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抚养费的法律规定

一:我国法律关于抚养费的数额是如何规定的?

孩子抚养费是按照你们当地生活水平以及教育医疗费等费用实际比例确定的.一般不能超过另一方月收入的50%.并且不能造成对方无法生活.

如果是协议离婚,只要在协议上写明抚养费数额与支付方式(比如是一次性支付或每月支付等)就可以了.

二:我国现行法律对子女的抚养费有何相关规定

?“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我国婚姻法对子女抚养费作出了以下规定:(1)抚养费的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故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都属抚养费的内容,那种只承担生活费和学费的看法是错误的。且《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2)给付抚养费的时间。《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的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对于在校大学生,因有获取劳动收入的能力,一般认为不在规定范围内。但如学习等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无法获取劳动收入,也可依法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按我国法律相关规定,抚养费应付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3)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4)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如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5)抚养费可依法变更(增加),按照我国的司法解释,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增加的法定理由是: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三:国家对于抚养费的规定…

最高法院的《婚姻法解释(一)》等,对抚养费问题做过规定,汇总后主要的有以下这些:

一、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四、1、有条件的,抚养费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四:关于抚养费的问题

你与你的养父母形成了拟制血亲,应该在法律上被认定为父母子女的关系,随着该关系的确立,你与生父母之间也无法律上的关系。当然了攻也没有义务去赡养他们。他们也没有义务抚养你。

研究生应该有补贴了,自己勤工俭学应该可以度过去。你的养父母能把你培养研究生已经很不错了。

五:要起诉索要孩子的抚养费,关于抚养费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关于抚养费的条文如下: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王维琼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有着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当您面临婚前财产约定、同居、离婚财产分割

六:法律有规定一定要给抚养费吗?谢谢了,大神帮忙啊

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给抚养费,但是基于要给予孩子好的教育,一般都是在条件好的那方,假如你自己无业,有什么依据要孩子跟着你呢, 至于打你软禁你,你可以去法院起诉,只是因为你未婚,所以有些保障你享受不到,没收你的证件的行为肯定是违法的,但够不够成犯罪要视情节而定,去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试试吧

七:双方协议离婚,法律关于孩子抚养费有什么标准

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第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第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一是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这主要是指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或母,应按月给付;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可按季或年给付;特殊情况下,也可一次性给付,如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能力,有条件一次性给付的;对于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同胞的离婚案件,对子女的抚育费一般都做一次性给付的处理,以免日后发生执行困难。二是以物折抵。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确定的子女抚育费所要给付的数额,用归属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财物,以相当的数额,折抵抚育费,交付抚养子女的一方。

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原则期限是指抚育费的给付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特殊期限,是指子女成年后,按父母的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育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下列成年子女的3种情况,即是特殊期限适用的前提条件: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据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其抚育费。

如何计算离婚子女抚养费详细介绍:(欢迎大家提供有用信息,我们会不断补充)

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参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依据上述原则判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依照双方约定确定,没有约定的到子女有能力独立生活为止。

相关法条: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节录)

第7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第8条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第11条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第12条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离婚案件中,大家最关注的子女抚养问题除了子女归谁抚养......余下全文>>

八:婚姻法关于子女抚养费的规定有哪些

抚养费顾名思义未健康所必须费用我婚姻抚养费作规定:1、抚养费内容:高民院关于适用《华民共婚姻》若干问题解释()第二十条规定:抚养费包括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故未所必须费用都属抚养费内容种承担费费看错误且婚姻第三十七条规定抚养另应负担必要费教育费部或全部2、给付抚养费间:婚姻第二十规定未或能独立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另按高民院关于适用《华民共婚姻》若干问题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能独立指尚校接受高及其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能力等非主观原维持于校获取劳收入能力般认规定范围内习等克服客观原劳收入依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按律规定抚养费应付至能独立止 3、未直接抚养支付抚养费数额确定夫妻负担抚养费用少期限短由双协议;协议由民院判决《关于民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抚养问题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根据实际需要、父母双负担能力实际水平确定固定收入抚育费般按其月总收入百二十至三十比例给付负担两抚育费比例适提高般超月总收入百五十固定收入抚育费数额依据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述比例确定特殊情况适提高或降低述比例4、抚养费支付式按《关于民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抚养问题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条件性给付经济收入或者落明用其财物折抵抚育费5、抚养费依变更(增加)按照司解释离婚要求增加抚育费协商向院起诉增加定理由:(1)原定抚育费数额足维持实际水平; (2)患病、实际需要已超原定数额; (3)其理由应增

九:领养孩子的抚养费法律怎么规定的

收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在正式成立的收养关系中,养父母的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一样的。

因为收养可以引起亲属关系的变更,收养产生之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存在抚养和赡养的义务,同时被收养人有权利继承收养人的遗产。但是收养必须到民政局办理相关证明,否则收养无效

十:新婚姻法对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你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 离 婚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一、子女的抚畅费具体有哪几项?

根据最高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四、抚养费应怎么给付?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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