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退耕还林政策

一:退耕还林款补偿标准和年限是多少

各地标准并不完全统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04]34号文件规定,从2004年起,将退耕户补助的粮食改为现金补助。中央按每公斤粮食(原粮)1.40元计算,具体补助标准和兑现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下面提供陕西省安康市退耕还林补助标准和期限的有关规定,供你参考:   享受第一轮退耕还林政策兑现的,按照每亩每年300斤原粮(折合现金210元)和20元生活补助费的标准给予补助,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第一轮政策兑现期满后,再按照每亩每年105元现金和20元生活补助费的标准延长补助期限,还生态林的延长补助8年,还经济林地的延长补助5年。各级财政部门按照林业部门提供到户的检查验收结果,采取“一折(卡)通”的形式,将补助资金足额兑现到退耕户手中。

二:退耕还林补助标准和期限有什么规定

各地标准并不完全统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04]34号文件规定,从2004年起,将退耕户补助的粮食改为现金补助。中央按每公斤粮食(原粮)1.40元计算,具体补助标准和兑现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下面提供陕西省安康市退耕还林补助标准和期限的有关规定,供你参考:

享受第一轮退耕还林政策兑现的,按照每亩每年300斤原粮(折合现金210元)和20元生活补助费的标准给予补助,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第一轮政策兑现期满后,再按照每亩每年105元现金和20元生活补助费的标准延长补助期限,还生态林的延长补助8年,还经济林地的延长补助5年。各级财政部门按照林业部门提供到户的检查验收结果,采取“一折(卡)通”的形式,将补助资金足额兑现到退耕户手中。

三:陕西省退耕还林工程办公室电话是多少

你这样是不好问的 你可以上官网上看看可有

四:2014 年退耕还林用交钱给补贴吗

退耕还林,一般来说,当地的民政部门及村上,都会有相应的补贴的,当事人可具体咨询村主任。

还可以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

五:农村宅基地退耕补偿

农村宅基地退耕补偿国家没有统一标准,具体的补偿方案政策有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依照国家指导方针自行制定。

例如,陕西省规定,凡已在城镇购置商品房定居或愿意进城镇规划区定居的农民,只要自愿退宅还耕且以后不再申请新宅基地,政府将按其退出的宅基地面积给予一定的奖励。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将原宅基地和房屋有偿调剂给有条件申请宅基地建设的本村村民的,可视作放弃宅基地享受经济奖励。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资金来源为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业综合开发等收益,可采取一次性货币发放或建立养老生活补助。

六:请问大家2014年退耕还林补助款发不下来应该去什么部门投诉

乡镇 县 市 数额大的话 纪委

七:XP会不会比98更加充分的发挥硬件的性能,从而使游戏运行更顺畅?

作为服役十余年的系统,它已经迎来了自己的归宿。现在,全世界的网友不禁为这一顽强存在于microsoft十余载的系统肃然起敬。只有不断地探索、尝试、创新,才能使系统运行更人性化。这一点,是XP无法与7和8.1相媲美的。

八:关于陕西省近年来植树造林的情况

2008年、2009年全国完成造林477.13万公顷和588.47万公顷,分别比上年增长22.1%和23.3%。据统计, 1979~2009年林业重点工程完成造林8302.13万公顷,其中,三北防护林工程完成3179.32万公顷,天保工程完成863.06万公顷,退耕还林工程完成2192.11万公顷,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完成577.37万公顷,速生丰产林基地工程完成181.97万公顷,长江防护林工程完成601.92万公顷,珠江防护林工程完成50.54万公顷,沿海防护林工程完成170.93万公顷,太行山绿化工程完成429.26万公顷,平原绿化工程完成55.69万公顷。我国人工林面积已达6200万公顷,是世界上培育人工林面积最多的国家。截止2009年底,累计有121.1亿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植树563.3亿株。 全国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已达135.65万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7.37%,绿地率33.29%,城市人均拥有公园绿地面积9.71平方米。交通运输、铁道、水利系统积极推进通道绿化建设,全国公路绿化里程达到167.7万公里,占全国公路可绿化里程的57.3%;铁路已绿化里程达到33155.2公里,占宜林铁路的73.7%;水利系统已绿化江河沿岸4.55万公里。 2010年,我国统筹推进全民义务植树、荒山造林、城镇绿化、部门绿化、森林经营,积极实施《林业应对气候变化行动计划》,计划完成造林(封育)592万公顷、森林抚育525万公顷、义务植树25.72亿株,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

九:西部发展有什么政策

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1]73号

成文日期:2001-09-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西部开发办 2001年8月28日)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是党中央高瞻远瞩、总揽全局做出的重大决策.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00]33号),国务院西部开发办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制定了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一、政策措施的适用范围

(一)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和本实施意见的适用范围,包括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单列)和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上述地区以下统称:西部地区).其他地区的民族自治州(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在实际工作中比照有关政策措施予以照顾.

二、加大建设资金投入力度

(二)提高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包括中央基本建设投资资金、建设国债资金用于西部地区的比例.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在坚持贷款原则的条件下,尽可能多安排西部地区的项目,争取提高用于西部地区的比例.

(三)对国家新安排的西部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投资主要由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其他专项建设资金、银行贷款和利用外资以及企业自筹资金解决,不留资金缺口,地方政府在土地使用、收费减免等方面积极配合.要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关系西部开发全局的重大工程,如“西气东输”、“西电东送”、青藏铁路、公路国道主干线、水资源合理开发和节约利用等.

(四)中央将采取多种方式,筹集西部开发的专项资金,支持西部开发的重点项目.铁道、交通、水利、农业、林业、信息产业等部门在安排建设资金时,要继续提高用于西部地区重点项目的比重.

三、优先安排建设项目

(五)以科学规划为指导,发挥计划和市场两种机制在配置资源中的作用,在西部地区优先布局一些建设项目,包括:水利、公路、铁路、机场、管道、电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特色农业发展,水电、优质煤炭、石油、天然气、铜、铝、钾、磷等优势能源、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特色旅游业发展,特色高新技术及军转民技术产业化.

四、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六)加大对西部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指民族自治区、享受民族自治区同等待遇的省和非民族省份的民族自治州)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力度.随着中央财力的增加,中央财政逐步加大对西部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各地标准财政收支差额作为计算的依据,按科学合理的原则,根据客观因素计算标准收入和支出,采用统一公式,不受主观因素影响.在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面,对民族地区给予适度倾斜.从2000年起,中央财政安排一部分财力,专项用于对民族地区的转移支付.

(七)中央对地方专项资金补助向西部地区倾斜.加大对西部地区农业科技发展、旱作农业、节水农业、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农业病虫害防治和救助等方面的投入力度.支持在西北地区开展空中云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对水土条件和沙尘暴进行监测、预测.加大对西部地区农业综合开发的投入力度,以改造中低产田为重......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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