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结构验收

一:主体结构验收验什么内容

1、主体分部验收前,墙面上的施工孔洞须按规定镶堵密实,并作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对确需分阶段进行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质监交底上向质监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质监站同意。 2、混凝土结构工程模板应拆除并对其表面清理干净,混凝土结构存在缺陷处应整改完成。 3、楼层标高控制线应清楚弹出墨线,并做醒目标志。 4、工程技术资料存在的问题均已悉数整改完成。 5、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规定的主体分部工程施工的内容已完成,检验、检测报告应符合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6、安装工程中各类管道预埋结束,位置尺寸准确,相应测试工作已完成,其结果符合规定要求。 7、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前,可完成样板间或样板单元的室内粉刷。 8、主体分部工程施工中,质监站发出整改(停工)通知书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都已整改完成,完成报告书已送质监站归档。 主体分部工程监督抽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实体质量抽查的一般规定 (1)抽查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突出对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的检查; (2)重点检查结构质量和使用功能,其中重点监督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 (3)抽查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及结构实体检测报告。 2、抽查结构混凝土及承重砌体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 3、实体质量检查要辅以必要的监督检测。 4、对主体分部工程外观的观感质量检查。 5、检查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和质量制度履行情况。 不符合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处理办法 1、主体分部工程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验收程序、不具备 验收条件的情况应责令重新组织验收。 2、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时,应签发书面整改通知书或局部停工通知书,待问题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分部工程的验收。 3、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工程施工质量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质量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应签发局部停工通知书责令整改,并将情况及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4、主体分部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责任方擅自进行上部施工的,应签发局部停工通知书责令整改,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主体结构验收程序?

1,现场条件。结构封顶,屋面板模板拆除完毕,屋面板砼试块报告合格,砖墙构造柱栏板等二次结构完成。

2,结构实体检验完成。包括砼同条件试块,楼板厚度检测,有的地方还要求回弹等等。

3,结构分户验收完成。

4, 砼试块评定,砌筑砂浆试块评定,沉降观测等资料汇总。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形成结构自评报告。

5, 监理评定合格,可以组织各单位进行结构验收会。弗括甲方,监理,设计,施工,地勘,质监站。

其他的参见50300。

有一条,外单位检查前,打扫干净,文明施工搞好,砼缺陷构造柱露筋什么的,自己赶快做好。

三:主体结构验收和主体验收是一个意思吗?

主体验收的实际内容是主体结构验收,一般分两个阶段:混凝土结构完成后准备砌墙的验收,我们称为“一结构”验收,验收通过后可以进入砌墙工序。墙体砌筑完成后准稜粉刷的验收,我们称为“二结构”验收,验收通过和可以进入装修装饰工序。习惯上称的主体验收或者主体结构验收是一回事,一般是指二结构完成后的验收。

四:主体结构验收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1、主体分部验收前,墙面上的施工孔洞须按规定镶堵密实,并作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对确需分阶段进行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质监交底上向质监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质监站同意。 2、混凝土结构工程模板应拆除并对其表面清理干净,混凝土结构存在缺陷处应整改完成。 3、楼层标高控制线应清楚弹出墨线,并做醒目标志。 4、工程技术资料存在的问题均已悉数整改完成。 5、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规定的主体分部工程施工的内容已完成,检验、检测报告应符合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6、安装工程中各类管道预埋结束,位置尺寸准确,相应测试工作已完成,其结果符合规定要求。 7、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前,可完成样板间或样板单元的室内粉刷。 8、主体分部工程施工中,质监站发出整改(停工)通知书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都已整改完成,完成报告书已送质监站归档。 主体分部工程监督抽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实体质量抽查的一般规定 (1)抽查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突出对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的检查; (2)重点检查结构质量和使用功能,其中重点监督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 (3)抽查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及结构实体检测报告。 2、抽查结构混凝土及承重砌体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 3、实体质量检查要辅以必要的监督检测。 4、对主体分部工程外观的观感质量检查。 5、检查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和质量制度履行情况。 不符合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处理办法 1、主体分部工程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验收程序、不具备 验收条件的情况应责令重新组织验收。 2、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时,应签发书面整改通知书或局部停工通知书,待问题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分部工程的验收。 3、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工程施工质量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质量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应签发局部停工通知书责令整改,并将情况及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4、主体分部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责任方擅自进行上部施工的,应签发局部停工通知书责令整改,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主体结构验收的注意事项?

