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特别重大事故标准

一:水运交通事故的等级

根据事故船舶的等级、人员伤亡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可将水运交通事故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5个等级。但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分级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国务院于1989年3月29日发布施行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称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特别重大人身伤亡或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劳动部根据该规定的授权做出下列解释:水运事故造成一次死亡50人及其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其以上的,即为该规定所称的特别重大事故。 附件:水上交通事故分级标准表   重大事故 大事故 一般事故 小事故 3000总吨以上或主机功率3000千瓦以上的船舶 死亡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 死亡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300万元以上。 人员有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下,50万元以上。 没有达到一般事故等级以上的事故。 500总吨以上、3000总吨以下或主机功率1500千瓦以上、3000千瓦以下的船舶 ]死亡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 死亡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下,50万元以上。 人员有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20万元以上。 没有达到一般事故等级以上的事故。 500总吨以下或主机功率1500千瓦以下的船舶 死亡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 死亡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20万元以上。 人员有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下,10万以上。 没有达到一般事故等级以上的事故。 注:1、凡符合表内标准之一的即达到相应的事故等级。2、本规则及本表中的“以上”包含本数或本级;“以下”不包含本数或本级。

二:事故分类按一次事故的伤亡严重程度可分为哪几种?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範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水运交通事故分为几个等级

五个等级 小事故 一般事故 大事故 重大事故 特大事故

四: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特大事故三者之间有什么区别?

因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9人,或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为重大事故;因事故造成一次死亡10-29人,或经济损失在500-1000万元为特大事故;因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为特别重大事故。

五: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分为几个等级?

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分级

一、企业职工伤亡事故 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即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业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本企业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二、伤亡事故的类型

1、轻伤及轻伤事故。

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曰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

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2、重伤及重伤事故。

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人无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和重大死亡事故。

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职工1~2人的事故,相当于建设部3号令中的工程建设四级重大事故;

4、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下同)的事故,相当于建设部3号令中的工程建设一、二、三级重大事故。

5、工程建设一、二、三、四级重大事故。

根据建设部第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已废止,执行493国务院令)

一级事故是指死亡三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级事故是指死亡十人以上,二十九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事故。

三级事故是指死亡三人以上,九人以下;或重伤二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事故。

四级事故是指死亡二人以下;或重伤三人以上,十九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不满三十万元的事故。

6、急性中毒事故。

急性中毒事故指生产性毒物一次或短期内通过人的呼吸道、皮肤或消化道大量进入体内,使人体在短时间内发生病变,导致职工立即中断工作,并须进行急救或死亡的事故。

三、特别重大事故标准 在《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1989年3月29曰国务院34号令)第一章第2条中,对特别重大事故的解释为:“本规定所称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特别重大人身伤亡或者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为了对特别重大事故进行更加确切的定义。原劳动部颁布了”关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有关条文解释(劳安字1990)9号)”,对特别重大事故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解释,即凡是符合下列6种情况之一者即为《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中所称的特别重大事故:

(1)民航客机发生的机毁人亡(死亡40人及其以上事故);

(2)专机和外国民航客机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机毁人亡事故;

(3)铁路。水运。矿山、水利。电力事故造成一次死亡50人及其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00万元及其以上的;

(4)公路和其他发生一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及其以上的事故(航空、航天器科研过程中发生的事故除外);

(5)一次造成职工和居民 100人及其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6)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余下全文>>

六:请问"抽屉"这种东西的来历

台子上本来是没有抽屉的。台子上做抽屉,还是诸葛亮想出来的。

诸葛亮是刘备的军师,六出祁山,屯兵五文原,和魏国的大将司马懿打仗。诸葛亮和司马懿都是足智多谋,善于用兵的角色。诸葛亮一步三算,司马绍三步一算,所以,司马懿怕诸葛亮一脚。

当时,诸葛亮年纪已经老了,身体虚弱,还生了严重的肺病。司马懿呢,年纪还不算大,身体也好。论实力,诸葛亮要比司马懿强得多;论年纪,诸葛亮比司马懿老得多,就为这,诸葛亮老是急着想和司马懿打仗,想早点把司马懿灭掉。

哪晓得,司马懿也自有打算:你诸葛亮年老病重,活不长了,过几年也差不多了,再过了几年,我的兵力强了,再和蜀军打仗,就不怕不会取胜。就为这,不管诸葛亮下多少次战书,他总是不肯应战,按兵不动。

诸葛亮也料到司马懿不肯应战,决定用个激将法:派人给司马懿送去一件礼物:一套妇女穿的凤冠霞帔,外加发钗、耳环、胭脂等。意思是说:你司马懿像个女人,扭扭捏捏,躲在里面不敢出来交战,是个胆小鬼,算不上好汉。司马懿收到礼物之后,先是一气,转而一想,知道是诸葛亮用的激将法,不上他的当。反而头戴凤冠,身穿霞懿,在营门前走来走去。诸葛亮远远望到之后,知道司马懿没有中计,也就没有办法。

司马懿想想不服气,你送礼物来气我,我就不能送礼物气你!脑子一转,立即叫人特制了一只饭碗,碗壳做得与普通的饭碗一样大,内里却很小,只能盛下两口饭。意思是:你诸葛亮年老病重,饭量极小,只能吃两口饭,活不长哉。诸葛亮收到这只饭碗以后,知道是司马懿对"凤冠霞帔"的还礼,也只笑笑,把饭碗放在一旁,不去睬它。

司马懿经常派人去打听诸葛亮的饭量,总是得不到确切的消息。他决定派出一个使者,借拜访诸葛亮的名头,亲眼去看看诸葛亮到底能吃多少饭。使者来到汉营,诸葛亮心中有数了,立即叫来一个木匠,在台子上做了一只抽屉。到了晚上,诸葛亮坐在有抽屉的一面,酒过三巡,下面送上饭来,使者就留意诸葛亮的饭量了,看看他到底能吃多少。诸攻亮一边劝使者用饭,一边自己也吃起来。这时,诸葛亮已将抽屉拉开,一划一口,一划一口,饭都划到抽屉里去了。乘使者低头吃饭不留意,干脆把碗内的饭往抽屉里一倒,喊声:"添饭!"使者一听,心里记住了,一碗了。使者又低下头吃饭了,诸葛亮又把饭往抽屉里一倒。又喊道:“添饭!”两碗了。“添饭!”三碗了。使者听诸葛亮喊了五次,使者一算,不得了,已经六碗下肚了。饭量真不小!这时,使者的饭也已用毕,他想:我倒要看看你怎么下去的。他张大两口眼睛,一眼不眨地盯着诸葛亮,只见诸葛亮一划一口,一划一口,半碗饭很快就吃光了。实际上,诸葛亮的六碗饭,全都划倒在抽屉里了,只有这半碗饭,才是真正的吃下去了。

使者回到魏营,向司马懿报告了亲眼看见诸葛亮能吃六碗饭的情况,司马懿不得不信。不久,诸葛亮病重去世,司马懿还不知道哩。

此后,人们为了纪念诸葛亮,也感到台子上做抽屉有许多用处,所以后来的台子上,都做有抽屉了。

七:哪些属于影响水运交通事故发生的导航的失误

(1)航行计划不符合“安全”和“经济”的原则。

(2)船舶避让操纵失误。

(3)识别助航标志的失误。

(4)导航设备使用失误。

(5)他船航行的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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