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机磷中毒后如何进行急救
导读:一般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要是吸入、口服高浓度或剧毒的有机磷农药,可在几分钟到十几分钟内出现症状,以至死亡。皮肤接触中毒发病时间较慢,中毒早期或轻症病儿,可表现头晕、头痛、恶心、呕吐、流涎、多汗、视物模糊、乏力等症状。:1、迅速将患者脱离中毒现场,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服、鞋帽等。2、用大量生理盐水或清水或肥皂水(敌百虫中毒者禁用)清洗被污染的头发、皮肤、手、脚等处。3、口服中毒者应尽早催吐及洗胃。用清水或1∶5000高猛酸钾溶液(对硫磷中毒者禁用)或者2%碳酸氢钠(敌百虫中毒时禁用)溶液洗胃。直至洗出液清晰无农药气味为止。如无洗胃设备,病人又处于清醒状态时可用一般温水让中毒患者进行大量饮服。轻轻刺激咽喉致使哎吐,如此反复多次进行,直至呕吐出的水达到要求为止。此法简便快速易行有效。4、发生呼吸困难时,有条件者应立即吸氧。5、洗胃:洗胃对口服中毒者尤为重要。有条件时可用2%碳酸氢钠溶液洗胃,敌百虫中毒禁用此药洗胃。或用1:5000高锰酸钾液,反复洗胃直至水清为止。6、导泻:可用硫酸钠20g口服后再喝1000ml水。忌用硫酸镁导泻,以免加重抑制呼吸中枢。7、饮食:在洗胃、催吐之日禁食,以后可以流质开始,逐渐吃普食。8、应用解毒药:阿托品为首选药物,轻者0.5-1mg皮下一次注射,重者2-5mg静脉注射。注射后如症状仍逐渐加重,再加阿托品的次数和用量,但要防阿托品中毒。9.血液净化法:重症可换血或透析,此项需在有条件的医院进行。
二:有机磷中毒毒理及解救
(一)有机磷毒理作用
本类毒剂系胆硷能神经毒剂,主要是抑制体内胆酯酶的活性,致使胆硷酯酶不能水解乙酰胆硷,造成乙酰胆硷大量蓄积,使得被胆硷能神经支配的器官活动过度增高,尤其是副交感神经机能亢进最为突出。(二)有机磷中毒表现
中毒症状出现的早晚与中毒方式及中毒量有密切关系。本类毒剂可通过蒸气态和液滴态两种形式引起中毒。中毒症状可按毒理作用分成以下几种:
1.毒蕈硷样症状;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瞳孔缩小,大量出汗及流涎,肺水肿;呼吸困难,血压上升等。
2.菸硷性症状:主要表现为肌肉的震颤、抽搐,肌张力减退,尤其是呼吸肌,严重时可致麻痹。肌肉震颤开始往往以面部小肌肉群为主,肋间肌肉的震颤也多能见到,大肌群的震颤较少发生。
3.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头痛头晕,烦躁不安,昏睡,严重者陷入昏迷。(三)急救
呼吸道吸入者,应立即离开现场,至空气新鲜流通的地方;有条件者可吸入氧气胆如系皮肤粘膜沾染,应立即脱去衣服,并用肥皂或其他硷性溶液充分洗净;如毒物已经消化道进入者,应立即用硷性溶液(小苏打水、淡肥皂水)洗胃、催吐等。
应用特效拮抗物,如阿托品等。同时使用胆硷酯酶复活剂,如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等。
在使用阿托品及解磷定等针对中毒原因及主要症状的药物外,也不可忽视其他严重紧急症状,如肺水肿、呼吸困难、精神烦躁、水电解质失衡、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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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简述有机磷中毒机理?解救的机制是什么?
中毒机理:
有机磷对人畜的毒性主要是对乙酰胆碱酯酶的抑制,引起乙酰胆碱蓄积,使胆碱能神经受到持续冲动,导致先兴奋后衰竭的一系列的毒蕈碱样、烟碱样和中枢神经系统等症状;严重患者可因昏迷和呼吸衰竭而死亡。
有机磷中毒治疗关键:
1 迅速清除毒物
2 使用解毒药(一)胆碱酯酶复活药 (二)抗胆碱药阿托品
3 对症治疗
解救机制
肟类化合物能使被抑制的胆碱酯酶恢复活性。其原理是肟类化合物的吡啶环中的氮带正电荷,能被磷酰化胆碱酯酶的阴离子部位所吸引;而其肟基与磷原子有较强的亲和力,因而可与磷酰化胆碱酯酶中的磷形成结合物,使其与胆碱酯酶的酯解部位分离,从而恢复了乙酰胆碱酯酶中的磷形成结合物,使其与胆碱酯酶的酯解部位分离,从而恢复了乙酰胆碱酯酶活力。
阿托品有阻断乙酰胆碱对副交感神经和中枢神经系统毒蕈碱受体的作用,对缓解毒蕈碱样症状和对抗呼吸中枢抑制有效,但对烟碱样症状和恢复胆碱酯酶活力没有作用。
有机磷杀虫药中毒的治疗最理想是胆碱酯酶复活药与阿托品二药合用。轻度中毒亦可单独使用胆碱酯酶复活药。两种解毒药合用时,阿托品的剂量应减少,以免发生阿托品中毒。
四:有机磷中毒怎么处理?
