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经济与知识产权

一:为什么说知识产权是知识经济时代最重要的资源

21世纪,人类进入了知识经济的新时代。知识经济就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在知识经济中,知识成为生产诸要素中最重要的要素。国内外的实践证明,知识对经济增长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第一,决定着经济发展有无强大的动力。跨越式发展离不开社会的广泛参与和创新,离不开各个领域的发明创造及其应用,创新和发明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将极大地激发个人和企业的积极性和创新激情,促进科研开发专业队伍与业余队伍的壮大。

第二,决定着经济运行能否有序进行。通过营造公平竞争的法律环境,在保护市场的同时,使经济发展在法制的轨道上有序运动。

第三,决定着经济发展能否高效实现。跨越式发展强调的是时间和效率,知识产权保护就可以使我们更加明晰地了解现有状态,明显地减少重复劳动。

第四,决定着经济的竞争力和影响力。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消费质量的提高,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焦点,已在很大程度上从价格因素转向质量、品种、款式、加工程度等非价格因素,转向需求的多样化、系列化、品牌化竞争。能否成为名牌往往是制胜的关键,商标Et益成为现代商战的焦点,一个民族拥有国际一流的品牌,就拥有推动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巨大资本。

第五,决定着“后发效应”能否顺利发挥。后进国家的赶超离不开对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一方面可以使我们处在国际技术转移的公平市场之中;另一方面使国外先进技术的持有者能放心地将技术引入我国市场,从而消除诸多开放引进中的障碍和顾虑,激发“后发效应”。

二:什么是知识经济?与工业经济相比,知识经济有哪些显著特征

知识经济是知识在生产中占主导地位,知识产业成为龙头产业的经济形态。只有运用对称的、五度空间的、复杂系统论的方法的对称经济学才有可能真正揭示知识经济的本质、结构、意义和功能,才能科学定位作为新的经济形态的知识经济,知识经济才有可能成为严格意义上的经济学概念。

特征:

1.资源利用智力化

从资源配置来划分,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可以分为劳力资源经济、自然资源经济、智力资源经济。

2资产投入无形化

知识经济是以知识、信息等智力成果为基础构成的无形资产投入为主的经济,无形资产成为发展经济的主要资本,企业资产中无形资产所占的比例超过50% 。无形资产的核心是知识产权。

3知识利用产业化

知识形成产业化经济,即所谓技术创造了新经济 。

4高科技产业支柱化

高科技产业成为经济的支柱产业,但并不意味着传统产业彻底消失。

5经济发展可持续化

知识经济重视经济发展的环境效益和生态效益,因此采取的是可持续化的、从长远观点有利于人类的发展战略。

6企业发展虚拟化

知识经济时代,企业发展主要是靠关键技术、品牌和销售渠道,通过许可 、转让方式 ,把生产委托给关联企业或合作企业,充分利用已有的厂房、设备 职工来实现的。

三:知识产权有什么重要性

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经济利益上。

知识产权是知识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当前,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并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一起,构成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三大支柱。

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技术贸易蓬勃发展,知识产权贸易转让额大幅度上升,其增长速度远远高于有形商品贸易,而且在有形商品贸易中涉及专利、商标、商业秘密、著作权等的日益增加。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统计资料,各国之间通过以专利技术为主的许可贸易方式成交的贸易额,1965年为20亿美元,1975年为110亿美元,1985年为500亿美元,到1995年,进一步增加到2500亿美元。技术贸易增长速度大大超过了同期一般商品贸易的增长速度。在一些国家的对外贸易中,专利等知识产权贸易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以美国为例,20世纪50年代,其出口商品对知识产权的依赖度仅为10%,90年代这一数字迅速上升到50%,现在已经达到65%。1999年,美国对外贸易逆差为2丁76亿美元,但其知识产权贸易不仅有250亿美元的顺差,而且出口额还超过了飞机等传统出口产品,达到了370亿美元。

四:男性精液发黄是不好吗?

