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税收优惠政策的简介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内外资企业享受同等国民待遇,取消了税收减免优惠政策(部分鼓励性行业或产品除外)。上海公司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以返税为主,即公司交纳税收后,再将部分税收返还给企业,包括公司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上海市区与开发区,各开发区之间,返税优惠政策差异很大。上海的税收是各级分成的,除了国家部分的税收保留外,地方税收是由市政府、区政府、开发区、企业进行分成。
二:上海注册公司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随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实施及国家在创业培训注册公司注册公司、税收优惠政策 _税收优惠政策等各方面鼓励自主创业。那么,目前上海在 : 公司注册公司注册、融资、税收、培训等方面都有哪些优惠政策?
从上海地区的情况看,已相继推出多项鼓励创业的优惠政策,涉及开业、融资、税收和培训等各个方面。然而,据相关部门的调查,创业群体对这些优惠政策的了解有限,特别是一些初次创业的新手,更是对相关政策知之甚少。其实,优惠政策好比是创业的助推器,能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
一、开业优惠政策
成立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
选择以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的形式进行创业,是降低风险、减少开支的有效方法。据上海市相关政策,经认定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可享受以下7项优惠政策:
1、减免税费:在3年内免缴营业税、所得税等地方性税收,并免缴除社会保险以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社会保险缴费优惠: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按上年从业人员实际工资收入计算,但不低于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635元);
3、贷款担保:一旦发生融资困难,可申请由上海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提供的开业贷款担保;
4、免费培训:业主可参加政府补贴的创业培训,从业人员可参加政府补贴的技能培训;
5、从业风险综合保险:从业人员可参加从业风险综合保险,保险费为每年30元,最高理赔金额为10万元;
6、岗位补贴:对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吸纳的就业特困人员,由政府给予一定的岗位补贴;
7、免费服务:政府通过购买开业服务成果,鼓励开业服务社为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提供免税申请、发票申领、代办保险以及各项推介服务等免费服务。
适用对象:本市户籍的创业者。
非正规就业组织是门槛较低的一种创业形式,因其能够享受一系列的税收、贷款优惠政策,特别适用于资金有限、抗风险能力较弱、缺少创业经验的创业者。当然,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也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如按规定比例吸收本市失业人员等。此外,上海相关部门还有针对归国留学人员创业的优惠政策,各个创业园区也有各自的优惠政策。创业者在开业时,可对照自身情况,寻找对自身有利的开业方式和开业地点。
二、融资优惠政策
申请开业贷款可获专项担保
2000年8月,上海推出了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担保开业贷款的政策。开业者在向银行申请开业贷款时,因个人担保不足,在银行同意贷款的前提下,由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提供信用保证。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担保项目包括:开业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设备贷款和购置生产经营用房贷款。
适用对象:创业培训班学员、非正规劳动组织的业主或合伙人代表、新办小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合伙投资人(自工商注册登记起1年以内的小企业)。
7万元以下创业贷款个人免担保
一般来说,贷款金额7万元及以下的创业贷款项目,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给予全额担保,个人可免于担保;贷款金额7-10万元的贷款项目,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最高可给予贷款额90%的担保;贷款金额高于10万元以上的,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最高可给予贷款额80%的担保。
适用对象:同上。
开业贷款可享受政府贴息
开业贷款要支付利息,但借款人可凭有关证明材料向区县开业指导服务中心提出贴息申请,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将给予全额或部分开业贷款利息的补贴。贴息的额度,按借款人所办经济组织净增就业岗位的数量计算,最高可享受每年2000元的补贴。
适用对象:同上。
高校毕业生创业有基金资助
上海现已启动总规模为15亿元的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主要用于资助高校毕业生以其科研成果或专利发明创办的企业,兼顾创意类和科......余下全文>>
三:上海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
一、国家与地方税收分成体系: 国家/地方 增值税 营业税 所得税 国家财政 75% 0% 60% 地方(省/市)财政 25% 100% 40% 二、上海市税收分成体制上海市地方财政税收分成体制: 区域 市财政 区财政 开发区 企业 崇明 0% 20-30% 70-80% 40%以上 其它郊区 40% 20-30% 30-40% 20-30% 市区 40% 20-30% 30-40% 15%-22% 三、上海公司税收返税比例: 返税等级 区域 增值税 营业税 所得税 最高返税 崇明区 返10%以上 返45%以上 返18%以上 中等返税 金山、奉贤等 返6-8% 返15-30% 返10-18% 最低返税 市区 返1.5-4% 返6-15% 返2.4-6% 上述所说返税比例是以实际交税额为基数。以企业营业税/增值税交税额100万为例,企业在不同区域所得返税具体数额: 区域 增值税交税100万,返税额 营业税交税100万,返税额 所得税交税100万,返税额 崇明区 10万以上 45万以上 18万以上 金山、奉贤等 6-8万 15-30万 10-18万 市区 1.5-4万 6-15万 2.4-6万 备注1、一般开发区或招商代理公司所宣称的“返地方所得税收的多少”,其实是很模糊的说法。地方所得税收即可以指除国家外的地方税收,也可指区所留税收,还可以指开发区所留税收,而且不同级别的开发区所留税收是不一样的。因而,在考虑注册在哪个区或哪家开发区时,一定要明白其给企业真实的返税是多少,一般用“返实际交税额的多少”比较科学。2、返税一般是开发区或招商公司将税收直接返给企业,一般按季度、半年度、年度返还给企业,先征后返。注册公司前,需了解注册所在地的税收优惠政策,以便享受最优惠的税收政策,节约公司成本。
四:上海自贸区的税收优惠政策
你是做哪些行业的?具体的能说下么
五:上海自贸区有什么优惠政策
上海自贸区目前入区货物免税免证,出口货物退税速度快,由于自贸区是实行境内关外政策,所以整个货物的清关时间和清关成本都缩短降低了。
而且现在自贸区实行了外汇人民币自由兑换,对于国外投资也成为了可能。企业所得税的降低是必定的。
正如楼上说的,3月份新政策发布又是如同去年9月的一次自贸热。不同的是,政策的出行可能会让企业的设立比之前更难。所以如果楼主您有意向在自贸区开展业务的话,我的建议是越快越好,有需要的可以再联系我
六:上海在哪个区注册合伙企业税收有优惠政策
上海市企业税收返税比例
1、最高返税:崇明区
目前,上海市只有崇明享受“海岛优惠政策”。上海市政府是不拿税收提成的,税收全部留给崇明区,因为崇明给企业的返税在上海是最高的。
2、较高返税:金山区
金山区属于上海市政府重点扶持的郊区,其对企业的返税力度要比其它郊区大很多。
2、一般返税
除崇明、金山以外的其它郊区,像奉贤、嘉定、闵行、浦东等区。
3、最低返税:市区。
像静安、黄浦、徐汇等区。
七:自贸区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楼上说的都有问题
上海自贸区目前入区货物免税免证(没有自贸区前保税区就免税免证,没有变化)
出口货物退税速度快,由于自贸区是实行境内关外政策,所以整个货物的清关时间和清关成本都缩短降低了。(退税在物流园区一直都很快,没有因自贸区更快,货物的清关时间和成本没啥大变化)