有机磷解毒剂
解磷定(PAM-Ⅰ)、氯磷定(PAM-Cl)为目前最常用有机磷解毒剂,剂量分 别为 0.4~0.8g/次及 0.25~0.5g/次,必要时每 1~2 小时可重复一次,首 次剂量应大,称为“冲击剂量”,48 小时后可改为小剂量维持,每日一次, 直至肌颤完全消失。由于前者仅能静脉注射,应用不便,故目前多喜用后者,
因可肌肉注射。
近年又问世解磷注射液,由抗胆碱药和乙酰胆碱酯酶复活 剂组成,轻度 有机磷中毒时只需肌注 1 支即可,较为方便,但较重之中毒除需增加解磷注 射液用量(2~3 支)外,仍需加用肟类化合物如氯磷定 0.25~0.5g,必要时可
0.5~1 小时重复,且解磷可由肌注改为静注;严重病例仍以肟类加阿托品治
疗为主。 阿托品主要可拮抗有机磷引起的中枢神经及副交感神经反应,消除或减
轻毒蕈碱样症状。早期可用于诊断用途,即病人静注 0.5~1.0mg 阿托品后无
心跳加速、面色潮红等表现,提示为有机磷中毒,称为“阿托品试验”。治 疗时可经由输液管每 10~15 分钟注射阿托品 2~5mg,直至出现阿托品化, 而后改用小量维持,由于每人耐受量不同,故应细致观察病情,酌情定量, 至病人症状消失后,再维持 1mg/日 5~7 天。
安定为近年推荐使用的有机磷中毒的新治疗药物,因可有效对抗肌颤、 肌痉挛及由此引起的局灶性肌坏死,减轻病人焦虑不安,尤适于重症病人及 早期预防性用药,并可能有助于防止中间综合征发生。一般可 5~10mg 静脉 注射,必要时可与苯妥英钠交替使用;使用中还需注意其呼吸抑制问题。
钙通道阻滞剂也是近年的推荐用药,研究表明它能有效防止或减轻有机 磷所致的心肌损害及肌颤、肌痉挛,对中间综合征的防治也可能有作用。常 用药物为异搏定(5~10mg 静脉缓注,每日 2~3 次)。
五:请叙述中毒病人的急救流程并以口服有机磷中毒为例论述
洗胃,用甘草水冲胃!后送医院
六:有机磷农药中毒首选药是什么?
常用特效解毒药物有两类: ①胆碱能神经抑制剂 如阿托品及山莨菪碱等,能拮抗乙酰胆碱的毒蕈碱样作用,提高机体对乙酰胆碱的耐受性,故可解除平滑肌痉挛,减少腺体分泌,促使瞳孔散大,制止血压升高和心律失常,对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也有显著疗效,且为呼吸中枢抑制的有力对抗剂;但对烟碱样作用无效,也无复活胆碱酯酶的作用,故不能制止肌肉震颤、痉挛和解除麻痹等。应用阿托品抢救有机磷中毒,必须强调早期、足量、反复给药,中、重度中毒患者均须静脉给予。在用阿托品过程中,注意达到“化量”指标,即当病儿瞳孔散大、不再缩小,面色转红,皮肤干燥,心率增快,肺水肿好转,意识开始恢复时,始可逐渐减少阿托品用量,并延长注射间隔时间,待主要症状消失,病情基本恢复时停药。停药后仍需继续观察,如有复发征象,立即恢复用药。654-2的药理作用与阿托品基本相同,毒性较小,治疗量和中毒量之间距离较大,其"化量"指标亦和阿托品相同,轻度有机磷中毒单用阿托品或654-2即可治愈。中度和重度中毒必需配合氯磷定或解磷定治疗。 ②胆碱酯酶复能剂 如解磷定(PAM)、氯磷定(PAM-Cl)、双复磷(PMO4)等能夺取已与胆碱酯酶结合的有机磷的磷酰基,恢复胆碱酯酶分解乙酰胆碱的能力,又可与进入体内的有机磷直接结合,故对解除烟碱样作用和促使病人苏醒有明显效果,但对毒蕈碱样症状疗效较差。虽然它们也有一定程度的阿托品作用,但对于控制某些危重症状如中枢呼吸抑制、肺水肿、心率减慢等不如阿托品的作用快速。解磷定和氯磷定毒性较小,可任选一种,二者均不可与碱性药物混合使用。其对内吸磷、对硫磷、甲拌磷、乙硫磷、苏化203等急性中毒疗效显著,对敌敌畏、敌百虫等疗效较差,重症中毒时应与阿托品同用;对马拉硫磷、乐果疗效可疑。对谷硫磷及二嗪农无效。故对后几种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治疗,应以阿托品为主,亦可应用双复磷。双复磷复活胆碱酯酶的作用强,较易透过血脑屏障,并有阿托品样作用,故对有机磷农药中毒所引起的烟碱样、毒蕈碱样及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均有效果。对敌敌畏及敌百虫中毒,效果较解磷定好。本品可作皮下、肌内或静脉注射,但其副作用较多,如剂量过大,尚可引起室性早搏、传导阻滞、室颤等,偶有中毒性肝炎及癔病发作。
七:有机磷中毒的主要死因是?
有机磷中毒的主要死因是呼吸中枢衰竭。才是主要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