位的现场签证、竣工图、结算的总价及详细清单、工程量计算书、光盘。
详细流程是:
环节之一:核对与编制好结算资料基础。
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在编制结算时都要以相关资料依为依据。因此在审核时,首先要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从施工图纸、工程承包合同到施工全过程的动态资料都要一一核对,力求资料完整齐全,确保审核工作正常进行。工程任务完成与否要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工程的工期、质量、建筑材料价格、奖惩等规定要以承包合同和补充合同或其他形成的协议条款作为依据,而具体施工中的动态进展,局部更改和隐蔽工程等都要有相关的资料佐证才能进入结算。一言蔽之,没有完全齐全的资料所作的结算是不完善的结算,而没有完整齐全的资料所进行的审核就会得出不准确的结谕,达不到审核所要达到的目的。
环节之二:工程量是审核的关键。
工程量费用是工程造价的主体。运作中具有较大的弹性和隐蔽性。审核工程量是重点,也是难点。在审核中,经常会发现结算的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有出入,原因很多,一般有以下几种:一是施工企业为加大费用,有意增加工程量和夸大工程的施工难度;二是有些变更了的项目仍按原定项目进入结算;三是多方施工的工程项目,有时会出现各方都把自己承担的部分工程作为整体工程进入结算
上述几种情况在结算审核中经常发生。对于多报的工程量要扣除,否则就直接损害了业主的利益。同时对于漏报的工程量,在反复核实后,本着实事求是将漏报的工程量增补到结算中去,避免承包商的利益受到损失。
环节之三:定额单价的审核不可忽视。
在一般情况下,工程的定额单价都有具体规定,编制工程结算时只要参照定额单价的明细子目直接就可以套用。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定额单价套用往往出现差错。究其原因,一是人为地提高或降低规格。二是错将定额中包含的工作内容分离多估冒报或少估漏报。三是在核算时不按规定的定额单价换算。四是补充的定额单价缺乏依据,也没有经过批准就直接进入结算等等。上述情况会直接影响工程造价,因此在审核时不能因定额单价的套用有具体的规定而掉以轻心。
环节之四:其他费用的审核坚持合情合理。
其他费用,由于计算方法不同于工程量和定额单价的套用,故在审核中要根据费用的发生具体对待
二:竣工结算的结算程序
(1)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编制完成竣工结算书,并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递交给发包人。承包人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递交竣工结算书,经发包人催促后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的,发包人可以根据已有资料办理结算。对于承包人无正当理由在约定时间内未递交竣工结算书,造成工程结算价款延期支付的,其责任由承包人承担。(2)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书后。应按合同约定时间核对。竣工结算的核对是工程造价计价中发、承包双方应共同完成的重要工作。按照交易的一般原则,任何交易结束,都应做到钱、货两清,工程建设也不例外。工程施工的发、承包活动作为期货交易行为,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将工程移交给发包人时,发、承包双方应将工程价款结算清楚,即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发、承包双方在竣工结算核对过程中的权、责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竣工结算的核对时间:按发、承包双方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发、承包双方不仅应在合同中约定竣工结算的核对时间,并应约定发包人在约定时间内对竣工结算不予答复,视为认可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2)合同中对核对竣工结算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根据财政部、建设部印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1369号)的有关规定,按表1规定时间进行核对并提出核对意见。3)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核对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核对完成。合同约定或《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的结算核对时间含发包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核对的时间。另外,《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还规定:“同一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完成,发、承包双方签字确认后,禁止发包人又要求承包人与另一个或多个工程造价咨询人重复核对竣工结算。”这有效地解决了工程竣工结算中存在的一审再审、以审代拖、久审不结的现象。(3)发包人或受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书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不核对竣工结算或未提出核对意见的,视为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书已经认可,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提出的核对意见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不确认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提出的核对意见已经认可,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发包人按核对意见中的竣工结算金额向承包人支付结算价款。