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可以去百度文库找找。
二:如何抓好农村安全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基层组织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要明确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度、信息通报制度、事故统计报告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例会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认真贯彻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精神;完善组织建设,根据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以乡直机关和事业单位、村民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组织建设,明确专兼职安全协管员,在基层上下形成安全生产网络;要大力号召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安全、重视安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二)严格目标管理,落实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
一是完善了“责任体系”,强化了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严格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要将安全生产细化量化,纳入各村、各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使安全生产考核机制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大大增强各村、各单位的安全意识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与责任感。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教育培训,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按时组织开展所有矿山企业负责人、安全协管员、危化品经营负责人等的安全知识培训。各企业要积极开展岗前教育培训,从而提高职工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四)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建立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坚持矿山企业半月一次,重点企业每月一次,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另针对不同行业的特点,采取重点行业、企业不定期、经常性专项检查,做到初有记录,后有复查、结果。在检查工作中主要突出了对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监管,深入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检查中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做到“严、细、实”,不留一个死角、不放过一个隐患。
(五)严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强化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严格落实“节日”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并适时开展专项检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及时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农村安全生产工作任重而道远,基层党委、政府要从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切实抓紧抓好。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创造一片和平的环境。
三:乡镇对村如何进行安全生产考核
谭小芳老师认为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进行即可
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每个单位、企业、个人,只有先把握住安全关,才能保证生产的发展,正常的运作后,才能促使公司的经济利益发展,为了能更好地实行安全标准化管理,推进公司的经济发展,现制订以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一、对领导阶层的考核
公司与主管领导必须每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生产内容方面的考核:
1.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负有全部性的安全职责,主要负责人是否了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条理及本公司安全生产特征化管理制度和职能。
2. 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真正了解公司的生产、规划、计划和制度,确定安全生产的目标和标准化管理,并按国家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经费,定期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审批和修订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和制度,定期检查落实,实施情况。3. 公司各部门领导阶层,必须结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内容进行有计划,有规范,有制度的协助公司主要负责人把好安全生产关,考核内容参照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进行考核、评比,总结。
二、生产车间及从业人员的考核
生产车间及从业人员是公司安全生产一线负责人,他直接关系到公司员工和周边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及身体健康,因此,对车间及一线从业人员的考核必须每年进行二次,其内容有:
1. 是否掌握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条例,是否牢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所在任务的安全职责,责任。
2. 对生产设施、设备的性能是否真正了解,能否熟记各种主要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
3. 能否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和正确穿戴防护用品。
4. 在启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时能否了解自己所在岗位的职责与责任,能否正确处理解决所发生事故及事故隐患。
四:急求乡镇政府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努力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2)主持制定和完善本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所辖企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定期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综合全乡(镇)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向乡(镇)政府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主持抓好乡(镇)安办日常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筹备乡(镇)安全会议,分解下达目标,安排阶段性工作任务。
(5)经常检查所辖单位、企业,特别是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农电及重点场所的安全,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上报,督促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6)本辖区内发生伤亡事故,要尽快赶赴现场,积极参加抢救和做好上报及善后工作。
(7)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乡镇政府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各部门根据职能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本部门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批示,抓好安全教育培训,监督企业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
(2)组织制定本部门、单位年度及重大活动安全工作计划、目标,应急预案,确保乡(镇)政府和乡(镇)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3)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健全机构,落实人员、经费,依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和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4)结合实际,适时开展集中和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及时研究并整改重大隐患,预防各类事故,确保生产、生活、工作和人身及财产安全;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及上级部门调查处理重大安全事项。
(5)按规定要求上报事故,做好各类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完成乡(镇)政府和安委会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村(居)委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各行政村(居)民委员会主任、社长,为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传达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指示,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2)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对安全工作的要求,组织研究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措施,完善规章制度,严格管理,认真落实。