1、主体分部验收前,墙面上的施工孔洞须按规定镶堵密实,并作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对确需分阶段进行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质监交底上向质监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质监站同意。

2、混凝土结构工程模板应拆除并对其表面清理干净,混凝土结构存在缺陷处应整改完成。

3、楼层标高控制线应清楚弹出墨线,并做醒目标志。

4、工程技术资料存在的问题均已悉数整改完成。

5、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规定的主体分部工程施工的内容已完成,检验、检测报告应符合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6、安装工程中各类管道预埋结束,位置尺寸准确,相应测试工作已完成,其结果符合规定要求。

7、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前,可完成样板间或样板单元的室内粉刷。

8、主体分部工程施工中,质监站发出整改(停工)通知书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都已整改完成,完成报告书已送质监站归档。

三、主体分部工程监督抽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实体质量抽查的一般规定

(1)抽查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突出对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的检查;

(2)重点检查结构质量和使用功能,其中重点监督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

(3)抽查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及结构实体检测报告。

2、抽查结构混凝土及承重砌体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

3、实体质量检查要辅以必要的监督检测。

4、对主体分部工程外观的观感质量检查。

5、检查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和质量制度履行情况。

四、不符合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处理办法

1、主体分部工程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验收程序、不具备 验收条件的情况应责令重新组织验收。

2、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时,应签发书面整改通知书或局部停工通知书,待问题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分部工程的验收。

3、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工程施工质量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质量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应签发局部停工通知书责令整改,并将情况及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4、主体分部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责任方擅自进行上部施工的,应签发局部停工通知书责令整改,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5、参建责任方签署的主休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在签字盖章后3个工作日内由项目监理人员报送质监站存档。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要点和工作流程

一、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要求

1、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按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施工完成后,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竣工预验收,达到设计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评估报告。

3、建设单位收到监理单位提交的质量评估报告,应及时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工程竣工验收通知单、验收方案和验收人员名单,以及完整的工程资料向质监站提交,质监站责任科室经核查符合要求后,在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上签收。

质监站收到竣工验收通知书后,应当及时对该工程是否达到竣工验收条件进行检查,并告知建设单位能否按期组织验收。

4、质量监督人员应当对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质量监督人员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或者工程质量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应当责令建设单位进行整改或者整改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竣......余下全文>>

六: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应包括哪些分部工程

你的说法有问题,工程主体结构在建筑工程分部工程中为一个独立的分部。

主体结构分部包括:钢筋、模板、砼、砖砌体分项工程。

七:二次结构砌筑前是否需要进行主体结构验收

一般是砌筑完以后(包括二次结构)进行主体验收,在主体验收前还可以做喷浆、护角等工作。

八:建筑工程主体结构验收需要参加的部门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分部验收之前,监督站指定检测单位对主要部位进行实体强度检测及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主体结构分部验收由施工单位申请,监理单位认为具备验收条件后,建设单位召集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在监督单位的监督下进行。分部验收会议由总监主持。

九:工程主体结构验收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十:主体结构验收到底是总监理工程师组织还是建设单位组织? 5分

主体工程属于分部工程,应当由总监理工程师或者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验收。如果工程项目委托监理的,通常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没有委托监理的项目则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验收。

要弄清楚建筑工程验收的组织问题,就得弄清楚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分别由什么人组织、什么人参加。按照规定,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或者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或者质量负责人进行验收;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或者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勘察和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的技术部门和质量部门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则是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需要注意的是,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验收是由相关参建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织和参加验收,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则是相关参建单位组织和参加验收,参加验收的是各相关单位所派人员。

另外,在实践中各项验收除了按照规定要求外,还要根据施工承包合同海监理委托合同以及勘察、设计合同中的相关约定。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请设计单位参加,专业工程分包的,相关专业分包单位也应当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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