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设计规范

一:养老院设计规范有哪些

养老院设计应该注重以下方面:

1..以人为核心原则

适宜老年人居住的养老院设计应该设身处地为老年人着想,将日常起居、行为需求到配套设施等各个方面纳入设计的考虑范围,体现对老年人细致的关怀,使人性化的设计理念贯穿整个过程。在设计中还要注意几点要求,如私密性,老年人需要一个属于自己,不被干扰的空间;可选择性,应当为老年人提供多种可选择性,并有控制的能力;清楚的方向性和明确的标志系统,可以为记忆力减退的老年人提供活动上的方便。此外,应该为老年人提供一个进行社会交往的公共空间,充实老人的生活,减少孤独感。

2.安全性原则

安全性是养老院设计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它直接关系到老年人的人身安全,必须十分重视。在进行设计时,不仅要考虑到常用设施如门窗、家电等的易于操作性,同时要保证它们对老年人的安全性。同时,根据老年人的行为习惯以及身体特点,使老年人活动的空间具有很好的可达性,加强安全措施的运用,如卫生间、浴室扶手的设置,地面防滑的设置,急救按钮的设置等等。为提高安全性,主卫应尽可能靠近卧室从而减少老年人行动的距离。

3.舒适性原则

老年人身体素质逐渐下降,独自生活在陌生的环境中,保证环境的舒适性是十分必要的。在设计中,使环境具有熟悉和连续的特点,如环境的设计具有一定的地方传统,并成为往日生活的延续,使老年人不感到陌生,有家的舒适感。注意细部的尺度适宜,这样可以使老年人处处感到方便和愉快。适度的声光环境,这样将大大方便视力和听力减退的老年人的活动,为他们带去舒适便利。

4.无障碍设计原则

在进行设计时要充分考虑不同老人的身体状况以确保老人活动的无障碍性。如针对行动障碍老年人,应在走廊间设置扶手和休息区域以便稍事休息,室内场所应该平坦而无高差和台阶。同时,要考虑斜坡的设置和足够的室内及过道空间等以保证轮椅的方便使用。针对视觉障碍老年人,要保证室内空间的明亮,对一些需要引起注意的安全和交通标志要在醒目位置用清晰易辨的颜色表示出来。地面做到平整防滑,有利于弱视者的行走安全以及探路手杖的使用。针对听觉障碍老年人,则要尽可能的降低噪音,窗户要严封,可采用吸音系数较高的装饰材料从而减弱噪音对室内的影响。

二:《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 《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都为有效标准吗

《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均为现行规范及标准。

《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GB 50867-2013,由住建部组织编制和批准的国家标准,2013年9月6日发布,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该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老年养护院、养老院和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设施建筑设计。

《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144--2010由民政部主编,住建部与发改委于2011年11月17日批准发布,2011年3月1日起实行。该标准是为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决策服务和合理确定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工程初步设计和督促检查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三:养老院设计应该注重哪些方面?

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GB 50867-2013),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

四:养老院建筑设计标准 gb 疏散距离是多少

疏散距离是不大于50米

五:消防法对养老机构有什么规定和要求

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消防验收和检查的有关通知(武民政[2014]43号)

来源: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发布时间:2014/7/30 16:28:07

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消防验收和检查的有关通知

各区民政局、各功能区社会发展局(城乡工作处)、各区消防大队:

为加快推进全市养老机构建设工作,确保政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民政部下发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以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区养老院建设的指导意见》(武政办[2014]30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养老机构在申办《养老机构许可证》过程中消防验收和检查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养老机构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时,应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向消防部门申报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手续。

二、养老机构在建设时如土地性质发生改变或租用无规划设计的还建房、军产房、小产权房时,由区民政部门报请所属区政府办公室出具证明或函件,同意使用该土地或房屋新建养老机构,所在辖区消防大队按照此证明或函件给予办理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手续。

三、养老机构在建设时如房屋属于一、二级耐火性的建筑,且单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四、根据《武汉市社区养老院规范》的要求,需将原有养老机构名称改为社区养老院规范名称,不涉及新、改、扩建的养老机构改名后,只需将“改名说明”报到所在辖区消防大队备案,养老机构不需要再换发《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意见书》。对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的医院,消防部门已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意见书》的,不再另行出具。

五、新建养老机构根据消防部门的《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结果告知书》以及《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规定的其它材料到所在辖区的民政部门办理《养老机构许可证》。

六、各区民政部门应对辖区内的养老机构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辖区消防大队应积极配合参与,定期开展消防督查检查,民政部门年检时去函至同级消防部门,消防部门根据来函要求对该辖区内的社区养老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函复民政部门。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养老院容积率是多少?绿化率是多少?

GB 50867-2013 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就不直接给你答案了,这里面的内容更详细!

七:托老所与养老院的异同,现在是否有托老所的设计规范

好像连养老院的设计规范都没有出来吧

八:盖养老院设计院对主体高度有规定吗

明文不多,层数少点吧

九:规范规定养老房高度需要多少? 10分

GB 50340-2003T《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JGJ 122-99《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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