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纪检工作人员监督工作职责
一、 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对基层党组织、党员和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及处级以上行政干部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学院的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督促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三、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受理基层党组织、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信访和举报工作。做好登记、自办、转递、催办工作。
四、协助主管领导调查处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做好案件的整理、归档工作。
五、协助主管领导受理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及行政干部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的教育、宣传、调研等工作。 七、服从安排,积极认真参加执法监察工作。
八、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纪检、监察的理论,熟悉并掌握党纪政纪各类条文法规,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九、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围绕中心工作,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十、 认真完成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纪委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负责办事处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监察部门以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社区居委会的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区政府、办事处下发的决议和决定的执行情况。
3、负责检查并处理办事处各部门、组织和由街道党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按有关条例或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检举控告和党员、党组织的申诉。
4、负责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的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表彰抓党风党纪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对忠于职守、清正廉洁、政绩突出的工作人员,提出表彰奖励的建议。
6、监督办事处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中的有关问题,提出应对的措施和办法。
7、承办区纪委、区监察局授权和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纪检监察包括哪些工作
纪检基本上是对党员是否遵守党纪的事宜,并按照《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进行监督和监察;
监察是行政监督,是对国家公职人员在履行自己的职责时是否存在失职、渎职以及贪污受贿等行为进行的监察;
当然具体的操作范围很广,包括方方面面的事宜。
四:纪检岗位和监察岗位职责的区别
区别在于:纪检岗位是共产党内部单位,主要对于共产党员进行纪律监督。监察岗位是从法律角度进行监督。
纪检岗位: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监察岗位:
1、全面负责对分工的七个责任部门领导班子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和机关效能的监督检查工作。
2、完成委局领导批办和分局自办案件的查处工作。
3、组织制定分局月、季、年度工作计划、方案。
4、组织制定并完善分局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
5、抓好干部队伍贰设,扎实推进分局学习型组织建设和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落实,不断提升分局干部素质,推动共同愿景的实现。
6、完成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专职纪检监察干事是做什么的
纪委委员一般由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或其他干部兼任,专职纪检监察干事属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序列。与纪委委员有较大区别,由于县一级纪检属于机关单位,因此纪检干事的发展方向比较好,比较容易成长为镇纪委副书记、书记等。
镇纪检干事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镇党委和上级纪委的有关文件及指示精神,坚决贯彻执行镇纪委的决议和决定。
2、按时参加纪委会议,认真讨论、研究问题,积极发挥个人在纪委集体领导中的作用。参与镇纪委工作计划、总结的讨论,对纪委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协助镇党委对党员进行反腐倡廉教育;监督基层党政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4、协助接待、受理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控告,参与对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调查,按照相关工作程序提出处理意见。
5、密切联系群众,及时了解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6、完成纪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六:中央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职能是什么?有那些职责
监察局下设四个科室、一个中心,监察综合室、纠风办公室、执法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效能监察投诉中心。
一、监察综合室
负责收集、综合行政监察工作情况,处理日常行政监察事务;起草向市监察局和县人大、县政府的监察工作情况等汇报文件;负责监察局召开的专项会议的会务工作;承办县人大、县政府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催办工作;负责以监察局名义与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的联系;负责监察局特邀监察员的工作联系和管理工作;承办局长办公会议交办的事宜。
二、纠风办公室
(一)刹风整纪,揭露惩治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监督保障,督促检查部门、行业依法正确行使权力,保证政令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三)综合治理,规范引导部门,行业优质高效服务,创建文明行业,树立行业新风;
(四)组织开展行风评议,切实解决行政执法执纪部门存在的“四乱”、“四难”问题,增强其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
三、执法监察室
负责监督检查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根据上级部署,组织开展全县性或重要的执法监察活动;参加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活动;起草有关工作总结、报告,编发有关简报等;负责对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业务指导。
四、第二纪检监察室
分管县直属企事业单位的案件检查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分管单位县管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和其它比较重要复杂的调查工作;监督、检查分管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干部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参加涉及分管单位的全县性或重要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活动;综合、协调、指导分管单位的案件检查工作。
五、许昌县效能监察投诉中心
宗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职责:
(一)监察检查效能监察对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执行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规章决定、命令、指示情况,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情况;
(二)受理对全县效能监察对象有关效能方面问题的投诉;
(三)调查处理全县效能监察对象有关效能方面的问题;
(四)办理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涉及影响效能的相关事项。
七:县纪委主要职责
职责一:县纪委工作职责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贯彻落实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纪委、监察局和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决定,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
(三)负责组织、协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以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的工作。
(四)负责检查、处理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或复杂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的合法权益。
(五) 按照分级管辖的原则,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 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上述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审理决定或建议对他们作出行政处分;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 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保护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正当的合法 权益
(六)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性党风党纪、廉政勤政方面的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干部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七)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若羌县执行党纪条规的有关文件;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研究政风政纪中出现的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拟定若羌县行政监察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八)负责若羌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对乡镇纪委、领导班子人选和县直单位纪检书记人选提出建议、意见;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九) 承办若羌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协助县委、县人民政府签订、考核、督促检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指导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勤政建设工作;对违反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勤政建设等政策规定的组织和个人进行检查、监察和责任追究。
(十)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自治州纪委、监察局授权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责二:县纪委工作职责
1. 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当的纪律检查工作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2. 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以及各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3. 负责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表彰抓党风党纪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4. 会同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以及各镇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考察各镇、部门纪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选,负责纪委监察局派驻、派出(党组、党委)纪检监察机构干部的提名,并会同组织部门考察;配合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会同县委组织部对全县科级干部廉政情况进行考察;
5. 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省、市、县政府颁发的决议......余下全文>>
八: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政策、转递、协助主管领导受理党员,督促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做好登记。
六,学习纪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的教育,熟悉并掌握党纪政纪各类条文法规、协助主管领导调查处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监察的理论、归档工作、 认真完成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
三、宣传。
十、催办工作、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
九、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受理基层党组织、自办、党的方针政策。
七。
四一;围绕中心工作、学院的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五,做好案件的整理、调研等工作、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
二、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
八,积极认真参加执法监察工作,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党员领导干部及行政干部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信访和举报工作、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党员和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及处级以上行政干部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 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对基层党组织、服从安排
九:纪检监察员是什么职务?纪检监察员与科员有什么区别?
纪检监察员是纪检监察机关内部非领导职务的一种称谓,一般为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纪检监察员等。只有职务在副科级及以上的后面才贯有“纪检监察员”,科员是公憨员序列中倒数第二位的非领导职务,与纪检监察员无对应关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从低到高序列为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调研员、调研员、副巡视员、巡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