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岗职工的补偿

一:下岗职工如何赔偿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照12年计算)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计算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建议你们最好跟员工协商解决,如果处理不当的话,用人单位可能要承担赔偿金。第一点 工龄的计算

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 工龄只能算12个月,小于或等于12年的按实际工龄计算 但是改制情况下可以跟上级主管部门国资委争取更高的合理补偿,有些公司的员工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 也可以争取到用实际工龄计算。

月平均工资的计算

月平均工资=全年取得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车补+通讯补贴+物价补贴+其他特殊性支出(比如公司不给休年假或产假而支付给你的补偿都算)/12 (工会支付的节日福利不算)

当你的这些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的3倍以上的 只能按当地上年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你的月平均工资 没有超过的 就按你的实际月平均工资计算

二:有关国家对企业用失业人员的补偿或奖励

国家没有具体政策,只有各地根据各地不同情况而制定地方性临时政策,大多是针对大龄失业人员的,而且这一政策大多是在2000年前后,各地产业结构调整阶段,大批下岗、失业人员多的时候,出台的地方性临时政策。

三:单位突然通知员工下岗,员工可以得到赔偿吗?

1、单位没有符合劳动法规定的理由让员工下岗,属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且是违反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法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员工本人千万不能写离职申请,否则属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主动解除劳动合同,要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通知,否则属违法要承担赔偿责任,而求连经济补偿都没有了,更别说赔偿金了。

四:公司让职工下岗应该都给什么补偿?

一、企业改制: 你所在单位的这种变化,属于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企业改制对职工的安置办法,一般有以下3种: 1.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离开原单位,另谋职业。社会保险费由重新参加工作的单位继续缴纳,无单位的由个人全额缴纳。原单位对职工发给经济补偿。 2.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与改制后的新公司(你所说的汽车站的买主)签订劳动合同在新公司上岗,新公司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原单位对职工不给予经济补偿。 3. 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职工离岗在家退养,新公司按月发给退养费和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到法定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由社会保险部门按月发给养老金,原企业对职工不给予经济补偿。 二、经济补偿: 采取买断,给予职工经济补偿的法规依据是: 1. 国家《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略 (二)略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2.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 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求采纳

五:国家要对下岗职工进行补偿是真的吗?

是真的

六:对大型企业下岗工人的赔偿有哪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下刚职工管理和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8)8号规定“下刚职工的基本生活费标准,应按略高于当地失业救济金的标准确定……”

七:知乎 2016年,国家怎么补偿下岗职工

国家并未出台延迟退休政策,也没有规定2016年实行新的政策啊

八:劳动法下岗职工政策!

下岗职工应享有的权利

“下岗职工”是当前我国经济转型时期出现的一个特定概念,主要指由于企业经营原因造成职工在本企业无岗位,在社会上没有就业,而又有就业愿望的人员。

根据劳动法和中央关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政策规定,下岗职工的权利可以概括为两类,一类是作为普通劳动者享有的一般权利,即获得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障权和对违法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的申诉权。另一类是作为下岗而暂时困难的劳动者享有政府规定的特殊权利,包括下岗知情权、基本生活保障权和再就业权利。

1.下岗知情权。是指拟被下岗的职工有权知道被下岗的原因和理由。劳社部发(98)08号文规定,企业安排职工下岗,应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要说明原因、讲清政策,作出计划,认真组织。强调职工下岗应依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对不依照程序进行的,职工可向企业上级主管部门的再就业指导中心申诉,也可以直接向劳动就业管理部门举报。

2.基本生活保障权。指下岗职工在协议托管期间,基本生活应该得到保障。

这是党和政府从下岗职工生活实际出发而赋予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造成职工下岗有多方面因素,既有传统的统包统配的就业制度因素,也有多年来盲目投资、重复建设以及企业经营机制深层次矛盾多年积累的因素。且多数下岗职工曾为国有经济的发展作过贡献。他们技能单一,年龄偏大,再就业困难,只有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来源,他们才能适时调整心态,为重新择业做准备。

3.再就业权。是下岗职工最核心的权利,也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劳动权利和义务的题中应有之义。

