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

一:国土资源部:“严禁跨县级行政区域设置挂钩项目区。”解读一下

行政区域名称

(一级行政区)省级行政区名称: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二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名称:地区、盟、自治州、(地级)市;

(三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名称: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县级)市、(市辖)区、林区、特区;

(四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名称:乡、民族乡、镇、街道、苏木、民族苏木、(县辖)区、(县辖)市(台湾省专设);

(五级行政区)村级行政区名称:村、社区、管理区,里(台湾省专设);

(六级行政区)组级行政区名称:村民小组、居民小组,邻(台湾省专设)。

在中国省、县、乡三级为基本行政区。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规范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1〕2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及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精神,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增减挂钩)制度政策,正确引导、严格规范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统筹促进城乡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严格规范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重要性

2006年以来,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提出的“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要求,组织开展了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几年来,试点地区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结合农村新居建设和危旧房改造等,依据现阶段土地管理要求和城乡发展的实际,积极开展增减挂钩试点,探索统筹城乡建设用地整治和合理调整使用,有效促进了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有力推动了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

进一步认识增减挂钩试点的重大意义。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并和新农村及各项建设规划相衔接,积极主动、严格规范地开展增减挂钩试点,是有效推进“三农”发展和城镇化的现实可靠的载体和抓手;是落实中央以城带乡、以工促农方针,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平台;是引导资源、技术和项目向农村流动,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在保障工业化、城镇化、新农村发展中,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是严格保护耕地和提高耕地质量、促进耕地集约经营和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手段;是坚持家庭承包政策为基础,促进农民分工就业和增加收入的政策创新。各地必须高度重视,积极宣传,正确引导,努力创造保障和促进开展增减挂钩试点的良好社会氛围。

正确把握基本要求。各地必须坚持以统筹城乡发展为导向,以促进耕地保护和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农村小城镇和中心村及各业经济发展、促进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和环境保护为目标,以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坚持依法推动、规范运作、民主公开、量力而行。要坚决防止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的倾向,坚决防止擅自扩大增减挂钩试点规模,坚决防止侵害农民权益,确保增减挂钩试点健康有序推进。

二、统筹安排增减挂钩试点

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开展增减挂钩试点,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郊结合部新城区建设、近郊有条件乡村的小城镇和中心......余下全文>>

二:乡镇如何做好专项目标梳理

一、 土地综合整治目标工作:

20**年在我镇龙凤村、水泉村通过土地整理增减挂钩项目,完成了灾后重建安置房建设,目前农民已安置入住,正在完善、整治土地复垦和权属调整工作,龙凤村复垦目标155亩(其中安置点占地27亩),现已复垦128亩,待XX市国土局验收,水泉村复垦目标141.91亩,现已全部完成复垦,待XX市国土局验收。

二、 成灌快铁环境综合整治目标工作:

1、 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成立了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工作实施方案,整个环境整治涉及永固村5组、6组共计116户326人。

2、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整治具体任务:(1)4月1日前,已全面完成过渡房、看守房等临时建筑的拆迁腾地工作,并通过验收;(2)5月1日前已完成原清水管网和排污管网埋设以及铁路建设毁损地块的改造工作,沟渠、道路已整治完毕,涉及实施裸土植绿整治处已全部散播了草种,并通过验收;(3)5月1日前完成风貌整治工作

三、 耕地保护暨耕保基金目标工作:

1、耕地保有量目标6210.6亩,完成6210.6亩

2、基本农田保护目标5577.2亩,完成5577.2亩

3、耕地补充目标/ 完成/

4、耕保基金发放目标4969.35亩,完成

四、 违法用地控制目标工作:

1、 违法用地发案率不得超过新增建设用地占用面积的10%:本级政府无土地违法行为

2、 制止破坏、盗采矿产资源案件:进一步加大土地监管巡查力度,确保了全年无私挖盗采砂石和违法占地行为的发生。

3、 土地卫片执法:五瞒报、谎报、错报

五、 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避让搬迁目标工作:

1、 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全面完成了水泉、龙凤等村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集中安置避让工作,加强了地质灾害的日常监测和汛期灾害危险点涉及农户的临时避让工作。

2、 避让搬迁工作:与农户签订了避让搬迁协议和申请书,建立了避让搬迁台账,按照要求及时报送避让搬迁报表,建立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跟踪管理制度,对全镇涉及的联建、散户、统建安置点全部进行了地质灾害评估,对搬迁避让的原房屋拆迁、原宅基地实施还耕。

六、基础性工作目标:

1、进一步完善并强化了内业资料的信息化管理,规范了监督管理制度;

