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风是否属于不可抗力 台风是不是不可抗力
台风在沿海地区属于季节性气候现象,而且可以通过天气预报预知台风,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不可抗力必须同时满足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三个条件,为什么一般人却认为台风属于不可抗力?
因为它的大小没有一定规律,大小无常所以造成的危害也是无法准确估计.不可人为控制,所以它属于不可抗力.
二:怎么鉴别台风是否属于不可抗力事件
自然现象,无法改变
三:怎样才算不可抗力的台风?
强台风或二级台风以上
四:请问风力达到几级算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不能克服,不能预见,不能避免这种情况
各个地区的法院判决能一样么??
你要是在一个沿海的城市,碰巧到了刮大风的季节,当然就嗷嗷的刮了,所以每个地方的自由裁量是不一样的,还是跟当地法院沟通好把啦??
五:合同法 天气不可抗力
那要看这个突变的程度了,不可抗力是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
一般情况下电热厂应该根据过往的惯例,预见天气情况,如果是极端天气的话,可能被认定为不可抗力,但如果仅仅变化不是很大,不会被认定
呃,合同是不违法就是有效的啊,法院如何处理?这个无法回答,得要看双方提供的证据情况了。
六:建筑工程中的“不可抗力”指的是什么?
不可抗力的范围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出现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范围一般包括因战争、敌对行动(无论是否宣战)、入侵、外敌行为、军事政变、恐怖主义、骚动、暴动、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合同双方当事人责任或原因造成的罢工、停工、爆炸、火灾等,以及当地气象、地震、卫生等部门规定的情形。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约定不可抗力的范围以及具体的判断标准。
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承担
(1)费用损失的承担原则。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费用增加,发承包双方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合同价款和工期:
1)合同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失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工期的处理。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七:地震属于不可抗力,法律上关于不可抗力有哪些规定?
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冰雹、火灾、暴风雨、雪灾、海啸等;(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战争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发生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另外,发生不可抗力,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仲裁时效等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