(3)结合实际,有组织地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整改活动,及时研究处理或请示上报有影响生产、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并及时落实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几所辖区发生伤亡及重大火灾事故,应及时报告,保护现场,并积极协助上级及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做好群众和受害者亲属工作和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对全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规划,研究、协调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机构,明确责任人,乡(镇)及乡(镇)属各企事业单位、部门、行政村(居)委会、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建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即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行政主要领......余下全文>>
五:农村安全用电有哪些规定
农村用电经营用电规定:
1、为了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法令,加强农村安全用电管理,确何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使电力更有效地为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服务,特制订本条例。
2、农村安全用电工作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危。各级供电部门,要在当地领导下,坚持照章管电、依法治电的原则,应主动与政法、劳动、文教、卫生、广播等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农村安全用电的监察、检查、宣传教育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农村安全用电,符合农村社(乡)队(村)的根本利益,是用电社(乡)队(村)主要任务之一。各社(乡)队(村)管电干部和农村电工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各项用电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3、本条例适用于各级供电部门(包括自发自供和转供电单位,下同)以及社(乡)队(村)管电组织、农村电工和广大农村用户。
4、各级供电部门和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工人、社(乡)队(村)管电干部和农村电工,都应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本条例。
5、对遵守本条例有显著成绩的工作人员,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条例造成重大事故的工作人员,应分别情况严肃处理;对于违反规章的瞎指挥,具体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六:安全生产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所属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安全生产贯穿于施工生产全过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 各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不断提高职业安全健康预防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生产主要负责人、各区域(专业)公司经理、书记、项目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别对所管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 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 各级工会组织应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各区域(专业)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或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能。
第九条 各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职工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条 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十一条 公司对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 公司安全部是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本制度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编制。
七:如何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建设安全管理工作
(一)加强安全制度化管理
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生产职责。因此,施工单位要明确岗位职责,制定安全达标管理办法,安全考核奖惩制度等各种安全施工制度。明确了安全生产制度,就能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心,使安全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专管成线、群管成网,协调配合,共同努力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形成事事有人管,人人抓安全的制度化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二)加强安全标准化管理
施工现场要实行安全标准化管理。施工现场要制订总的安全目标,即伤亡控制目标、安全目标、文明工地目标。每年、每月都要制订具体目标计划,并将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考核到人。主要做法是用签订安全责任状的形式来促进落实,要求项目经理与各班组长签订责任状,班组长和本班组成员签订责任状,而且奖罚要及时兑现,及时进行公开公示。
(三)加强安全规范化管理
1.要认真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是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技术素质、搞好安全生产的前提。只有高度重视和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不断提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加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才能把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降到最低限度,增强自我防护能力,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要认真总结、深化企业、项目部、班组的三级教育培训内容,不仅要对施工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等安全知识的常规教育,还要对其进行专业技术、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以及事故案例和警示教育培训,切实让每一个操作工人都了解和掌握本工种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术,不断提高每一名工人自我防护能力。
2.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我们不能只注重前期安全教育,因为三级安全教育只不过是基础教育,他不可能反映出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全部问题,很多具体的安全问题都是在施工过程中反映出来的,许多安全生产事故都发生在施工后期。所以,我们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贯穿始终,尤其要加大日常安全生产检查。根据施工生产特点,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情况。对农村公路工程深挖方危险地段、桥梁施工要进行定期检查,对施工中的重大危险源派专职安全员进行重点监督,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早处理,彻底整改,积极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要制定安全生产专项预案,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
要深入开展对高坠、触电、坍塌、中毒、塔吊等五大伤害事故的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专项预案。同时,施工项目部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危险源辨识,对于本部门的重大危险源要制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公司备案。并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安全隐患进行监控,每天派部门专职安全员对其进行重点监督,进行全天不定时检查,并详细记录检查内容,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进行动态管理,确保施工生产安全。
4.要加强安全隐患整改。由于危及劳动者的不安全因素与生产同时存在,为此必须通过安全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测、预报和预防。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登记,建立安全隐患台账,为安全管理提供安全动态分析的重要信息渠道。安全检查中的安全隐患不但要登记,还要向存在隐患的部门下发整改通知单,引起整改部门重视。对有即发性事故危险隐患,检查小组应立即责令停工,立即整改。对于违章操作、违章作业行为,被检查单位......余下全文>>
八:乡镇安全生产责任制档案都包含哪些方面和内容及人员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十三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五条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