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十二条

一:稻盛和夫的经营十二条内容是

一、明确事业的目的和意义

二、设立具体目标与员工共有

三、要有渗透到潜意识的愿望

四、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

五、销售最大化,经费最小化

六、定价即经营

七、经营者意志变成员工意志

八、经营者要有燃烧的斗魂

九、经营者须具备胆识

十、不断从事创造性的工作

十一、做生意要有利他之心

十二、保持乐观向上的态度

二:请问稻盛和夫的经营哲学(六项精进+经营十二条+经营为什么需要哲学,独家赠送稻盛和夫讲座光盘)

分类:管理学理论 a.2011年稻盛和夫阅读年、稻盛和夫最新力作:经营哲学演讲系列之一;b.收录稻盛和夫经营哲学的精髓,缔造两家世界五百强、拯救一家世界五百强的致胜法器;d.国内

三:稻盛和夫-经营12条

一、明确事业的目的和意义

二、设立具体目标与员工共有

三、要有渗透到潜意识的愿望

四、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

五、销售最大化,经费最小化

六、定价即经营

七、经营者意志变成员工意志

八、经营者要有燃烧的斗魂

九、经营者须具备胆识

十、不断从事创造性的工作十一、做生意要有利他之心

十二、保持乐观向上的态度

四:违反工商行政73号第十二条第六项的处罚规定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73号)第十二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不得作出含有下列内容的规定:

(一)免除或者部分免除经营者对其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承担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责任;

(二)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提出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以及获得违约金和其他合理赔偿的权利;

(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提起诉讼的权利;

(四)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和使用其提供的或者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消费者拒绝提供相应商品或者服务,或者提高收费标准;

(五)规定经营者有权任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权利;

(六)规定经营者单方享有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

(七)其他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五:对于2007年5月1日实施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中的第十二条规定的疑惑

为了保护弱势群体,被特许人在国家面前是弱势的,如果发现两年后特许的情况还不如正常的情况,那么可以考虑解除。这样,主动权就会骸分掌握在被特许人手中。

六: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第三十二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生产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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