承包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促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人自负。(4)发包人应对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书签收,拒不签收的,承包人可以不交付竣工工程。承包人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递交竣工结算书的,发包人要求交付竣工工程,承包人应当交付。(5)竣工结算书是反映工程造价计价规定执行情况的最终文件。工程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发包人应将竣工结算书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竣工结算书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使用的必备文件。(6)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发包人应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书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7)工程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后,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应向承包人支付而未支付的工程款视为拖欠工程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余下全文>>
三:工程结算的流程是什么?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结算,一般有两种方式,三种办法。方式一,签证及非签证。工程价款分为五大部分: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签证款、保修金)。首先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款计算方式,得出工程预算款或概算款(固定价款、清单报价)。然后根据已有的签证增加或减少上一步得出工程款。郸法获得签证但确实发生工程价款、工期变更事实的,可以依据其他证据:比如会议纪要、录音录像等证明,法律效力相当于签证。在对第二步工程款进行增减。方式二,索赔。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对方过错给你方造成损害(成本增加、工期延长),你方向对方进行的索赔大体分为两种:工期索赔、经济索赔。 工程量问题参照前述。没有图纸可以找技术人员重新出一份图纸,发包方代表签字是最理想的结果。有些施工单位虚报结算书,最终结算款可能少很多。业内有一种很形象的说法,施工单位提交结算书是“头戴六层帽,审价单位砍两刀,建设单位砍两刀。” 工程结算是每一个工程的重点、核心问题,其难度不是一言两语能讲清的。希望你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帆风顺。 其他事项可向我咨询,刑事辩护、工程专业律师 刘文广
四:竣工结算程序
1、先由施工单位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一般按(订标报价+变更洽商)的形式编制工程结算报告。
2、将结算报告报给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后报业主。
3、若业主没有再请结算审核单位,则经业主确认后,签字确定造价。
若业主单独聘请了结算审核单位,则由业主将结算报告交给审核单位审核。
4、审核单位审核后,形成审核报告。
5、由业主组织审核单位与施工单位核对工程结算,核对确定后,三方签字,确定结算造价。
五:如何对建筑工程的竣工结算进行审核
审核建筑项目是否完整。建筑工程项目的完整程度,主要包括重复计算或者漏算的问题。财务审核时一定要结合建筑工程实际情况,根据相关图纸并结合施工工艺流程,按照预算定额中确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相关情况说明等,对施工内容和组织设计要求逐项进行,发现重项和漏项问题及时处理。
审核工程量。建筑工程中工程量的审核工作是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重点和难点,工程量的准确程度将会直接影响整个工程造价。由于这项工作的复杂性,要求财务人员一定要认真、仔细做好此项工作。工程数量有误问题的出现,有些是故意多算或者少算的,有些是无意看错或者算错的。因此,财务人员进行审核时,一定要充分了解和掌握施工图纸、会审纪要和变更记录等,根据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和定额说明,对重点和隐蔽工程等进行审核,有必要进行现场实际测量工作。
审核定额套项和基价换算。同一个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套件,在套用不同的子目时,基价差距很大,对工程造价将会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财务进行预结算审核时,一定要根据同类型的子目划分界限,按照设计要求、现场签证和定额子目等综合内容进行重点审核,避免重复套价等问题。对基价换算进行审核时,应先审核所有换算项目是否根据定额要求进行换算,如果未按照规定进行换算,则要给予纠正;按照定额规定换算的项目,要审核是否按照设计和定额规定,换算是否正确。
审核费用的计取。财务人员进行各项费用审核时,一定要先审核取费费率,该项费率由建筑工程类别和施工企业资质决定,财务工作人员要仔细核定工程类别,并通过审核施工企业的取费资质等级来核实相关费率。此外,应重点审核各项费用的计费流程、基数等,如果计算基数选择偏大,势必会造成结果的偏大。由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以及混凝土等工程中各种计费基数都不一样,财务工作人员一定要认真核实
