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场所规范

一:国家规定办公室面积多大?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正部长级别的官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能超过54平方米,县长书记不能超过20平方米。。  其中中央国家机关副部,正司局,副司(局)级,处级和处级以下的办公室使用面积分别为42,24,18,9,6平方米。  该标准还规定了省级及直属机关和市(地、州、盟)级及直属机关,以及县(市、旗)级及直属机关公务员办公室使用面积大小。  根据该标准,县(市、旗)级正职办公室每人使用面积20平方米,而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其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为9平方米,而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二:国家公务员办公场所面积是怎么规定定?

天策教育公考专家提醒您: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正部长级别的官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能超过54平方米,县长书记不能超过20平方米。

国家此时公布该标准应该是为了进一步提醒各级政府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中贯彻

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精神,不要借用刺激经济之名大搞楼堂馆所建设。

其中中央国家机关副部,正司局,副司(局)级,处级和处级以下的办公室使用面积分别为42,24,18,9,6平方米。 该标准还规定了省级及直属机关和市(地、州、盟)级及直属机关,以及县(市、旗)级及直属机关公务员办公室使用面积大小。

根据该标准,县(市、旗)级正职办公室每人使用面积20平方米,而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其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为9平方米,而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三:办公空间的设计标准是什么?

办公空间不同于普通住宅,它是由办公、会议、走廊三个区域来构成内部空间使用功能的,从有利于办公组织以及采光通风等角度考虑,其进深通常以9米为基本尺寸。

办公空间最大特点是公共化,这个空间要照顾到多个员工的审美需要和功能要求。目前办公空间设计理念最为强调的要素有三个:

一 、团队空间。把办公空间分为多个团队(3人~6人)区域,团队可以自行安排将它和别的团队区别开来的公共空间用于开会、存放资料等,按照成员间的交流与工作需要安排个人空间;精心设计公共空间。

二、公共空间。目前有一些办公空间,公共部分较小,户电梯一上来就进大堂,进办公室,缺乏转化的过程。一个良好的设计必须要有一种空间的过渡,不能只有过道走廊,必须要有环境,要有一个从公共空间过度到私属空间的过程。当然有些客户会觉得这样是不是很浪费,其实这完全是另一个概念。比如可以把电梯门口部分设计为会客厅或者洽谈室,同样是实现公共空间和私属空间的一个分隔,形成不同的节奏。作为公共空间,不仅要有正式的会议室等公共空间,还要有非正式的公共空间,如舒适的茶水间、刻意空出的角落等。非正式的公共空间可以让员工自然地互相碰面,其不经意中聊出来的点子常常超出一本正经的会议,同时,也使员工间的交流得以加强;同时办公空间要赋予员工以自主权,使其可以自由地装扮其个人空间。

三、平面空间的实用效率。而这也正是很多使用者非常关心的问题。

项目所提供的实用率水平,包括柱的位置、柱外的空间。一般来说,方形或者长方形的写字楼是比较好用的。其次,由电梯、消防、卫生间等设施构成的核心筒在整个平面中的大小,以及核心筒和外墙的距离,都决定着写字楼的内部空间实用率(超高层达到70%就比较好)。所以设计时必须科学考虑洗手间、电梯等配套设施构成的辅助空间是否能满足使用需求。另外,电机、空调等设备的选用,对核心筒的设计乃至内部空间的实用率有直接的影响。

四:关于公司注册地址的要求

还是我来回答你,现在注册公司的话住宅是完全可以的。

您需要一下手续就可以办理

1.到你所在的居委会或者业委会做出住宅变办公的申请,填写登记表。

2.之后居委会会让您做公示,一般公示的时间为期10天,公示的作用就是你所居住的那栋楼的所有居民在十天内会有反馈意见,如果十天内没有人反对您,那您就通过了。

3.阀下来您就可以找居委会盖章了。如果是筹备委员会的话可能还需要你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盖章。

4,拿着这个文件到工商局就可以办理公司注册了。

不过这个都是理想状态下的东西,一般不会通过。现在有另外一种方式可以不用公示,如果您在北京,找我吧。百度Hi常年在线!欢迎您的咨询!

