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新婚姻法全文

一:新婚姻法全文?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11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一条 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条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第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婚后由一胆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九条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余下全文>>

二:2016年中国最新婚姻法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正在召开中,是否会出台新《婚姻法》尚无法预判。

请拭目以待。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全部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二章 结婚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编辑本段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十三条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四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十六条 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余下全文>>

四:中国最新颁布的婚姻法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婚姻法,是2001年4月28日公布并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历史:

1950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1950年5月1日起施行。

1980年9月10日,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

2001年4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修订,同日起施行。

五:中国最新婚姻法什么时候颁布的

一、1950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这是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婚姻法,自1950年5月1日起施行 。二、1980年9月10日,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新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三、2001年4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修订,新修订的婚姻法同日起施行。

六:2016婚姻法新规定

2016婚姻法新规定: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12月21日至27日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明确在2016年1月1日施行。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

根据目前《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初婚公民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晚婚初婚者可享受15天晚婚假(包含3天法定婚假);二婚者只可享受3天的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国家关于婚假的规定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七:新婚姻法 新婚姻法全文

百度文库

参考资料:wenku.baidu.com/...3.html

八:中国婚姻法的内容简介

为保证教材与时俱进,便于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我们在《中国婚姻法》第三版的基础上,对教材进行了第三次修订。此次修订,主要增加和修改了以下内容:第一,根据2001年婚姻法修订后新颁布和修订的法律法规增加和修改了相关内容。如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第二,根据2001年婚姻法修订后颁布实施的新的司法解释,增加了相应的内容,并对原有内容进行了细化和修改。如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和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等。第三,为了力求更完整、准确、科学地阐述婚姻家庭法学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本次修订增加了婚姻家庭法学发展的最新成果,删除和修改了与最新研究成果以及新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有冲突或过于陈旧的提法和表述。

九:我国最新婚姻法是哪一年颁发的?

1950年是第一部,81年是第二部,2001年是现在最新的法律还有与之相配合三个司法解释

十:新婚姻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百科名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50年5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全文分为8章,包括原则、结婚、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子女间的关系、离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和教育、离婚后的财产和生活及附则,共27条。内容以调整婚姻关系为主,同时涉及家庭关系方面的各种重要问题。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原婚姻法自新法施行之日起废止。2011年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

目录

颁布历程

法律概念

现行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二章 结婚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四章 离婚

第五章 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司法解释1

司法解释2

司法解释3解释原文

背景内容

法律出版社出版法律丛书基本信息

内容简介

法律出版社出版法律丛书注释本基本信息

内容简介

图书目录

颁布历程

法律概念

现行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二章 结婚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四章 离婚

第五章 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司法解释1司法解释2司法解释3

解释原文 背景内容法律出版社出版法律丛书

基本信息 内容简介法律出版社出版法律丛书注释本

基本信息 内容简介 图书目录展开 编辑本段颁布历程

1950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这部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婚姻法自1950年5月1日起施行。1980年9月10日,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新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2001年4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修订,新修订的婚姻法同日起施行。

编辑本段法律概念

20世纪50年代初北京市干部在街头宣传婚姻法

婚姻法是调整一定社会的婚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一定社会的婚姻制度在法律上的集中表现。其内容主要包括关于婚姻的成立和解除,婚姻的效力,特别是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等。从调整对象的性质看,婚姻法既包括因婚姻而引起的人身关系,又包括由此而产生的夫妻财产关系。   婚姻法的内容多数为强制性规范,概念上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别,广义的婚姻法的调整对象除婚姻外,还包括家庭关系,其名称是在扩大意义上使用的,如1950年和198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既有结婚、夫妻关系和离婚的规定,又有关于父母子女和其他家族成员间权利义务的规定。其内容较亲属法窄,但较狭义的婚姻法宽,实际上是婚姻家庭法。狭义的婚姻法的调整对象仅限于婚姻关系,其名称是在严格意义上使用的,如《南斯拉夫塞尔维亚社会主义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婚姻和婚姻中的法律关系由本法规定”,不涉及其他事项。

编辑本段现行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一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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