世界卫生组织所规定的正常精液标准,判断精液是否正常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精液量:正常≥2ml。大于7ml时为过多,不但精子密度降低,而且易从阴道中流出,以致精子总数降低,常见于精囊炎;小于2ml为精液量过少,但通常以1ml以下为过少。此时精液与女性生殖道接触面积小,或因粘稠不利于精子进入女方宫颈口而导致不育,常见于严重的副性腺炎症、睾酮水平低下、射精管梗阻、逆行射精等。

(2)颜色:正常是灰白色或略带黄色。乳白色或黄绿色提示生殖道或副性腺存在炎症;粉色、红色、显微镜下见红细胞者为血性精液,常见于副性腺、后尿道的炎症,偶可见于结核或肿瘤。

(3)酸碱度:精液正常的pH值为7 2~7 8。小于7 2见于射精管梗阻或受尿液污染;大于 7 8见于精囊炎症或标本陈旧。

(4)液化时间:正常精液射出后,在精囊凝固酶的作用下变为胶冻状,经15~30分钟在前列腺液化酶的作用下变为液体,此为精液液化。射出精液30分钟后,精液仍不液化属于异常。

(5)粘稠度:将玻璃棒接触已经液化的精液,轻轻提捧,可形成精液丝,正常时其长度小于2 cm。

(6)精子计数:一般以每毫升精液中的精子数表示。正常计数≥20×10?6/ml。低于此值为精子过少,见于各种原因导致的生精功能障碍等,可因精子进入子宫腔及输卵管的机会减少而致生育力低下或不育。如精子计数大于250×10?6/ml为精子过多,因其活动力受影响也可导致不育。

(7)精子形态:正常形态的精子≥50%,否则可造成不育。

(8)活动力:精子中呈直线迅速向前运动者≥50%。

(9)存活率:通常指射精后1小时内检查,活精子≥50%。导致精子活动力及存活率降低的常见原因有副性腺炎症、精索静脉曲张、慢性呼吸道感染引起的纤毛呆滞综合征、精液中存在抗精子抗体或标本贮存不当。

(10)白细胞:正常精液中白细胞<1×10?6/ml。白细胞增多表明生殖道或副性腺存在感染。

如果没有其他症状,口服抗生素即可

五:教育与知识产权的关系

· 一、引言

知识产权制度是一个舶来品。该项制度在我国尽管已经演绎了100多年,但只是在近20年才逐渐为国人所接受,并逐步与国际接轨。在此短短的20年时间内,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经历了三个重要的发展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从无到有;

第二个阶段是从引进模仿到消化吸收;

第三个阶段是从国内从向国际。

这每一个阶段的递进,既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我国知识产权高等教育和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必然结果。

二、我国知识产权高等教育的现状

近20年来,我国的知识产权高等教育发展呈明显的走高态势。1987年9月,中国人民大学招收全国第一届知识产权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我非常荣幸地成为了其中的一员。在此之前,我国招收的法学本科生和研究生,除了少数学校能够讲授知识产权中的某一门或少数几门课程(例如专利法、商标法或版权法)之外,基本上没有将知识产权作为一门独立的课程教学的,更不用说培养知识产权专门人才。而绝大多数学校根本就没有能力开设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课程。自1987年9月以后,又有北京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少数几所学校招收知识产权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培养知识产权专门人才。

90年代以后,北京大学率先成立知识产权学院,进行知识产权专门人才的培养。到现在为止,全国高校中已经有20多所学校成立了知识产权学院。尤其是1998年教育部将知识产权法学作为14门法学核心课之一以后,所有开设法学专业的学校都为本科学生讲授知识产权法学,从而使知识产权法学教育全面展开。

到目前为止,我国高等院校进行的知识产权高等教育大致有以九种模式:

1、法学本科学生普遍学习知识产权法律基础知识;

2、知识产权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全面学习知识产权专业知识;

3、非法学本科学生选修知识产权法律基础知识;

4、知识产权法学硕士,专门研修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知识;

5、知识产权法律硕士,研修知识产权基础理论和重点研修知识产权实务;

6、知识产权法学博士,专门研修知识产权法学理论;

7、知识产权管理学博士,除了重点研修知识产权管理学理论之外,同时还研修知识产权法学理论;

8、其他形式的法学学生,例如,自学考试学生、成人教育学生、继续教育学生、电大学生等都要学习知识产权法学基础知识;

9、高等院校为各种层次的学生开设的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知识和实务等。

三、知识产权高等教育培养的人才模式

近20年,我国培养的知识产权人才包括以下五种模式:

(一)知识产权管理型人才。知识产权管理型人才,主要是指在各级政府部门从事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人才。知识产权管理是知识产权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知识产权战略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极其缺乏,而且已有的为数不多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所具有的素质、能力和水平也比较低,不能满足当时的知识产权管理需要,更不能满足我国的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对外交往的需要。经过近20年的知识产权高等教育和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现在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虽然还不能完全满足我国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的需要,但是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中,有相当多的专家型管理者。

