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出让管理办法

一:农民集体土地转让为出让地,有几种方法?

是否出让,由政府确定。。

集体土地只有国家征收后,方可进行出让。。

集体土地不能直接出让。。

出让权属于国家,由县级以上政府及相关部门行使该权力。。

二:对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哪些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的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方能依该条例出让其使用权。

《某地区市土地征用与收回条例》还规定,盯反该条例的规定,擅自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成员签订有关征用土地协议的,其征用土地协议无效;在非法取得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进行开发建设的,以非法转让土地论处。

三: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仅能转让给本集体成员,且不可以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四:国有出让土地、划拨用地、集体土地.三者有什么区别不同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

国有出让土地是指国家把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在一段年限内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有工业出让一般40-50年,商住出让是70-80年。出让年限过了以后国家收回该土地。

划拨用地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等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

而集体土地是指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五:集体土地上房屋转让的法规有哪些?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转让会涉及到集体土地变相转让,而且国家也没有对集体土地上的房产设立专项登记制度,因此,目前国家还没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允许转让的法律、钉规的规定。

六: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怎样才能变为国有建设用地 50分

七: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用需要什么手续?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土地征用程序: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时所办理的土地征用程序分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预选符合规划的农用地。

征用农村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否则,不得使用该土地。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首先应向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等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

【第二步】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

确认农用地可用于建设后,应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并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由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由用地单位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建设部门颁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第三步】提交用地预审申请。

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用地单位应持《选址意见书》两年内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第四步】办理立项等手续。

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

【第五步】提交用地正式申请。

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各项审批文件,向原作鼎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第六步】办理审批手续,批准用地。

由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类型,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七步】土地征用。

由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对农用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进行征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办理征地手续。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以上各项补偿,应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由用地单位全额支付。用地单位未按期全额支付到位的,政府应拒绝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权拒绝建设单位动工用地。

【第八步】领取用地批准文件。

国土资源局根据批准的供地方案,在征地的补偿、安置补助完成后,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和《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九步】缴纳出让费,获得土地适用权。

土地征用后,该土地即成为国有土地,由国土资源局与土地使用者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出让供地。用地单位按约定缴纳出让费用。

【第十步】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开始建设适用土地。

签订合同并按约缴纳费用后,用地单位才真正获得该土地的使用权,用地单位即可办理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予以施工建设。

但个别地方在实际操作时,却往往对该程序进行简化,甚至征地程序混乱,由此出现各种期待解决的问题。

如果征用部门不合乎上述程序,可以联名到当地土地管理局、执法局,乃至县(市)委、政府反映。

八:农村集体土地为什么不能出让,但可以流转

农村的集体土地、特别是宅基地,不允许随意转让,不能作为国有土地在市场上流通转让,这在法律上是有严格规定的,农村的土地必须要通过征用,成为国有土地之后才能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确定土地使用者来使用。

农村土地不能转让,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所有者不能买卖土地产权,只能依法在一定期限内有偿出租或让渡土地使用权;也不能随意改变所属耕地的用途,因特殊情况确需征占自己所有耕地时,也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九:集体土地转让协议怎样合法

如果是集体土地,可以写一份信访函交给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必定农用耕地以及农田设施是被国家保护的,另外根据基本农田保护办法规定,本村的可种植的土地应由本村村民进行使用播种,任何人和集体,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进行买卖、开发利用。

因为集体土地的特殊性,以及国家对基本农田保护措施,你们可以以村民集体利益为前提向当地的土地机构提交一份信访,直接告村干部贩卖国家土地,集体土地哪能随便买卖呢!真是反了

扫一扫手机访问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