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离婚财产分割

一:农村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婚生子不一定会判给你。

2、四年种地毛收益近二十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配。你没有劳动,也不影响你分配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

二:农村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双方可以自愿协商,达成离婚财产分割的协议。

2、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判决来达成。

3、房屋的所有权的归属与国土资源、房产管理不存在法律上的必然联系,如果房产证上的户主是夫妻一方的,则该房屋属于其个人,另一方在购买房屋出资则分发到房产的乙方向另一方补偿。如果房屋是在夫妻婚后利用共同财产购买或产证户主是夫妻2人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如果子女和父母的关系不以夫妻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解除,子女有义务对其父母履行赡养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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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村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彩礼的返还是有条件的,如果结婚后没有实际生活过丁者男方家出的彩礼给男方生活造成了困难。一般彩礼是不会返还的。如果没有购买不动产,财产还是很容易分割的。双方没有异议,可以写一份离婚协议书。建议由专业的律师来拟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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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夫妻离婚,农村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如何分割?

农村实行集体所有制,土地归集体所有,集体组织再把住用地分配给集体成员作为宅基地使用。宅基地只能在集体成员部转让,不能对外转让。在农村,有的地方对自建房屋颁发产证,有的不颁发产权证,仅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作为房屋产权证明这就使得农村自建房屋的产权不像城镇私有房产那样明确,对自建房产权的认定也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和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规定,每个农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特定的宅基地仅限集体经济组织特定的成员享有使用权。特定村民申请取得宅基地后只可自己建房,不可将其出卖、转让。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村民出卖、出租宅基地上的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将不予批准。  目前,在我国大部分地方没有建立宅基地住房登记发证制度,农民能够取得的一般也就是《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因此,合法房屋判断标准是否取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如果房屋本身就是违法建筑,则不具备通过诉讼方式进行分割的合法性基础。  农村村民结婚后,应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只有户口迁移到配偶所在的村后,另一方才能成为该村的村民,也才能成为核定住宅宅基地的使用面积时的家庭人口之一。另外由于家庭成员共同建房时以户为单位进行申请,在家庭共同建房时应就家庭房  产的分配及时做出书面约定。  离婚需要分割家庭房产时应首先进行分家析产,比较简单的操作方法是确认每一个家庭成员应获得的财产份额,再使离开家庭的一方获得与其财产份额相应的货币补偿。  具体案件的处理方式,可区分以下几种情况:  1.对于一方婚前建造,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该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应判归婚前建造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因婚前建房而产生的债务是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产的一方应按偿还债务总额的一半给另  一方相应的补偿。  2.父母在宅基地上建房为子女结婚居住使用的,如果房屋是以子女的名义报建的,该屋能否作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集体经济组织特定的成员享有使用权。特定村民申请取得宅基地后只可自己建房,不可将其出卖、转让。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村民出卖、出租宅基地上的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将不予批准。  目前,在我国大部分地方没有建立宅基地住房登记发证制度,农民能够取得的一般也就是《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因此,合法房屋判断标准是否取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如果房屋本身就是违法建筑,则不具备通过诉讼方式进行分割的合法性基础。  农村村民结婚后,应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只有户口迁移到配偶所在的村后,另一方才能成为该村的村民,也才能成为核定住宅宅基地的使用面积时的家庭人口之一。另外由于家庭成员共同建房时以户为单位进行申请,在家庭共同建房时应就家庭房  产的分配及时做出书面约定。  离婚需要分割家庭房产时应首先进行分家析产,比较简单的操作方法是确认每一个家庭成员应获得的财产份额,再使离开家庭的一方获得与其财产份额相应的货币补偿。  具体案件的处理方式,可区分以下几种情况:  1.对于一方婚前建造,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该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应判归婚前建造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因婚前建房而产生的债务是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产的一方应按偿还债务总额的一半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父母在宅基地上建房为子女结婚居住使用的,如果房屋是以子女的名义报建的,该屋能否作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看房......余下全文>>

五:农村离婚财产怎么分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农村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离婚能分割吗(一)农村离婚妇女两头无地阅读全文>>

六:农村离婚有老人的财产怎么分配

那得看老人是否已经把那部分财产给你们了,如果还没有,那你们就不能分那部分的财产

七:农村离婚土地女方有分割权吗?

一、离婚案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性质分析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公民、集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据承包合同取得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从事经营并获取收益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村中男女公民都享有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利,是关系到他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维护正常生活的重要的财产。然而,因各地发包的方式不同,当事人承包土地时间与婚姻关系成立的时间的不一致,以及各地不同的乡规民约,离婚案件中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情况复杂,难度较大。司法实践中对对土地性质认定、法院管辖权存在争议,对于保护离婚妇女的合法权益、实现男女平等极为不利。

司法实践中,对于离婚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主要有三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当事人承包的土地是经营权,所有权仍归集体所有,不属夫妻共同财产,土地经营权证亦由地主政府核发,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所以对离婚案件中涉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法院不应处理,应由政府、村级组织处理为妥。

第二种意见认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争议,经当事人协商或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可在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上予以确认,达不成协议的,不予处理。回避土地承包分割中的难题,减少法院审判中的涉农矛盾。

第三种意见认为,我国《婚姻法》第39条第二款规定:“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2001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闪的通知》第五条也规定有关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对侵害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案件,应当依法及时受理。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享有的土地权益,就是占有、使用、收益的权益,即为用益物权,属夫妻共同财产权益,在夫妻离婚时,这一用益物权是可分的,属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法院审理应当审理裁判。

我们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村居民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夫妻双方所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相应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制的范畴。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原则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已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或一方与其家庭成员共同承包而享有的经营权,应确认为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因为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承包方是以家庭为单位,按家庭成员人数确定土地面积,没有成为家庭成员的夫或妻一方,对另一方在婚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享有财产权,不能确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当根据土地承包的情况,可以分开由双方分别承包,也可以将土地由一方承包,另一方给予适当补偿。司法实践中,情况较为复杂,应区别情况分别处理。

二、在离婚案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情形及对策。

在司法实践中,如何保护离婚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存在不同情形,应区别以下几种情形妥当处理:一是女方在结婚前在原居住地已分配土地,在离婚时提出与男方平均分割土地。二是女方在结婚前没有在原居住地分配到土地,结婚后也没有分配到土地,在离婚时提出与男方平均分割土地。三是女方结婚前在原居住地没有分配土地,结婚后分配到土地,提出与男方分割土地。四是女方在婚前在原居住地分配到土地,离婚时子女由其抚养,提出与子女一起分割男方的土地。我们认为,针对存在的四种情形应当区别处理。对于第一种及第四种情形,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女方虽然在结婚后的居住地没有分配到土地,但在原居住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没有丧失。对于第二种情形,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家庭承包地的承包关系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关系的变......余下全文>>

八:农村离婚财产分配

是他们生产经营所得的收入,按我国《婚姻法》规定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她可以分到这钱。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的小孩的抚养一般是由男方抚养的。夫妻双方有协议的法院会尊重双方的协议。抚养费则是另一方的责任也是义务。

九:农村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房子和你无关,你只有使用权,物权是你父亲,不是你们夫妻共有财产,自然不能分割。法院不会支持她这一请求的。

十:离婚时农村的房子分割要评估吗?

一、农村的房产要看是购买集体土地获得土地产权的房产还是农村集体分配的宅基地自建房。前者具有法律上的可交易性,会参与财产分割;后者不具备交易性质,通常只是支付经济补偿不会交易分割。二、具体是否分割还要看是不是婚后的共同财产,如属婚后家庭建房,才是共同财产,才参与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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