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取消资质是什么意思
物业服务企业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必须要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如果因为违反了资质管理办法中说到的相关要求被取消资质就没有资格再从事物业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 164 号
《建设部关于修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07年10月30日经建设部第1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汪光焘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建设部关于修改《物业
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
建设部决定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5号)作如下修改:
一、删去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
二、将“物业管理企业”修改为“物业服务企业”。
此外,对条文顺序作相应的调整。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发布。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2004年3月17日建设部令第125号,2007年11月26日根据
《建设部关于修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实施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一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和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各资质等级物业服务企业的条件如下:
(一)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多层住宅20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15万平方米;
(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5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
(二)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多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5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8万平方米......余下全文>>
二:国务院为何取消物业资质审批 未来将是什么样子
一方面是资质和企业能力不成等号,有资质不代表会做物业,二是资质要求的标准能达到要求的极少,形成弄虚作假成风,代办资质的中介受益,导致群里寻租。三是资质标准和物业企业的服务标准有错位现象,一级资质的企业也可能做着三级的服务标准,三级也可能做着一级资质的服务标准。四是市场发展的规律到了市场放开的时候了,犹如电脑公司、餐饮公司、宾馆经营一样,完全市场化,自由品质竞争,优胜略汰,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做好管控即可,如:餐饮有卫生局把控卫生,宾馆有派出所要求身份证登记等,这些行业都不需要资质。那么我们物业企业也一样,不需要资质,按照行业服务标准规范做好就行。
面对国家政策的出台,大家都在想象物业管理的未来是什么样子?其实现在就已经很清晰,一是好的物业服务企业正在蒸蒸日上,二是服务质量差甚至不作为的物业企业问题一直不断,这就是政策出台的关键,优胜劣汰,市场决定,行业自律。所以说未来的物业管理就如今日的宾馆酒店,靠自己的起初定位、管理、服务、价值决定你的生命力,同时真正的市场化、酬金制和业主自治的时代到来了。
总之,踏踏实实做物业,兢兢业业干工作,认认真真做服务,一心一意为业主,这是你的物业充满活力,占领市场的基本功,否则出局比过去更快。
三:国务院取消物管企业2级及以下资质后 怎么招投标
招投标整体流程还是不变的,具体的可以参照本地区的标准规范。2017年1月21日,国务院发布2017年7号文件,《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文件附第12项提到“取消物业服务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认定”,同时提出“取消资质后,住房城乡建设部要研究制定物业服务标准规范,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信息公开,推动行业自律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四:关于取消物业服务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认定的通知是什么意思
1、取消对二级物业公司资质的审批和新办,是等待国务院和住建部出台新的物业企业资质管理的办法,这个大家只有等待,和目前的房地产税一样,是未知的;
2、后期的物业服务招投标市场,应该是以政府建立企业的诚信档案为准,不是以你的资质为准,也就是达到了物业管理的公平和公正;
3、目前传出的信号是这样预计的,原来已经审定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就暂时摆着不动了,也不会取消;后期也许不再办理所谓资质的审核的程序,由政府部门或者招标单位建立打分制的方法;
4、总体来讲,评判一个企业的好坏,并非是根据资质来判断,主要还是你在市场上服务了哪些楼盘,口碑如何,创造的价值如何,业主满意度如何等综合因素来判断;
5、如果你是在职的员工或者办理此类事务的人,只有等待;如果你是想自己成立公司的,可以在市场上购买哪些转让的公司;
五:国家取消物业管理公司资质了吗
这个现在还没有消息,也希望您不要轻信网上的消息,资质不会说取消就取消,就算取消也会有个过程
六:我司是新成立的物业公司,现在取消物业资质了,其他证件资料都齐全。
今年才取消认定了二级以下的资质,房管所要如何备案,需要什么资料,由当地的房管局的物业科进行制定。可以去问问,需要什么就补什么资料。,只要资料全,就行,
七:现在物管企业资质,是不是可以取消了
可以肯定说,不会的。物业资质分三个等级,新注册的物业公司只能申请三级资质,大的物业项目也不能接,只有满了条件申请升级才能接相应的项目。
八: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制度取消了吗
我国物业服务企业开始实行资质管理是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其依据是原建设部制定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这部规章是根据2003年9月1日起生效的《物业管理条例》授权制定的,并且2007年11月26日根据《物权法》实施后的法律术语,进行了第一次修改;将“物业管理”变更为“物业服务”;同时取消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年检制度。之后因为《公司法》的修订,2015年5月4日第二次修订《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删除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项中的“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删除了第二项中的“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以上”,删除了第三项中的“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九:国家取消物业服务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审批事项,包含二级吗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规定,国务院决定第三批取消39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 其中第12项为:物业服务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认定。并规定:取消审批后,住房城乡建设部要研究制定物业服务标准规范,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信息公开、推动行业自律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十:国家取消物业资质后,新政策有没出台?
新政策就是取消二级以下物业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