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主享有哪些知情权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物业法规定了小区业主的对小区重大事情时都有知情权决策权吗
知情权,指的是物业红线内公共区域发生的事情,业主有权知道,但不是必须知道。这需要业主向物业进行咨询或者物业公司贴公告。
决策权,指的是物业红线内公共事物的决定权。这业主是没有的。决定权归属于业主大会,需要四分之一或者六分之一的业主投票决定。业委会只有执行权也没有决定权。业主只能根据法律法规决定自己产权内的事情(你产权内敲承重墙,你都不具备决策权,因为涉及公共安全)
三:小区业委会和物管多年拒不公布账目,可不可以以剥夺业主知情权为由对业委会和物管进行起诉?
是可以的,可以组织业主们到当地市政部门上访。反应你们的问题。他们会设立专门的小组去处理的
四:业主对物业维修资金是否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公共维修基金吧
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公共维修基金由业主委员会管理,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由地方公共维修基金管理中心代管,待业委会成立后,移交给业委会。
任何一个业主都可以去找业委会查询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
而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或投资,必需经过业主大会决议通过,才能实施。
五:政府修路占用小区面积,钱补偿给了物业。请问,这笔钱应该归谁呢?业主有知情权吗?
对于政府占用小区面积的,所给的补偿为全体业主所有,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实。
六:小区物业管理正常是如何收费的!业主有参与或知情权吗?
首先物业公司与业主成立的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委托服务合同,才能合法的提供物业服务并收取物业费。
收取物业费,是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收取的。
国家有明文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必须由物业服务公司接管
老旧小区则因地制宜,有地方政府及全体业主决定是否选聘物业服务公司接管。
如怀疑物业服务公司收费的项目或价格,可向物业公司所要物价局审批的收费许可,没有许可收取费用是违法的。
七:小区业主有权查看小区的监控录像吗
业主是否有权查看物业区域内的监控录像,这要从设施设备的权属角度来看。
根据《物业服务合同》以及《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监控录像设备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既然属于共有设施设备,根据《物权法》第72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同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中的规定,业主享有的权利有:服务权、建议权、投票 ;选举与被选举权、监督权、知情权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所以,业主有权了解和知悉物业活动的相关信息。物业管理人员可将监控录像内涉及具体时段和具体事发情况的录像信息告知业主。
虽然监控录像资料属于全体业主,但是共有的监控录像资料牵涉到其他业主的利益,基于考虑对所有业主隐私保护的要求,个别业主没有权利提取监控录像资料进行查看,但可通过公安部门来提取调看,也可在公安部门在场监管下,调取涉及相关事物的监控截屏部分录像。提供给业主进行查看和复制。物业服务企业没有义务提供U盘等复制媒介给业主,业主应自备U盘复制录像截屏。
八:房不对版,碧桂园凤凰城侵犯业主知情权.求助网友意见
联名,找律师,维权。
九:业主委员会组织招标过程中,如何保证广大业主的知情权?
(1)业主大会会议通过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召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在招标前将业主大会决议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向全体业主公示;
(2)评标过程中,现场答辩可采用公开的方式,业主可参加旁听;
(3)评标结束后,业主委员会可以将招标的过程情况以及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向全体业主公示;
(4)中标企业确定后,业主委员会应将其基本情况和与其鉴定的物业服务合同的服务内容、范围、标准以及价格等主要内容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向全体业主公示。
十:业主可以要求街道办公示投票结果吗
当然可以了,业主有知情权和监督的权利,你们是业主,需要知道和自己利益相关的内容,防止有的人作弊。可以要求他们出具原始的投票,供大家共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