而且现在自贸区实行了外汇人民币自由兑换,对于国外投资也成为了可能。企业所得税的降低是必定的。(这句话最唬人,我在自贸区上班,银行的人也认识不少,根本没有人民币和外汇自由汇兑一说,和所得税降低的宣传一样都是口号)
像3月份新政策发布又会是如同去年9月的一次自贸热。不同的是,政策的出行可能会让企业的设立比之前更难。所以如果楼主您有意向在自贸区开展业务的话,我的建议是越快越好,有需要的可以再联系我(这段的话就是忽悠人去注册公司,广告贴)
八: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1、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根据新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特定地区减免税优惠。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规定,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过渡期优惠政策。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计算。
4、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总收入、销售收入总额、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等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有关政策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3条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执行口径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0〕157)
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47号)
九:上海经确认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2、产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最近一年)
(2)、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
(3)、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最近一年)
备注: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满一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4)、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5)、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标准的要求。
1、当年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新ban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2年企业所得税。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出口产品的产值达到当年总产值7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核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软件开发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的培训费用,在计算企业纳税所得额准予扣除。
3、被认定的高新技术外商投资企业,自其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新技术企业之日所属的纳税年度起,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
4、被确认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其有10年经营期的,经企业申请可获得,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5、外商投资的先进技术企业,按照相关税法规定可享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延长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额。
6、针对主营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年。
7、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可享受优惠,减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8、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技术开发费用,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流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试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与新产品的试制、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和委托科研试制费等,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税前扣除。其各项费用增长幅度超过10%以上的,允许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3、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7、申请企业自评表。...余下全文>>
十:上海浦东新区有哪些优惠政策?
所得税优惠以及免征和减征所得税的范围
1.“五免五减半”。从事机场、港口、公路、电站等能源、交通建设项目的
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经
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二免三减半”。在浦东新区内开办的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
商投资经营的生产性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减按15%的税率征收
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
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一免二减半”。外资银行、外资银行分行、中外合资银行及财务公司等
金融机构外国投资者的资本金或分行由总行拨入的营运资金超过1000万美元、经营
期限在10年以上的,经金融机构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其经营业务所得减按15%的
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和第三
处减半征收所得税。
4.两类企业减税。产品出口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企
业出口产品的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
税。凡先进技术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可以延长3年减按10%的
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外商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的而有来源于浦东新区的股息、利息、租金
、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除依法免征所得税的以外,都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
得税。其中以优惠条件提供资金、设备或者转让技术先进的,需要给予更多的减征
或免征优惠的,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决定。
6.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分得的利润汇出境外,免征汇
出额的所得税。
7.外国投资者将其从企业分得的利润,再投资于本企业或其他外商投资企业
,或举办新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申请,税务机关核准,退还
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款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