2、不定期的对国土和拆迁安置等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宣传;

3、完成了各项目征地拆迁界限和资料的汇总上报;

4、及时协调各项目国土使用手续的办理和相关资金的衔接。

七、国有土地收购工作:

对我镇42宗已办理土地证的各类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摸底排查,现已收回处置了玉堂镇农机厂、益华(四川)企业有限公司、市九兴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四川省三川置业有限公司、四川精细化妆品有限公司、德友建筑工程公司、新疆梧桐化工厂、木材加工厂、玉堂卫生院等9宗土地,共计600余亩。另有奥克制药厂的土地变性工作正在办理中、三台丝毯厂、外江管理处等目前正在洽谈中。海南民丰科技事业开发有限公司地处青城桥村1、2、3组,土地面积594亩,因多年闲置,由市国土局进入依法收回程序。...余下全文>>

三:土地综合整治的土地综合整治五大条件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五大条件 :省、市在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审查时有严格的审查程序,对土地出地率、经济效益分析、资金筹措来源有明确的规定,这些都必须建立在合理的可行性分析基础上,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不予立项批准。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必须坚持规划先行。我区计划用5-6年时间全面完成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未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的区域不得开展土地综合整治。2、项目区不能选择在一般农田区和基本农田范围内。只能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范围内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工作。3、要明确建新区特别是农民集中居住区的点位和位置。并按发展性、多样性、相融性、共享性的“四性”要求规划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用地整理中农户要自愿同意开展搬迁。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建设实施方案,要经区规委会初审后,报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才能建设。4、整理区域应具备整理的潜力。农地整理中田土坎、农村道路、未利用地占整理区耕地面积原则上控制在8-10%。5、产生的增减挂钩指标平移使用产生的土地收益应与实际投入成本资金相平衡。若收益低于实际投入成本,政府须对差异资金的来源方式进行合理的说明和承诺。

四:如何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

、依法依规,严格执行政策

1、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凡原宅基地未利用或将原住房出卖、出租、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得批准。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办理相关手续。

2、严格宅基地申请条件。凡属集体经济组织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承担相应义务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方可申请住宅建设用地:

(1)因无住房或现有住房面积明显低于规定标准,需要新建住房或扩大住房面积的;

(2)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要原宅基地被征收或被占用的;

(3)因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以及实施村镇规划、土地整理需要迁建的;

(4)原房屋属旧房、危房或被灾毁需申请原地改建、重建的;

(5)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居立户的;

(6)经批准,户口由外地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经集体经济组织分配承包田,同时承担村民义务,且在原籍没有宅基地的。

3、严格宅基地面积标准。每户的总用地面积标准为:使用耕地的,面积不超过130平方米;占用原宅基地、空闲地、荒山荒坡的,面积不超过210平方米;占用其他土地的,面积不超过180平方米。

4、严格耕地保护。宅基地选址应优先选择原址重建,要充分利用荒地和空闲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村内有空闲地、原宅基地未利用的,不得占用耕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占用耕地建房的,依法予以拆除。

二、科学规划,合理确定用地布局

1、强化规划的管控和引导作用。宅基地选址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村建设规划。各乡镇要划定符合村民建房的区域,积极引导村民在符合规划的区域内选择宅基地建房。

2、注重防范地质灾害。新选址宅基地,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析,指导村民在无地质灾害区选址建房。对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已有村民房屋,要动员其迁离易发区域,另行选址建房。

3、倡导彰显特色建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当地历史文化特点和村民生产生活实际需求,组织设计单位设计出村民乐于接受且展现当地人文特色的建筑样式供村民选择,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三、切实规范,有序开展农村集中成片建房工作

1、实行计划管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每年只能申报1-2个集中成片建房点,每个建房点面积控制在5-10亩内,实施集中成片建房的村不再受理单独占用耕地建房审批。

2、科学合理选址。成片建房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乡村建设规划,不占或尽量少占耕地,原则上不得占用水田、选址于公路沿线。城区规划范围内的集中成片建房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发改、规划、国土资源、住建等相关部门共同选址,实行联合会审确定,可以采取多层“6+1”模式组织实施。规划区范围外按照统一供地自建的方式组织实施。

3、严格入户条件。农村集中成片建房的申请对象必须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入户名单由村委会审查申报、国土资源所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定,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严禁私自买卖集中成片建房点宅基地和房屋。

4、公开办事程序。农村集中成片建房应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实施集中成片建房的村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并将拟成片建房点位置、入户条件、建(购)房户名单、土地调配价格、供地(房)价格、工程招标、竣工验收、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明晰部门职责。农村集中成片建房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农村集中成片建房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本辖区集中成片建房的组织实施、监管和资金管理;村委会负责集中成片建房点申报、入户名单初审、工程实施和供地(房)的认购等具体工作;规划......余下全文>>

