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纪律执行情况

一:反思六大纪律 每项纪律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政治纪律:与中央保持一致决不能含糊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纪委对周永康、令计划、赵少麟等人开除党籍的通报中,均出现了“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字眼。一些通报还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形进行了具体描述,如周本顺“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干扰、妨碍组织审查”,杨栋梁“进行非组织政治活动,干扰、妨碍组织审查”,潘逸阳“进行非组织政治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余远辉“公开发表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相违背的言论”等。

有人错误地认为,政治纪律是个抽象概念,只有“公开反党”等极端行为才是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表明,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对错误思想和行为听之任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等违反政治纪律的具体表现,在一些人身上存在,有的还十分严重。

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排在首位,是打头的、管总的,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事实证明,不管违反哪方面纪律,任其发展,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也都是破坏党的政治纪律。为此,新《条例》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要位置,以政治纪律为纲,带动其他纪律的执行,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

组织纪律:不请示报告不是小事

2015年10月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驻科技部纪检组监察局发布了对科技日报社原副社长、机关党委书记汤东宁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的消息。经查,汤东宁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其本人未经批准获取英国永久居留权,一直未向组织报告;其配偶子女获取英国永久居留权,未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如实填报;未经组织批准、未履行请假手续多次因私出国,事后隐瞒不报;长期违规持有个人因私护照,不按规定及时交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管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科技部党组研究并报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批准,决定给予汤东宁开除党籍处分;科技部决定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撤销其科技日报社副社长职务,由三级职员降为六级职员。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这是必须遵守的规矩,也是检验一名干部合格不合格的试金石。但是一段时期以来,有的党员干部该请示报告的不请示报告,或者不如实请示报告;有的我行我素,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不履行请假手续就到处乱跑甚至跑去国外;有的将个人有关事项当作“个人隐私”,跟党藏着掖着。这些“不拿组织当回事”的行为,根子就在于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不强、组织观念淡漠,缺乏党员应有的对党忠诚老实。

汤东宁的这些问题看似“小问题”,但对于一个共产党员来说却是心无组织观念、目无组织纪律的大问题。看似小节,实则可能隐藏着大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组织加大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抽查核实力度。如中央第八巡视组在巡视江西时发现,时任副省长姚木根有12套房产却只申报2套;同时,其妻身为国家工作人员长期炒股,本金数额巨大,与收入明显不符,却未申报。跟姚木根一样,这些年来一些干部出事就出在这个上面,“裸官”、档案造假等问题亟待治理。

对于党员来说,入了党,就是党的人,对党忠诚老实和坚持“四个服从”是应有的觉悟,必须严格组织观念、组织程序、组织纪律。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要求并不严苛,因为党员既然加入了这个政党组织,就要受到党组织的约束。《条例》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意味着对党忠诚老实和......余下全文>>

二:如何开展执行"六大纪律"自查自纠活动

中央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巡视条例),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巡视工作,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纲领性文件和基本遵循。学习宣传好、贯彻落实好巡视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巡视机构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我们一定要紧密联系实际,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一、深刻学习领会巡视条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

巡视条例是党中央着眼于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作出的重大战略性制度安排,通篇贯穿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体现了主题的鲜明性、原则的坚定性、巡视的针对性、内容的创新性、工作的操作性、责任的严肃性,对深化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大意义。

(一)巡视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最核心的是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最根本的是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党员,最关键的是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自我监督。去年以来,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和纪律审查的情况表明,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一刻也不能放松。巡视条例明确紧扣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来开展巡视,彰显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理念;强调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要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的要求。学习贯彻巡视条例,就是要深刻理解巡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宗旨、任务、方法,从西藏全局和当前任务出发,巡视监督冲着“六大纪律”去,发现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等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长效化。

(二)巡视条例是依规管党治党建设党的重要抓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制度治党的新论断。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把依规管党治党建设党提到了新的高度。落实依规管党治党建设党的要求,必须有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保证。巡视条例对开展巡视监督授权更加充分、职责定位更加明确、程序更加规范、问责更加有力,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刚性约束不断强化。学习贯彻巡视条例,就是要深刻理解新形势下开展巡视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主业主责的新规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规管党治党建设党。

(三)巡视条例是巡视工作实践创新发展的重大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巡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重新明确巡视工作的职责定位。巡视工作认真贯彻中央要求,发现问题的能力越来越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大幅提升,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平台、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方式、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监督的重要抓手。巡视条例全面贯彻了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汲取了巡视实践中探索创造的有效经验和做法,充分反映了时代要求和群众意愿,体现了我们党与时俱进完善自我监督制度的政治勇气和责任担当。学习贯彻巡视条例,就是要深刻理解新形势下巡视工作创新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成果,不断推动党内监督引向深入。

