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
首先要明确什么是所谓的津贴——津贴制度是为了补偿职工在特殊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下的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费额外支出而建立的一种辅助工资形式。
津贴的种类
津贴的名目很多,从津贴的管理层次区分,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国家或地区、部门统一制定的津贴、补贴;另一类是企业自行建立的津贴、补贴。国家统一建立的津贴,一般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企业自建的津贴,一般在企业留利的奖励基金或效益工资中开支。
按津贴绩性质区分,大体可分为三类:
(一)岗位性津贴
岗位津贴指为了补偿职工在某些特殊劳动条件岗位劳动的额外消耗而建立的津贴。职工在某些劳动条件特殊的岗位劳动,需要支出更多的体力和脑力,因而需要建立津贴,对这种额外的劳动消耗进行补偿。这种类型的津贴具体种类最多,使用的范围最广。例如,高温津贴,是对从事高温繁重劳动的工人建立的临时性补贴。冶金企业中的炼铁、烧结、炼焦、炼钢、轧钢等工种,根据其作业环境的温度、辐射热强度和劳动繁重程度的不同。建立甲、乙、丙不同标准的津贴。另外还有有毒有害津贴、矿山井下津贴、特殊技术岗位津贴、特重体力劳动岗位津贴、夜班津贴、流动施工津贴、盐业津贴、邮电外勤津贴等,都属于岗位性津贴。
(二)地区性津贴
地区性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在某些特殊的地理自然条件下生活费用的额外支出而建立的津贴。如林区津贴,是为了照顾林区森林工业职工的生活,鼓励职工在林区安心工作,发展林业生产而建立的津贴,并根据林区的具体条件和各类人员的不同情况,分别确定不同的标准。另外还有地区生活费补贴、高寒山区津贴、海岛津贴等。这类津贴一般是由国家或地区、部门建立的。企业所在地区如属这些津贴的执行范围,即可照章执行。
(三)保证生活性津贴
保证生活性津贴是指为保障职工实际工资收入和补偿职工生活费用额外支出而建立的津贴。如副食品价格补贴、肉价补贴、粮价补贴等等。这类补贴具体种类不多,主要是由国家或地区、部门建立的。企业属于执行范围的,即可照章执行。有些企业根据需要,在内部也建立了少量这类补贴,如房租、水电补贴等。
劳动合同中的保险不属于津贴的范围之内,但它是任何劳动者都应该享有的权利。一般的劳动保险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是指住房公积金。但是一般的企业大部分都不会给职工上全上述的五险一金,所以在合同中只有三险(养老、医疗、失业)。任何企业都应该在与职工鉴定劳动合同并履行相应的保险制度。
对于住房公积金,理论上是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的,但是有的企业往往会以户口不在当地等理由推脱,或者干脆在职工入职时就明确强调单位不负责上住房公积金,因为企业给职工上住房公积金必须在住房公积金处办理相关手续,后期对于公积金的支出等都是比较麻烦的手续,所以很多单位都不予办理,这一现象在房地产行业尤为突出。但是企业的做法实际上是不合理的,如果真的由于种种原因推脱办理,也应该将单位缴纳的那部分钱转发给员工。但是就中国当今的实际情况,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不在少数,所以很多单位都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这也导致很多职工明知道单位的做法是不合理的,但是随大流也就听之任之了。
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津贴标准
各类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平均43元每月,二类区平均 86元每月,三类区平均172元每月,四类区平均300元每月。在各类区平均标准内,不同职务人员适当拉开差距,其中,一类区每月40元至100元,二类区每月80元至200元,三类区每月160元至320元,四类区每月280元至560元(详见附表二)。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有关部门要将列入艰苦边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的财政负担人数、增资额等有关情况报送人事部、财政部审核,并由财政部按照核定的人数和各类区平均标准拨付资金。
三: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哪些津贴?