审核材料价差。材料价差对建筑工程整体造价影响也很大。审核材料价差时,应该按照当地当季度公开发布的市场材料指导价格和预算价格核实单项材料价差,按照材料价差系数核实材料价差,根据材料购买发票核实价差的费用。此外,应审核材料用量和价差计算是否准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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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程结算审计的步骤有哪些
工程结算审计的步骤:
(1)收集整理资料目录: 资料要求全面、充分并能满足工程造价计量、确定需要。
①设计图纸、图纸会审、施工图纸、竣工图纸;
②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工程结算;
③施工合同、补充合同、补充协议;
④造价工程师证和造价员证;
⑤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招标答疑及施工许可证;
⑥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工程联系函、隐蔽工程记录、材料签价单、工程实物及有关联系函等。
(2)收集计价依据及相关基础数据。
(3)熟悉资料,有针对性踏勘现场,进行必要的实测实量。
(4)进行工程量的计算与校核。
(5)进行材料价格、取费标准的审核。
(6)对提供资料中的疑点,竣工图与实际踏勘现场不符等写出书面报告交被审单位征求意见。
(7)将有争议问题提交讨论,召开多方协商形成会议纪要,如有造价政策方面争议提请造价政策主管部门核定。
(9)完成初步审核结果,组织与施工方核对,调整结果(初稿),并对其中不确定的造价作对比分析,拿出审核意见。
七:工程结算流程 初稿到定稿的主要工作
工程结算程序,以下是要做的准备工作:
一、竣工结算审计的具体程序是:
(一)先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结算书(包括设计变更及增加项目)。
(二)将施工单位已编制完整的结算书交本项工程的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由监理工程师写出审查意见,施工单位按审查后意见调整工程结算书,双方签章确认。
(三)由项目管理公司负责人对施工单位调整的结算书进行复核并予以签字确认。
(四)工程结算书及有关资料移交合同造价管理处,由合同造价管理处进行复核后报主管主任。
(五)经主管主任认同,由合同造价管理处送达已确定的中介机构进行全面审查,由中介机构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写出审查意见及造价调整书。
(六)将审核后的竣工结算资料配合计划财务处上报省财政评审中心审计,以此审计后的工程结算作为最终工程结算,并依此作为与施工单位清算工程款的依据。
二、审计工程结算必备的资料
(一)竣工图纸;(二)编制完整的工程结算书;(三)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四)施工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复印件;(五)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六)设计变更(包括增减 工项目);(七)甲供材料设备出库单;(八)经认质认价小组签认的“主材价格表”;(九)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 (十)招、投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及答疑文件)
三、审查时限
(一)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
(二)500万元-2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
(三)2000万元-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四)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五)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
希望对你有帮助。
八:工程竣工决算流程有哪些
1、企业领导重视及各个人员之间的相互配合是搞好竣工结算的前提
在现行的建筑市场竞争中,施工企业为了中标,会在投标阶段进行低价中标,如何提高利润,重点就放在施工过程中的成本管理以及工程最终的决算,有些企业领导比较注重施工过程中的成本控制,在其心中只要能为公司省钱就是盈利,然而往往忽略了工程最终的决算,然而通过目前的建筑市场可以看出,好的工程决算,能提高整个工程的利润率。企业领导一定要认识要其重要性,为调动结算编制人员的积极性,应讲究一些策略,比如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奖惩条件,对相关工程的结算成果进行检查考核,激励员工的积极主动性。
在结算过程中还有一个最重要的环节,就是一定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中心的结算体系,预算人员必须和技术、生产人员齐心合力,相互沟通。对现场情况技术人员的了解程度要远远大于预算员,而预算员对于施工范围、单价的界定、洽商的办理等比较了解,通过共同的努力,一定能把工程的竣工决算做好。
2、收集整理编制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是做好竣工结算工作的重要依据
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对与结算工作相关的资料一定要保证齐全,一方面它可保证结算编制内容的完备性,另一方面可保证结算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审核时产生过多疑问和矛盾。
结算资料一般包括:工程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及其组成部分、工程施工图、工程竣工图、设计变更通知、签证、认价单等。
(1).工程承发包双方共同签认的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是进行工程建设的基本依据,也是进行工程结算的最根本最直接的依据,因为工程项目的承发包范围、双方的权利义务、价款结算方式、风险分摊等都由此决定,另外结算中哪些费用项目可以计入或调整、如何计算也都以此为据。
(2).招投标文件、原投标报价,它是实际做法发生变化或进行增减删项后调整有关费用的依据,是结算的重要依据。