(二)知识产权司法执法型人才。这种类型的人才,主要是指人民法院的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仲裁机关等从事司法执法工作的人才。这些年来,我国的司法执法工作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与10年前、20年前相比,我国知识产权司法执法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现在的知识产权民事诉讼、刑事诉......余下全文>>

六:知识产权

一般说来,财产有三类:动产、不动产和知识财产,其中后者即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从事智力创造性活动取得成果后依法享有的权利。通常分为两部分,即“工业产权 ”和“版权 ”。

根据1967年在斯德哥尔摩签订的《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的规定,知识产权包括对下列各项知识财产的权利: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及唱片和广播节目;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科学发现;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业名称和标志;制止不正当竞争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的一切其他权利。总之,知识产权涉及人类一切智力创造的成果。

从法律上讲,知识产权具有3种特征:1,地域性,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力、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2,独占性或专有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3,时间性,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

七:知识产权的什么特点是科学技术将成为生产力的第一要素

知识产权的【知识经济阶段】特点是科学技术将成为生产力的第一要素,创新是知识经济的灵魂,经济发展主要取决于智力资源的占有和配置。

新技术革命所产生的知识经济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一个崭新阶段,它使得科学与技术密不可分,使科学技术直接成为了生产力,而且是第一生产力。知识经济是经济发展主要取决于智力资源占有和配置的经济。由于智力资源的载体是人,所以人的因素在知识经济发展的进程中占有着重要的地位。以人为核心,实施积极、全面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战略,提高教育培训的投入和水平,是知识经济的基本特点和内在要求。因此人力资本是知识经济时代最为活跃的生产要素,人力资源的开发是区域经济发展的根本推动力量。

八:什么是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科学技术方面或文化艺术方面,对创造性的劳动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这个定义包括三点意思:

(1)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人的智力成果,有人称为精神的(智慧的)产出物。这种产出物(智力成果)也属于一种无形财产或无体财产,但是它与那种属于物理的产物的无体财产(如电气)、与那种属于权利的无形财产(如抵押权、商标权)不同,它是人的智力活动(大脑的活动)的直接产物。这种智力成果又不仅是思想,而是思想的表现。但它又与思想的载体不同。

(2)权利主体对智力成果为独占的、排他的利用,在这一点,有似于物权中的所有权,所以过去将之归入财产权。

(3)权利人从知识产权取得的利益既有经济性质的,也有非经济性的。这两方面结合在一起,不可分。因此,知识产权既与人格权亲属权(其利益主要是非经济的)不同,也与财产权(其利益主要是经济的)不同。

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在我国称为著作权)一共两部分。

■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制止不正当竞争等。下面只指出工业产权中的一些主要类型:

△商标权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我国商标权的获得必须履行商标注册程序,而且实行申请在先原则。 商标是产业活动中的一种识别标志,所以商标权的作用主要在于维护产业活动中的秩序,与专利权的作用主要在于促进产业的发展不同。

△专利权与专利保护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对该项发明创造拥有独占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厉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保护采取司法和行政执法“两条途径、平行运作、司法保障”的保护模式。本地区行政保护采取巡回执法和联合执法的专利执法形式,集中力量,重点对群体侵权、反复侵权等严重扰乱专利法治环境的现象加大打击力度。

△商号权。即厂商名称权,是对自己已登记的商号(厂商名称、企业名称)不受他人妨害的一种使用权。企业的商标权不能等同于个人的姓名权(人格权的一种)。

此外,如原产地名称、专有技术、反不正当竞争等也规定在巴黎公约中,但原产地名称不是智力成果,专有技术和不正当竞争只能由反不当竞争法保护,一般不列入知识产权的范围。

■ 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版权。版权是法律上规定的某一单位或个人对某项著作享有印刷出版和销售的权利,任何人要复制、翻译、改编或演出等均需要得到版权所有人的许可,否则就是对他人权利的侵权行为。知识产权的实质是把人类的智力成果作为财产来看待。 著作权是文学、艺术、科学技术作品的原+创作者,依法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

△著作权。在我国,著作权用在广义时,包括(狭义的)著作权、著作邻接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范围。这是著作权人对著作物(作品)独占利用的排他的权利。狭义的著作权又分为发表权、署......余下全文>>

九:知识产权法有哪些作用

谢谢咯 建议你找本知识产权课本,刘春田主编的《知识产权法》就不错,北京大学出版社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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