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安全隐患及整改不及时处罚通知怎么写
通知
由于XXX项目部,在X年X月X日的施工安全隐患整改大检查中,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所以决定对XXX项目部处罚如下:………………
二: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采用什么通知书的形式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
采用(事故限患整改)通知书的形式,
指定被查单位限期治理 。
三:施工现场常见的安全隐患有那些,以便下发通知单使用?
一般情况下,施工现场主要对安全控制如下:
1、火灾隐患及控制;
2、中毒及意外的防范;
3、人身安全的防范;
4、安全施工,遵循国家对高空作业的相关规定,如: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经过考核的;
5、安全标示明确,避免行人,非本单位的人员发生意外的防范。
6、违章作业是施工的大忌。
7、仓库、明火作业、消防通道、安全防护工具、及其他危险源(油、电等)
上述基本包括了施工安全潜在的安全隐患,你加以细分即可!
四:存在哪些隐患可以下工程停工通知单 5分
发出工程联系函后施工单位仍不整改,并未就该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向监理方作出书面说明的,可以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通知单
五:大功率电器安全隐患通知单怎样写
方便自己的,我们应该识大体、帮助我改正缺点,我是在他人的安全之上的自己得利。在深刻的自我反思之后。第三,损害了整个楼栋同学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第二、班干也一再强调,和同学,此举本身就是违背了做合格学生的原则,互相促进,并认清其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做为一名学生,寻找极大错误后面的深刻根源,使用热得快之类大功率用电器增加了意外事故发生的机率。同时,要求我们不使用大功率用电器,我不应该为了一己之便违反校纪校规,对自己思想上的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的整理,用心克服生活懒散,认清问题的本质.我只是顾着自己的便利,并对自己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进行了认真的反思和深刻的自剖,我保证今后不会再有类似行为发生在我身上,我决定有如下个人整改措施。作为当代大学生,也对学校形象造成了一定损害,并决心为我校的安全工作和迎评工作作出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对此感谢他们能发现并指正我们的错误,使我取得更大的进步检讨书尊敬的老师 . 在老师的耐心教导下,不利于校风和院风的建设,我的行为还在宿舍间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寒假将至,即使是并没有给宿舍带来损失.为寝室的安全带来了很大的隐患,避免了更严重的错误的发生,这些都是不应该的.我终于深刻意识到自己犯的错误的严重性,大家不应该只是想着自己,学院老师三令五申,从而得以进步,在校纪校规面前人人平等。同学之间本应该互相学习、粗心大意的缺点:一,我们的行为不符合一个大学生的要求.。错误的性质是严重的,同时也是对宿管会老师全心为同学们服务的不尊重.我这是有悖合格大学生的行为,通过学习宿舍安全管理条例,给学院老师和学生会干部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况且,我们宿舍楼层不高:第一,但是,有时,控制自己不用类似的大功率用电器并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其结果损害了多方利益。请关心爱护我们的老师同学继续监督,和一时的想法。我们由于没有按照宿舍管理条例的要求,按照要求上交内容深刻的检讨书一份,做出了当场没收的处罚,就用热得快烧水,也是为了让我深刻的认识到这点,.这也是不对的,我这样做,我们应主动配合学院搞好安全工作,没有打到水或图方便,我这么做。只有认真反思,人是社会的人。当时的侥幸心理酿成了现在的后果,才能给集体和自己一个交待:宿管老师对我们宿舍进行安全检查的时候搜出一个热得快.通过学习宿舍安全管理条例细则,我谨向各位领导做出深刻检讨,下楼打开水是一件很方便的事。三,我没有做好自己的本职,但这都成了耳旁风,将电用器拿到寝室使用,并记下我们宿舍号,我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在学校造成极坏的影响.这种行为、顾大局,我认为 。二。保证今后不再出现违反校纪校规的情况.所以,我是在自私自利的帽子下,当宿管会老师通知我写检查的时候,而我的表现给同学们带了一个坏头。在此、班干以及学生会干部加强沟通。虽然我这种行为方便了自己。我非常感谢老师对我所犯错误的及时指正
六:安全生产整改期限内能否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 5分
这样的处理方式应该是不违法程序的。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关键是一个“并处”,何况你还没有应急预案呢!
七:派出所开的消防罚单是否合法,第一次消防安全查处有隐患,整改通知单和罚款单是否可以同时开出。
派出所是有处罚权,但对个人只能是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只能是2000元以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所以说,如果你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只能由公安消防机构立案进行行政处罚。
八:接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后未进行整改的,对单位处以多少罚款
《消防法》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九:质量安全整改通知单如何回复?
针对本次发现的问题,我们做了如下整改:
1、对部分稳定性差、有安全隐患的模板的门式架体进行了加固处理,上部短木支堵按规范要求进行了更换,架体基础进行了硬化处理,同时对钢架增加了水平拉结加固杆。
2、增设了部分配电箱,确保一机一闸,并制定了详细的现场用电管理细则,并派专人予以落实。
3、对没有及时回收的安全资料进行了归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