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营改增试点

一:营改增试点为什么选在上海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涉及面较广,利益调整复杂,为保证改革顺利实施,在部分地区和部分行业开展试点十分必要。考虑到上海市服务业门类齐全,辐射作用非常明显,选择在上海市进行先行试点,有利于为全面实激改革积累经验。,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首先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

二:我国营改增试点工作自什么时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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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第一个试点在上海,于2012年1月1日开始试点,其次是北京等8个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分批扩大至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等8个省(直辖市)。根据通知,各地新旧税制转换的时间不同,北京市为2012年9月1日,江苏省、安徽省为2012年10月1日,福建省、广东省为2012年11月1日,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为2012年12月1日。具体营改增进一步实施进程如下:

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

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改革拉开序幕。

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国务院将扩大营改增试点至10省市,北京或9月启动。

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

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

2014年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实行差异化税率,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分别适用11%和6%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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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5年实行了哪些行业的营改增

2015年好像没有哪个行业营改增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国务院将扩大营改增试点至8省市;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将广播影视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2016年3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

四:上海营改增时的“1+6”模式是指什么?

“1”即交通运输中的陆路、水路、航空和管道运输;“6”即现代服务业中六个行业,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业、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和鉴证谘询。懂税的ERP”与国家涉税系统进行信息传递与要素延续,可高效处理财务及涉税业务,精细化管控财税产供销,彻底实现了深层次的揣税互联应用,为企业大幅提高利润空间。

五:营改增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啊?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营改增第一个试点在上海,于2012年1月1日开始试点,其次是北京等8个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分批扩大至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等8个省(直辖市)。根据通知,各地新旧税制转换的时间不同,北京市为2012年9月1日,江苏省、安徽省为2012年10月1日,福建省、广东省为2012年11月1日,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为2012年12月1日。具体营改增进一步实施进程如下:

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

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改革拉开序幕。

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国务院将扩大营改增试点至10省市,北京或9月启动。

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

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

2014年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实行差异化税率,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分别适用11%和6%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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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营改增”试点城市 有哪些

上海:1月1日开始

北京:9月1日开始,

江苏省、安徽省:10月1日开始

福建省、广东省:11月1日开始

天胆市、浙江省、湖北省:12月1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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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营改增”政策的出台经历了哪些发展阶段

为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

(1)总体情况,“营改增”分为三个阶段

按照国家规划,我国“营改增”分为三步走:第一步,在部分行业部分地区进行“营改增”试点。上海作为首个试点城市2012年1月1日已经正式启动“营改增”。第二步,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试点。这一阶段在2013年开始,交通运输业以及6个部分现代服务业率先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第三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营改增”,也即消灭营业税。按照规划,最快有望在十二五(2011年-2015年)期间完成“营改增”。

(2)系统考虑,“营改增”分为五步曲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求是》杂志发表的署名文章《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若干问题》中指出,系统考虑,“营改增”还有五步曲:

第一步,2014年继续实行“营改增”扩大范围;

第二步,2015年基本实现“营改增”全覆盖;

第三步,进一步完善增值税税制;

第四步,完善增值税中央和地方分配体制;

第五步,实行增值税立法。

(3)营改增政策进程

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经国务院同意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同时印发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2012年7月3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确定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等8个省(直辖市)。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5月24日联合印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进一步明确从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相关税收政策。

2013年12月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明确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试点。同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自2014年1月1日起废止。

2014年4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从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正式纳入“营改增”范围。

八:哪个城市最早进行营改增试点

不是,只是试点范围城市的试点企业才可以开具,受票单位没有限制,全国通用。\r\n \r\n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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