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有哪些职权?

依据《公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 依据《》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以及发行的方案;(七)制订、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的任期是多长?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是有任期的,以便对董事的能力和业绩定期进行考察并加以筛选,任用优秀者,淘汰不适应的人员。董事的具体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是为了防止规定的期间过长,影响任期制的积极作用,因而公司法限制了董事的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如果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这样就能使董事中的称职者继续任职。 对于能胜任职务的董事,股东会应保护其合法权利,不能随意更换,因此法律规定,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三: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于总经理的区别是什么?

执行董事是企业不设董事会,执憨董事实际履行的是董事长的职责。该职位与总经理最大的区别是总经理属于管理层,对公司的实际管理负责,执行董事是对企业战略发展负责。具体职责可参考公司法

四:公司的董事必须是公司的股东吗

哥哥们,你们别误导小盆友啊。公司董事不一定是公司股东。

董事分为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内部董事都是企业内部的员工或者高管,一般都是拥有股份的。外部董事又分为独立董事和非郸立董事,独立董事必须要求 非公司股东,不能跟公司有利益关系;非独立董事一般是外面的机构派驻进公司董事会的,他们所在的机构持有公司股份,但他们个人不一定持有股份。

五: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的职权包括哪些?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因此,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既是董事会的一项职权,也是董事会的一项义务。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股东会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决定公司的重大问题。股东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方面作出的决议,由董事会执行。因此,执行股东会的决议,是董事会的一项职权,其实也是董事会的一项义务。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经营计划是指管理公司内外业务的方向、目标和措施,是公司内部的、短期的管理计划。公司的投资方案是指公司内部的短期的资金的运用方向。根据规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是公司股东会的职权,因此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是公司执行股东会决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的一项具体措施。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根据规定,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是公司股东会的职权,由于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关,因此应当按照规定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及时报请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批准。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根据规定,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是股东会的职权,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及时报请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批准。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根据规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是股东会的职权,而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制订具体方案是董事会的职权,因此,董事会应当按照公司经营的需要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要求,及时制订具体方案,并提请股东会议审议。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关,负责公司经营活动的指挥和管理,因此有权决定公司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是指董事会有权根据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内部的管理机构设置,如设立教学服务部、事业开发部、市场营销部、企业管理部、客户服务部等具体的业务部门或者行政管理部门。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有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基本管理制度是指保证公司能够正常运营的基本的管理体制。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六: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监事的产生是不是一定要通过股东会

必须要在股东大会确认的,要不然你去工商都没发备案。其实股东关于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理解有误,上述提及的章程规定的其实是董事、监事的提名权,但是公司章程不能超越公司法,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必须要经股东大会通过,举个极端的例子,如果该股东提名的人选不符合要求(公司法对董监高的任职条件有诸多要求),则可以否决该候选人,但该股东可以另行提名候选人,相当于章程中已经约定了各自所占的席位,即董事会的表决席位。可以跟该股东好好沟通一下,以公司法的理由,以工商变更的理由。好运。

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应有多少人?

第四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是否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

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里没有明确规定“董事不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那么董事就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因为公司法对此并未作出限制规定,公司法只是规定了董事、财务负责人等不得兼任监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4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5年10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第五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百一十七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如何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由公司股东会选举的董事三人至十三人组成,在组成人数上所以有这样的幅度,是考虑了公司规模大小有所不同。 董事会的组成有一种特定情况,就是由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在董事会内部,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三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在董事会会议上,董事长、副董事长的地位是平等的,具有相同的表决权。

十:我想问下公司董事长是否必须是在董事会成员内产生?

董事会成员是股东大会中选举产生的。董事长则是由董事会成员开会选举产生,董事长搐须是董事会成员。

另外,董事长是在董事会成员召开董事会议时由董事会成员投票选出来的,怎么会选出一个不在董事会成员名单内的董事长呢?除非选举程序不对,不是由董事会成员选出的。

注意,股东大会只有选举董事的权力,没有选举董事长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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