为保障下岗职工劳动权利的充分实现,党和政府实施下岗职工再就业工程,在实践中,摸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规定凡有下岗职工的企业必须成立再就业服务中心。通过再就业服务中心,为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缴纳社会保险,提供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同时,各级政府制定一系列优惠措施,鼓励用人单位招用下岗职工和下岗职工自谋职业或组织起来就业。如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下岗职工,享有工商管理优先注册和税收3年减免的权利。这一切都说明了,党和政府尽最大的努力为下岗职工再就业权利实现提供广泛保障。

4.获得社会保障权。这是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的一项法定权利。

劳动法第70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并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企业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下岗职工由于缺少正常的劳动收入,在再就业服务中心托管期间,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交纳与在岗职工不一样,由企业独自(含个人部分)按规定比例缴纳。对托管期满的失业人员,由再就业中心及时将其档案转入劳动力市场或人才市场,办理失业登记,享受失业救济。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家庭人均收入达不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可申请民政救济。

5.申诉权。指对企业违反下岗政策和劳动法规定的行为,职工有向企业上级主管部门申诉和向劳动部门投诉的权利。如一边下岗,一边招用外来临时工的行为,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总之,前述5项下岗职工的权利,都是党和政府为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而设定的。随着国企下岗职工再就业目标的实现,“下岗职工”概念将自然消亡,这些特定的权利也将随之消亡。

九:2015两会提案提下岗职工退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1月17日6号公告相关规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按照统一标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员支付一次性补贴,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下岗职工是现阶段全国最大、最突出的困难群体,比照此项规定,在提前退休政策上,作为特殊困难群,应给予特殊优待,以解决他们不能自立的温饱状况。

下面就如何解决大龄下岗职工现实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主要从三个方面解决:一是有条件的发放生活费,二是达到提前退休年限自行选择退休,三是达到提前或正常退休年龄个人勉缴养老金。

提前退休分为“提前准退休”与 “正常提前退休”两个退休段:

▲男、年满50岁,工龄30年以上的,为“提前准退休”年龄段;

▲男、年满55岁,工龄15年以上的,为“正常提前退休”年龄段;

▲女、工龄30年以上,全日制毕业包分配的大学本科生工龄26年、专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的,为“提前准退休”年龄段;

一、有条件的发放基本生活费。

下岗职工(男、女)工龄达到30年以上,全日制毕业包分配的大学本科生工龄26年以上、专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的,每月领取600元左右的基本生活费,达到“提前准退休”年龄段后,本人可以自行选择退休,或选择不退休;

若本人选择提前退休的,停止发放基本生活费,按其退休工资发放。

若本人愿意拿基本生活费的,直到正式退休,基本生活费自行停止。

二、自行选择提前退休。

1、关于男性提前退休。

(1)、男性选择“提前准退休”年龄段退休的,既年龄50岁-54岁之间,退休工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前退休之规定按月纳税,年龄达到55岁后,退休工资不再纳税。

(2)、男性按“正常提前退休”年龄段退休的,即55岁以上退休的,退休工资不再纳税。

(3)、男性选择60岁正常退休的。基本生活费一直发放到正常退休为止。

2、关于女性提前退休。

(1)、女性选择“提前准退休”年龄段退休的,退休工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前退休之规定按月纳税,年龄达到50周岁,退休工资不再纳税。

(2)、女性退休50岁,工龄15年以上法定退休政策不变。

3、未达到提前退休年龄,患有癌症及其他绝症,或者因致残失去完全行为能力的,工龄达到15年以上应准许退休。

三、退休时个人勉缴养老金,即养老金由国家和地方财政承担。

四、“下岗职工提前退休”政策上应特殊优待。

一是下岗职工买断工龄补偿少,10年来给国家和社会承担了必要的义务;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提前退休,没有经过下岗途径,直接提前退休,并且提前退休补偿亦高于下岗职工,因此,对下岗职工有条件的发放生活费和提前退休,并相应缩短工资纳税义务,也是一种特殊时期的补偿和优待。

二是男性60岁退休,是国家50年代退休制度,是正常上班到龄退休制度的历史规定,而对于现阶段无任何资金来源的下岗职工来说,自行选择提前弹性退休,也是对过去退休制度缺陷的弥补。

三是发放生活费和自行选择提前弹性退休,可以有效的解决下岗职工不同实际困难的各个层面。...余下全文>>

十:劳动法中第四十七条关于下岗职工工资赔偿的规定

一、从05/11/11-09/1/14共补发3.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二、以08/1-08/12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三、年终奖是公司根据自己的营业状况来决定,可发可不发; 四、超过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要交税的;大概5万以上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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