五:三旧改造的相关文件

关于贯彻省政府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佛府办〔2009〕26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确保我市“三旧”改造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实现严格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目标,经市政府同意,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进一步提高对“三旧”改造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推进“三旧”改造工作,是我市经济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用3倍的建设用地增加率换取30倍的经济增长,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起着关键的支撑作用。但是,目前我市国土资源开发强度已达到33%,不可能继续沿用土地规模扩张换取经济发展的老路子。与此同时,我市已利用土地普遍存在着低效、粗放的用地现象,通过“三旧”改造,激活土地的再次利用,进一步提升土地集约化利用水平,这必将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二次动力,对加快实现“现代制造基地、产业服务中心、岭南文化名城,美丽富裕家园”的发展目标,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的重大的现实意义。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出台了《若干意见》,为我市推进“三旧”改造工作指明了方向。我市是广东省“三旧”改造试点市,国土资源部主要领导也要求我市坚定不移地走下去和先行先试。因此,我市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组织宣传发动,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和经验交流会,学习贯彻《若干意见》精神,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目标任务,全力以赴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围绕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承载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的需要,切实转变发展观和用地观。着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进一步挖掘潜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遵循“全面探索、封闭运作、结果可控”的原则,在不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和建设用地总规模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将“三旧”改造与农村土地整治有机结合,统筹规划、全面推进土地综合整治。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为载体,实现建设用地“二次开发”,统筹城乡发展,优化人居环境,改善城乡面貌,完善城市功能和提升城市形象,努力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人民群众充满幸福感的新佛山。(二)基本原则1、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府统一组织,制定专门政策,充分调动政府、集体、土地原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的积极性,吸引社会各方广泛参与,实现多方共赢,确保国有、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政府要正确引导,加强监管,确保改造规范推进。2、明晰产权,保障权益。调查摸清“三旧”现状,做好“三旧”土地的确权登记工作。属于“三旧”改造的房屋和土地,未经确权、登记,不得改造。正确处理“三旧”改造过程中的经济、法律关系,切实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3、统筹规划,有序推进。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保护,依据国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科学制定“三旧”改造规划,并强化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严格界定“三旧”改造范围,对列入改造范围的,必须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改造方案,有序推进。严禁擅自扩大“三旧”改造政策的适用范围。4、节约集约,提高效率。通过市场运作和公开规范的方式,强化市场配置土地,促进土地高效利用。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提高土地使用强度。创新机制方法,强化土地资源、资产、资本“三位一体”管理,实现土地利用效益的最大......余下全文>>

六:兰州市国土资源局有规划处吗

兰州市国土资源局内设机构中有

规划与耕地保护处  联系电话:0931-4523556

负责全市国土资源利用和保护的规划管理,管理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指导和审核县、乡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并建立规划数据库;审核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各类规划的局部调整;做好国土资源规划与其他规划的协调衔接;负责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拟定全市耕地保护和开发政策,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制度,负责全市基本农田划定、保护和审核工作;制定耕地占补平衡政策,负责全市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全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土地整治工作;负责全市农用地转用、征收方案、实施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单独选址项目的拟定、审查和报批工作;负责先行用地的审查和报批工作负责上报国务院审批年度城市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负责征地安置补偿标准的制定和征地程序及批后监管工作;主管全市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及征地补偿和安置落实情况;负责全市农用地分等定级工作。

七:广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规划

广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规划

(2009—2014年)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大决策精神,解决我区农村困难群众最基本的居住安全问题,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09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指导意见》(建村〔2009〕84号)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09-2014年广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规划。

一、农村住房和农村危房的基本情况

广西现有乡镇1024个(不含县、市、区人民政府驻地镇,下同),村庄17.93万个(其中村民委员会所在村1.44万个);村庄现状用地面积合计约4849.93平方公里,人口约3726万;村镇住宅建筑总面积预计约10.2亿平方米,其中,乡村住宅建筑面积预计约9.13亿平方米。