五:请问注册公司对办公场所有什么要求

注册公司办公场所的用房需要商业和工业用地范围,住宅楼内的房屋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为公司住所(经营场所)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管理规约的规定.

住宅楼及住宅楼底层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不得从事餐饮服务、歌舞娱乐、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生产加工和制造、经营危险化学品等涉及国家安全、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污染环境、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

根据建设部等郸门制定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不得使用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的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

六:人均办公面积标准

第3.2.3条 普通办公室。

一、普通办公室宜设计成单间式和大空间式,特殊需要可设计成单元式或公寓式。

二、大空间式办公室在布置吊顶上的通风口、照明、防火设施等时,应尽可能为自行分隔或装修创造条件,有条件的工程宜设计成模块式吊顶。

三、机要部门办公室应相对集中,与其它部门宜适当分隔。

四、值班办公室可根据使用需要设置,重要办公建筑设有夜间总值班室时,可设置专用卫生间。

五、普通办公室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单间办公室净面积不宜小于10㎡。

第3.2.4条 专用办公室

一、设计绘图室宜采用大房间或大空间,或用灵活隔断、家具等把大空间进行分隔;研究工作室(不含实验室)宜采用单间式,自然科学研究工作室宜靠近相关的实验室。

二、应避免西晒和眩光。

三、应利用室内空间或隔墙设置橱柜。

四、设计绘图室,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5㎡。研究工作室,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

第三节 公共用房

第3.3.1条 公共用房一般包括会议室、接待室、陈列室、厕所、开水间等。

第3.3.2条 会议室

一、会议室根据需要可分设大、中、小会议室。

二、中、小会议室可分散布置。小会议室使用面积宜为30㎡左右,中会议室使用面积宜为60㎡左右;中、小会议室每人使用面积:有会议桌的不应小于1.80㎡,无会议桌的不应小于0.80㎡。

三、大会议室应根据使用人数和桌椅设置情况确定使用面积。会议厅所在层数和安全出口的设置等应符合防火规范的要求,并应根据语言清晰度要求进行设计。

四、作多功能使用的会议室(厅)宜有电声、放映、遮光等设施。有电话、电视会议要求的会议室,应有隔声、吸音和遮光措施。

第3.3.3条 接待室

一、接待室根据使用要求设置,专用接待室应靠近使用部门,行政办公建筑的群众来访接待室宜靠近主要出入口。

二、高级接待室可设置专用茶具间、卫生间和贮藏间等。

第3.3.4条 陈列室

一、陈列室应根据需要和使用要求设置,专用陈列室应对陈列效果进行照明设计,避免阳光直射及眩光,外窗宜设避光设施。

二、可利用会议室、接待室、走道、过厅等的部分面积或墙面兼作陈列空间。

第3.3.5条 厕所

一、厕所距离最远的工作点不应大于50m。

二、厕所应设前室,前室内宜设置洗手盆。

三、厕所应有天然采光和不向邻室对流的直接自然通风,条件不许可时,应设机械排风装置。

四、卫生洁具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男厕所每40人设大便器一具,每30人设小便器一具(小便槽按每0.60m长度相当一具小便器计算);

2 女厕所每20人设大便器一具;

3 洗手盆每40人设一具。

注:①每间厕所大便器三具以上者,其中一具宜设坐式大便器。

②设有大会议室的楼层应相应增加厕位。

③专用卫生间可只设坐式大便器、洗手盆和面镜。

第3.3.6条 开水间

一、应根据办公建筑层数和当地饮水习惯集中或分层设置开水间或饮用水供应点。

二、开水间宜直接采光和通风,条件不许可时应设机械排风装置。

三、开水间内应设置倒水池和地漏,并宜设洗涤茶具和倒茶渣的设施。

第四节 服务用房

第3.4.1条 服务用房包括一般性服务用房和技术性服务用房。一般性服务用房为:打字室、档案室、资料室、图书阅览室、贮藏间、汽车停车库、自行车停车库、卫生管理设施间等;技术性服务用房为:电话总机房、计算机房、电传室、复印室、晒图室、设备机房等。

第3.4.2条 打字室

一、人员多的打字室可分......余下全文>>

七:应消防要求办公室多大的面积需要设置双开门?