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
四:青海艰苦地区津贴地区类别划分有哪几类 10分
国人部发〔2006〕61号
(共984个县、市、区)
一、一类区(379个)
(一)新疆(7个)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头屯河区、东山区
石河子市
(二)宁夏(11个)
银川市:兴庆区、灵武市、永宁县、贺兰县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
吴忠市:利通区、青铜峡市
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
(三)甘肃(14个)
兰州市:红古区
白银市:白银区
天水市:秦州区、麦积区
庆阳市:西峰区、庆城县、合水县、正宁县、宁县
平凉市:崆峒区、泾川县、灵台县、崇信县、华亭县
(四)陕西(45个)
延安市:廷长县、延川县、予长县、安塞县、志丹县、吴起县、甘泉县、富县、宜川县
铜川市:宜君县
渭南市:白水县
咸阳市:永寿县、彬县、长武县、旬邑县、淳化县
宝鸡市:陇县、太白县
汉中市: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留坝县、佛坪县
榆林市:榆阳区。、神木县、府谷县、横山县、靖边县、绥德县、吴堡县、清涧县、子洲县
安康市:汉阴县、石泉县、宁陕县、紫阳县、岚皋县、平利县、镇坪县、白河县
商洛市:商州区、商南县、山阳县、镇安县、柞水县
(五)云南(36个)
昆明市:东川区、晋宁县、富民县、宜良县、嵩明县、石林彝族自治县
曲靖市:麒麟区、宣威市、沾益县、陆良县
玉溪市:江川县、澄江县、通海县、华宁县、易门县
保山市:隆阳县、昌宁县
昭通市:水富县
思茅市:翠云区、潽尔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景谷彝族傣族自治县
临沧市:临翔区、云县
大理白族自治州:永平县
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南华县、姚安县、永仁县、元谋县、武定县、禄丰县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县、开远市、建水县、弥勒县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县
(六)贵州(34个)
贵阳市:清镇市、开阳县、修文县、息烽县
六盘水市:六枝特区
遵义市:赤水市、遵义县、绥阳县、凤冈县、湄潭县、余庆县、习水县
安顺市:西秀区、平坝县、普定县
毕节地区:金沙县
铜仁地区:江口县、石阡县、思南县、松桃苗族自治县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黄平县、施秉县、三穗县、镇远县、岑巩县、锦屏县、麻江县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贵定县、瓮安县、独山县、龙里县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
(七)四川(24个)
广元市:朝天区、旺苍县、青川县
泸州市:叙永县、古蔺县
宜宾市:筠连县、珙县、兴文县、屏山县
攀枝花市:东区、西区、仁和区、米易县
巴中市:通江县、南江县
达州市:万源市、宣汉县
雅安市:荥经县、石棉县、天全县
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德昌县、会理县、会东县
(八)重庆(4个)
黔江区、武隆县、巫山县、云阳县
(九)海南(7个)
五指山市、昌江黎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
(十)广西(36个)
南宁市:横县、上林县、隆安县、马山县
桂林市:全州县、灌阳县、资源县、平乐县、恭城瑶族自治县
柳州市: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
梧州市:蒙山县
防城港市:上思县
崇左市:江州区、扶绥县、天等县
百色市:右江区、田阳县、田东县、平果县、德保县、田林县
河池市:金城江区、宜州市、南丹县、天峨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来宾市:兴宾区、象州县、武宣县、忻城县
贺州市:昭平县、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
(十一)湖南(6个)
张家界市:桑植县
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
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
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
(十二)湖北(10个)
十堰市:郧县、竹山县、房县、郧西县、竹溪县
宜昌市:兴山县、秭归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余下全文>>
五:事业单位的津贴补贴包括哪些
公务员收入包括职级工资和津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实行津补贴政策,实行的是绩效工资考核,收入包括薪级工资和绩效工资。
六:津贴是什么?
国家统计局政法司<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有如下解释:
第八条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一)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础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二)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三)包括矿山井下津贴、高温津贴、野外矿工津贴、林区津贴、山区津贴、驻岛津贴、艰苦气象台站津贴、保健津贴、医疗卫生津贴等,此外,生活费补贴、价格补贴也属于津贴。 津贴(Allowances) 津贴是对劳动者在特殊条件下的额外劳动消耗或额外费用支出给予补偿的一种工资形式。
七:全国艰苦地区补助系数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调整为:一类区月人均 70 元,二类区月人均 130 元,三类区月人均 230 元,四类区月人均 400 元,五类区月人均 680 元,六类区月人均 1000 元。在各类区平均标准内,不同职务(岗位)人员适当拉开差距。其中,一类区每月 65 元 130 元,二类区每月 120 元 240 元,三类区每月 215 元至 380 元,四类区每月 370 元至 680 元,五类区每月 640 元至 1050 元,六类区每月 950 元至 1400 元。
八: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哪些津贴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我国公务员福利的主要内容包括:
1、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
2、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
3、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
4、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5、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如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