据2008年12月底的初步统计,全区农村存在结构失稳、地基不均匀沉降、墙体和屋面开裂、倒塌等重大安全隐患以及建于地质断裂带、山体坍塌、泥石流易发等灾害不稳定区域或者其他残破、不御寒冷和风雨、已不具备基本居住条件的农村危房约127.54万户(含茅草树皮房约4.2万户),总建筑面积约11553.8万平方米。这些危房结构多数为砖木结构、土木结构、竹木结构等,少数为砖混结构。2009年,我区35个边境县(市、区)、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危房共计约36.5万户(含茅草树皮房约3.7万户、残疾人危房约0.7万户),其中一级(D级)危房约24.2万户,二级(C级)危房约12.3万户。陆地边境0-3公里范围内农村危房12586户(含茅草树皮房约473户),3-20公里范围内农村危房39562户(含茅草树皮房2066户)。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政府主导、农民主体,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原则,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政策,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最基本的居住安全问题,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和逐步完善。

目标任务:从2009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组织实施广西边境一线农村危房改造和少数民族聚居村寨、革命老区、贫困地区3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以解决和改善边境一线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及革命老区农村部分贫困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在3年试点的基础上,再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127.5万户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彻底解决农村困难群众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以达到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目的。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县级人民政府是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组织者,要加强领导和协调,整合各方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县级建设主管部门是农村危房改造的直接承担者,要加强引导、搞好服务;广大农民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建设美好家园。

(二)公平、公开、公正。要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公开资助政策、公开申请审批程序、公开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三)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农村危房改造必须从农村实际出发,确保改造的住房既经济、适用、安全、节能、卫生,又美观大方,避免大拆大建和形象工程;要注意量力而行,“一村一策”,以当地农民最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工作,形成各具特色的建设格局,不搞“一刀切”。

(四)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科学合理编制农村危......余下全文>>

八:开江县危房改建补贴是多少?

开江县2011-2012年农村D级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全面完成今年农村D级危房改造任务,着力改善我县农村群众居住条件,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村建设和农村D级危房改造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11〕27号)和《四川省2011-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快农村危房改造以及加快推进新村建设的要求,扎实开展农村D级危房改造,以解决农村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为目标,进一步改善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通过宣传引导,充分调动农民群众自愿改造危破房的积极性,发挥农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主体作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为农村危房改造创造条件。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资助政策、公开申请审批程序、公布审批结果,规范操作程序,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客观公正,群众满意。 (三)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按照新村综合体建设的相关要求,从当地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当地自然和建筑形式,使用地方建筑材料,确保改造的住房既安全、经济、适用、节地,又美观大方。 (四)统一规划、统筹实施的原则。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相对集中的要求统一规划,新建、改建住房要符合乡镇集镇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先行安排能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或原宅基地建设的改造户;统筹协调道路、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 (五)节约土地、整合资源的原则。在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要注重项目的打捆使用,注意结合新村建设、新村综合体建设、土地整理、土地增减挂钩试点、高速公路拆迁安置、综合扶贫开发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统筹实施。 三、实施范围及对象 1、实施范围:全县20个乡镇。 2、实施对象: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的原则,2011-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对象为居住在D级危房中的低保农户和其他农户。D级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鉴定需新建或重建的房屋。 四、目标任务 省委、省政府提出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全省农村危房改造的工作目标,用两年时间全面完成全省D级危房改造任务。2011年,省政府要求我县完成1586户农村D级危房改造任务,2012年全县全面消除农村D级危房。同时,有序推进新村建设,使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村容村貌有较大改善。 五、建设标准 农村D级危房改造要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翻建、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以内。乡镇要组织技术力量编制可分步建设的农户设计方案,引导农户先建40到60平方米的基本安全房,同时又便于农民富裕后扩建。 六、资金筹集及补助标准 1、资金筹集。农村D级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为辅。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提供捐赠和资助,拓宽农村D级危房改造资金渠道。 2、资金补助标准。农村D级危房改造中央资金补助标准和省级配套补助标准见下表: 单位:万元 农户类别国家补助标准省级配套补助标准 新建(D级危房改造)新建(D级危房改造) 低保户 其他农户 七、工作步骤 (一)申请。符合农村D级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余下全文>>

九:村民集资安置小区土地可以转为国有土地吗

枣发[2009]13号

中共枣庄市委 枣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的意见

(2009年9月18日)

为切实改善我市棚户区(含危旧房,下同)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城市转型,现就全市棚户区改造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老城做新,新城做靓,同城化发展”的要求,以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为目标,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分类实施,快速推进,全面实施棚户区改造工作,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全市棚户区改造任务,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公益性民生工程,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举措,是健全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在项目确定和拆迁安置补偿等方面,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2、科学规划、有序推进。棚户区改造要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旧城区改造规划,结合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保障住房建设,明确工作计划、重点和目标,科学规划、综合开发,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合理布局、配套建设。

3、市、区(市)联动,以区(市)为主。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枣矿集团是各自辖区(系统)内棚户区改造的组织实施主体,全权负责棚户区改造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搞好服务,提高效率,确保棚户区改造的顺利推进。

