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的责任

一:民警职责是什么??

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锭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二:公安局民警的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六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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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警察的责任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六条的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者组织,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

第八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第十条 遇有拒捕、暴乱、越狱、抢夺枪支或者其他暴力行为的紧急情况,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武器。

第十一条 为制止严重违法犯罪活动的需要,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警械。

第十二条 为侦查犯罪活动的需要,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可以依法执行拘留、搜查、逮捕或者其他强制措施。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因履行职责的紧急需要,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

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必要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优先使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和建筑物,用后应当及时归 还,并支付适当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需要送往指定的单位、场所加以监护的,应当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并及时通知其监护人。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为预防和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可以在一定的区域和时间,限制人员、车辆的通行或者停留,必要时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可以采取相应的交通管制措施。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余下全文>>

四:人民警察的任务和主要职责是什么?求答案

答:人民警察的任务和主要职责可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一章总则和第二章职权。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人民警察的主要职责:(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2)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3)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4)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5)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6)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7)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8)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9)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汉字秩序;对被判处管制、抱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 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10)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11)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人民警察违法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人民警察有警察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

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

人民警察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或者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赔偿。

六:警察的职责究竟是什么?

《人民警察法》第一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职责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均与国家安危,社会荣枯,经济兴衰系系相关,正因为如此,《人民警察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担任人民警察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人民警察法》的这一规定,高度地概括了人民警察作为一个执法者,应具有特殊的修养和道德风貌。人民警察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人民警察不仅应具备一定的文化基础和健康条件,更重要的是,它决定了人民警察应具有一种精神,这种精神具体表现在人民警察必须具备“立场坚定,爱憎分明;刚直不阿,威武不屈;执法如山,嫉恶如仇;谦虚谨慎,不搞特权;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努力学习,精通业务”的特殊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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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中国的警察都有哪些种类?各自的职能是什么?

(一)公安机关的警察: 1.治安警察。预防、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维护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危险物品;处理一般违法案件等。 2.户籍警察。管理户口,包括户口登记、户口迁移、有关身份证的管理问题等。 3.刑事犯罪侦查警察。主要任务就是侦查刑事案件。 4.交通警察。指挥交通;预防、处理违章和交通事故;管理车辆和驾驶人员。 5.巡逻警察。这个警种有的地方和交通警察合并的,叫交巡队,巡警设置的目标是“一警多能,一警多用”,所以巡警的任务范围十分广泛。巡逻警察执行任务的形式就是巡逻(另外,防暴警察属于这个警种,有的地区称为“巡警防暴警”)。 6.外事警察。接触的通常是指出入境事务的警察。通常是这公民办出境通行证、因私护照(因公不是在此)并进行管理等。 7.经济犯罪侦查警察(独立警种)。主要任务就是侦查经济案件。 8.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专业警察。监察互联网,打击网络犯罪。 9.禁毒警察(独立警种)。负责涉毒犯罪的侦查。 10.警务督察。监督警察内部纪律的特殊警察,有着“管警察的警察”和“警中警”的称呼~~ 11.监所警察。就是看守所(不是监狱!!)的管理警察。 12.科技警察。公安部门内专门负责技术研发的人员,由于我国体制的特殊性,这部分人也称为警察,但是其正式称呼前要冠以“专业技术”一词。 13.公安法医。有一部分从事司法医学勘验工作的法医是公安部门的编制内成员,是有警衔的,也算是警察。 公安部门还有边防、消防和警卫三个警种实行军事化管理,他们就是我们所谓的“武警安全部队”。 (二)司法机关的警察: 监狱、劳教机关的狱警、管教干部。 (三)国家安全机关的警察: 比较特殊和神秘的一类警察,负责情报和反间谍工作…… (四)接受公安部和另一个部门双重领导的警察: 1.接受公安部和铁道部双重领导的警察: 就是铁路警察。 2.接受公安部和交通部双重领导的警察: 航运警察(负责水路运输管理)。这是一个很多人都不知道的警种喔 3.接受公安部和中国民航总局双重领导的警察: 民航空中警察(负责民航飞行安全维护和处突)。 4.接受公安部和国家林业局双重领导的警察: 林业警察(是林业公安,不是森林武警)。 5.接受公安部和海关总署双重领导的警察: 缉私警察。 二.接受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双重领导的武装警察: 武警总部是接受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双重领导的: (一)武警总部直接领导的武警: 武警内务部队(包括机动部队和特战部队)。 (二)接受武警总部和另一个部门双重领导的武警: 1.接受武警总部和交通部双重领导的武警: 武警交通部队。 2.接受武警总部和国家林业局双重领导的武警: 武警森林部队。 3.接受武警总部和国家黄金工业总公司-国家黄金工业管理局(原冶金工业部)双重领导的武警: 武警黄金部队。 4.接受武警总部和水利部双重领导的武警: 武警水电部队。 三.接受其他部门领导的警察: 法院和检察院的司法警察(法警): 参与司法执行、司法调查,维护司法机关秩序等…… 以上各类警察中,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国安五部门的非兵役制人员,和民航、航运、林业、缉私警察属于公务员,铁路警察目前参照公务员待遇。消防、边防、警卫、武警总部直接管理的部队、武警总部和其他部门共同领导的部队则属于现役军人

八:什么是武警,刑警,民警? 各自的职责是什么?