1、办公室面积如果超过120平方米时,通常要求设2个门(注意不是双开门)。

2、具体的要求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5.1.15条,参考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这个120平方米是指办公室设置在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或袋形走道的两侧时,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面积未达到120平方,但设置在袋形走道尽端或室内布局不满足疏散距离的要求时,也有可能设置2个以上安全出口(门)。

八:关于办公室面积标准有何规定?

目前仍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的使用面积,不应超过下列规定:

中央机关

正部级:每人使用面积54m2.

副部级:每人使用面积42m2

正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m2

副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m2

处级:每人使用面积9m2

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m2

地方机关

(一)省级及直属机关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54m2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42m2

直属机关正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m2

副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m2

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m2

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m2

(二)市(地、州、盟)级及直属机关

市(地、州、盟)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32m2

市(地、州、盟)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8m2

直属机关局(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m2

局(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m2

(三)县(市、旗)级及直属机关

县(市、旗)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20m2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m2

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9m2

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m2

九:关于2014年事业单位新建办公楼的规定

wenku.baidu.com/...7.html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200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中,贯彻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厉行节约、

制止奢侈浪费的方针,合理确定办公用房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加强管理和监督,

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为全国统一的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党政机关办公用

房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审查工程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的依据。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全国县级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

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办公用房(以

下简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新建工程。改建、扩建工程参照执行。

第四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必须按照统筹兼顾、量力而行、逐步改善的原则进行建

设。办公用房的建设规模,应根据使用单位的级别和编制定员,按照本建设标准规

定的建设等级、建筑面积指标确定。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旗)同级党政机关

及其直属机关办公用房宜集中建设或联合建设,充分利用公共服务和附属设施。

第六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综合考虑建筑性质、建

筑造型、建筑立面特征等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节约用地、节能节

水、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等规定。

第七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水平,应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实

事求是、因地制宜、功能适用、简朴庄重。为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应设置或预留办

公自动化等设施的条件。

第八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应坚持后勤服务社会化的改革方向,充分利用

社会服务设施。集中建设或联合建设办公用房的公共服务和附属设施,应统一规划、

集中管理、共同使用。

第九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除应符合本建设标准外,还应执行国家有关建筑

设计的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建设等级与面积指标

第十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等级分为三级:

一级办公用房,适用于中央部(委)级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机关,以

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

二级办公用房,适用于市(地、州、盟)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

三级办公用房,适用于县(市、旗)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

第十一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包括:办公室用房、公共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

用房。各类用房的内容如下:

一、办公室用房,包括一般工作人员办公室和领导人员办公室。

二、公共服务用房,包括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文印室、资料室、收发室、

计算机房、储藏室、卫生间、公勤人员用房、警卫用房等。

三、设备用房,包括变配电室、水泵房、水箱间、锅炉房、电梯机房、制冷机房、

通信机房等。

四、附属用房、包括食堂、汽车库、人防设施、消防设施等。

除上述四类用房之外的特殊业务用房,需要单独审批和核定标准。

第十二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人均建筑面积指标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

26-30

平方米,使用面积为

16-19

方米;编制定员超过

400

人时,应取下限。

二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

20-24

平......余下全文>>

十:注册公司对办公场所有什么要求?

现在要求必须是办公性质的房产!一般能用的的注册地址:写字楼,个人房产必须用途为办公,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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