4、政策扶持、市场运作。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扶持措施,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具体实施过程中,各级要树立经营城市的理念,坚持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5、依法改造、阳光操作。改造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公开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标准和程序,拆迁、建设、回迁安置等重要环节要实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改造范围、改造责任和改造标准

(一)改造范围

国有土地上建设的简易结构房较多、居住密度较大、使用年限较长、房屋质量较差、人均居住水平较低、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居住区域(或危旧楼房),包括所有城区工矿企业棚户区、危旧楼房和部分村民户籍转为市民、土地性质转为国有的城中村庄。

(二)改造责任

1、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枣矿集团是属地和本系统内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投资主体和实施主体。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棚户区改造专门机构,具体负责项目的宣传、立项、融资、规划、计划、拆迁、检查、回迁安置和社会稳定等工作。有条件的可以成立专门公司,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涉及枣矿集团棚户区改造的项目,当地政府应在拆迁和稳定工作方面积极支持、配合。

3、棚户区改造工作所涉及的发改、财政、建设、国土资源、规划、物价等相关部门要安排分管负责人,专人负责,建立办事“绿色通道”,特事特办。

(三)改造标准

1、安置回迁居民的户型面积标准应符合国家住房建设标准,符合当地居民住房实际情况和居民的收入水平,以中小户型为主,具体标准为套型建筑面积一般不超过90平方米。企业配套资金建设的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可适当增加,但应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2、改造新建小区应保证设施配套齐......余下全文>>

十:如何建立生态有价评估制度

首先,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理制度。

推进不动产管理,制定《不动产登记条例》或《不动产登记实施办法》,对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水域、滩涂、矿产等不动产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评估制度,健全自然资源产权交易平台,制定交易目录,完善交易规则,实施矿业权出让、转让工作,探索建立活化使用权、保障收益权、激活转让权的资源管理机制。统筹各项规划,落实用途管制。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生态功能区划实施方案,划定基本农田管制界限,做好城乡规划和各项规划的衔接,确定城镇发展边界。健全节约集约使用制度,制定《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深化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发展低能耗绿色建筑,制定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措施。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摸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监督权的具体内容和形式主体,梳理各部门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的职能职责,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其次,建立生态补偿制度。

健全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包括生态补偿性转移支付、生态保护性转移支付、区域引导性转移支付、政策性补助等的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立生态补偿性转移支付制度,以生态能值为基础,生态环境破坏度越低,生态外溢价值越高,补偿的程度和力度越大。建立生态保护性转移支付制度,对各地通过自身财力安排的生态保护支出进行适当补助。建立区域引导性转移支付制度,引导提高所辖生态功能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实施跨区生态补偿及保护,重点解决禁止开发区的各类保护和发展问题。建立政策性补助制度,对于国家禁止开发区面积占比较高、辖区内有跨区大型水库等生态外溢性较大的地方,以及资源枯竭城市的生态恢复和地质灾害治理给予补助。

加快建立重点领域补偿机制。以流域水生态保护为总目标,积极开展国家重要湿地和国家湿地公园生态效益补偿试点,探索湿地生态补偿机制。针对矿产资源开发,完善矿山生态恢复保证金制度,提高保证金缴纳标准,改革缴纳和退还方式,对于重金属矿区、重要生态功能区周边矿区、矿业城市、历史遗留矿区,建立矿山生态风险补偿机制。在重点旅游区适时开展旅游业反哺机制。提高水电开发生态补偿标准和力度。建立生态移民安置机制。综合运用政策、智力、资金等补偿手段,多渠道促进生态补偿制度落实。

逐步建立市场化补偿机制。积极推进森林碳汇交易试点,研究建立具有主要树种的碳汇计量参数与模型,研究开发相关林业碳汇项目方法学。探索开展森林碳汇补偿试点,建立森林碳汇补偿市场形成机制,培育森林碳汇补偿市场需求机制。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发展环保市场,探索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森林碳汇交易。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社会化运行制度。推进排污权交易、碳减排量交易的市场建设,建立碳排放量和污染物排放量的企业层次的数据库,建立排放指标的收储、分配和回收制度,发展新型交易品种,逐步建立横向的排放权交易市场。探索发展基于碳资产的金融衍生产品与工具。

完善生态环境监管制度

第一,推进新环保法全面落地。新环保法明确规定了环境保护领域的基本法则,规定了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公众的环境保护权力、责任与义务。目前,我国已有30部涉及环境保护的法律、90部相关的行政法规,初步形成了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环境保护法》在......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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