(四)巡视条例是依法依规开展巡视监督的基本遵循。巡视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很强,必须坚持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巡视条例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规定了巡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界定了巡视工作的方式和权限,严格了巡视工作的纪律和责任,尤其是对巡视前的协作配合、巡视中的请示报告、巡视后的......余下全文>>

三:执行六大纪律方面的行为举例说明

将原有条例规定的 类违纪行为梳理整合、科学修订为六类: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并在分则各章中按照同类相近和从重到轻的原则进行排序。

四:党员六大纪律之首是

党员六大纪律之首是政治纪律。

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巡视制度的健全完善,围绕“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突出了监督重点,实现了问题导向、对症下药,有的放矢、精准打击,切实提高了巡视质量,增强了巡视实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紧扣党的政治、廉洁、组织、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进一步延伸了巡视监督“四个着力”内涵,为依纪依规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以及生活纪律是考核党员干部的六大纪律。政治纪律是党的根本纪律,是考核党员干部的最先标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均是违反了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关系着党员干部的廉洁性,很多党员干部在手握权利时,将廉洁为民抛在一边,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层出不穷。组织纪律是建设坚强有力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强大政治优势。组织纪律执行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党员的组织观念、党的意识的好坏。然而很多官员却置之不顾,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群众纪律、工作纪律以及生活纪律主要关系着党员干部的四风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重影响我党在群众心中的形象。

加强政治纪律,提高党员干部的忠诚意识,在任何时候都能保持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与党同心同德、同心同行,入心入脑讲纪律,谨言慎行守纪律,团结一致护纪律;加强组织纪律,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加强廉洁纪律,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性,执政为民,廉洁奉公;加强群众纪律、工作纪律以及生活纪律,提高党员干部的先进性,与“四风”说不,时刻为百姓着想,为百姓谋福利求发展,提升我党在百姓心中的形象。

五:政治纪律 组织纪律 群众纪律

党的纪律简称“党纪”,党的纪律涉及到党内生活的各个方面,可以概括为:政治纪律、经济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宣传纪律、群众纪律、外事纪律、保密纪律。

政治纪律

党的政治纪律是党根据不同历史时期政治任务的要求,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活动和政治行为确定的基本规范,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生活中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它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重大政治斗争中要立场坚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要旗帜鲜明,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要坚定不移。我们讲政治纪律,首要的一条,就是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不动摇,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动摇。党员对于党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也可以保留,但必须在行动上服从,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反的言论。江泽民同志强调“: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的政令畅通”。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的决策,只有努力学习、正确理解、认真执行、坚决维护并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加以贯彻的义务,绝对没有不执行或随意变更的权力。

组织纪律

党的组织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循的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行为准则。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根本的组织纪律。违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和违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都是违犯组织纪律的行为。所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切实做到党章所规定的“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决不允许把自己管理的地方、部门或单位搞成不听中央统一指挥、不受党组织约束和党员监督的“领地”。各级党委都必须认真执行党委会的工作规则,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不论什么人,不管其职位高低,都不允许搞独断专行,或者拒绝组织的调遣和监督,把自己凌驾于党组织之上。共产党员无论担负什么工作,都是党组织的一员,个人的进步和取得的工作成绩,都不可能离开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帮助。要坚决反对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严肃党的组织纪律,必须全面贯彻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选拔任用干部,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来进行,坚持做到多数人不赞成的不提名,未经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考核的不讨论,集体讨论干部提拔任用时多数人不同意的不通过。对那些不按党的原则办事,在选人用人上搞不正之风的,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对于跑官要官的,不仅不给,还要严肃批评,由此得到提拔任用的要坚决撤下来。对于买官卖官的,发现一件认真查处一件,并坚决绳之以党纪国法。对于骗官当的,要从严惩处,并且一定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

群众纪律

党的群众工作纪律,是指党组织和党员在群众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规范和准则。党的群众工作纪律,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关系的重要保证。它要求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随时随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允许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侵占和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历史经验反复证明,什么时候群众工作纪律执行得好,党群关系就密切,我们的事业就顺利发展;什么时候群众工作纪律执行得不好,党群关系就受到损害,我们的事业就遭受挫折。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动员和带领全国人民全面建设小康......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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