A 治安警察。警察中有大治安的说法,这里说的是狭义的。治安警察是管理查处治安案件/事件的警察,他们一般设置在派出所、及区县级(含)以上公安局治安队、处。治安警察的主要任务是:预防、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维护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危险物品;处理一般违法案件等。

B 户籍警察。通常是指警署、派出所设置专门管理户口的民警,负责该派出所管辖区域内的户口工作。户籍警察的特殊任务就是管理户口,包括户口登记、户口迁移、有关身份证的管理问题等。

C 刑事警察。狭埂的刑事警察是指刑警队的警察。广义的还包括经侦队等。主要任务就是侦查刑事案件,日常听说的有盗窃、凶杀、诈骗、拐卖妇幼等犯罪案件。

D 交通警察。交通警察是以交通警察队的形式建制的,交通警察的特殊任务包括:指挥交通;预防、处理违章和交通事故;管理车辆和驾驶人员。

E 巡逻警察。这个警种有的地方和交通警察合并的,叫交巡队,巡警设置的目标是“一警多能,一警多用”,所以巡警的任务范围十分广泛。巡逻警察执行任务的形式就是巡逻,他们可以用多种多样的方式在自己的辖区内,昼夜巡行、观察,让民众安心生活。

E 外事警察。接触的通常是指出入境事务的警察。通常是这公民办出境通行证、因私护照(因公不是在此)并进行管理等。

F 公安机关还有一些警种,和我们日常接触的不多,在下也不怎么清楚,就不说了。

武装警察也是我们比较熟悉的名字,武警部队是人民警察的组成部分,他包括:内卫值勤部队(如我们常见的在机关、重要场所站岗值勤的武警)、边防警察、消防警察和特种防暴警察。

除此之外,还有铁路警察、林业警察、缉私警察、航空警察等。

有益提示:当仍然遇到紧急情况,需要得到警察帮助时,可不必考虑他们的分工,可以向任何警察求助,警察的职责要求他们不得以不属于自己的分工范围为由而拒绝。

九: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后承担那些法律责任?

第一条 为了使人民警察依法有效地执行公务,以及时制止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和采取正当防卫,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人民警察在执行逮捕、拘留、押解人犯和值勤、巡逻、处理治安事件等公务时,可以根据本规定,使用武器和警械。武器和警械是指:枪支、警棍、警笛、手铐、警绳和其它警械。

第三条 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开枪射击:

(一)逮捕、拘留、押解人犯,遇有以暴力抗拒、抢夺武器、行凶或脱逃等非常情况,非开枪不能制止时;

(二)犯罪分子以暴力破坏社会秩序,危及人民生命安全,非开枪不能制止时;

(三)人民警察保卫的对象、目标,受到暴力侵袭或者有受到暴力侵袭的紧迫危险,非开枪不能制止时;

(四)犯罪分子劫狱或在押人犯越狱、行凶、暴动、抢夺武器,非开枪不能制止时;

(五)人民警察的生命安全遭到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非开枪不能自卫时。

第四条 人民警察依照第三条的规定对犯罪分子开枪时,除遇到特别紧迫的情况外,应当先进行口头警告或鸣枪警告,犯罪分子一有畏服表示,应当立即停止射击。开枪射击后,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第五条 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使用警棍:

(一)依法执行逮捕、拘留,遇到抗拒时;

(二)处理打砸抢、聚众骚乱和结伙斗殴事件,警告无效时;

(三)遭到犯罪分子袭击,需要使用警棍自卫时。

第六条 人民警察在使用警棍制止犯罪行为时,应当以制服对方为限度。当对方的犯罪行为得到制止时,应即停止使用。

第七条 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使用警笛:

(一)需要呼唤正在巡逻、值勤的军警共同制止犯罪时;

(二)需要动员群众协助追捕正在逃跑的人犯时;

(三)需要用以警告正在犯罪的分子停止犯罪行为时;

(四)需要用以制止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时。

前款第一、二、三项的笛声为连续短促音,第四项的笛声为持续长音。

第八条 人民警察在押解犯罪分子过程中,为防止逃跑、行凶,可以使用手铐、警绳。

第九条 人民警察在追捕人犯或者制止打砸抢行为时,为了避免伤亡,对被围困后仍进行抗拒的犯罪分子,可以使用其它警械。

第十条 人民警察正在执行公务的各种警车,可以使用特殊音响警报器和红色回转警灯。对使用特殊音响警报器和红色回转警灯的警车,其它车辆应当避让。

十:警察违法违纪怎么处理

举报督察,基本上就可以脱警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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