(3). 经审查批准的竣工图纸及图纸会审记录,它是确定标底及合同价的依据之一。竣工图是工程竣工完成后,根据最终的实际施工情况而绘制的图纸,如果工程变化不大,可在施工图上将变更处分别标明,不用重新绘制,若工程变化较大,则一定要重新绘制竣工图,绘制完成后,要请建设单位和监理人员审核,并在图签栏内签字,并加盖竣工图章,并如实以竣工图为依据,调整结算费用。。
(4).设计变更通知单及洽商:设计变更通知应是原设计单位下达的,要有设计人员的签名和设计单位的印章,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发出的经设计人员认可并签字的变更,应有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的签字方可生效;由变更通知单而增加或减少的费用,施工单位要编制工程洽商,经建设单位和监理、设计单位签字认可后,在原有合同额的基础上增减工程费用。
(5).价格确认单:目前建筑市场上建筑设备及材料,由于厂家、材质等不同,价格差异很大,为保证竣工决算的顺利进行,施工单位应提供主要材料、设备的型号、材质和价格,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签订认价单,作为结算的重要依据。
(6).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记录、原始票据、形象进度及现场照片等,即为施工现场的一些情况,当结算过程中,对某一项目有争议时,双方可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测量。
(7).有关定额、费用调整的相关规定,在编制结算时一定要熟悉并掌握国家、政府颁发的相关文件规定,而如一些关于结算的法律文件、办法、规定在结算中也是经常用到的。
(8).工程竣工验收单、竣工报告等。
以上这些资料在施工项目管理中,分属于不同的管理部门和人员,从整个施工项目管理而言,项目部应统筹安排,合理分工,确保资料的完整,同时应及时提供给结算编制部门或人员,确保这些资料在结算中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余下全文>>
九:清单计价的工程结算流程
合同的不同直接影响工程的结算方式,清单结算模式下的常用合同的有综合单价及固定总价两种方式。而不论采用那种结算方式,工程变更和工程签证都是过程中比较麻烦且在结算中容易出现争议的环节。甲乙双方在工程开工之前通常都会在合同中采用某种方式对这两种情形进行约定。但由于工程的复杂性及单样性等特征,往往会发生很多合同约定外的情况,由此造成双方互相扯皮、翻脸甚至对簿公堂。这个时候要想做好工程结算就是不大可能的事情了。因此,工程的结算绝不能把眼光紧紧的盯到结算上,而是应该立足于全过程。本文仅结合工程实际,就如何在合同中对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签证进行约定才能达到更好的结算效果,发表下自己的看法,不对之处敬请指正。1. 清单模式下签订了固定总价合同,仅调整变更、签证部分,约定范围内的工程价格不调整(任何情况均不调整)。同时要保证清单报价中的单价的完整性合理性及约定一种独立的调增调减的办法,防止以后的调整变更的时候要重新确定综合单价。例如,牟个房间的地面做法放生改变,调整的时候是按照清单量还是按照图纸重新计算?如果清单工程量准确则没有什么问题,万一清单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有了较大差异,则这种约定就可以防止变更调整时的扯皮。对于清单中没有的项目,可以约定按照当地的定额、当地的政府指导价格、当地的取费程序、优惠率等进行调增及调减。形式则为承包人对有关细目提出的价格将采用新的价格,监理工程师审查,业主批准。如监理工程师认为所报价格不合格适,可退回承包人对所提出的新的价格进行修订。如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不能就新价格达成一致时,可请造价部门审定;暂定价的材料、设备可按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发票价格取差价,差价部分只计税金。2. 清单模式下签订了单价固定合同,条件允许,尽可能的签订单价不调合同(不因任何情况而改变)。如果签订了单价可调合同,则要对所有涉及到价格调整的因素纳入合同,例如:政策、法规的变化、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楚、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增减超出一定的幅度而引起的单价变化、市场价格波动超出一定的幅度等等。最好给出详细的计算公式,参考的依据为官方相关资料。价格调整形式上同总价固定合同。3. 变更、签证在执行的过程中,有如下需要注意的地方:1) 要保证乙方对甲方正式发出的变更、签证通知单,应及时、完整的执行,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量的支付变更签证价款。如有违约情况出现,制定相关的惩罚或补偿措施。仅有约定而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是远远不够的,在对方不履行承诺的时候,又为如何惩罚和补偿而争议。2) 甲方发出的变更签证通知单,必须加盖指定的印章(或负责人签字 ),否则乙方可以不予接受,反之亦然。这种情况在相关的负责人比较复杂,并且观点、要求及权限等差异很大的时候显得尤为重要。3) 办理的变更、签证需满足合同约定下的计价方式下的要求,这是进行变更、签证结算的前提。4)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必须使用事先约定的标准格式,且要连续编号,妥善保存。在单据交付时,双方都必须设置交付纪录表,并且不得拒签。这样看似很教条,其实在实际工作中作用巨大。工程中有很多的突发情况,也因此有很多的口头的指令,事情过后一段时间或者相关责任人因故离开,或者有第三方介入,或者同样的事情发生重复等等,都会有理说不清。这种情况在工程复杂且工程方案多变的情况下显得尤其重要。因此,再急的事情,在金额不能确定的情况下,也应该有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事情的发生,并且约定计价方式定方可实施,且亦应约定最晚的补办正规手续的期限。5) 在涉及到可重复利用的材料的时候,应在拆除前与甲方谈定材料的可重复利用率。通常施工方在办理的时候仅会......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